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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科技资源共享的现状及其分析
我国科技资源共享的现状及其分析
世界各发达国家均普遍重视提高科技资源的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科技资源的广泛共享,从而为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提供有效支持,这也是其能够快速发展科技、赢得竞争优势的基础所在。
各国政府往往通过立法和国家的政策积极引导和推动科技资源的保护与共享。
在我国,科技资源的共享问题近年来开始引起国家和各地方的重视。
本文将梳理我国科技资源共享的现状,并对此进行分析。
一、我国科技资源共享现状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科技资源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积累了一些重点领域的常规科学数据和文献,建立了部分区域性的观测与监测网络,收集整理了一定数量的种源和标本,拥有了一批科技基础设施等。
"九五"以来,在资源整合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推动了科学数据、大型科学仪器、自然科技资源和科技图书文献资源的共建共享工作。
(一)科学数据领域
科学数据是人类社会科技活动所产生的基本数据、资料,以及按照不同需求而系统加工的数据产品和相关信息,具有明显的潜在价值和可开发价值,并在应用过程中得以增值,是信息时代最基本、最活跃、影响面最宽的科技资源。
建国以来,我国在许多科学领域组织开展了不同程度、规模不等的观测、探测、调查和试验研究工作,通过科技攻关、高技术研究及产业化、重大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的建设等,积累了大批宝贵的科学数据和基于这些科学数据所得出的大量综合性信息,基本构成了我国海量科学数据的大致轮廓。
目前为止,我国已先后建成一批国家级科学数据中心;建成规模不等、质量各异的科学数据库5000个到6000个,内容基本覆盖了科学技术的各个领域。
各有关部委还相继成立了专门的信息中心,负责收集和整理本部门所采集的各类数据资料,通过建立数据库和产品加工,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以及相应的技术支撑。
目前这些信息中心已经成为所在政府部门向社会提供公益性、基础性服务的重要窗口。
科技部在促进科学数据的共享过程中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一方面通过科技计划支持一批科学数据库的建设,另一方面还专门设立了国家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先后启动和支持了一批急需的科技基础数据库建设项目。
2000年,科技部提出了实施国有科学数据公益性共享、并于十年内建成我国科学数据共享服务体系的总体思路。
2001年12月,国家气象局在科技部的支持下,率先启动了气象数据共享试点,面向社会开展了公益性数据共享服务。
科技部对科学数据共享工程非常重视,成立了以科技部部长为组长的科学数据共享工程领导小组。
科学数据共享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是:
坚持资源公开与共用的方针,以基地建设的思路,构建结构合理、面向全社会的、网络化、智能化的科学数据管理与共享服务体系;完善共享政策、法规体系和管理体系的建设,建立健全共享机制;培养一批能适应社会信息化的高素质的科学数据共享管理、技术人才。
使科学数据资源的积累与共享达到基本满足科技创新和国家发展的需求,提高国家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国家投入的效益。
我国推进科学数据共享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在2006年10月23日举行的国际科技数据委员会(CODATA)第20届国际学术会议上,中国科技部部长徐冠华指出"我国已先后在资源环境、农业、人口与健康、基础与前沿、工程技术、区域综合六大领域共24个部门开展了科学数据共享工作。
目前的科学数据共享内容涉及我国GB/T13745-92学科分类中自然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等六大门类中的诸多学科。
"目前,我国科学数据共享工程的门户网站已经开通。
从该网站主页可以直接链接至气象科学数据、地震科学数据、农业科学数据、林业科学数据、地球系统科学数据、可持续发展科学数据、国土资源科学、测绘科学数据、海洋科学数据、基础科学数据、医药卫生科学数据、能源科学数据、环境科学数据、水科学数据、先进制造科学数据等16个部门科学数据共享的网站。
中国科技资源共享网:
科学数据一般分为公开数据和非公开数据两种。
