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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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程序
竣工验收程序
1.目的
确保工程如期验收,达到国家验收规范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开发建设的工程项目验收。
3.引用文件
3.1GFI-GC-6《施工问题处理工作细则》
3.2GFI-GC-16《变配电工程施工验收程序》
3.3GFI-GC-17《消防工程施工验收程序》
3.4GFI-GC-18《室外给水工程施工验收程序》
3.5GFI-GC-15《燃气工程验收点火程序》
3.6《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文件材料归档内容(建设工程部分)》
3.7《竣工图编制规定》
3.8《城建档案组卷整装移交规定》
3.913-1《不合格控制程序》
4.定义
4.1各专业施工监理人员:
指工程部施工阶段各专业负责人、各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理。
5.职责
5.1工程部施工副经理负责审定《工程质量等级核验书》、《竣工验收申请表》(见10-2-F5),并出席核验、竣工验收、代表公司发言。
5.2工程部项目施工负责人负责组织初验、核验、竣工验收,主持初验,审核竣工资料;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有关人员参加初验、竣工验收。
5.3工程部各专业施工监理人员负责参加验收,负责监督施工单位落实质量问题处理。
5.4项目开发部负责组织建筑工程规划验收。
6.资格和培训
施工监理人员必须是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7.程序
7.1验收依据:
国家有关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
7.2单位工程(不含零星工程)验收分三次:
初验、核验、竣工验收。
7.2.1工程临近完工,项目施工负责人与施工单位总负责人协商,确定计划初验日期。
7.2.2项目施工负责人督促施工单位在计划初验日期十天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发现问题按照GFI-GC-6《施工问题处理工作细则》处理。
并按照《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文件材料归档内容(建设工程部分)》、《竣工图编制规定》和《城建档案组卷整装移交规定》整理好竣工资料。
7.2.3项目施工负责人督促施工单位在计划初验五天前填报《竣工验收(初验)申请表》(见10-2-F1)。
7.2.4项目施工负责人在收到《竣工验收(初验)申请表》二天内组织工程部各专业施工监理人员、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发现问题按照GFI-GC-6《施工问题处理工作细则》处理,检查竣工资料按照《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文件材料归档内容(建设工程部分)》、《竣工图编制规定》和《城建档案组卷整装移交规定》进行。
项目施工负责人根据检查结果在《竣工验收(初验)申请表》上签字,发送施工单位。
7.2.5项目施工负责人在计划初验三天前联系质监站确定初验时期,并联系设计院、物业公司、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织初验。
7.2.6项目施工负责人主持初验,会上汇报监理情况,并代表公司方面发言。
7.2.7初验检查完后,各与会单位有关人员提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
工程部各专业施工监理人员负责记录,上报项目施工负责人。
7.2.8项目施工负责人一天内汇总记录,问题处理按照GFI-GC-6《施工问题处理工作细则》进行。
7.2.9各专业监理人员逐个整改、落实初验发现的问题。
7.2.10项目施工负责人根据初验情况、《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见9-5-F6)、竣工资料检查情况进行评定,填写《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见10-2-F3)、《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见10-2-F2)、《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见10-2-F4)。
7.3核验
7.3.1项目施工负责人督促施工单位初验后三天内上报《工程质量等级核验书》,组织各专业施工监理人员根据初验结果填写《工程质量等级核验书》相应栏目,并经工程部施工副经理签字、盖工程部公章后,发送施工单位并督促施工单位上报《工程质量等级核验书》给质监站负责人批准。
7.3.2项目施工负责人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商定核验日期,并提前三天联系质监站、设计院、施工单位,组织核验。
7.3.3质监站负责人主持核验,根据核验情况,征求与会单位意见,进行核验评定,质监站有关人员填写《质量问题处理通知单》给施工单位。
7.3.4项目施工负责人在核验总结会上汇报项目有关监理情况。
7.3.5工程部施工副经理负责人参加核验,并代表公司方面发言。
7.3.6项目施工负责人根据《质量问题处理通知单》与施工单位协商整改期限,并督促施工单位办理《工程质量等级核验书》。
7.3.7各专业施工监理人员按《质量问题处理通知单》监督施工单位在整改期限内逐个整改、落实。
7.4竣工验收
7.4.1项目施工负责人根据核验发现质量问题处理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上报《竣工验收申请表》,组织各专业监理人员填写《竣工验收申请表》相应栏目,并经工程部施工副经理签字,盖章后发送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上报建设局有关负责人批准。
