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所需材料13311更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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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所需材料13311更新
按入国目的区分的申请材料
2013.3.11
Ⅰ.说明及注意事项
○以下按入境目的区分的签证申请材料根据管辖地区的特殊性等原因,各领事馆可能会要求提供与以下要求有所不同的签证材料。
因此,在申请签证之前,一定要向当地管辖领事馆电话咨询。
○申请签证时,请详细填写签证发给申请书。
委托他人申请签证时,请申请人本人确认好所需材料并仔细填写申请书内容之后亲自签名。
○申请签证时,对递交虚假材料者将实行入国禁止、限制发给签证处罚措施或移交公安机关调查,敬请注意。
Ⅱ.按入境目的区分的申请材料
1.公务(A-1,A-2,A-3)签证
[1-1]短期外交、公务
签发对象
邀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1.执行公务,参加国际比赛、国际会议的人员(持有外交、公务或因公普通护照)
2.政府行政机关及地方自治团体最高负责人邀请的与所主管业务有关的人员
3.中央行政机关的下属团体,地方议会,地方教育委员会,地方教育厅等机关的最高负责人邀请的与所主管业务有关的中国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的公务员
1.邀请函原件2.事业者登录证明原件(政府部门邀请时免交)
*与持有因私护照的人员一起申请签证时,按因私护照入国目的所需材料提交
*协会、下属团体等须提交事业者登录证明
1.1张照片(3×4cm)、1张签证申请表
2.护照、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证明
4.外交部等的照会
[1-2]外交机构及领事馆的驻在员及其家属
签发对象
邀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中国驻韩外交机构人员或领事馆人员及其同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配偶父母
*滞留期间为在任期间,有效期间为3年
*免手续费
无
1.1张照片(3×4cm)、1张签证申请表
2.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3.外交部长官的协助公文或证明派遣、在职的材料
※同行家属请补充提交家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等)
2.中国青少年修学旅行团免签入境
签发对象
邀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中国小学、中学、高中在校学生、领队教师、承办休学旅行团单位领队
*免手续费
无
<学校或指定旅行社申请时>
1.护照
2.中国青少年休学旅行团领事确人书各2份(从网站下载使用)
3.青少年休学旅行团名单各2份(从网站下载使用)
4.在学证明材料(学校校长协助公文、在学证明、学生证复印件中任意一样)
※由学校校长直接签署领事确人书和修学旅行团名单后直接向我馆提交申请或通过指定旅行社申请时,在学证明材料可不予提供
<由学校及指定旅行社之外的单位申请时>
5.需提供休学旅行承办单位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
3.临时采访(C-1)签证
签发对象
邀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1.由中国的报纸、电视台、杂志等报道机构所派遣,进行短期采访、报道的人员
2.根据与外国报道机关的合同进行短期采访、报道的人员
3.为准备成立外国媒体分社而进行短期活动的人员
1.邀请函原件(需含邀请事由和归国保证书等内容)
2.事业者登录证明(税务所或国税厅网站www.hometax.go.kr发给即可)
3.纳税事实证明
*政府机关及下属团体、政府投资机关等公共团体发出邀请时,可以免交第2,3项材料
1.1张照片(3×4cm)、1张签证申请表.
2.护照、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证明或记者证复印件
4.派遣证明
4.短期访问(C-3)签证
[4-1]短期一般签证(C-3-1)
[4-1-1]参加各种活动及友谊赛、会议等
签发对象
邀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以参加各种活动及亲善比赛、会议(公认的国际会议)、参观、文化艺術、参加宗教仪式、收集学術资料及其它类似目的而短期停留者(以盈利为目的者除外)
※拟参加在国内举行的,获奖才有奖金的友谊赛,高尔夫、足球等参赛人员
1.邀请函原件(需含邀请事由和归国保证书等内容,须盖有印鉴章)
2.事业者登录证明(税务所或国税厅网站www.hometax.go.kr发给即可)或固有号码证明
3.友谊赛、会议等活动的证明材料及介绍材料
4.印鉴证明书原件
*政府机关及下属团体、教育机关等发出邀请时,可以免交第4项材料
1.1张照片(3×4cm)、1张签证申请表.
