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各室管理制度汇编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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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各室管理制度汇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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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科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含仪器室和准备室)要专人管理。
学期初要制定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计划和安排表,学期末要有总结。
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二、实验室(仪器室)要科学管理。
仪器、器材等物品都应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摆放整齐。
实验仪器、模型、标本、药品等,要分门别类,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物卡一致,账卡相符。
室内定期打扫,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要遵守纪律,不追逐打闹。
保持室内安静和清洁。
四、每次实验后应及时收拾好有关仪器、器材,并作好使用情况记载。
每天使用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
五、借用实验仪器和药品等要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做好仪器药品借还记录,不得转借他人,外借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六、实验前,学生应明确实验内容、实验目的和实验步骤;实验中提醒学生爱护仪器,节约药品,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实验记录;实验后,督促学生整理好实验仪器,写好实验报告。
七、对具有危险性的实验仪器、辐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设置警示标志,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
八、师生须自觉爱护实验室内的一切仪器、器材和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并作好记载。
仪器、器材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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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实验仪器设备赔偿制度
为贯培养学生严谨、认真的良好实验习惯,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保证实验教学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学生分组实验按照操作程序有关规定和教师指导意见正常进行时,因仪器质量问题、实验程序本身问题及其他不可避免的意外事故造成仪器损坏时,经指导教师当场鉴定认可,签署意见,可作报损处理。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一律按规定赔偿:
1.保管不善,造成仪器损坏或遗失者,按原价赔偿。
2.凡因不熟悉实验程序和仪器操作规程造成错误操作致使仪器损坏者,按错误性质赔偿仪器原价的20%-70%。
3.凡初次教学的基本操作和初次接触的实验仪器错误操作,损坏者赔偿原价的50%。
4.凡因不遵守实验纪律,过失损坏仪器者,按仪器原价赔偿。
5.凡前开课程,已经要求掌握的基本操作和实验仪器,因错误操作损坏者按原价赔偿。
三、不论因何种情况者,在教学中正常损耗或因合理原因造成仪器损坏,应及时填写登记表,办理报损手续。
单价在200元以下的(含200元),由学校领导批准报损;单价在200元以上的,或一次性报损(报废)总值超过1000元以上的(含1000元),要报县电教中心批准。
学校凭报损单销帐。
四、学生损坏仪器后,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并填写“仪器设备报损单”一式二份,请指导教师签署处理意见,按规定处理后,向仪器室领取新仪器。
指导教师在学生事故发生后,必须仔细查明原因,认真给予教育,严肃签署意见,并对所签署的意见负责鉴定责任。
五、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损坏仪器一律应填写仪器设备报损单,仪器原价在200元以上者同样应附书面报告,说明情况,由学校处理并备案。
六、以上管理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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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实验室仪器设备借还制度
为加强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器材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保证实验教学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材料等物资的管理、使用必须依制度办事,科学管理。
管理人员变动应办理仪器设备移交手续。
二、仪器借还登记表作为实验员、教师或学生从仪器室借用仪器设备、工具等非消耗物资的凭证,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
三、实验员、实验教师对借出的仪器、设备和器材要办好检验交接手续,实验室管理人员及时催还。
借用人要爱护仪器设备,如有损坏或遗失,要负责修复或赔偿。
