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废水废气废油噪音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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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水废气废油噪音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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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第一版
2014-10-01
执行
赵炳利
黄齐凯
张春山
版次
生效日
失效日
状态
编写
审核
批准
修改说明
天津蓝巢电力检修有限公司
企业标准
XM2F031-2014
项目管理专业文件
废水、废气、废油、噪音管理规定
(2014第一版)
本文件之产权属于天津蓝巢电力检修有限公司,未获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复制、传递或泄露该文件。
修改记录
版次
日期
页数
章节
修改内容和依据
废水、废气、废油管理规定
(2014第一版)
目录
1目的
2范围
3相关文件
4定义
5职责
6管理内容
7流程图
8记录(附件)
1目的
为了对发电厂废水、废气、废油排放、噪音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废水、废气、废油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
依据《污水综合排放标》、《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检修事业部、各专业公司、各运维项目部内施工(生产)现场内废水、废气、废油、噪音的管理。
3相关文件
无
4定义
无
5职责
5.1项目管理部
5.1.1负责编制《废水、废气、废油、噪音管理规定》,并对公司内及各单位施工(生产)现场内废水、废气、废油的储存、保管、处理过程、噪音的监督管理。
5.1.2安全高级主管负责总部及各单位废水、废气、废油、噪音的监督管理工作;
5.2各单位
5.2.1专业公司工区主任/检修事业部安监部长/运维项目部安全质保部长负责按照规定制定安全措施并实施。
5.2.2废水、废气、废油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贮存、处理及销毁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5.2.3各单位物资管理人员负责处理、运输、销毁的管理。
6管理内容
6.1.1检修人员严格按照《检修规程》的要求,对除尘器和脱硫设施进行维护、保养,除尘效率和脱硫效率达到设计要求.
6.1.2除尘器在机组大修后,必须进行除尘器的性能验收试验,性能试验没有达到标准要求的,不能投入运行。
6.1.3项目管理部每年委托有资质的环保部门进行一次烟气污染物的测试工作,检验其是否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如发现达不到排放要求,组织相关专责人对运行方式进行策划、调整,以满足环保要求。
6.2废水管理
6.2.1化学中和水的排放
化学酸碱废水排至酸碱中和池,由化学运行人员进行调整中和,排水水质符合排放标准(PH=6-9)后排放。
6.2.2冲渣(灰)水系统
冲渣(灰)水系统运行方式为水力冲灰。
6.2.3输煤污水的排放
输煤系统各段排污水排至输煤沉淀池,沉淀后进行重复利用。
6.2.4循环冷却水的排水
循环冷却水一部分用于输煤和除灰用水,其余进行重复利用或进入排水系统。
6.2.5生活污水排水
厂区生活污水和生活区的生活污水排入生活处理站进行处理,排水水质达到设计标准后,进入冲灰水系统,运行部供热专业负责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
6.2.6工业废水排水
工业废水经工业污水处理站处理,水质合格后排至黑河。
6.2.7废水处理设施的所属部门,运行、维护好本部门的废水处理设施,保证废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6.3废油管理
6.3.1含油污水进入工业污水处理站的含油污水系统,收集和处理厂内点火油罐区的排水、燃油泵房排水和卸油栈台排水,经含油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排水系统,运行部供热专业对含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管理。
6.3.2各部门产生的过期、变质及废弃油品应统一送到供应部处理,严禁将废油倾倒在下水管道中。
6.4
6.4.1公司的噪音主要是在物业服务中如剪草过程、工程维修过程中产生的设备
噪音,为减少噪音排放,项目部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厂界噪声限值》予以实施,不得在夜间施工,排放噪声大的设备进行隔声防震,以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6.4.2
噪声超出劳动保护有关要求时,管理部门应对员工提供必要的听觉保护措施,并负责监督实施。
6.4监测
6.4.1厂环境监测站按照监测制度对相应的排放口进行水质监测,污水排放指标应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6.5急救措施
现给出的是身体受到化学物急性损害时所采取的现场自救、互救、急救措施,一般不涉及就医后的进一步治疗措施。
在现场急救中应重点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6.5.1施救者要做好个人防护,佩带合适的防护器具。
6.5.2迅速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松开衣领和腰带,取出口中异齿和异物,保持呼吸道畅通。
呼吸困难和有紫绀者吸氧,注意保暖。
6.5.3如有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在现场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
术,一般不要放弃。
对氰化物等剧毒物质中毒者,不要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6.5.4某些毒物中毒的特殊解毒剂,应在现场即可使用,如氰化物中毒,应吸入亚硝酸异戊酯。
6.5.5皮肤接触强腐蚀和易经皮肤吸收引起中毒的物质时,要迅速脱去污染的衣着,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或肥皂水彻底清洗,清洗时应注意头发、手足、指甲及皮肤褶皱处,冲洗时间不少于15分钟。
6.5.6眼睛受污染时,用流水彻底清洗。
对强刺激和腐蚀性物质冲洗时间不少于5分钟。
冲洗时应将眼睑提起,注意将结膜囊内的化学物质全部冲出,要边冲洗边转动眼球。
6.5.7口服中毒患者应首先催吐。
在催吐前给引水500-600Ml(空胃不易引吐),然后用手指或钝物刺激舌根部和咽后壁,即可引起呕吐。
催吐要反复数次,直到呕吐物为引入的清水为止。
如食入的为酸、强碱等腐蚀性毒物,则不能催吐,应引牛奶或蛋清,以保护胃粘膜。
食入石油产品亦不能催吐。
6.5.8迅速将患者送往就近医疗部门做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在救护途中,应密切观察呼吸、心跳、脉搏等生命体征;某些急救措施,如输氧、人工心肺复苏术等亦不能中断。
6.6废水、废气、废油及包装物回收、销毁处理管理
6.6.1合同或协议约定可退货的废水、废气、废油,物资部组织联系剩余废水、废气、废油的清退工作;不能退货的由物资部组织联系需用单位销售或调出;
油漆桶、涂料桶、酸、碱包装瓶(袋)等包装物根据合同或协议回收返还给销售单位或按当地规定处理或送规定回收部门处理。
6.6.2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它危险的废弃废水、废气、废油品,应当采取安全措施,经安全管理部门并征得所在地公安和环境保护等部门同意。
7流程图
无
8记录(附件)
8.1废水、废气、废油管理台账(见表)
废水、废气、废油管理检查台帐
序号
物品名称
数量
单位
储存地点
管理单位
负责人
检查时间
检查情况
整改内容
检查人
备注
废水、废气、废油、噪音管理规定XM2F03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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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废水 废气 废油 噪音 管理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