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小白河.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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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小白河
马关县小白河二级水电站建设项目
涉及文山州马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及其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
马关县国土资源局
编制单位云南资源环境发展中心
2006年3月18日
目录
第一部分:
马关县小白河二级水电站建设项目涉及文山州马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1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原因1
二、规划修改的必要性、可能性和合理性1
三、规划修改的范围2
四、规划修改的依据2
五、规划修改前后土地利用规划指标情况3
1、规划修改前情况3
2、规划修改后情况4
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5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原则5
2、建设用地指标调整方案5
3、耕地补充方案6
第二部分:
马关县小白河二级水电站建设项目对文山州马关县规划实施影响的评估报告9
一、建设项目背景9
二、评估的目的9
三、评估的范围和对象10
四、评估原则10
五、评估依据10
六、评估方法11
七、规划指标修改及效益分析11
1、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1
2、耕地占补平衡12
3、效益分析13
八、评估结论14
九、规划修改实施建议14
附件:
1、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函)(云发改能源函〔2005〕;127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文山州马关县小白河二级水电站核准工作的函》。
附图:
1、马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调整前、调整后);
2、马关县小白河二级水电站耕地占补位置图。
第一部分:
马关县小白河二级水电站建设项目涉及文山州马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原因
根据马关县人大2005年3月25日审议通过的《马关县小白河流域水利水能规划报告》,以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函)(云发改能源函〔2005〕127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文山州马关县小白河二级水电站核准工作的函》的精神,新建马关县小白河二级水电站。
该水电站属于河流水电规划的第二级电站。
本工程位于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城以南62KM的金厂、夹寒箐两镇界河地段。
现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电力供需日趋紧缺,建设小白河二级水电站势在必行,该电站为马关县水电电气化建设的主要来源,电站的建成投产,能够提供充足的能源,满足马关县人民生产、生活需要。
由于该水电站建设位置在马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中未进行安排预留,按照国土资源部(第27号令)《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要求,建设该项目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局部修改调整。
二、规划修改的必要性、可能性和合理性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和计划管理,协调各行业、各部门间的用地矛盾,提供各行业用地保证,优化用地结构,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的宏观规划。
按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规定,由于该拟建项目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未安排,故需进行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并做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的影响评估。
拟建的马关县小白河二级水电站,位于文山州马关县境内斋河右岸的一级支流上,项目投资总规模为1.48亿元(静态),工程建设总库容18.8万立方米,电站装机容量25MW。
该电站建设水库拟淹没范围主要地类为未利用土地,对耕地占用较少,所占耕地均为总体规划中的一般农田,故该水电站属水电经济指标较优的待开发电站,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影响不大,此次规划修改后的项目区建设范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较为合理。
三、规划修改的范围
规划修改范围:
金厂水电站下游600米处,项目水库淹没在海拔673米以下的范围内,项目用地总规模为3.65公顷,项目拟建设范围涉及马关县金厂镇和夹寒箐镇。
(详见附图)(本文所采用的图件及数据均由马关县国土资源局提供)
四、规划修改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3、《文山州马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27号令);
5、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函)(云发改能源函〔2005〕127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文山州马关县小白河二级水电站核准工作的函》;
6、马关县小白河流域水利水能规划报告;
7、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小白河二级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规划修改前后土地利用规划指标情况
该项目建设范围内规划修改前后土地利用地类和规划指标情况:
1、规划修改前情况
①项目用地范围内各地类及现状面积:
马关县小白河二级水电站建设项目范围,修改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前各地类总面积3.65公顷,其中:
农用地面积1.45公顷(耕地面积1.45公顷),未利用地2.20公顷(荒草地面积0.63公顷,河流水面面积0.82公顷,滩涂面积0.75公顷)。
②项目用地范围内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类型情况:
在马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该建设项目总共占用耕地面积为1.45公顷,全部为一般农田;荒草地面积0.63公顷,河流水面面积0.82公顷,滩涂面积0.75公顷。
(详见表1)
小白河二级水电站建设项目拟调整各地类面积统计表
表1
现状用地类型
面积(公顷)
规划建设用地
农用地
耕地
旱地
1.45
一般农田
小计
1.45
未利用地
未利用土地
荒草地
0.63
荒草地
其他土地
河流水面
0.82
河流水面
滩涂
0.75
滩涂
小计
2.20
合计
3.65