2.护照、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证明(需含有在职时间,负责部门等内容并盖有公司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非山东省户口的)
山东省内居住证明材料
(例如:
房产所有证明、车辆所有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暂住证等)
[4-1-2]韩国国民的外国籍配偶及子女(非居住目的)访韩签证(短期或多次签证均可申请)
签发对象
邀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韩国国民的中国配偶及子女以非居住目的短期访问者
-仅限韩国国民以事业为由长期在中国滞留的情况(不是在中国长期滞留者,请按照亲戚访问申请),而子女是指韩国国民和中国配偶所生的子女
※中方配偶以结婚移民目的访韩时,须申请(F-6-1)签证
1.家族关系证明书
*3个月内有效的原件材料
2.婚姻关系证明书
*3个月内有效的原件材料
3.韩国国民在中国长期滞留的证明材料(护照上的居留许可等)
※韩国国民的子女,可免交第2,3项材料
1.1张照片(3×4cm)、1张签证申请表
2.护照、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上须有结婚事实的记载)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非山东省户口的)
山东省内居住证明材料
(例如:
房产所有证明、车辆所有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暂住证等)
[4-1-3]亲戚访问
签发对象
邀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受国内亲属邀请,短期访问者
※须先在我馆网站“签证预约室”预约后方可申请
(死亡处理、出庭等人道主义及法律事由除外)
1.邀请函(从网站上下载使用,须盖印鉴章)
2.居民登录证复印件
3.家族关系证明书(邀请由婚姻关系成立的亲属时,还需要提交婚姻关系证明书)
4.印鉴证明原件
1.1张照片(3×4cm)、1张签证申请表
2.护照、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亲属关系陈述书(从网站上下载使用)、照片、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等
4.预约单(预约对象)
5.(非山东省户口的)
山东省内居住证明材料
(例如:
房产所有证明、车辆所有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暂住证等)
*填写亲属关系陈述书时,邀请人须盖印鉴章,被邀请人亲笔签名
*提供过去婚礼、花甲等举行各种家庭活动时一起照的,能够识别面容的照片
*其它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请参考官方网站>在线咨询>常见问题
※与父或母随行子女只需1~3项
※被收养的中国人子女申请签证时,须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签发的收养登记证原件
[4-1-4]邀请亲戚参加婚礼
签发对象
邀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为参加婚礼短期访问者
※须先在官方网站『签证预约室』预约,在预约好的访问时间可申请签证
1.邀请函(从网站上下载使用并盖上印鉴章)
2.居民登录证复印件
3.家族关系证明书及婚姻关系证明书原件
4.请柬及礼堂预约确认书
5.印鉴证明原件
1.1张照片(3×4cm)、1张签证申请表
2.护照、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亲属关系陈述书(从网站上下载使用)、照片、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等
4.(非山东省户口的)
山东省内居住证明材料
(例如:
房产所有证明、车辆所有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暂住证等)
*填写亲属关系陈述书时,邀请人须盖印鉴章,被邀请人亲笔签名
*提供过去婚礼、花甲等举行各种家庭活动时一起照的,能够识别面容的照片
*其它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请参考官方网站>在线咨询>常见问题
[4-1-5]其它签证(家属死亡․看护病人等紧急情况)
[4-1-5-1]家属死亡
签发对象
邀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因居留在韩国的家属死亡等紧急情况而访韩者
1.韩国医院的死亡诊断书
2.死者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1.1张照片(3×4cm)、1张签证申请表
2.护照、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公安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照片等)
4.(非山东省户口的)
山东省内居住证明材料
(例如:
房产所有证明、车辆所有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暂住证等)
*提供过去婚礼、花甲等举行各种家庭活动时一起照的,能够识别面容的照片
*其它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请参考官方网站>在线咨询>常见问题
[4-1-5-2]看护病人
签发对象
邀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为看护在韩国生病的家属而访韩者
