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检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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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检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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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检查表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检查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令第75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991年2月22日)、劳动部劳部发[1995]30号《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天津市人大常委津政发[1987]15号《天津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办发[1996]65号转发市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劳动安全教育管理规定》(1995年11月8日颁布)等法规、标准编制安全检查表,检查项目内容及检查结果,见表5.9.3-1。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检查表 表5.9.3-1
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依据法规
检查结果
备注
1
企业安全生产组织形式与管理机构
1.1
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安全生产法
第五条
安详3.2.1
√
公司安全责任制明确规定公司最高负责人对安全负全责。
1.2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厂长、经理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
公司最高负责人、主管副职未经市安管局培训,现正办理。
1.3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责任:
1、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第十七条
√
安全责任制明确规定最高负责人的责任。
1.4
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
第十九条
√
工安环保卫生部现有28人,其中专职安全人员7人,各部门还设有安全协调员。
1.5
企业设置的职能部门,均应按《天津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市责任制办法18-24条
√
公司各职能部门厂处长、经理、各课负责人均已制定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
1.6
企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由劳动行政部门发给任职资格证)。
《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
正在联系参加培训获取资格证书。
2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1
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关于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第四条
√
建有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规程。
2.2
安全第一责任者应每月主持安全分析会或安委会,听取汇报、分析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安评
3.2.1.6
∽
建有会议制度。
2.3
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按要求落实。
安评
3.2.3
∽
有制度要求,务必落实。
2.4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保护教育制度,教育劳动者遵守劳动保护规章制度。
《天津市劳动保护条例》
第十条
√
安全教育制度基本落实、教育培训率100%。
2.5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检查制度开展普遍检查和专业检查、对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部位应当设有专人检查和监控。
对查出的隐患应当逐项登记,制定改进措施,及时整改,对暂时不能消除的,应当采取可靠的临时性安全措施。
《天津市劳动保护条例》
第十一条
√
建有巡检稽核制度、自动检查制度、自检程序等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检查程序。
2.6
企业应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并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制定相应制度。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
建有事故通报及调查制度。
2.7
企业应执行“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并按规定要求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及整改制度。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