总体而言,对于公开数据,共享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通过网络在线(检索/浏览/下载),另一种是离线索取数字产品。
在第一种方式下,共享网站会通过网络在线发布数据目录、部分数据集内容、元数据等。
社会公众可以从共享网站上在线浏览或者下载数据,不收取任何费用。
但共享网络一般要求单位申请成为会员,方可浏览或下载更多的科学数据,同时收取一些数据的加工费及所消耗的材料费等。
个别网站没有采用这种模式,如农业科学数据共享网,而是在网站上公布相关数据的信息(包括联系人、电话、地址等),需要某些数据的用户可以直接联系有关单位索取数据。
在采第二种方式,即离线方式的情况下,一般是占有数据的单位向申请者提供数据光盘或者文字材料。
非公开数据可按有关规定手续通过离线方式提供服务,离线复制科学数据或索取数据产品,会收取少量资料复制和交付成本费或者资料加工处理费。
同时,共享网也欢迎和鼓励拥有科学数据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在网上发布愿意提供免费原始数据资料的说明。
此外,为更好地实现共享,各领域分别制定了相关的数据发布与共享管理规定、共享平台技术规范等。
(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领域
我国在大型科学仪器设备领域尚未建立完善的共享机制。
一是缺乏部门协商的机制,造成条块分割、有限的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二是缺乏有利于共享的措施和手段,尚未建立全国性的协作共享网络系统,不能为科学家提供便捷的导航服务、为管理者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依据。
为改变这种状况,自1997年以来,科技部联合有关部门、地方建立了北京、上海、广东、四川、陕西、湖北、吉林、沈阳等八个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试点,在试点工作的带动下,基本上全国各省市都开展了协作共用工作,提高了科学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为科学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支撑。
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上海市就推出了"科学仪器共享"、"重点实验室"、"专业服务机构"的建设等措施,率先在全国迈出了第一步。
1997年率先建立了"上海市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
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已经成为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一个部分。
重庆市于2004年2月发布了《重庆市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其立法目的是充分利用重庆地区现有科学仪器资源,实现科技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提高科学仪器的使用率。
重庆市建立了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资源共享平台,这是政府在科技资源配置中,利用现代技术手段,运用共建共享的机制,对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等资源进行重组与建设,所构建的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开发高效、体系完备的物质和信息服务系统。
大型科学仪器的共享机制包括资源信息共享和协作共用,前者是将相关仪器信息通过互联网广泛发布,然后借助市场机制鼓励这些仪器向中小企业、社会单位和个人开放服务,实现协作共用。
目前,已有20个省市已经开通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共享。
全国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网络信息系统也已经开通。
部分地区制定了《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暂行办法》,对协作共用组织机构、协作共用基金来源与用途、协作共用网会员单位入网审批程序、协作共用仪器收费原则、运行补贴等问题作出规定。
通过这些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公众可以从"入网仪器数据库"了解到入网仪器的名称、所在单位名称、仪器的现状、服务机时、仪器功能及应用范围、以及管理人员的电话等详细信息。
部分协作共用网实行会员制,会员分为仪器入网会员和仪器使用会员两类(沈阳地区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