四、本校教职工除教学需要,一律不能以个人名义借用或挪用仪器设备,对于一些可用于日常生活方面的敏感器材、贵重设备的使用要从严掌握,借用应由主管负责人批准。
五、原则上实验仪器设备不单独对学生出借,应由实验员或实验教师统一借用,如确需学生单独借用,须经实验教师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借用。
六、对于一次使用后即消耗、变质或外形不能复原的装置性原件,无独立使用效能的的部件、配件或各种材料,由实验室负责人批准,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核准用量后借出。
七、如因教学需要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将实验仪器设备设备借给外单位,应按规定酌情收取折旧费,折旧费用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有关文件,并结合各自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
八、以上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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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实验室危险品管理及领用制度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品管理,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及公共安全,保证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险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放射性等危险性的物质,并在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和导致人体中毒、灼伤、死亡等事故的化学物品及放射性物品。
学校使用的危险品主要有:
氧化剂、自燃物品、遇水燃烧物品、易燃固(液)体、毒害物品、腐蚀物品等几类。
二、危险品必须存放于专门仓库中,双人双锁管理,不得存放于实验室、仪器室内。
三、危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存储的危险品必须有明显的标签(标签上应注明该危险品的名称、采购时间、规格、数量、质量),无标签的危险品一律禁止存放和使用。
存储的危险品要在有关帐簿中反映。
四、危险品应分级分类存放,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得混放,并且不得堆垛过密、过高或过量储存。
五、危险品仓库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防止变质、自燃和爆炸事故。
对变质、过期的危险品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要加强对危险品仓库的治安、消防管理,危险品仓库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和防护设备。
七、危险品的领用必须由专人审批,根据使用情况领取最少量。
八、领用剧毒物品,如氰化物、砷化物等,必须详细说明其用途,经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领用。
使用后如有剩余必须全部收回。
九、学生在使用危险品时,教师应加以指导,传授安全操作方法,并采取必须的安全保护措施。
十、使用后,多余的剧毒、易爆物品应及时退还给实验室,任何人不得将危险品带出实验室。
十一、盛装危险品的容器、废液、残渣不得随意抛弃,必须由实验室统一处理。
十二、学校实验室主管部门及总务部门和使用危险品的学科(教研组),要对危险品的管理工作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并且列入制度。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防患于未然。
十三、对于因疏忽大意造成损失(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批评或处分,对于因违反操作规定,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涉及人身安全的,必须要追究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十四、以上管理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
红沙河中学实验室管理规则
一、实验室(含仪器室、准备室)要专人管理。
学期初要制定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计划和安排表,学期末要有总结。
要充分发挥其在实验教学、课外科技活动、实验教学研究与培训诸方面的作用。
二、教师演示实验须隔天通知本室。
学生实验三天之前通知本室。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须保持安静,按教师指定的位置就座。
桌上器材、药品不要乱动。
四、实验开始后,应严格按教师要求,规范操作。
如实验器材、药品不能正常使用,及时报告教师,学生自己不要擅自拆弄、调配。
五、师生须自觉爱护实验室内的一切仪器、器材和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并作好记载。
仪器、器材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
六、实验完成后,器材、药品按原样摆好,做好整理清洁工作。
实验器材、器皿若没有按教师要求做而损坏的东西,学生应照价赔偿。
七、保持实验室内清洁,不乱扔纸屑、果壳。
实验室应有防火、防盗设施,并定期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有效。
八、每次实验后应及时收拾好有关仪器、器材,并作好使用情况记载。
每天使用后凳子要按原位放好,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
九、借用实验仪器和药品等要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做好仪器药品借还记录,不得转借他人,外借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十、实验前,学生应明确实验内容、实验目的和实验步骤;实验中提醒学生爱护仪器,节约药品,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实验记录;实验后,督促学生整理好实验仪器,写好实验报告。