建有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
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3.1
企业应建立劳动保护教育制度,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建立健全并教育职工遵守劳动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
《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
第二条
《天津市劳保条例》
第十条
√
按安全教育制度进行安全教育。
3.2
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车间班组三级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天津市劳保条例》第五、第九条
√
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落实到位。
3.3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工作。
《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三条
√
持证上岗,尚应加强对委外协作单位特种作业的监管,并杜绝无证上岗的现象。
3.4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条例》
第五条
√
3.5
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条例》
第39条
∽
有的资格证过期,应抓紧联系参加复试。
项目安全验收综合评价
项目评价组依据国家、地方、电子行业相关安全法规、规范及标准,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理论及方法,对项目建设内容及安全管理,全面进行了现场查验、查证及综合性安全评价,现将评价分析及整改建议的要点归纳如下。
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和危险源点
1、 燃爆中毒、灼伤-易燃液体、氯化剂、腐蚀品、有毒有害气体等化学危险品的贮存、输运、使用部位。
2、 火灾爆炸-油罐,天然气调压、输送、用气装置(锅炉)。
3、 物理爆炸-锅炉、压力容器(蒸发器、冷凝器、储气罐等)、气瓶。
4、 触电危险-变配电设备设施、电气线路、用电设备设施。
5、 静电危害-使用、输送、贮存易燃易爆物质的管路、设施,以及火灾爆炸危险环境中的设备设施。
6、 高空坠落-2m以上各类高空作业点。
7、 车辆伤害-厂内运输车辆。
8、 机械伤害-空压站、冷冻站、水泵房、锅炉房的各类传动旋转部位。
9、 灼伤-高温设备、管路及使用激光源,红外线光源的设备、机台。
10、噪声危害-空压设备、泵类、风机等设备。
供配电安全评价单元
1 单元概述
1、 供电电源、电压
该公司由城市供电系统双港和吴庄220kV变电站各引来一路110kV专用架空线路至厂区内的总配变电站。
每路架空线路传输容量为50MVA,厂区配电电压为10kV,冷冻机用电电压为3.3kV,低压用电设备电压为380/220V,频率为50Hz。
2、 供配电系统
总配变电站110kV系统采用线路—变压器组方案,即每路110kV架空线路经由电动操作的SF6断路器后接至110/10kV、20MVA油浸式变压器,变压器10kV出线引至站内的001#和007#配电站10kV母线,10kV系统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通过母线分段断路器互为备用,并以放射式向各厂房10kV配电站馈电,每座厂房10kV配电站再以环形或放射式的形式向各终端(厂房内)变电站馈电,各终端变电站采用10/0.38kV干式变压器,380/220V低压系统为单母线,设联络开关。
终端变电装置将380/220V电压送至各厂房内的各电气室及用电部位的380V低压开关盘,再以低压开关引至各电动机控制中心MCCS和各层分配电盘;220V电源由位于各电气室和各层的380/220V的可移动式变压器提供。
应急电源由UPS及设置在C厂房内的三台1250kW的柴油发电机组成。
发电机并列运行,出口电压为3.3kV,送至需要应急电源的厂房内的自动转换开关,再经变压器变压为380/220V馈电给各设备。
当一处失电后发电机组自动启动并恢复供电。
在总配变电站中,110/10kV变压器到10kV开关柜采用架空母线馈电,由总配变电站10kV开关柜到各厂房10kV开关柜的馈电采用地下电缆排管。
应急电源采用地下综合管道和桥架向各需要应急电源厂房馈电。
3、 配变电站
全厂设有1座总配变电站、11个10kV配电站、6个终端变电站(电气室)。
总配变电站设在厂区西南角,为室外变配电站,接受双港和吴庄110kV馈电,配出10kV。
10kV配电站:
总配变电站有2个,B厂房有4个,C厂房有2个,H厂房有2个,W厂房有1个,接受总配变电站变压器二次侧10kV馈电,送出10kV至各厂房终端变电站。
终端变电站:
接受配电站10kV馈电,经10/0.38kV变压器变压,送至厂房内各电气间和用电部位。
B厂房有3个终端变电站,即东面、东北角、西北角电气室,其余C、H、W厂房各有1个终端变电站。
4、 主要电气设备如表5.8.1-1所示。
1) 总配变电站
主要设备明细表 表5.8.1-1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说明
1
动力变压器
20MVA110/10kV油浸式
台
2
墨西哥产品
2
隔离开关
110kV600A
台
8
有2组备用
3
SF6断路器
110kV2000A
台
4
4
电压电流互感器
N5-650
台
2
5
避雷器
96kV氧化锌
个/组
18/6
6
真空断路器柜
15kV小车式 1200A
面
48
S-SWG-NP-00126面
S-SWG-NP-00722面
2) B厂房配变电站
主要设备明细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说明
1
10kV配电柜
15kV1200A内置真空断路器
面
32
S-SWG-NP-002 7面
S-SWG-NP-003 7面
S-SWG-NP-010 9面
S-SWG-NP-011 9面
2
10kV隔离开关柜
15kV 1200A
面
18
变压器进线柜
3
动力变压器
