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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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模板
**********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招标人:
**********置业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招标代理机构:
*****省*****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日期:
2004年月日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2
第二章合同条款……………………………………………………15
第三章合同文件格式………………………………………………41
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52
第五章图纸…………………………………………………………………53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54
第七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56
第八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66
第九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78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4
二、投标须知………………………………………7
(一)总则…………………………………………………7
(二)招标文件………………………………………………7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1
(五)开标…………………………………………………12
(六)评标…………………………………………………13
(七)合同的授予………………………………………………14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1.1工程名称**********
21.1建设地点*****************
31.1建设规模框剪-核心筒结构,地上28层,地下4层,建筑面积63473.67㎡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施工总承包
61.1质量标准合格(竣工验收评分达到85分以上)
72.1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内所有内容
82.2工期要求2004年12月31日,九层顶板施工完;2005年5月31日,主体施工完;2006年5月31日,竣工。
93.1资金来源自筹
10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企业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1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方式
1213.1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
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315.1投标有效期为:
_90_天(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16.1投标担保金额担保金额伍拾万元整(¥500,000.00)以银行汇票、支票提供
155.1踏勘现场时间:
2004年7月13日9时(星期二)地点:
*****市南区闽江路22号院西南角,*****路与闽江路交汇处
1617.1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适用
1717.1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__六__份副本
1821.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
__*****省*****招标有限公司___地点: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时间:
_2004年7月29日_8时30分至9时30分
1925.2开标收件人:
__*****省*****招标有限公司___地点: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时间:
_2004_年_7月_29日9时30分
2033.4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施工招标评标评分细则。
2138.3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10%;招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10%.
22付款方式无预付款。
主体阶段分±0.000结构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九层顶板施工完毕、主体封顶共三次支付,支付额度为经发包人确认的当期完成合同造价(扣除工作量中包含的发包人供应材料款后)的60%;、主体验收合格后二个月内,进度款支付至截止主体完工累计完成工作量(扣除经确认的累计工作量中包含的发包人供应材料款后)的70%;主体完成后的进度款,每月支付一次,支付额度为经发包人确认的当期完成合同造价(扣除工作量中包含的发包人供应材料款后)的80%。
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质量标准,且竣工造价结算办理完毕三个月内,除扣留质保金外,发包人付清应付款余额。
23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费率,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可在其他项目报价中体现)
24招标机构招标机构:
*****省*****招标有限公司地址:
*****市黑虎泉西路129号电话:
传真:
0联系人:
(六处)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市农行明湖支行开户帐号:
153********7883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6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
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投标邀请书。
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踏勘现场
5.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合同文件格式
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图纸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第七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第八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九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2004年7月24日前(不含7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2004年7月20日前(含7月20日)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4当投标人退回图纸时,图纸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04年7月20日前(含7月20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或传真至*****省*****招标有限公司(*****市黑虎泉西路129号212室)。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2004年7月24日前(不含7月24日)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
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2004年7月24日前(不含7月24日),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当日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三部分,投标函部分、商务标书单独密封,技术标书单独密封。
11.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1.2.3投标函;
11.2.4投标函附录;
11.2.5投标担保银行保函;
11.2.6投标担保书;
11.2.7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包括:
(1)标书综合说明,企业简介资信证明等;
(2)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3)评标评分标准中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为承担的工程提供的优惠条件(不含报价因素)。
11.3商务标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报价资料包括:
(1)投标报价说明;
(2)投标报价汇总表;
(3)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
(4)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5)措施项目报价表;
(6)其他项目报价表;
(7)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计算表;
(8)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11.3.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项目经理简历表;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5)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人情况。
11.4技术标书制作要求如下:
11.4.1封面必须使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制作的统一封面。
目录及正文使用3号仿宋体,A4复印纸打印,每页28行,每行28字,施工进度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使用A3复印纸、5号宋体。
页码从正文编起,使用5号宋体标注于页面底端中间位置,页码不在28行内。
目录不编制页码,目录每页28行。
所有字体不得加粗、加黑,不得使用彩色字体。
按封面装订孔纵向用白线绳三点一线装订。
11.4.2技术标书主要内容:
①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及保证措施;
②计划开工、竣工时间,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工程总进度图表,总工期;
③施工方案、施工总平面图及主要施工机械用表等。
①—③款内容不得出现在商务标书中。
11.4.3标书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投标单位的资料及可以识别的记号,封面不得加盖正副本标识。
11.4.4违背以上任何一款规定者,技术标不得分。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本招标文件不明确处,以青建管字〔2002〕9号文为准。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
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7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3.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3.6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1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21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担保
16.1投标人应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
不按规定时间、规定数额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视为事实上放弃投标。
16.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并采用16.2.2形式:
16.2.1投标保函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经招标人认可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或具有担保资格和能力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书。
银行保函的格式,应按照担保银行提供的格式提供;担保书的格式,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所附格式提供。
银行保函或担保书的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16.2.2投标保证金
(1)银行汇票;
(2)支票;
(3)现金。
16.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按照本须知第15条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__10__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5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7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8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3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6.6.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修正标价;
16.6.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8.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的密封见第19.2款、第19.3款、第19.4款、第19.5款、第19.6款。
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另外单独填一份并签字盖章放置正本外层包封中,开标时开封。
19.2投标人须将商务标书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19.3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9.3.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9.3.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2)工程名称;
(3)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_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9.4除了按本须知第19.2款和第19.3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22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9.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9.1款、第19.2款和第19.3款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6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
20.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1.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
21.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4.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2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投标人须对其更新,以证明其仍能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确认的。
如果在评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评审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
25.开标
25.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5.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5.3开标程序:
25.3.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25.3.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由招标人、公证机构共同核验有关证书及其他资料(验证内容为原件);
25.3.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5.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6.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6.1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投标文件无效:
26.1.1投标文件未密封,或密封处未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的;
26.1.2投标文件未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的;
26.1.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6.1.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或参加开标会议未提供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委托书的;
26.1.5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6.1.6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的;
26.1.7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26.1.8投标人未提供项目经理副本原件的;
26.1.9投标文件未加盖注册造价师资格章或*****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章;
26.1.10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
26.1.11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26.1.12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26.2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六)评标
2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7.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7.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8.评标过程的保密
28.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8.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30.投标文件的澄清
30.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根据本须知第32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31.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31.1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6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1.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1.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2.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32.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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