十一、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创设良好的科学环境和气氛。
实验室应有科学家画像、格言、实验挂图和实验陈列橱窗,各学科实验室应体现本学科特点。
十二、对具有危险性的实验仪器、辐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设置警示标志,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
红沙河中学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的规定
一、关于学生损坏教学仪器赔偿的规定
(一)制定赔偿规定的目的
1.培养学生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和爱护公共财物的优良品德。
2.培养学生认真地按照正确的实验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的自觉性。
3.培养学生遵守规章制度的良好行为习惯。
(二)损坏教学仪器的赔偿方法1.凡属实验中正常损耗或由于仪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教师填写有关证明和登记表,按有关规定报损。
2.由于粗心大意、科学作风差而损坏仪器的,酌情接原价的10~60%赔偿。
3.由于不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或不遵守纪律、嘻笑打闹、故意损坏仪器的,按原价的100%赔偿;情节严重的,学校还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4.在实验中如有仪器被损坏,教师要及时登记在册,由实验教师开出单据后,有关学生到校财务室交款,然后将收据交回实验室。
赔偿手续应在一周内办完。
5.实验中弄脏药品,使药品变质;打碎药瓶,使药品受到损失的赔偿办法,按本规定的第2、3项执行。
二、关于教师损坏、丢失教学仪器赔偿的规定和处理办法
1.在教学中正常损耗或因合理原因造成仪器损坏,应及时填写登记表,办理报损手续。
单价在200元以下的(含200元),由学校领导批准报损;单价在200元以上的,或一次性报损(报废)总值超过1000元以上的(含1000元),要报县电教中心批准。
学校凭报损单销帐。
2.教学仪器设备被损坏,有关人员必须如实登记,查明原因和直接责任人。
教师做实验,因不负责任,粗心大意,违反操作规定而损坏仪器,应严肃批评教育,按原价赔偿。
3.学校人员借用教学仪器私自用于非教学活动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按原价赔偿;违反实验室管理制度,私自外借或转借他人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学校应责令实验教师和借用人员各自赔偿仪器原价的50%,还要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4.外校损坏借用的教学仪器,要由外校负责修理,修不好的要按原价赔偿。
实验室管理不善,因火灾、被盗或腐蚀,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要酌情处以原价10-10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5.凡属下列情节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可不作赔偿处理:
在使用中属操作方法正确而造成仪器损坏的;在保管中由于仪器使用期限已满而老化,丧失功能的;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仪器损失。
6.仪器损坏或丢失的赔偿或罚款,一律由实验教师开出单据,由校总务处(财务室)收款,开出收据,将收据交回实验室销帐。
其款项只能用于添置教学仪器和药品,不得挪作它用。
7.实验室应设有仪器损坏(丢失)登记册,内容包括仪器名称、编号、单价、损坏或丢失原因、处理意见、责任人和经办人签字及落实情况。
红沙河中学仪器室管理制度
1.学校要按有关规定指派专(兼)职人员负责仪器室管理工作,其它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仪器室。
2.教学仪器要按国家统一标准分科、分类科学存放。
要有明显分类标签,橱目标签,仪器标签。
仪器、药品、标本要分室存放。
贵重仪器、及危险品应设专库(柜)保管。
形体特殊的仪器应有专用橱存放。
自制教具单独存放并妥善保管。
3.仪器存放要注意防潮、防压、防冻、防晒、防磁、防霉、防震。
要经常做好清洁工作,保持室内及仪器表面无尘土,达到干净、整齐、美观。
4.仪器室要有防火盗措施。
定期检查防火防盗设备是否完好。
室内无人时要关好水源,电源及门窗。
5.对新调拨和新购进的仪器应首行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仪器室。
6.仪器室要有严格帐目管理制度。
按要求记好仪器总帐。
明细帐和消耗品帐。
每学期期末要清点一次仪器,做到明细帐。
消耗品帐与物相符。
每学年结束应与仪器总帐核对一次,做到总帐与明细帐相符。
自制教具要单独建帐。
7.教师使用仪器和药品,要提前填好通知单,使用前要熟悉仪器的性能和操作方法,用后整理好送交仪器室。
8.仪器室要严格执行仪器支领和借用制度,不符合制度时,实验员有权拒付仪器。
9.根据仪器的技术要求,要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仪器的完好率。
对丢失、损坏的仪器要及时登记,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0.对危险品的支领和使用要严格执行危险品支领制度。
红沙河中学实验室危险品管理及领用制度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品管理,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及公共安全,保证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险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放射性等危险性的物质,并在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和导致人体中毒、灼伤、死亡等事故的化学物品及放射性物品。