1.韩国医院的诊断书
2.在韩国居留者的在职证明(在韩国就职时)
3.患者的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1.1张照片(3×4cm)、1张签证申请表
2.护照、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公安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照片等)
4.(非山东省户口的)
山东省内居住证明材料
(例如:
房产所有证明、车辆所有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暂住证等)
*填写亲属关系陈述书时,邀请人须盖印鉴章,被邀请人亲笔签名
*提供过去婚礼、花甲等举行各种家庭活动时一起照的,能够识别面容的照片
*其它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请参考官方网站>在线咨询>常见问题
[4-1-6]访问就业期满出国者临时访问
签发对象
邀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2011.8.17日以后,以访问就业期满出国的外国籍同胞,以出国日为基准,未满55周岁的,有临时访韩事由者
※滞留时间为90天,单次或两次签证
无
1.1张照片(3×4cm)、1张签证申请表
2.护照、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临时访问事由及证明材料
[4-1-7]技术教育抽中者
签发对象
邀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技术教育抽中者
※非山东省户口的,须申请人本人亲自访问申请
※申请时间:
超过指定时间2个月以上者无效
无
1.1张照片(3×4cm)、1张签证申请表
2.护照、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一代身份证及临时身份证不予受理
3.访问就业、技术教育申请预约证或其他有关抽中信息查询单
4.犯罪记录证明
※犯罪记录证明提交方式
(自2012.11.01日起实行)
-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犯罪记录证明”→公证处公证→外事办公室认证(管辖省或市)
5.健康状况确认书(下载使用,无需公证)
※2010年以前,韩国语能力考试合格者,须提交准考证原件或考试合格成绩单
[4-1-8]访问就业抽中者临时访问
签发对象
邀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访问就业抽中者中希望临时访问者
※非山东省户口的,须申请人本人亲自访问申请
※滞留时间为90天,单次或两次签证
无
1.1张照片(3×4cm)、1张签证申请表
2.护照、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一代身份证及临时身份证不予受理
3.临时访问事由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4.访问就业、技术教育申请预约单或其他有关抽中信息查询单
※2010年以前,韩国语能力考试合格者须提交准考证原件或考试合格查询单
[4-1-9]短期语言研修
签发对象
邀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短期内(90天以内)以语言研修目的访韩人员
※仅限山东省所在学校
※有效期限为3个月,滞留时间为90天
※希望在韩国留学(包括91
天以上长期语言研修者)的人员,须提前向韩国法务部申请签证发给认证书后,即可到我馆申请(D-2,D-4)签证
1.标准入学许可书(国际教育振兴院的志愿者,可提交短期教育过程志愿书)
1.1张照片(3×4cm)、1张签证申请表
2.护照、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学证明
4.缴纳学费证明原件
5.经济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请参考[4-2-4]个人旅游签证材料)
※若提交父母的经济能力证明材料时,须提交家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书等)
[4-1-10]国家技术资格证持有者
签发对象
邀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韩国公认的国家技术资格(技能师以上)获得者
※但,建设领域除外
※仅限外国籍同胞
※有效期限为3个月,滞留时间为90天的单次签证
1.1张照片(3×4cm)、1张签证申请表
2.护照、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一代身份证及临时身份证不予受理
4.国家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2]旅游观光(C-3-2)签证
[4-2-1]团体观光签证※详细情况咨询旅行社
签发对象
韩国旅行社需要
准备的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由韩、中两国指定的持有中国出境游资格的旅行社组织的5人以上团体旅游
中国团体游客接团事实确认书
1.团体签证申请表
2.护照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照会(由旅行社法人签名,并盖有旅行社公章)
4.韩国旅行计划书
[4-2-2]作为免签入境修学旅行团领队的旅行社职员
签发对象
邀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希望免签入境韩国、并在我馆获得领事确认的修学旅行团领队的旅行社职员
无
1.1张照片(3×4cm)、1张签证申请表.