有的网站还建立了"操作维修人员数据库"(如黑龙江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及专业维修网),其中载明了操作人员的姓名、技术职称、技术专长、单位及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要使用某台仪器的个人或者单位可以在网上登记预约仪器的使用,可以申请将本单位持有的仪器入网进行共享利用。
可以看到,我国在大型科学仪器的共享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各省市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的开通,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利用大型科学仪器提供了途径。
但是,在大型科学仪器共享领域仍然存在下述问题:
一是尚有大量的大型科学仪器没有被纳入共享写协作网,无法实现共享利用,从而导致机器利用率偏低;二是还有很多省市尚未建成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大型科学仪器仍然散落在科研单位或者高校,无法提供共享;三是各省市的大型仪器协作共用没有统一的机制,有的地方对此有专门的规定,有的地方没有规定,随意性较强,地区差异性较大。
(三)自然科技资源领域
自然科技资源一般指经过长期演化自然形成及人为改造的、对人类社会生存与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为人类社会科技与生产活动提供基础材料,并对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起支撑作用的战略物质资源。
主要包括三类:
一是有生命的生物资源和人种遗传资源;二是没有生命的标本资源,包括岩矿化石标本和生物标本两类资源;三是人类科学技术活动所需的专用材料,包括实验活体材料和标准物质两类资源。
我国自然科技资源物种繁多、数量巨大,以其丰富性和独特性在国际上占有重要地位。
50多年来,政府组织了一系列科考、调查和试验,初步掌握了自然科技资源的种类、分布和丰度等基本情况;收集了大量自然科技资源;抢救了一批珍稀、特有、濒危的自然科技资源;建设了一批保存自然科技资源的馆、库、园、圃;形成了一批专业机构和人才队伍,并开始将各种现代技术应用于资源的收集、整理、保存和利用中。
我国自然科技资源的保存单位类别呈多样化,既有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也有企业和其它社会组织或个人等。
主要以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为主,其次为企业。
据统计,目前共有1765家自然资源保存机构,它们分别隶属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卫生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计生委、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海洋局等不同部门及地方。
从自然科技资源保存单位的实物共享情况看,共享方式以合作研究为主,其它依次分别为部分有偿、全部有偿、交换、无偿和不共享。
总体上看,虽然共享的方式多种多样,六种共享方式都有,但就具体保存单位而言,对自然科技资源的共享方式形式都比较单一。
近几年来,信息共享资源建设取得良好进展,初步构建了集中和分布式相结合的国家自然科技资源网络体系,国家自然科技资源信息系统及虚拟博物馆已见雏形,并已经开始装载数据。
目前自然科技资源E-平台网站已进入调试运行阶段,实现了自然科技资源平台从"无形"到"有形"的转变。
许多网络共享平台也已经搭建起来,包括中国作物种质信息网、国家自然科技资源平台实验动物资源库、植被和物种资源信息共享网(植被数据库、植物物种数据库、动物物种数据库、微生物物种数据库、元数据信息)、中国微生物菌种共享数据库、林木和花卉种质资源共享查询平台、西藏动物种质资源共享服务系统、西藏农作物种质资源数据库系统、湖南省实验动物信息网等。
不过,可以很明显地看出,这些网站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自然科技资源共享,很多网站仅仅提供某些资源信息情况(如资源特征、参数、保存单位等)的查询,并不涉及资源的共享问题。
我国自然科技资源的共享还是存在着下述问题:
第一,行政管理方面。
具体而言又包括几个方面:
政府部门(地方政府)对资源进行垂直管理,但政府部门(地方政府)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信息难以沟通;资源保存、共享及利用管理多头;对保存重要资源的国家库馆没有明确的定位及授权许可,对库馆的实物共享及信息共享管理不规范;对资源保存单位所开展的共享工作,缺乏监督和评价机构及其相应的规范。
第二,我国自然科技资源保存共享机构的问题。
首先,国家库圃不是独立的资源保存共享机构。