学校使用的危险品主要有:
氧化剂、自燃物品、遇水燃烧物品、易燃固(液)体、毒害物品、腐蚀物品等几类。
二、危险品必须存放于专门仓库中,双人双锁管理,不得存放于实验室、仪器室内。
三、危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存储的危险品必须有明显的标签(标签上应注明该危险品的名称、采购时间、规格、数量、质量),无标签的危险品一律禁止存放和使用。
存储的危险品要在有关帐簿中反映。
四、危险品应分级分类存放,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得混放,并且不得堆垛过密、过高或过量储存。
五、危险品仓库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防止变质、自燃和爆炸事故。
对变质、过期的危险品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要加强对危险品仓库的治安、消防管理,危险品仓库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和防护设备。
七、危险品的领用必须由专人审批,根据使用情况领取最少量。
八、领用剧毒物品,如氰化物、砷化物等,必须详细说明其用途,经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领用。
使用后如有剩余必须全部收回。
九、学生在使用危险品时,教师应加以指导,传授安全操作方法,并采取必须的安全保护措施。
十、使用后,多余的剧毒、易爆物品应及时退还给实验室,任何人不得将危险品带出实验室。
十一、盛装危险品的容器、废液、残渣不得随意抛弃,必须由实验室统一处理。
十二、学校实验室主管部门及总务部门和使用危险品的学科(教研组),要对危险品的管理工作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并且列入制度。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防患于未然。
十三、对于因疏忽大意造成损失(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批评或处分,对于因违反操作规定,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涉及人身安全的,必须要追究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十四、以上管理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
美术室管理制度
一、美术室由专人负责管理,要专室专用,不得堆放公私杂物。
二、音乐器材建帐登记,定期清查,做到帐物相符。
三、画架、画台要摆设整齐。
室内保持安静、清洁,不准随意喧哗、走动、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画架、画台、墙壁乱刻乱画。
四、爱护室内摆设模型设备,损坏者,照价赔偿。
五、师生书法、美术作品要摆放整齐或张贴好,不准随意乱堆放。
六、室内器材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并填写借用记录,如借出损坏或遗失,均照价赔偿。
七、根据器材的技术要求,要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器材的正常使用。
八、每次书写、画作完,要登记使用记录,打扫卫生做到室内整洁,关好窗,锁好门。
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学期岗位奖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美术室仪器设备使用制度
一、美术器材必需有专人管理。
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进入美术器材室。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器材及设备,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美术器材的配发、自购、自制、调拨、馈赠、破损、丢失、报废等都必须及时登记,建立好仪器台账。
三、根据学校教学的实际,部分美术器材可在学期初由管理教师向美术教师办理出借领用手续,美术器材在期末结束前及时归还给美术器材室。
四、美术器材领用和归还时应仔细检查仪器完好情况,做好借用记录。
五、要加强对美术器材的保养和维护,根据不同的特点,分别定期进行烘晒、通风、除尘,确保美术器材良完好可用。
六、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它无关物品。
七、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电源、灭火器等安全设备。
音乐室管理制度
一、音乐室由专人负责管理,要专室专用,不得堆放公私杂物。
二、一般音乐器材应入橱、上架,摆放整齐,保持清洁,注意防潮,贵重器材要有专柜存放、加锁。
三、音乐器材建立台账,定期清查,做到帐物相符。
四、进入音乐室后按编位就座,保持室内安静,认真检查乐器、设备,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老师和管理员。
五、使用前按要求填写“乐器、设备使用记录”。
未经教师许可,不得动用仪器和设备。
六、听从老师指挥,准确使用音乐器材,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七、要爱护公物,如有损坏,按赔偿制度处理。
八、根据器材的技术要求,要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器材的正常使用。
九、音乐器材原则上不外借。
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手续,并按时归还并填写借用记录。
十、使用完毕,按要求做好摆放和清洁工作。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由专人负责管理,要专室专用,不得堆放公私杂物。
二、本图书室开放时间为: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三、图书室图书建立台帐登记,定期清查,做到帐物相符。