2.护照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领队身份证明
4.在职证明
[4-2-3]个人旅游担保签证
签发对象
邀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通过我馆指定的旅行社及代办机构,以担保方式申请个人旅游签证者
※实行担保制度的旅行社及代办机构,在官方网站的签证代办指定机构栏中查询并通过指定旅行社或代办机构申请
无
1.1张照片(3×4cm)、1张签证申请表
2.护照、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韩国旅行计划书
4.担保书
[4-2-4]个别观光签证
签发对象
邀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无
〈通用准备材料〉
1.1张照片(3×4cm)、1张签证申请表
2.护照、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旅行计划书(须申请人按照实际旅行日程,亲自准备)
〈各类签发对象所需提供材料〉
有足够经济能力的人,以家庭为单位或个人旅游目的
※5人以上的团体观光,原则上需申请团体签证
※2011.09.01日以后,在我馆获得个别观光签证访韩一次以上者所有材料均可提供复印件
4.经济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最近6个月以上信用卡帐单或银行存取款账单原件,在职证明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中提供一样以上
-车辆所有证明、房产所有证明中提供一样以上
5.(非山东省户口的)
山东省内居住证明材料
(例如:
房产所有证明、车辆所有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暂住证等)
上市公司的科长以上级别(以旅游为目的)
无
4.在职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非山东省户口的)
山东省内居住证明材料
(例如:
房产所有证明、车辆所有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暂住证等)
信用卡的白金卡、金卡持有者
无
4.最近6个月内的信用卡帐单
5.(非山东省户口的)
山东省内居住证明材料
(例如:
房产所有证明、车辆所有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暂住证等)
“211工程”重点大学的在校生
※山东省内大学(3所-山东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无
4.在学证明
5.学生证
[4-3]医疗观光(C-3-3/G-1-10)签证
签发对象
邀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以治疗疾病或疗养为目的,想在韩国专门医疗机构或疗养机构住院者及去照顾病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等随行家属
※治疗及旅行期限为90天以下:
C-3-3(单次、两次签证)
※治疗及旅行期限为91天以上:
G-1-10(滞留期限为6个月的单次签证)
无
1.1张照片(3×4cm)、1张签证申请表
2.护照、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证明治疗和疗养为目的的医院诊断书或医生意见书等
4.韩国国内的医疗机构或疗养院的预约相关资料
5.治疗、疗养及滞留经费支付能力的证明材料(是否有医疗保险、银行存款及收入证明等)
6.(非山东省户口的)
山东省内居住证明材料
(例如:
房产所有证明、车辆所有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暂住证等)
[4-4]短期商务(C-3-4)签证
[4-4-1]短期商务(C-3-4)签证
签发对象
邀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1.为准备外国企业的国内分社或外国人投资企业的设立而进行短期活动的人员,与国内分社进行业务联系的人员
2.由国内公、私机关邀请入境与国内企业签定采购合同,进行市场调查,或洽谈业务的人员
3.以学习进出口设备的安装、维修、检修、使用等为目的而短期停留者
4.以其它类似目的而短期停留者
※根据『针对海外投资企业产业研修生签证发给认证书的发给及管理办法』,产业研修生的签证发给由出入境管理事务所长或派遣所长签发签证发给认证书
-对90天以下短期目的内产业研修生也签发签证发给认证书
1.邀请函原件(需含邀请事由和归国保证书内容,并盖上印鉴证明上的印章,若印鉴证明上的印章和使用印章不符时应提交有关使用印章证明材料)
2.印鉴证明
3.事业者登录证明(税务所或国税厅网站www.hometax.go.kr发给即可)及法人登记簿誊本或固有号码证复印件
4.纳税事实证明
5.其他能够证明商务目的的有关材料或介绍材料(采购合同,项目发展意向书,提货单,其它证明贸易业绩的材料:
LC复印件,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业绩确认书等)
*政府机关及其下属团体,政府投资机关,各级学校等公共团体发出邀请时,可以免交第2、3、4,项材料
*2、3、4,项须提交签证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的材料。
如果所提交的材料已超过3个月,则有可能被要求补充最新材料,签证的签发时间也会因此而推迟
*邀请函无需公证
*过去以商务目的取得2次以上签证并有访韩事实记录时,可以免交邀请方及申请方第5项材料
1.1张照片(3×4cm)、1张签证申请表.
