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税法考点习题国际税收关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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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税法考点习题国际税收关系
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点习题:
国际税收关系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双重居民身份下最终居民身份判定标准的顺序中,正确的是( )。
A.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居处、国籍
B.国籍、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居处
C.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居处、永久性住所、国籍
D.习惯性居处、国籍、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先后顺序为:
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居处、国籍。
2.境内机构对外付汇的下列情形中,需要进行税务备案的是( )。
A.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差旅费10万美元以上的
B.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会议费10万美元以上的
C.境内机构向境外支付旅游服务费5万美元以上的
D.境内机构发生在境外的进出口贸易佣金5万美元以上的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下列外汇资金,除无须进行税务备案的情形外,均应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税务备案:
(1)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府服务等服务贸易收入。
(2)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工作报酬,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润、直接债务利息、担保费以及非资本转移的捐赠、赔偿、税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经常转移收入。
(3)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金、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所得以及外国投资者其他合法所得。
3.境内机构对外支付下列外汇资金时,须办理和提交《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的是( )。
A.境内机构在境外承包工程的工程款
B.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的商品展销费用
C.进口贸易项下境外机构获得的国际运输费用
D.我国区县级国家机关对外无偿捐赠援助资金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此考点涉及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付汇的税收管理,无需备案的列举15项(教材P543-544),包括“我国省级以上国家机关对外无偿捐赠援助资金”,选项D错误。
4.某外国公司在境内设立一常驻代表机构从事业务洽谈,2020年3月主管税务机关对其2019年度业务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代表机构账簿不健全,不能准确核算收入,经费支出经查实为340万元,决定按照最低利润率(15%)对其进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9年该常驻代表机构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6
B.11.09
C.12.75
D.15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代表机构的核定利润率不应低于15%。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340÷(1-15%)×15%×25%=15(万元)
5.甲企业销售一批货物给乙企业,该销售行为取得利润20万元;乙企业将该批货物销售给丙企业,取得利润200万元。
税务机关经过调查后认定甲企业和乙企业之间存在关联交易,将200万元的利润按照6:
4的比例在甲和乙之间分配。
该调整方法是( )。
A.交易净利润法
B.再销售价格法
C.利润分割法
D.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利润分割法是指根据企业与其关联方对关联交易合并利润的贡献计算各自应该分配的利润额。
6.甲、乙两家企业是关联企业。
2019年1月1日,乙企业从甲企业借款3000万元,期限一年,双方约定按照金融企业同类同期贷款年利率8%结算利息,乙企业无其他关联方债权性投资。
乙企业注册资本为200万元,所有者权益构成为:
实收资本200万元,资本公积100万元,未分配利润-50万元。
则2019年不得扣除的关联方借款利息是( )万元。
A.240万元
B.192万元
C.48万元
D.0万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实际支付的关联方利息=3000×8%=240(万元);关联债资比例=年度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之和÷年度各月平均权益投资之和=(3000×12)÷(300×12)=10;
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240×(1-2/10)=192(万元);
即:
纳税调整额=192(万元)。
7.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于非禁止外商投资的项目和领域,可以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但未实际享受的,可在实际缴纳相关税款之日起一定期限内申请追补享受该政策,退还已缴纳的税款。
这一期限是( )
A.一年
B.两年
C.三年
D.五年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但未实际享受的,可在实际缴纳相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申请追补享受该政策退还已缴纳的税款。
8.企业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关联交易的同期资料时,提供主体文档条件之一是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 )。
A.1亿元
B.2亿元
C.5亿元
D.10亿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应提供主体文档:
(1)年度发生跨境关联交易,且合并该企业财务报表的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已准备主体文档;
(2)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10亿元。
9.某居民企业201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800万元;设立在甲国的分公司就其境外所得在甲国已纳企业所得税40万元,甲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该居民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 )。
A.760万元
B.800万元
C.840万元
D.1000万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境外所得为税前所得,本题需要计算得出。
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境内所得+境外所得=800+40÷20%=1000(万元)
二、多项选择题
1.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的交易双方及被间接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股权转让事项,并提交相关资料。
以下各项资料中属于该相关资料的有( )。
A.股权转让合同
B.股权转让前后的企业股权架构图
C.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的交易双方的公司章程
D.境外企业及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应税财产的下属企业上两个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的交易双方及被间接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股权转让事项,并提交以下资料;
(1)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为外文文本的需同时附送中文译本);
(2)股权转让前后的企业股权架构图;
(3)境外企业及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应税财产的下属企业上两个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4)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交易不适用第1条的理由。