2500kVA10/0.38kV干式
台
10
4
动力变压器
1500kVA10/0.208kV干式
台
7
含EP变
5
动力变压器
1500kVA10/0.38kV干式
台
1
含EP变
6
低压配电装置柜
0.38kV
面/套
66/9
分别在3个电气室
3) C厂房配变电站
主要设备明细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说明
1
10kV配电柜
15kV1200A内置真空断路器
面
14
S-SWG-NP-0047面
S-SWG-NP-0057面
2
10kV隔开开关柜
15kV 1200A
面
4
变压器进线柜
3
3.3kV隔离开关柜
600A
面
1
EP变进线柜
4
动力变压器
2500kVA10/0.38kV干式
台
4
5
动力变压器
1000kVA3.3/0.38kV干式
台
1
EP变
6
低压配电装置柜
10/0.38kV
面/套
20/3
7
柴油发电机
1250kVA3.3kV
台
3
美国康明公司产品
8
配电柜
3.3kV
面
25
4) H厂房配变电站
主要设备明细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 格
单位
数量
说明
1
10kV配电柜
15kV、1200A内置真空断路器
面
14
S-SWG-NP-0087面
S-SWG-NP-0097面
2
10kV隔离开关柜
15kV 1200A
面
8
变压器进线柜。
3
动力变压器
5000kVA10/0.38kV干式
台
4
4
动力变压器
2500kVA10/0.38kV干式
台
4
5
低压配电装置柜
10/0.38kV
面/套
63/4
5) W厂房配变电站
主要设备明细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 格
单位
数量
说明
1
10kV配电柜
15kV 1200A 内置真空断路器
面
9
S-SWG-NP-006
2
动力变压器
500kVA 10/0.38kV干式
台
1
在室外
3
动力变压器
300kVA 3.3/0.38kV
台
1
在室外
4
低压配电装置柜
0.38kV
面
5
含PE、ATS
5、 站用电源和操作电源
1)站用电源
由分别接于总配、变电站10kV两段母线上的2台45kVA10/0.38kV的变压器提供,当一台站用变掉电后,由转换开关转向另一台站用变。
2)操作电源
110kV线路及变压器的断路器采用48V直流电池作为操作电源。
电池系统由免维护直流电池、浮充器和直流盘组成。
10kV系统采用双路互投的交流操作,设置弹簧储能机械分闸。
6、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
1)继电保护
110/10kV变压器设有纵联差动、过电流、过电压、瓦斯、温度、油压等保护;变电站中10kV开关柜设瞬时过电流,接地故障保护;终端变电站中干式变压器10kV侧设限流熔断器保护,低压侧主开关设过电流保护。
2)自动装置
10kV母线分段断路器与110kV进线断路器设置联锁。
正常运行时10kV母线分段断路器断开,当任一条110kV线路失电时,则10kV母线分段断路器合上。
在每个终端变电所中,两个10kV进线开关设置联锁,当一路电源掉电后,另一路电源合上;如果两路电源都失掉,有低压联络电源的则低压联络开关合上,设有自动转换开关的自动转换开关顺序起动发电机。
供配电系统电气监控设在中控室,通过FMCS系统,对各级电气设备状态、电流、电压、功率、谐波进行监控。
7、 无功补偿与谐波抑制
在每个终端变电站低压侧设电容补偿装置,其容量使其110kV侧全厂平均功率因数补偿后不少于0.93,同时最大限度抑制谐波。
8、 接地系统
1)工作接地
10kV系统采用直接接地,3.15kV系统采用经电阻接地,380V系统在C和B厂房内采用经电阻接地,其余厂房采用直接接地。
2)保护接地
全厂采用TN-S接地系统,工作零线N和专用保护线G(相当PE)严格分开。
变电站内接地系统由直埋铜排、接地极组成。
全厂的接地系统成网状连接。
变电站内设有重复接地、接地母排,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电气设备的不带电的金属外壳、电缆(线)金属护套及保护管等均与接地装置可靠连接,接地电阻<1Ω。
9、 过电压与防雷
总配变电站站区分布设置8支避雷针装置,其中6支避雷针、进线架构、母线架构用避雷线成网状连接,以防直击雷。
为防止雷电过电压和系统过电压,在110kV进线及变压器两侧均设有氧化锌避雷器,10kV开关柜内设有过电压保护设施。
10、 照明系统
照明电源由各厂房内终端变电站引来,并经380/220V可移动变压器提供。
所有灯具工作电压为220V、单相、50Hz。
应急照明由应急电源引来电源,设置专门应急照明盘。
11、 其它
1) 110kV配变电站四周设有2.2m高铁栅栏,两台油浸变压器之间设有防火隔墙,每台变压器底部设储油坑,值班室设有模拟屏,有与电力部门和中控室联络的专用电话。
2) 全厂配变电站均设有集中通风装置和事故排烟风机,设有专用检修电源,设有事故照明、疏散指示、烟感温感探测器,干粉灭火器、喷淋装置、声光报警装置和手动报警按钮,有安全警告标志和门锁。
2 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供配电系统危险、危害因素分为两类:
一类是自然灾害如雷击;另一类是电气设备本身和运行过程中不安全因素导致的危险、危害,主要有触电、火灾、爆炸、断电等,分析如下:
1、 触电危险
供配电设备、设施在生产运行中由于产品质量不佳,绝缘性能不好;现场环境恶劣(高温、潮湿、腐蚀、振动)、运行不当、机械损伤、维修不善导致绝缘老化破损;设计不合理、安装工艺不规范、各种电气安全净距离不够;安全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备、违章操作、保护失灵等原因,若人体不慎触及带电体或过份靠近带电部分,都有可能发生电击、电灼伤的触电危险。
特别是高压设备和线路,因其电压值高,电场强度大,触电的潜在危险更大。
2、 火灾、爆炸危险
各种高低压配电装置、电气设备、电器、照明设施、电缆、电气线路等,如果安装不当、外部火源移近、运行中正常的闭合与分断、不正常运行的过负荷、短路、过电压、接地故障、接触不良等,均可产生电气火花、电弧或者过热,若防护不当,可能发生电气火灾或引燃周围的可燃物质,造成火灾事故;在有过载电流流过时,还可能使导线(含母线、开关)过热,金属迅速气化而引起爆炸;充油电气设备(油浸电力变压器、电压互感器等)火灾危险性更大,还有可能引起爆炸。
3、 雷击危险
室外变电站变配电装置、配线(缆)、构架、箱式配电站及电气室都有遭受雷击的可能。
