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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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版本号:
XWYY20160802
******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版次:
第02版,第0次修订)
编制单位:
*******有限公司
颁布日期:
年月日
签发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提高******有限公司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伤亡和损失,确保企业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我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的要求编制了《******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现予以批准发布,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望公司所有员工认真学习,积极参加预案演练。
批准人:
批准日期:
Ⅰ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社会、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和各项管理制度,防止突发性危险事故发生,并能够在事故发生的情况下,及时、准确、有条不紊地控制和处理事故,有效地开展自救和互救,尽可能把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快速反应、当机立断,自救为主、外援为辅,统一指挥、分工负责、明确责任”的原则,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应急救援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马上行动、救护优先、保护环境、区域为主,自救与互救相结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3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69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3〕第4号)
4)《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6年1月22日颁布)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7〕493号)
6)《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5〕第445号)
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8)《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4号)
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16〕第88号)
11)《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
1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11〕第40号)
13)《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36号)
1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07〕第53号)
15)《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鲁安监发〔2009〕124号)
16)《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鲁政发〔2012〕5号)
17)《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
18)《***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滨政发〔2009〕71号)
19)《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滨政发〔2014〕136号)
20)《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2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2)《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Bl8218—2009);
2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
1.3适用范围
1.3.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所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1.3.2事故类型
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主要有:
火灾、粉尘爆炸、容器爆炸、盐酸泄漏、液碱泄漏、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中毒窒息、车辆伤害。
1.3.3事故级别