2、规划修改后情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情况:
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建设用地面积增加3.65公顷,其中:
规划设施性建设用地面积增加0.85公顷,规划水库淹没建设用地面积增加2.81公顷。
设施性建设用地占用的0.85公顷包括:
旱地0.75公顷和荒草地0.09公顷;水库淹没建设用地占用的2.81公顷包括:
旱地0.70公顷,荒草地0.63公顷,河流水面0.82公顷和滩涂0.66公顷。
(详见表2)
马关县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修改调整表
表2单位:
公顷
名称
现状用地类型
规划建设用地
备注
设施性建设用地
水库淹没建设用地
马关县
旱地
0.75
0.70
荒草地
0.09
0.63
河流水面
0.82
滩涂
0.66
合计
0.85
2.81
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原则
①、在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的前提下,满足经济发展中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要原则;
②、坚持建设用地数量指标不改变,指标数尽量在县、省内调整平衡原则;
③、合理规划,尽量利用荒山荒地,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原则;
④、统筹安排各区域用地,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益原则;
⑤、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保障土地可持续利用原则。
2、建设用地指标调整方案
由于拟建小白河二级水电站项目在马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未安排,要建设该项目,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
通过规划修改后,项目区内各地类和相关规划用途(如一般农田等)相应变为规划建设用地,规划修改后新增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65公顷。
依据马关县国土资源局的研究决定,具体安排如下:
马关县小白河二级水电站将该项目区拟占用面积3.65公顷(其中耕地1.45公顷,荒草地0.63公顷,河流水面0.82公顷,滩涂0.75公顷)调整为建设用地。
项目区所在位置:
马关县金厂镇金厂村委会、夹寒箐镇么龙村委会,地块所在图幅:
F-48-41-丁-2,地块详查图斑号为80(部分)、180(部分)、270(部分)等,规划地块新编号为D11-V-2、D10-V-2、C1-V-2。
将原金厂镇、夹寒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3.65公顷建设预留用地指标调整到拟建项目区位置。
原规划编号为D11-V-3、C1-V-3,地块详查图斑号182(部分)、212(部分),所在图幅:
F-48-41-丁-2。
详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调整后)
3、耕地补充方案
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民以食为天”、“有粮则稳、无粮则乱”,耕地补充不仅是满足库区生产安置人员的基本物质条件,而且是土地管理的政策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耕地保有指标,项目建设过程中,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保障土地可持续利用,就必须有计划的进行耕地开垦工作,补充库区建设占用的耕地量,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不减少。
新建小白河二级水电站厂区永久建设占用耕地面积0.75公顷,水库淹没耕地0.70公顷,合计1.45公顷。
该项目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充,计划用项目所在地马关县内已经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入库的耕地占补指标实施耕地占补方式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该项目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拟用已经省厅验收入库的耕地占补指标(文土发[2001]132号),折抵面积75.94公顷中的1.45公顷用于耕地占补。
项目名称为:
八寨镇耕地开发项目;项目所在位置:
八寨镇茅草寨、香油寨和新地房村;图幅号:
F-48-40-乙-2和F-48-40-乙-4;规划编号:
E9-Ⅰ1-5、E9-Ⅰ1-6和E9-Ⅰ1-7。
(详见耕地占补位置图中图幅号F-48-40-乙-4,规划地块E9-Ⅰ1-7)
小白河二级水电站建设项目拟调整各地类面积统计表
附表1单位:
公顷
调整前
调整后
现状用地类型
面积
规划用地类型
用地类型
面积
规划用地类型
农用地
耕地
旱地
1.45
一般农田
水利设施用地
3.65
建设用地
小计
1.45
未利用地
未利用土地
荒草地
0.63
荒草地
其他土地
河流水面
0.82
河流水面
滩涂
0.75
滩涂
小计
2.20
合计
3.65
3.65
第二部分:
马关县小白河二级水电站建设项目对文山州马关县规划实施影响的评估报告
一、建设项目背景
水电产业是云南省仅次于烟草的第二大支柱产业,地位十分重要,是云南省贯彻十六大精神,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保证。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电力供需关系日趋紧张,马关县小白河二级水电站的建设不仅能满足马关县电力电量的需求,对加快马关县城市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当地人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有重要的作用,而且多余电量可就近送入州网,对文山州经济繁荣和生态环境保护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马关县小白河二级水电站,位于文山州马关县境内。
电站建成投产后,每年可向马关县提供0.42万千瓦的电力和1.22亿千瓦时的电量,该电站的建设对加快马关县水电电气化建设,发展地方经济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评估的目的
根据建设项目所涉及的文山州马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中已修改完成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和位置,对本单独选址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后可能造成对规划实施的影响进行评估,为是否提供本项目用地作参考依据。
三、评估的范围和对象
本次评估的范围系该项目区建设范围拟申报批准土地,对本项目建设所涉及规划用地指标和建设用地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以及耕地占补方案的制定。
四、评估原则
根据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相关政策、法规及行业规范,在本次评估中遵循:
1、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保护耕地;
2、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合理、有效利用土地;