绝大多数挂靠在某个科研单位,不是独立的资源供种分发单位,在共享活动中难免受单位承担科研任务的左右。
其次,没有固定的运行经费。
运行资金来源于各种科研及开发项目。
无法完成对保藏资源的定期检测和维护工作,对利用率较高的资源繁育工作也无法保证。
其三,没有专门从事资源保存共享的工作人员。
资源工作核心是对资源的收集、保存、扩繁和供种。
但是目前国家项目很少有关于这些工作的立项。
从事资源工作的人员必须把大部分精力放在对资源深入研究上以便得到项目资助。
对资源的收集、保存、扩繁等工作不可避免地有所忽视。
其四,对资源保存共享的机构及工作人员没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要求。
第三,自然科技资源共享用户存在的问题。
其一,不履行共享协议,对共享资源的利用情况不进行反馈。
目前,就作物种质资源来说,仅有20-30%的用户对资源的利用情况提供信息反馈。
其二,利用资源取得的科研成果或经济利益不与资源提供者分享;利用资源培育的新种质不到国家库复份保存;引进境外资源不到指定的国家库馆登记;其三,未经合法渠道引进资源,生产的产品出口将遭到国外"资源壁垒"惩罚。
其四,用户获得共享资源的信息渠道少。
(四)科技文献领域
在科技文献领域,我国经济、科技的快速发展和由此带来的社会各层面对科技文献信息需求变化,使任何一个图书情报机构都无法以有限的科技文献资源满足对其大量的、迫切的需求。
在此背景下,共建共享、合作发展就成为了图书情报机构科技文献资源建设的潮流。
有鉴于此,近年来我国图书情报界在建立科技文献资源共建共享系统的目标、原则、结构模式等方面都做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上海市率先采取措施促进科技文献资源的共享。
1999年5月,上海市成立了上海地区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上海市图书馆科技情报研究所牵头,协调全市的馆际合作与资源共享。
与此同时,上海市人民政府每年下拨专款,推动全市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工作。
2001年,该协作网的共建共享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突破,建成了以网络为基础,以知识导航为动力,以资源共建共享为目标的联合上海市所有高校、区县及专业图书馆的图书馆联合体--上海市中心图书馆。
该系统经过1年多的运行,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上海的科学数据库已集聚了分散在上海市各单位乃至个人的大批科学数据,涵盖化学化工、生命科学、资源环境和先进制造等领域。
到2005年下半年,包含了仪器和文献信息的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开通一年访问量总计126万多人次,累计对外服务量16.2万人次。
其中仪器网服务量中,江苏占10.2%、浙江占4.74%。
此外,贵州省于2006年建立开通了科技文献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重庆市的科技资源共享平台中也包括了科技文献的共享。
中国科学院系统在全国也进行了科技文献资源共建共享的尝试。
参与单位图书馆在一个共同的协议下,进行书本式及网络版外文期刊的集团订购、网上信息传输等。
他们的协作目前虽然仅限于外文科技期刊的订购和少量的网上查询服务,但在减少外文期刊的重复订购,节约经费,扩大外文期刊的收藏种数方面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000年6月,科技部联合国家经贸委、农业部、卫生部和中科院组建了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
该中心是一个虚拟的科技信息服务机构,参加者有中国科技信息所、农科院文献中心、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医科院信息所(图书馆)等单位,遵循"集中采购、统一标准、分别加工、联合上网"的原则。
中心集成了隶属于不同部门的7家国家级文献机构的资源优势,通过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向全国用户提供网上免费检索和低成本全文服务。
目前,该中心各成员单位每年订购外文科技文献14000种,约占全国订购品种数的60%,其中外文期刊11500种,会议录2500种,中文期刊、会议录和学位论文基本齐全。
《Sience》等15种外文网络版全文期刊面向全国用户提供免费浏览、下载。
网上各类数据库的数据总量达1000多万条,网上检索文献每月逾100万人次。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提高网络服务系统的技术水平和服务功能,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对其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了系统的软硬件升级和功能扩充,形成了一个高水准的网络基础平台,出口带宽达100Mbps,同时实现了与国家图书馆、中国教育网、中国科技网和解放军总装备部情报所的100Mbps光纤连接。