为做到有针对性地进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结合我公司事故风险种类、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等实际情况,将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划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一级事故:
生产过程中发生一个生产或储存单位依靠本单位消防力量无法扑救的重大火灾、粉尘爆炸造成人员伤亡、1人以上被困于受限空间发生中毒窒息、人员遭受机械伤害而无法拆除设备的事故。
此类事故需要外援,公司在启动公司级应急预案依靠自身力量进行自救的同时须报告政府部门,启动政府预案。
二级事故:
生产过程中发生一个生产或储存单位某个车间的较大火灾。
在事故发生后,公司主要依靠自身的力量进行处理,辅助部分外援,无需启动政府预案。
三级事故:
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险情及险肇事故、或生产过程中发的一般火灾、人员轻伤的各类事故。
在事故发生后,生产或储存单位主要依靠自身的力量进行处理,无需外援,无需启动公司预案。
1.4应急预案体系
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公司应对重大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规范性文件。
2、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公司为应对某一类型突发安全生产事故而制定的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仓库火灾、配电室火灾、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3、现场处置方案:
包括火灾、粉尘爆炸,盐酸、液碱现场处置方案。
4、公司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部分组成,本应急预案结构体系图,如图所示。
1.5应急工作原则
1.5.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把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5.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把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中,加强基础建设,搞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有效控制危机,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1.5.3坚持依法规范的原则
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1.5.4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
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作用。
1.5.5坚持协同处置的原则
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每个应急小组的作用,依靠全员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快速反应、马上行动、协调有序的应急管理体制。
2.事故风险描述
2.1公司基本情况
2.2危险源确定
本公司主要的危险源有:
空气储罐,蒸汽分汽缸,绞龙,高低压配电室,场内机动车辆,喷雾干燥塔,物料暂存、中转罐,编织袋等包装物,食用糖等粉尘,成品仓库,成品包装间。
以上部位,存在着火灾、粉尘爆炸、化学品灼烫、压力容器爆炸、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等潜在危险。
通过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的危险物质品名表公司生产中涉及的盐酸、液碱未被列入重大危险源物质。
根据《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进行辨识,公司的蒸汽分汽包、储气罐、压力管道等压力容器,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3风险分析
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类型主要有:
火灾、粉尘爆炸、化学品灼烫、压力容器爆炸、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中毒窒息。
现对本公司的主要风险事故分析如下:
2.3.1火灾
(1)若存在明火或用铁器敲击设备以及使用不防爆的电气设备而产生火花,有可能引发火灾、粉尘爆炸。
(2)职工不遵守操作规程,误操作或违章操作,可引起设备、管道泄漏,进而引发火灾、粉尘爆炸。
(3)设备在日常运行或检修时,碰撞产生的火花,可造成燃烧、爆炸。
(4)厂区及生产系统中的防雷、防静电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有引起火灾爆炸的危险。
(5)生产车间、仓库通风不良,泄漏、挥发的粉尘积聚,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一旦达到爆炸极限,存在导致火灾爆炸的危险。
(6)设备检修时置换清洗不彻底或未完全与系统隔绝(如未加盲板),未办理动火证而进行动火作业,有引起火灾、爆炸的危险。
(7)电气设施选型、安装敷设不符合安全要求,短路、损坏产生的电气火花,存在引发火灾、爆炸的危险。
(8)若运输车排气筒未戴防火帽,直接进入生产区,排气筒产生的火花有引起火灾、粉尘爆炸的危险。
(9)生产设备的安全附件未按要求进行定期监测,造成损坏、失灵或跑冒、泄放等,存在发生火灾和爆炸的危险。