2.OECD于2015年10月发布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全部15项产出成果。
下列各项中,属于该产出成果的有( )。
A.《消除混合错配安排的影响》
B.《防止税收协定优惠的不当授予》
C.《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
D.《确保转让定价结果与价值创造相匹配》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C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2014年7月发布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不属于BEPS行动的15项计划。
3.下列各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中,属于协调各国企业所得税税制行动计划的有( )。
A.受控外国公司规则
B.有害税收实践
C.强制披露原则
D.风险和资本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共五类15项,属于“协调各国企业所得税税制”的行动计划包括4项,包括选项A和B。
4.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按全额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
A.担保收入
B.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C.租金收入
D.融资租赁收入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税法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转让财产所得、转让土地使用权所得、融资租赁所得、股权转让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选项A、B、C符合上述以收入全额作为应税所得的规定。
5.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应税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相关款项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其扣缴税款纳税地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投资企业所在地
B.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C.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D.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取得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扣缴税款纳税地点为被投资企业所在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分配所得企业所在地。
6.中国居民企业股东能够提供资料证明其控制的外国企业满足( )条件之一的,可免将外国企业不作分配或减少分配的利润视同股息分配额,计入中国居民企业股东的当期所得。
A.设立在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低税率国家(地区)
B.设立在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非低税率国家(地区)
C.主要取得积极经营活动所得
D.年度利润总额高于500万元人民币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中国居民企业股东能够提供资料证明其控制的外国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将外国企业不作分配或减少分配的利润视同股息分配额,计入中国居民企业股东的当期所得:
(1)设立在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非低税率国家(地区);
(2)主要取得积极经营活动所得;(3)年度利润总额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7.企业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关联交易的同期资料时,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符合下列( )条件,应当准备本地文档。
A.有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
B.金融资产转让金额超过2亿元
C.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
D.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超过4000万元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选项A,有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应当是超过2亿元;选项B,金融资产转让金额应当是超过1亿元。
8.居民企业存在下列( )情形,应当在报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时填报国别报告。
A.该居民企业为跨国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且其上一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类收入金额合计超过55亿元
B.该居民企业被跨国企业集团指定为国别报告的报送企业
C.跨国企业集团未向任何国家提供国别报告
D.虽然跨国企业集团已向其他国家提供国别报告,且我国与该国已建立国别报告信息交换机制,但国别报告实际未成功交换至我国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区分“应当”和“可要求”,选项C、D为税务机关可要求在实施特别纳税调查时企业提供国别报告。
9.下列关于税收情报交换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税收情报应作密件处理
B.税收情报交换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进行
C.税收情报交换应在税收协定生效并执行以后进行
D.我国从缔约国主管当局获取的税收情报可以在诉讼程序中出示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税收情报应作密件处理。
情报交换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进行。
我国享有从缔约国取得税收情报的权利,也负有向缔约国提供税收情报的义务。
我国从缔约国主管当局获取的税收情报可以作为税收执法行为的依据,并可以在诉讼程序中出示。
情报交换应在税收协定生效并执行以后进行,税收情报涉及的事项可以溯及税收协定生效并执行之前。
10.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于非禁止外商投资的项目和领域,对境外投资者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直接投资包括( )。
A.中国境内投资新建居民企业
B.新增或转增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实收资本或者资本公积
C.收购上市公司股份
D.从非关联方收购中国境内居民企业股权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进行的直接投资,包括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进行的增资、新建、股权收购等权益性投资行为,但不包括新增、转增、收购上市公司股份。
三、计算问答题
1.2010年境外A公司出资3500万元在我国境内成立M公司。
A公司、M公司2018年部分业务如下:
(1)截至2017年12月31日,M公司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300万元。
2018年1月20日,M公司董事会做出利润分配决定,向A公司分配股利200万元。
(2)1月20日A公司决议将M公司应分回股利用于购买我国境内非关联方C公司的股权,同日相关款项直接从M公司转入C公司股东账户。
(3)3月5日,M公司支付1060万元委托境外机构进行新产品研发。
(4)8月10日,M公司向A公司支付商标费53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
C公司为非上市企业,C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为非禁止外商投资的项目和领域,不考虑税收协定因素。
)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说明A公司分得利润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的理由及其所需符合的条件特征。
(2)回答A公司可以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的分配股利的金额。
(3)回答M公司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限额的规定。
(4)计算M公司业务(4)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5)说明M公司解缴代扣企业所得税的期限。
『正确答案』
(1)A公司分得利润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的理由:
为了进一步促进外资增长,提高外资质量,鼓励境外投资者持续扩大在华投资,国家出台了对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的政策。
A公司分得利润享受上述政策的条件特征:
①以分得利润从非关联方收购境内居民企业股权,属于直接投资;
②分得利润属于M公司已经实现的留存收益;
③200万收购价款直接从M公司账户转入C公司账户。
(2)该笔业务中A公司在境内可以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的分配利润的金额为200万元。
(3)企业委托境外的研发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2/3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4)业务(4)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额=530÷(1+6%)×10%=50(万元)
(5)M公司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7日内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和解缴代扣税款。
2.甲公司为一家注册在香港的公司,甲公司通过其在开曼群岛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SPV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了一家外商投资企业乙公司。
SPV公司是一家空壳公司,自成立以来不从事任何实质业务,没有配备资产和人员,也没有取得经营性收入。
甲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关股权架构示意如下,持股比例均为100%。
乙公司于2017年发生了如下业务:
(1)5月5日,通过SPV公司向甲公司分配股息1000万元。
(2)7月15日,向甲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1000万元、咨询费800万元,7月30日向甲公司支付设计费5万元。
甲公司未派遣相关人员来中国提供相关服务。
(3)12月20日,甲公司将SPV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另一中国居民企业丙公司,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80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
假设1美元折合6.5元人民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乙公司向SPV公司分配股息时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
(2)计算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咨询费、设计费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3)计算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咨询费、设计费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
(4)指出乙公司上述对外支付的款项中,需要办理税务备案手续的项目有哪些,并说明理由。
(5)判断甲公司转让SPV公司的股权是否需要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乙公司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1000×10%=100(万元)
(2)乙公司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1000+800+5)÷(1+6%)×6%=102.17(万元)
(3)乙公司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1000÷(1+6%)×10%=94.34(万元)
(4)商标使用费、咨询费。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特定种类外汇资金,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
设计费没有超过5万美元,无需进行税务备案。
(5)需要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间接转让中国居民股权等财产,规避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认为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财产,需要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3.外国甲公司2015年为中国乙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咨询服务,为此在乙公司所在市区租赁一办公场所,具体业务情况如下:
(1)1月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确定内部控制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8个月,服务收费为人民币600万元(含增值税)所涉及的税费由税法确定的纳税人一方缴纳。
(2)1月12日,甲公司从国外派业务人员抵达乙公司并开始工作,服务全部发生在中国境内。
(3)9月1日,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通过后确认项目完工。
(4)9月3日,甲公司所派业务人员全部离开中国。
(5)9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全额付款。
(其他相关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对甲公司采用“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并核定利润率为15%;甲公司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甲公司为此项目进行的采购均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回答甲公司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的期限。
(2)回答甲公司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期限。
(3)计算甲公司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4)计算甲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
(5)计算甲公司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正确答案』
(1)甲公司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的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2)甲公司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期限为项目完工后15日内。
(3)甲公司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600÷(1+6%)×15%×25%=21.23(万元)
(4)甲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
=600÷(1+6%)×6%=33.96(万元)
(5)甲公司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33.96×(7%+3%+2%)=4.08(万元)
4.中国居民甲企业,在境外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均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
2019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
(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
(2)设在A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在A国已纳税额20万元;
(3)设在B国的分支机构当年营业所得为-300万元;取得利息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0万元。
要求:
根据以上材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甲公司2019年会计口径的净利润。
(2)甲公司境外B分支机构的亏损是否可以在我国汇总纳税时弥补,并说明理由。
(3)境外B分支机构的净亏损是多少?
如何税务处理?
(4)税法对境外B分支机构的非实际亏损额,是否规定补亏年限?
(5)计算甲企业2019年汇总纳税的应纳税额。
『正确答案』
(1)甲公司2019年会计口径的净利润160万元。
(2)甲公司境外B分支机构的亏损,不可以在我国汇总纳税时弥补。
我国税法规定:
境外亏损不得抵减其境内或他国的应纳税所得额。
(3)发生在B国分支机构的当年度净亏损额为240万元(亏损额300万元,仅可以用从该国取得的利息60万元弥补)。
未能弥补的非实际亏损额,不得从当年度企业其它盈利中弥补。
(4)税法对境外B分支机构的非实际亏损额,没有规定补亏年限。
扩展理由:
如果企业当期境内外所得盈利额与亏损额加总后和为零或正数,则其当年度境外分支机构的非实际亏损额,可无限期向后结转弥补。
即:
B国未弥补的非实际亏损共240万元,允许甲企业以其来自B国以后年度的所得无限期结转弥补。
(5)甲企业2019年汇总纳税的应纳税额:
汇总纳税的应纳税所得额=300+100=400(万元)
在A国已纳税的抵免限额=100×25%=25(万元),实际在A国已纳税额20万元。
汇总纳税的应纳税额=400×25%-20=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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