3、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相平衡;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五、评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文山州马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5、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预审办法》;
6、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函)(云发改能源函〔2005〕127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文山州马关县小白河二级水电站核准工作的函》;
7、马关县小白河流域水利水能规划报告;
8、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小白河二级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评估方法
鉴于本次评估的是单独选址建设项目,采用规划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和耕地占补平衡方法,进行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
七、规划指标修改及效益分析
1、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拟建小白河二级水电站建设项目所需建设用地指标3.65公顷,由马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调整建设用地指标3.65公顷,以达到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指标总量不增加。
依据马关县国土资源局的研究决定,具体安排如下:
马关县小白河二级水电站将该项目区拟占用面积3.65公顷(其中耕地1.45公顷,荒草地0.63公顷,河流水面0.82公顷,滩涂0.75公顷,)调整为建设用地。
项目区所在位置:
马关县金厂镇金厂村委会、夹寒箐镇么龙村委会,地块所在图幅:
F-48-41-丁-2。
地块详查图斑号为80(部分)、180(部分)、270(部分)等,规划地块新编号为D11-V-2、D10-V-2、C1-V-2。
将原金厂镇、夹寒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3.65公顷建设预留用地指标调整到拟建项目区位置。
原规划编号为D11-V-3、C1-V-3,地块详查图斑号182(部分)、212(部分),所在图幅:
F-48-41-丁-2。
详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调整后)
2、耕地占补平衡
新建小白河二级水电站厂区永久建设占用耕地面积0.75公顷,水库淹没耕地面积0.70公顷,合计1.45公顷。
全部为一般农田。
该项目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充,计划用项目所在地马关县内已经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入库的耕地占补指标实施耕地占补方式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该项目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拟用已经省厅验收入库的耕地占补指标(文土发[2001]132号),折抵面积75.94公顷中的1.45公顷用于耕地占补。
项目名称为:
八寨镇耕地开发项目;项目所在位置:
八寨镇茅草寨、香油寨和新地房村;图幅号:
F-48-40-乙-2和F-48-40-乙-4;规划编号:
E9-Ⅰ1-5、E9-Ⅰ1-6和E9-Ⅰ1-7。
(详见耕地占补位置图中图幅号F-48-40-乙-4,规划地块E9-Ⅰ1-7)
3、效益分析
小白河二级水电站静态投资14805.88万元,总投资15923.45万元,电站装机容量为2×12.5MW,按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10%测算的经营期电价为0.1716元/kW·h,该电价是相对较低。
按该上网电价进行财务分析计算的结果表明,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10%,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0.0%,均大于现行银行贷款利率。
小白河二级水电站项目国民经济评价指标表明,其经济内部收益率14.2%,高于12%的社会折现率,经济净现值为1874.7万元,大于零。
因此,小白河二级水电站项目经济上是合理的,敏感性分析表明,该项目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小白河二级水电站为马关县水电电气化建设的主要电源,电站的建成投产,能够提供充足的能源,满足马关县人民生产、生活需要,大大减少对森林的砍伐,使马关县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的成果不断巩固,水土保持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全县生态环境进入良性循环。
(本节引自《马关县小白河二级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
小白河二级水电站总建设规模为3.65公顷,占地较少且主要是未利用地,面积为2.20公顷,这使得马关县未利用地面积减少,土地利用率有所提高。
八、评估结论
1、该项目的建设不会影响马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不增加;
2、项目涉及马关县耕地保护措施得到具体落实,县内可以保证耕地的占补平衡;
3、通过该项目的建设,马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得到进一步合理调整,且切合实际,土地利用结构更为合理;
4、该项目的选址既满足本建设项目的建设要求,又符合国家的土地管理和土地利用相关政策,是一个利国利民的好项目。
总之,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调整,该项目的建设对马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没有不良影响,反而对规划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是深化和补充。
九、规划修改实施建议
为顺利实施该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应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当地政府应成立相应的项目用地规划领导小组,马关县国土资源局汇同相关部门设立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的办公室,具体宣传相关政策、落实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
2、项目规划用地实行用途管制,凡规划修改范围内的土地只能用于与水电站有关的工程项目建设,待正式项目规划设计完成后,用地范围可按设计核实后作进一步调整,但用地规模不得随意扩大。
3、应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在工程建设中不得破坏规划用地以外的耕地、林地等地类,对施工中涉及的临时用地等应符合该项目水土保持规划方案,工程竣工后要对临时场地采取相应的工程、生物措施,恢复或改善其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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