(10)生产系统置换不合格,氧含量超标,有发生设备、管线内爆炸的可能。
(11)生产系统中的防雷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或失效,有遭受雷击引起火灾和爆炸的危险。
(12)生产装置区通风不良或局部通风不畅,泄漏、挥发的粉尘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存在导致火灾、爆炸的危险。
(13)易燃易爆场所内的电气设备、电缆、照明等设施设置、安装不符合要求,未采用防爆电器,存在引发火灾和爆炸的危险。
(14)易燃易爆场所内人员将明火带入、吸烟等,有引起火灾和爆炸的危险。
(15)生产装置周边防护距离及防火间距不够,有因近距离使用明火,或附近建筑火灾等原因,引起生产装置火灾和爆炸的危险。
(16)危险场所设备检修动火作业,若没有申报批准、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没有检查、监护、或系统未吹扫置换干净,没进行现场化验检测并合格,违章进行动火,有发生火灾和爆炸的危险。
(17)厂内开挖地面等动土作业,没有申请、没有由电气、供水、工艺等主管部门领导批准,违章动土作业,有损及地下电气、供水、工艺设施,造成停电、停水、停蒸汽、泄漏,有引发工艺发生火灾和爆炸的危险。
(18)没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导致管理混乱,工人责任心不强、技术素质差,违章、盲目、误操作,或有关人员在现场私自吸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从而引发火灾和爆炸的危险。
(19)生产装置区内没有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配备数量不足或消防器材失效、不能使用等原因,生产装置发生火灾,没有及时施救时,存在火灾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20)操作人员没有接受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有因操作人员违章盲目操作引发火灾和爆炸的危险。
(21)企业没有根据本装置实际情况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有预案没有定期组织培训演练,有出现突发事故不能、不会处理,引发火灾和爆炸的危险。
(22)摩擦与撞击往往成为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原因。
如机器上轴承等摩擦部位发热;金属零件、铁钉等落入设备内,由于铁器和机件的撞击起火。
(23)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电力变压器、插座、电机、电焊机等电气设备,若设计不合理,安装、运行、维修不当,均可造成电气火灾和爆炸。
短路、过载、接触不良、电气设备铁心过热、散热不良等因素,均可导致电气线路或设备过热,从而产生危险温度。
电气火花具有很高的温度,更是非常危险的引燃源。
(24)生产装置区火源管理不善,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主要引火源为:
a将明火带入;
b吸烟;
c违章动火;
d防爆区域内使用非防爆电气,产生火花;
e电器及线路着火或产生火花;
f穿化纤衣服、带钉鞋;
g外来人员带入火种;
h打击产生火花;
i静电放电;
j雷击;
k使用手机或对讲机;
l未按规定选取防爆电器;
m使用非防爆工具;
n转动设备润滑不良造成高温;
o电机电流超高或缺相烧坏着火。
2.3.2触电
(1)生产系统中使用的电气设备、设施未设置接地、接零保护或接地、接零保护失效,有发生触电的危险。
(2)电气设备的壳体,未按规定设置有效的触电保护装置,有发生作业人员触电的危险。
(3)生产车间所使用的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处于高温、腐蚀等环境中,易导致电气设施老化、漏电,人体意外接触可造成触电伤害。
(4)非具备资质的电气作业人员安装、维修电气设施,人员操作失误可引起触电事故。
(5)电气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可引起触电事故。
(6)电气作业中,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用电制度,不办理电气作业有关票证,操作失误,可引起人员触电的危险。
(7)生产现场电气设施无带电指示、未进行安全隔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不齐全或损坏、不符合要求,有造成人员意外接触触电的危险。
(8)电气线路设置不规范、未设置漏电保护或漏电保护失效、手持电动工具和视孔灯等未按要求使用安全电压、临时线乱搭乱扯,有造成触电的危险。
(9)各类高大建构筑物、管线等未设置防雷设施或防雷设施损坏、不合格,有遭受雷击、甚至致人触电伤亡的危险。
2.3.3机械伤害
生产装置中设备外露的运转部件存在造成机械伤害的危险。
产生机械伤害的主要原因:
(1)检修、检查设备忽视安全措施。
(2)缺乏安全装置。
(3)电源开关布局不合理。
(4)在机械运行中进行清理、取样、修理等作业。
(5)任意进入机械运行危险区域
(6)不具备操作机械素质的人员上岗和其他人员乱动。
2.3.4高处坠落
生产过程的高处坠落危险,主要集中在操作平台和设备的检修操作中。
(1)生产系统中平台栏杆、扶梯设置不全、损坏或私自改动原有的结构,致使不符合要求,存在操作、检修人员高处坠落的危险。
(2)装卸车操作过程中,人员立于槽罐车上,因打滑、意外失足等原因可造成作业人员高处坠落。
(3)操作人员、电工、维修人员在登高作业时,因倾倒、打滑或钢梯强度不足或攀沿物失修腐蚀脱落,有发生人员高处坠落的危险;
(4)在阴雨天气或冬天因结冰造成钢梯、扶手、检修平台路滑的条件下,作业人员登高作业,有滑倒摔伤或高处坠落的可能。