2.护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3.在职证明(需含有在职时间、负责部门等内容并盖有公司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工商局出具的企业登记信息证明原件(3个月以内)
5.其他在职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至少提供一项)
-最近6个月内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最近6个月内缴纳社保对账单及社保卡复印件
-最近6个月内银行工资存入证明材料(存折或银行证明)
*政府机关等公共团体申请时,可以免交工商局出具的营业执照证明原件材料
[4-4-2]4次以上访问者
签发对象
邀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过去以商务目的访韩4次以上者
无
1.1张照片(3×4cm)、1张签证申请表.
2.护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3.在职证明(需含有在职时间,负责部门等内容并盖有公司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短期就业(C-4)签证
签发对象
邀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以短期演出、广告、时装模特、讲课、演讲、研究、技術指导等盈利目的而进行短期就业活动者
※ 以长期就业(停留时间为91日以上)为目的入境者不属于此签证的签发对象
1.邀请函原件(需含邀请事由和归国保证书内容)
2.事业者登录证明(税务所或国税厅网站www.hometax.go.kr发给即可)及法人登记簿誊本
3.纳税事实证明
4.雇佣合同或参加申请书
5.主管部门最高负责人的的雇佣推荐书(演艺人员需要提供影像等级委员会的演出推荐书)或能够证明雇佣必要性的材料
*政府机关及其下属团体,政府投资机关,各级学校等公共团体发出邀请时,可以免交第2、3项材料
1.1张照片(3×4cm)、1张签证申请表
2.护照、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3.在职证明(需含有在职时间,负责部门等内容并盖有公司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工商局出具的企业登记信息证明原件(3个月以内)
*政府机关等公共团体申请时,可以免交工商局出具的营业执照证明原件材料
6.求职(D-10)签证
签发对象
邀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出入境管理法施行令第18号第2条规定的“为了在教授(E-1)、会话指导(E-2)、研修(E-3)、技术指导(E-4)、专门职业(E-5)以及特定活动(E-7)资格等领域就业,希望从事相关研修或求职活动的、并得到法务部长官认定的申请人”。
1)毕业于世界200强大学(院)者
〇在英国《THETIMES》杂志评出的最近三年内世界排名前200所大学(研究生院)即将毕业或已获得学位者
*世界排名前200所大学(院)目录参考如下网站:
2)具有世界500强企业工作经验者
〇在fortune杂志选出的最近三年内世界300强企业中,作为特殊专门人才(具备专门知识、技术或者技能者)工作1年以上者或作为普通专门人才工作5年以上者
*fortune杂志选出的世界500强企业目录参考如下网站:
3)最近3年内国内专科大学以上毕业者或在国内研究机关读完学士以上研究课程者
※以下情况限制签证的签发
-国内大学平均学分未满3.0
-近一年内以求职(D-10)签证停留6个月以上者
-近一年内因违反出入境管理法等被通告处分或罚款200万元韩元以上者
无
〈通用准备材料〉
1.1张照片(3×4cm)、1张签证申请表
2.护照、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求职或者研修活动计划书(按月制定计划)
*求职活动计划书(下载使用)
4.(非山东省户口的)
山东省内居住证明材料
(例如:
房产所有证明、车辆所有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暂住证等)
<毕业于世界排名前200所大学(院)者>
5.学历证明书(即将毕业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学位证明)
<具有世界500强企业工作经验者>
5.经历证明书或在职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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