该系统除了对原有的二次文献检索和原文提供功能进行升级外,还增加了联机公共目录查询、外文科技期刊目次页浏览、网上专家咨询、专题信息服务等功能。
一般来讲,现有科技文献的共享机制是:
有关的科技文献共享平台通过集成当地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文献信息,采用分布式使用管理,建立大量的数据库,或者与有关的数据库建立链接,实现跨系统多系统检索。
单位或者个人可以通过登陆网站查询科技文献内容。
具体操作程序是由普通的单位或者个人在网上注册成为会员或者申请科技文献信息卡。
例如,登陆重庆市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在线浏览或者下载科技文献,首先应当申请科技文献信息卡,成功申请科技文献信息卡的用户将被默认为平台注册用户,可及时获得平台的各项活动讯息,更好的享受平台的服务,无需任何注册费用。
重庆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是政府搭建的公益性平台,目前不收取任何形式的会员费和服务费。
取得会员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通过自己的用户名登陆后即可查询有关科技文献。
有的网站还可以提供委托查询服务以及跨库查询服务。
为应对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国在科技文献资源共建共享方面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无论是资源量、技术水平,还是服务效率,都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二、我国科技资源共享现状分析
(一)科技资源共享存在的问题
可以看到,面对日益活跃的科技创新活动,我国科技资源的建设和管理远远不能满足科技活动对科技基础条件的迫切需求。
尽管近年来国家通过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促进科技资源的共享,且许多部门和省市都采取了相应措施推动资源共享,科技资源的共享已经有了较大的进展。
但在科技资源共享领域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第一,政府投入形成的科技基础条件资源不能为全社会共享,资源重复、零散、分散、浪费,成为制约科技创新的"瓶颈"。
近年来各级政府投入了大量经费用于建设科技基础设施,改善科研条件,但是由于缺乏国家层面的整体规划和统一布局,各类资源基本上变为部门所有、单位所有、甚至少数课题组个人所有,造成从"低水平重复建设"到"高水平重复建设"的局面,导致大量国家科技经费严重浪费,无法形成集成优势,利用效率低下。
由于缺乏数据共享,许多单位不得不重复获取本来已经有的数据,造成资金的极大浪费。
甚至有个别机构和专家学者垄断把持由国家财政投入所获得的科研设施和数据资源。
不解决长期困扰我国科技发展的科研设备条件分散、重复、浪费问题,实现不了社会共享,科研基础条件落后的状况就难以改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就难以提高。
第二,缺乏共享运行机制。
我国尚未建立起科技资源共享的运行机制。
具备研究条件的科研单位面临着"服务收费高了人家不来做,低了又无法自我维持"的尴尬局面。
由于部门和地区之间信息共享的机制和制度尚未建立,一方面是超级资源大户手里资源的大量积压,另一方面是用户对科技资源有强烈的渴求,科技资源无法共享导致大量低水平的重复工作,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比比皆是。
以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为例,在大型科学仪器协作的条件、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协作共用仪器的考核与评估、仪器源共享资金的来源与管理、协作共用仪器的收费与补贴、奖励与惩罚等等方面尚未建立起科学的运行机制。
第三,缺乏科技资源共享的协调机制。
科技资源分别隶属于不同部门或者不同地方,同一领域的资源也分别被不同的部门所管理。
甚至有些自然科技资源的保存中心同时有两家以上的管理部门,各管理部门往往从自身部门出发对所属保存中心提出一些工作要求。
有时这些要求无法统一,甚至相互矛盾。
各部门对科技资源的管理由于彼此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协调机制而很难形成合力,不利于国家对资源的宏观调控,也不利于提高国家对资源工作的财政投入效率。
部门之间沟通与协调机制的缺乏同时也不利于国家对资源的保护。
第四,缺乏畅通的科技资源共享信息渠道。
我国缺乏发达的资源共享网络,由于不掌握科技资源的分布状况,许多单位或科研人员不知道谁想共享自己的资源而不能提供共享服务,也不知道该去何处共享自己所需资源。