(5)工作平台没有防滑措施、护栏高度不够、没有踢脚板,钢斜梯踏板厚度不够4毫米、扶手高不够900毫米、扶手直径不在30~50毫米之间,有发生作业人员高处坠落的危险。
(6)操作者未按高处作业规定进行高处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带、安全绳),操作失误易发生高处坠落。
2.3.5物体打击
(1)装卸、搬运操作过程中,因物体摆放不当或摆放过高,有发生物体坠落对人员的砸伤、挤伤等危险。
(2)操作中上下交叉作业,操作平台或设备上的物品受外力的作用掉落,易使平台下方及周围的人员遭受物体打击。
(3)在设备检修过程中,因工具、零部件存放不当,维修现场混乱,违章蛮干,而发生工具、设备和其他物品的砸伤。
(4)高处作业现场没有监护人、没有设立警示牌,高处作业位置下有无关人员通过,有高处作业人员失手造成工具等重物坠落,砸伤无关人员的危险。
2.3.6粉尘爆炸
发生粉尘爆炸的区域主要有:
干燥车间、包装间。
(1)若存在明火或用铁器敲击设备以及使用不防爆的电气设备而产生火花,有可能引发火灾、粉尘爆炸。
(2)设备在日常运行或检修时,碰撞产生的火花,可造成火灾、粉尘爆炸。
(3)厂区及生产系统中的防雷、防静电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有引起粉尘爆炸的危险。
(4)生产车间、仓库通风不良或局部通风不畅,泄漏、挥发的粉尘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一旦达到爆炸极限,存在导致粉尘爆炸的危险。
(5)设备检修时清理不彻底或未完全与系统隔绝(如未加盲板),未办理动火证而进行动火作业,有引起粉尘爆炸的危险。
(6)电气设备、电缆、照明等设施设置、安装不符合要求,未采用防爆电器,短路、损坏产生的电气火花,存在引发粉尘爆炸的危险。
(7)若运输车排气筒未戴防火帽,直接进入生产区,排气筒产生的火花有引起粉尘爆炸。
2.3.7化学品灼烫
发生化学品灼伤的区域有:
液碱罐区,酸碱罐区,酸碱罐区。
(1)盐酸、液碱输送管道、阀门、法兰等发生泄漏时,可能发生化学品灼烫事故。
(2)在生产的过程中,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不全或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等,盐酸、液碱物料泄漏可能发生化学品灼烫事故。
(3)液碱储罐突然爆裂,大量的液碱喷涌而出,人员不慎接触到大量的液碱,可发生化学品灼烫事故。
(4)盐酸储罐突然爆裂,大量的盐酸喷涌而出,人员不慎接触到大量的盐酸,可发生化学品灼烫事故。
2.3.8车辆伤害
本公司厂内运输采用汽车、电瓶叉车运输。
运输过程中如果车辆和厂内道路存在缺陷,或者违章作业,可能会导致车辆伤害事故发生。
车辆伤害的形式主要有:
车辆与建构筑物相撞;车辆倾翻;车辆与其他车辆碰撞;车辆与厂内管线碰撞;车辆与其他车辆刮擦;车辆碰撞行人;车辆碾压行人;车载物掉落伤人;启动时货物移动伤人;刹车时货物移动伤人。
可能导致车辆伤害事故发生的因素主要有:
(1)违反操作规程;
(2)车辆安全规章不健全;
(3)车辆本身有缺陷(包括灯光、喇叭、制动车辆缺陷);
(4)车辆的操作者身体有疾患或心理不适;
(5)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如道路、标志、指示、场地、照明等。
(6)车辆、行人注意力不集中等。
(7)司机酒后驾车、操作人员酒后上岗等。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有限公司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各应急小组组长组成,事故发生时,总指挥负责协调各类外部救援力量,负责本单位发生事故时应急救援的组织和指挥。
指挥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应急组、警戒疏散组、泄漏应急组、医疗救护组、通讯联络组、设备抢修组、后勤保障组共计六支应急救援组。
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的应急管理工作,包括应急管理方面的文件下发、学习、培训等,应急办公室电话24小时正常开机,所有应急小组成员手机24小时开机,发生事故时做到及时通知。
应急救援机构图:
3.2指挥机构
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
序号
机构
职务
姓名
手机长号
职责
1
应急指挥机构
总指挥
全面统一指挥事故应急救援。
2
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履行职责,向总指挥提出救援过程中生产运行方面应考虑和采取的安全措施及技术方面应考虑和采取的安全措施。
总指挥出差无法履行职责时,代行总指挥职责
3
应急组织机构
警戒保卫小组
负责现场警戒、疏散场内车辆、人员,维护秩序,疏导内外交通。
4
通讯联络小组
组长
确保通讯畅通,内外信息回馈迅速;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5
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
负责伤员救护,联系医疗机构支援。
保障应急资金及时到位,及时组织餐饮和应急物质供应。
6
善后处理小组
组长
负责伤亡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7
事故调查小组
负责协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等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勘察、事故调查、取证,直接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8
现场施救小组
按指挥机构命令,组织本单位的抢险、抢修工作,及时组织员工撤离和疏散,并报告员工伤亡、失踪等情况;及时报告事故事态和处理情况,并按指挥机构命令,做好本单位的开、停车及现场及有关有害物扩散区的清洗、监测、检查工作。
