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延续服务简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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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延续服务简版
食品经营许可延续服务指南简版
发布机构: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渡口区分局
食品经营许可延续服务指南简版
一、适用范围
本服务指南规定了食品经营许可延续事项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及相关办理内容。
本事项所适用对象为法人及分支机构、个人或其他组织。
二、事项概况
(一)受理机构: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渡口区分局。
(二)决定机构: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渡口区分局。
(三)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四)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五)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六)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七)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出具《食品经营许可证》。
(十)结果送达:
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现场领取。
(十一)咨询电话:
023-。
(十二)投诉电话:
023-,。
三、审批依据
1.《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二十一号)第三十五条。
2.《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7号)第二条。
3.《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4.《重庆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
四、申请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五、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六、申请材料目录
1.《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原件一份、盖企业公章、法人签字);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盖企业公章);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复印件一份、盖企业公章);
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复印件一份、盖企业公章、法人签字);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一份、盖企业公章、法人签字);
6.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复印件一份、盖企业公章);
7.经营场所与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书上的地址不一致的,还应当提交食品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包括房产证明复印件)(复印件一份、盖企业公章);
8.《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七、办理基本流程
1.行政相对人到大渡口区行政服务中心区食药监分局窗口递交所有延续申请材料并发起申请。
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职责对延续申请的书面材料进行初审。
窗口首席代表对延续申请的书面材料进行终审,申报资料齐全的,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将《受理通知书》交与申请人作为受理凭证。
对申请人提交的延续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
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该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不予受理。
2.对符合要求的延续申请转给相关的业务科所,各科所根据岗位职责对行政相对人提出的申请进行现场审核,对符合标准的,提出准予许可审核意见。
对不符合审核标准的,提出整改意见,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的,提出准予许可审核意见;对在整改内未完成整改的,提出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材料交回行政大厅退件。
3.按照审定标准进行审批。
同意的签署审批意见。
不同意的,提出意见及理由,与申请材料一并转审核人员。
4.将审批材料及许可决定移送窗口工作人员,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审批意见制作并发放准予许可相关文书或不予许可相关文书。
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
大渡口区文体路126号行政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
办公时间:
上午9:
00-12:
00,下午14:
00-17:
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
023-,。
投诉网址:
十、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的途径:
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大厅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平台。
服务指南完整版查询途径和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方式:
重庆市大渡口区行政服务中心“查询机”查阅。
网络获取方式:
1.网站:
,点击相应职能部门的“审批服务”菜单获取。
2.网站:
http:
/
附录
附录1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附录2常见错误示例
附录3常见问题解答
附录1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NO: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签字):
与营业执照上标注名称一致
申请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敬告
1.申请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4.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5.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黑色)。
6.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填报说明
1.请在填写前认真阅读填写说明,严格按照要求填写。
2.本申请书由申请人填写。
可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打印,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有涂改现象。
3.“原核准内容”栏严格按照原食品经营许可的内容填写。
4.在对应分类及备注栏勾选相应的项目。
5.食品经营者基本信息按实际情况填写,布局流程、设施设备等内容变化情况如实填报,如有变化的,另附变化情况说明材料。
6.如因内容过多,表内无法填写,可后续页。
7.人员证件类型和证件号一般指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号。
附申报资料
资料名称
1.《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营条件是否发生变化的申明;
5.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原
核
准
内
容
许可证编号
和以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要一致
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参照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无信用代码个体填身份证号
经营者名称
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名称一致
住所
住所应与营业执照内容一致
经营场所
经营场所应与营业执照内容一致
仓库地址
选填
主体业态
1.□食品销售经营者:
□食品贸易商□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药店
□网络食品销售商□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
□中央厨房经营者
2.□餐饮服务经营者:
□餐馆经营者:
□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中央厨房经营者
□集体用餐配送经营者
3.□单位食堂:
按单位性质:
□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机关食堂
□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其他单位食堂
按规模大小:
□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备注:
是否含网络经营:
□是,□否;
如开展网络经营,是否同时具有实体门店:
□是□否。
经营项目
1.□预包装食品销售
□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2.□散装食品销售
□不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直接入口食品
3.□特殊食品销售
□不含保健食品□不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不含婴幼儿配方食品
4.□其他类食品销售
5.□热食类食品制售
6.□冷食类食品制售
□不含肉类冷食□不含植物类冷食
7.□生食类食品制售(特指生食海产品)
8.□糕点类食品制售
□不含裱花糕点
9.□自制饮品制售
□不含鲜榨饮品□不含生鲜乳饮品□不含自制配制酒
□不含自酿酒
10.□食品半成品加工(限中央厨房经营项目,按制售类项目半成品填写):
11.□其他类食品制售
有效期至
xxxx年xx月xx日
发证机关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渡口区分局
食
品
经
营
者
基
本
信
息
经济性质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其它
职工人数(人)
公司所有职工包含法人
应体检人数(人)
直接接触入口食品人员
邮政编码
选填
选填
布局流程、设施设备等内容有无变化
□无
□有(另附变化情况说明材料)
延
续
信
息
许可证延续期限
如:
5年
保证申明
申请人承诺,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均与原件一致。
如有不实之处,本人(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申请只涉及延续许可,除所附变化情况说明材料里提及的内容外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申请人签字(盖章):
xxx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xxx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情况登记表
姓名
xxx
性 别
x
民 族
xx
职 务
xxx
户籍登记住址
户口簿上的地址
证件类型
xxxx
证件号
xxxxxxxxxxxxxxxxxx
固定电话
xxx-xxxxxxxx
移动电话
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备注:
食品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承诺(声明),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本人向许可机关郑重声明:
过去五年内,本人担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所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存在被吊销食品生产经营(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形。
同时,本单位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谨此承诺,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现亲笔签字(盖章)确认。
签字(盖章):
xxx
xxxx年xx月xx日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证件类型
证件号
职务
联系电话
任免单位
xxx
x
xxx
xxxxxxxxxxxxxxxxxxx
xxx
xxxxxxxxxxxx
xxxx
备
注
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承诺(声明),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本人向许可机关郑重声明:
过去五年内,本人担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所在的食品经营单位,不存在被吊销食品生产经营(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形。
谨此承诺,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现亲笔签字(盖章)确认。
签字(盖章):
xxxx年xxx月xx日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证件类型
证件号
工种
健康证明编号
健康证明
发放单位
x
xxx
x
xxx
xxxxxxxxxxxxxxxxxxx
xx
xxxxxx
xxxx
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登记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位置
备注
x
xxxx
xx
xx
xxxx
保证申明
申请人保证:
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
如有不实之处,本人(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名):
xxx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签名):
xxx
xxxx年xx月xx日
注:
食品安全设施设备指相应的更衣、盥洗、防腐(冷藏冷冻)、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消毒、保洁、通风、排水、照明以及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附录2常见错误示例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中“住所”一栏经常填成身份证住址或实际居住地址。
答:
正确填法应该是填经营场所的地址,即表中“住所”栏应与经营场所是一致的。
2、“原核准内容”栏严格按照原食品经营许可的内容填写。
附录3常见问题解答
1.布局有变化,如何提供资料?
答:
食品经营者基本信息按实际情况填写,布局流程、设施设备等内容变化情况如实填报,如有变化的,另附变化情况说明材料。
2.填的内容多怎么办?
答:
内容过多,表内无法填写,可后续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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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 经营 许可 延续 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