若防雷设计不合理、施工不规范、接地电阻值不符合规范要求,则雷电过电压在雷电波及范围内会严重破坏建筑物及设备设施,并可能危及人身安全乃至有致命的危险,巨大的雷电流流入地下,会在雷击点及其连接的金属部分产生极高的对地电压,可能导致接触电压或跨步电压的触电事故;雷电流的热效应还能引起电气火灾及爆炸。
4、 断电危险
对一级用电负荷,如消防水泵、火灾探测、报警和人员疏散指示、危险和有害气体的探测,泄漏的探测,安全出口照明,洗涤塔/有机溶剂的排放,烟尘排放等要求连续可靠供电的设备、设施及场所,一旦供电中断发生事故,将危及人员健康与生命安全。
此外,本单元还存在室外变电站检修作业人员不慎坠落、SF6泄漏使人窒息等危害。
3 安全检查表
依据GB50052-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9-92《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60-92《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2-92《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168-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64-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3-90《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J148-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JGJ/T16-92《民用建筑设计规范》、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等有关标准和规范,编制本单元安全检查表,检查项目、内容及结果见表5.8.3-1。
安全检查表 表5.8.3-1
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依据法规
检查结果
备注
1
供电电源
1.1
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二级负荷宜由两回线路供电。
GB50052-95
2.0.2
2.0.6
√
一级负荷两路电源供电。
二级负荷两回线路供电。
1.2
同时供电的两回及以上供配电线路中一回路中断供电时,其余线路应能满足全部一级负荷及二级负荷。
GB50052-95
3.0.6
√
架空线路传输容量为50MVA/回。
1.3
当供电电压为35kV及以上时,用电单位的一级配电电压应采用10kV;低压配电电压应采用380/220V。
GB50052-95
4.0.1
√
一级10kV配电、低压380/220V。
1.4
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除由两个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它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GB50052-95
2.0.2
√
有三台1250kW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及UPS。
1.5
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GB50052-95
3.0.2
√
设有转换柜、联锁自投。
1.6
正常运行情况下,用电端子处电压偏差允许值应符合规程要求。
GB50052-95
4.0.4
√
1.7
采用电力电容器作为无功补偿装置时,宜就地平衡补偿。
GB50052-94
5.0.3
√
在终端变电站低压侧设电容补偿装置。
2
110kV配变电站。
2.1
变配电室位置应接近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接近电源侧、设备运输方便。
与爆炸危险场所、有腐蚀性气体场所、空气污染或有剧烈振动的场所应有足够的距离。
GB50059-92
2.0.1
√
在厂区西南角,距公路、厂房、库房较远。
2.2
企业变电所应设置围墙或围栏进行防护。
GB50059-92
2.0.3
√
有铁栅栏。
2.3
变电所内为满足消防要求的主要道路宽度,应为3.5m。
GB50059-92
2.0.4
√
>3.5m。
2.4
地势不低洼、不积水。
变配电站场地应有排水措施,所有地段坡度最小不应小于0.3%。
GB50059-92
2.0.5
√
2.5
在有一、二级负荷的变电所中宜装设两台主变压器。
当断开一台时,其余主变压器的容量不应小于60%的全部负荷,并应保证一、二级负荷。
GB50059-92
3.1.3
√
一期工程负荷25MWA,每台主变容量为20MVA。
2.6
35-110kV线路为两回及以下时,宜采用桥形、线路变压器组或线路分支接线。
GB50059-92
3.2.3
√
采用线路变压器组接线。
2.7
当变电所装有两台主变压器时,10kV侧宜采用分段单母线。
GB50059-92
3.2.5
√
采用分段单母线。
2.8
在有两台及以上主变压器的变电所中,宜装设两台容量相同的互为备用的所用变压器。
GB50059-92
3.3.1
√
主变设两台45kVA所用变。
2.9
重要变电所的操作电源,宜采用蓄电池组,
蓄电池组的容量,应满足:
1、全所事故停电1h的放电容量;
2、事故放电末期最大冲击负荷容量;
3、应满足分闸、信号和继电保护的要求。
GB50059-92
3.3.4
√
采用48V蓄电池组。
容量为4×100Ah。
2.10
屋外油浸变压器之间,当防火净距小于规范规定值时,应设置防火隔墙,墙应高出油枕顶,墙长应大于贮油坑两侧各0.5m。
GB50059-92
4.6.4
√
有防火隔墙,长、高符合要求。
2.11
主变压器等充油设备,当单个油箱的油量在1000kg及以上时,应同时设贮油坑及总事故油池,其容量分别不小于单台设备油量的20%及最大单台设备油量的60%。
总事故油池有油水分离功能,出口引至安全处。
GB50059-92
4.6.5
∽
有贮油坑,无总事故油池。
2.12
隔离开关与相应的断路器和接地刀闸之间,应装设闭锁装置。
GB50059-92
3.6.3
√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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