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应急指挥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9
10
11
12
3.3应急救援人员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
熟知公司领导、重点职能要害部门、政府及社会救援部门电话,会接警报警。
熟知工业园区平面布置,建筑物位置、特点,道路及安全疏散通道,全面掌握变配电站、危化品储存区、各种产品仓库等重点部位位置和安全防范特点。
熟知工业园区消防供水系统布局,水源储备、消防栓分布、应急器材库位置、数量,熟知各种消防器材性能及用途。
熟知盐酸、液碱、各种辅料及成品等各种物质特点、特性及补救应对措施。
具有一定的交通知识,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处置知识及抢救人员知识,建筑登高知识和登高防护知识。
会接警报警,接警后迅速集合到达指定位置,并尽职尽责。
会正确佩带消防服、帽、呼吸器、安全带、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种灭火器、灭火工具、消防斧、消防锨等消防工具,熟练操作使用各种消防泵、消防枪、消防炮等消防设备。
根据天气及风向抢占有利地形,正确实施灭火抢险,引导人员疏散、撤离,并会抢救伤员。
会正确救助处置烧伤、烫伤、灼伤及中毒人员。
根据抢险对象能正确选择设备器材,并会维护各种器材。
4.预防与预警
4.1预警
4.1.1预警级别
为做到有针对性地进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结合我公司事故风险种类、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等实际情况,将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划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一级事故:
生产过程中发生一个生产或储存单位依靠本单位消防力量无法扑救的重大火灾、粉尘爆炸造成人员伤亡、1人以上被困于受限空间发生中毒窒息、人员遭受机械伤害而无法拆除设备的事故。
此类事故需要外援,公司在启动公司级应急预案依靠自身力量进行自救的同时须报告政府部门,启动政府预案。
二级事故:
生产过程中发生一个生产或储存单位某个车间的较大火灾。
在事故发生后,公司主要依靠自身的力量进行处理,辅助部分外援,无需启动政府预案。
三级事故:
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险情及险肇事故、或生产过程中发的一般火灾、人员轻伤的各类事故。
在事故发生后,生产或储存单位主要依靠自身的力量进行处理,无需外援,无需启动公司预案。
4.1.2预警条件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由应急指挥机构做出事故预警决定:
已经发生的事故有可能导致其它事故发生的;事故影响在扩大或有可能扩大的;其它单位发生的事故有可能影响公司的;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力量不足的。
预警条件
级别
代表颜色
预警程序
特别重大
事故信息
Ⅰ级
红色预警
启动公司应急预案同时上报至当地安监局,当地安监局逐级上报并启动政府预案
重大事故信息
Ⅱ级
橙色预警
启动公司应急预案同时上报至当地安监局,当地安监局逐级上报
一般、较大事故信息
Ⅲ级
黄色预警
启动厂级现场处置方案同时上报至公司安全部门,安全部门逐级上报
4.1.3预警程序
公司所有部门、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事故或事故险情,均有责任和义务进行报警,由公司应急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种事故报警的接警工作。
公司应急办公室接到报警后,向公司应急指挥机构汇报。
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对事故信息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和预测后作出是否启动应急预
警的决定。
若需要启动应急预警的,应确定预警范围,并通过办公室下达指令,启动事故应急预警程序。
4.1.4预警方法
主要采用固定电话、手机报警。
大声呼喊等也是应急预警的方法。
4.2信息报告
4.2.1信息接收与通报
(1)应急救援办公室设立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
******,一旦发生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并负责通知指挥领导小组内各个成员,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按照现场处置程序立即开展自救。
(2)应急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记录事故类型、报告时间、对方姓名、双方主要交流内容等。
4.2.2信息上报
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在1小时内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报警和通讯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a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b事故类型:
火灾、粉尘爆炸、泄漏(暂时状态、连续状态)
c估计造成事故的泄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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