四、按国家标准进行图书著录,建立学校图书目录;根据《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中小学图书馆)进行图书分类,并依类排架;做好图书的剔旧工作。
藏书室内的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一律不准擅自带出。
如需借出本室图书时,请与学生图书室管理员或负责老师做好图书借还登记手续。
五、本图书室的服务对象为全体在校师生。
非学校图书室管理人员禁止入内,其它人员因特殊需要进入藏书室者,应有学校领导陪同或征得管理人员的同意。
六、请爱护图书资料,图书要轻取轻放。
七、经常保持藏书室的卫生,定期拖扫地板和擦书架;注意室内通风;注意清扫书刊上的灰尘以及检查有无虫蚀、潮湿、鼠害等情况。
八、已取下但暂不借的图书请务必插回原来的位置,不要有散乱的现象。
九、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灭火器等消防设备,随时注意照明线路有无破损,如发现不安全隐患要随时报告,及时消除。
每天下班前关好门窗。
图书管理员职责
一、负责全校图书资料的管理。
二、做好图书资料的信息搜集和反馈工作。
根据既保证教学实际需要又厉行节约的原则制定图书购买计划,并及时报主管领导。
三、各类图书上架及时,分类明确,借阅方便,帐目清楚。
四、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五、坚持岗位,遵守制度,协助领导做好其它工作。
体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一)、保管制度:
1.建立器材管理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2.根据器材的性能,形状分类存放,摆放整齐。
3.注意器材室的通风及防火。
4.定期检查物品,对易耗品及时办理注销,报废手续;对丢失的物品及时登记,并报告总务主任。
5.管理人员要增加服务意识,强化责任心,不擅离工作岗位。
关心和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借用制度:
1.体育课上借用器材需由任课教师填写“器材借用登记表”,并注明日期、节次、器材、数量等。
2.课外活动学生借用器材要有记载(器材借用登记表),归还时要检查数量和有无损坏。
3.学校运动队或兴趣小组借用器材要有记载,如有损坏或丢失,根据赔偿制度进行批评教育或赔偿,并有记录。
4.对学校教工借用器材,要履行登记手续,归还时予以注销。
(三)、赔偿制度:
1.教育学生爱护体育器材,设备。
对体育器材使用不合理,造成损坏者,要进行批评教育。
对有意破坏者,要根据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2.借用体育器材丢失或损坏者,要根据损坏程度予以一次性赔偿。
单价在200元以下的(含200元),由学校领导批准报损;单价在200元以上的,或一次性报损(报废)总值超过1000元以上的(含1000元),要报县电教中心批准。
学校凭报损单销帐。
3.外借的体育器材丢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并进行登记加以说明。
电教各项管理制度
电教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协助学校领导制订电教发展规划,配合各学科教师制定学科年度电教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学期末完成总结。
二、帮助教师掌握电教基本知识,为教师实施电化教学做好服务工作。
三、独立或与教师合作编制教学课件和教案,注意收集、管理电教教材,建立并管理校园文件传输平台做到自制和下载课件及教案集中存放。
四、做好电教软件、磁带、碟片、录相带等电教用品的登记、编号、造册、保管工作。
五、组织教师开展电教教材、教法研究,总结、推广电教经验。
六、负责使用多媒体室、电教室的预约登记工作,统一、合理地做好安排,避免发生使用冲突。
七、定期检查所有电教室设备使用情况,做好保管和维修工作,保证电化教学的正常进行。
八、接受和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电教软件管理制度
一、电教软件是开展电化教育的保证,
二、管理好电教软件是每位教师应有的责任。
三、电教软件的借用要登记造册。
归还时要验收、签字。
四、使用电教软件时要细致。
五、用后要妥善保管存放,防晒、防潮、防霉。
六、电教软件在使用中如有损坏,应及时归还登记。
七、为便于大家借用方便,录音带一周内归还,光盘2—3天归还。
八、每学期末,所有电教软件应送交电教办公室统一保管。
如不送交而造成损坏、遗失应按价赔偿。
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按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入帐。
仪器存放科学化,做到取用、借出方便。
二、仪器室内做好保护工作,要做好防火、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盗以及避光、避磁等工作。
仪器 使用情况记载,损坏及时修理,保证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三、一切设备的领用、借还均需办理手续;贵重精密仪器需校长批准后才能借用;借出仪器设备应按时归还。
四、教师需使用仪器必须提前通知电教管理人员,电教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准备,确保成功,如因仪器故障、停电等原因不能实施的,应及时与教师联系。
五、电教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应办理移交手续,做到账物一致。
六、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应按规定办理。
微机房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守机房清洁卫生。
进入机房先换鞋。
禁止乱扔东西、吐痰、吃零食等。
二、上课按老师指定的座位上机,遵守课堂纪律,不得高声言谈,四处走动。
三、操作电脑,应按照学习规定内容进行。
未经老师许可,不得私自带游戏盘或来历不明的存储设备进行非法操作。
四、在机房内不得乱插拔电源线,不得频繁开启电脑的电源开关(POWER键),严禁在电脑通电状态下拔插各种设备插件,否则损坏机器由该人负责。
五、在学习期间,如有机器冒烟,异响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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