第五,各类科技资源之间、某一类科技资源各子类型之间的共享情况存在差异。
由于国家对各类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的建设启动时间不同,因此在科学数据领域和大型仪器设备领域的共享平台已经搭建,并开始实现共享。
而在自然科技资源、科技文献、网络科技环境等领域的由于平台建设工作起步相对较晚,因此资源的共享程度相对较低。
同时,在某一类科技资源的各子类型之间也存在着共享上的差异。
例如,在自然科技资源领域,中国作物种质信息网、国家自然科技资源平台实验动物资源库、植被和物种资源信息共享网、中国微生物菌种共享数据库、林木和花卉种质资源共享查询平台等已经建立,并开始逐步实现共享,但在岩况化石资源、人类遗传资源等领域,共享的平台尚处于建设过程中。
第六,国家和地方科技资源共享情况不同,二者之间同样缺乏共享。
某些科技资源在国家层面已经建立起共享的平台,如科学数据资源,且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效。
但在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这一层级仍有许多地方没有搭建起科技资源共享的平台。
理想状态下各类科技资源共享应当有国家、省、市三级平台。
此外,在国家、省和市三级平台之间的交流和共享也是较为少见的。
实现全国范围内的科技资源共享,需要中央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的努力。
(二)原因分析
科技资源不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共享已经成为阻碍我国科技发展与创新的壁垒。
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落后思想原因,也有法律规范的原因,还有我国科技管理体制方面的原因。
第一,思想意识陈旧。
许多单位或者科研人员长期以来形成了许多传统观念。
一种观念是"重占有、轻使用",认为资源由单位或个人所有,甚至将资源与单位及个人的利益纠缠在一起,导致各部门"贪大求全"的现象长期存在。
另一种观点是大家都希望获得共享的利益,但缺少提供数据和资料的积极性。
科研机构相互封锁造成的"科学壁垒"已经给我国的科研带来了难以统计的损失。
正是由于存在上述陈旧落后的思想意识,科技资源共享的社会氛围无法形成。
"共享能使自己受益"的观念还没有被普遍接受,许多单位或科研人员认为共享就意味着免费,自己得不偿失,甚至会培养出竞争对手,给自己添麻烦。
信息资源是与物质、能量同等重要的现代战略资源。
科技资源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要实现科技资源共享就需要全社会达成信息公开、资源共享的共识。
第二,政府角色错位。
在我国以前实行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的角色定位不清、政府缺位越位现象长期存在。
一方面,政府权力进入了许多自己本不应当涉足的领域,科技资源管理领域也不是例外。
政府对科技资源的管理实施了过多的干预,造成条块分割。
由于在全国范围内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分布属于不同的部门主管,科技资源主要限于各自部门或单位内部使用,缺乏必要的沟通,对科研仪器设备和科学数据等重保管、轻服务。
各类科技计划产生的数据、实物资源散落在单位和个人手里,使科技资源作用不能充分发挥。
同时,许多单位又不得不重复获取数据或实物资源,造成资金的极大浪费。
在政府权力占压倒性地位的情况下,科技资源管理与共享的社会中介组织就没有生长的土壤。
而西方发达国家在发展科技,进行资源共享的过程中,十分重视科技中介组织的作用,提倡行业自律。
另一方面,政府没有发挥应有的宏观协调管理作用。
缺乏科技资源投入的顶层设计和宏观协调管理,各部门争资源、上项目,大量重复购置仪器设备,造成了资源浪费严重;由于资金分散,又往往不足以配备完善的配套辅助件,使仪器设备的质量普遍不优,缺乏运行维护费用,许多仪器设备呈低效状态。
因此,有学者主张在科技资源共享过程中应当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充分运用利益驱动的原则与政策;充分发挥国家宏观调控的原则与政策。
第三,缺乏共享平台和技术支持。
我国缺乏为推动科技资源共享提供增值服务的技术平台,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跨地区、高宽带的,能为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和质量保障的、基于网络的现代化信息平台。
同时,科技资源共享的用户管理、用户分级、共享的标准与规范等方面尚缺乏统一的规范,需要进一步的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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