7.4.2项目施工负责人与施工单位总负责人确定竣工验收日期,并提前三天联系建设局、质监站、设计院、物业公司,组织竣工验收。
7.4.3项目负责人在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书面的《监理总结》,主要内容应有工程概况、监理措施、质量、进度情况,有无重大问题出现及处理过程等。
7.4.4建设局负责人主持验收,根据验收情况,征求与会单位的意见,进行最终评定。
7.4.5项目施工负责人会上作监理总结发言,并上报书面《监理总结》给建设局负责人。
7.4.6工程部施工副经理参加会议并代表公司方面发言。
7.4.7项目施工负责人督促施工单位送整套竣工图和竣工资料到市档案馆审查存档,并办理《竣工验收证明书》,施工单位拿到《竣工验收证明书》后,交项目施工负责人一份原件,原件由项目施工负责人交公司资料室存档,并留一份复印件。
7.4.8项目施工负责人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二个月内上交叁份竣工图和竣工资料。
7.4.9项目施工负责人在接到施工单位交来的竣工图和结算资料后,组织各专业负责人对竣工图进行严格认真审核,并须在每张竣工图上签字认可,45天内将竣工结算资料审核完毕。
7.4.10项目施工负责人组织各专业负责人填写《工程结算通知单》(见10-2-F6)和《工程预、结算资料交接清单》(见9-15-F1)。
经施工副经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连同竣工结算资料一起送预决算室,由预决算室进行结算工作。
7.5建筑工程规划验收
7.5.1项目开发部报建员在接到工程部发来的《建筑工程规划验收通知单》后,准备《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等到市规划国土局或分局办公室登记,提出申请建筑工程规划验收。
7.5.2项目开发部报建员负责带领规划国土局有关人员到工程现场进行验收工作。
7.5.3验收合格后,报建员按通知到登记办公室领取《规划验收许可证》,若不合格,如能在限期内整改,由报建员组织分局重新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报建员领取颁发的《规划验收许可证》。
不能整改的等候接受地政监察处处理,处理完毕办理其它有关手续后补领《规划验收许可证》。
7.6土建专业零星工程(不含室外安装工程)验收
7.6.1工程临近完工,零星工程施工负责人与施工单位总负责人协商,确定计划验收日期。
7.6.2零量工程施工负责人督促施工单位在计划验收日期五天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发现问题按照GFI-GC-6《施工问题处理工作细则》处理,并按照《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文件材料归档内容(建设工程部分)》、《竣工图编制规定》和《城建档案组卷整装移交规定》整理好竣工资料。
7.6.3施工单位填写《竣工验收申请表》报零星工程施工负责人批准。
7.6.4零星工程施工负责人提前一天联系、物业公司、工程部有关人员,组织验收。
7.6.5零星工程施工负责人主持验收,并汇总与会单位发现的问题,发现问题按照GFI-GC-6《施工问题处理工作细则》处理,验收不合格按13-1《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
7.6.6各专业施工监理人员监督施工单位在整改期限内逐个整改、落实,整改完后,应进行现场检查。
7.6.7零星工程施工负责人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检查,并检查竣工资料,根据检查情况填写《竣工验收证明书》。
7.6.8零星工程施工负责人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半个月内上交三整套竣工图和竣工资料。
7.7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零星工程验收
7.7.1与土建专业相配套的零星工程,验收日期由土建专业施工监理人员负责确定。
7.7.2本专业独立立项以及与单位工程相配套不需立项的零星工程、验收日期由施工监理人员根据工程进度计划以及实际进度情况,确定验收日期。
7.7.3施工监理人员提前一天通知物业公司等有关单位相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参加验收。
7.7.4施工监理人员主持本专业的竣工验收工作:
7.7.4.1检查施工单位制作的竣工资料;
7.7.4.2组织检查工程质量,并汇总各单位人员提出的问题,拟定《施工问题处理通知书》(见9-10-F5)发送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7.7.4.3根据各单位人员评议结果,如验收合格,填写《竣工验收证明书》,如验收不合格,按13-1《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
7.7.5验收中发现的施工问题整改完毕,施工监理人员要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结果填写《施工问题处理通知单》“处理结果”栏。
7.7.6施工监理人员接到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资料后,要进行认真审查,如施工问题已处理完毕,竣工资料审查无误后,在竣工资料上签字,作为工程决算依据。
7.7.7由政府部门或专业公司进行验收的零星工程,其验收工作由施工监理人员按以下工作文件操作:
○GFI-GC-16《变配电工程报建及验收程序》
○GFI-GC-17《消防工程施工验收程序》
○GFI-GC-18《室外给水工程施工验收程序》
○GFI-GC-15《燃气工程验收点火程序》
7.8单位工程(单独立项的零星工程除外)的竣工验收(包括消防、室外给水、燃气等配套设施)完成后两周内,由工程部经理组织工程部、物业公司、项目开发部、销售部、建材供应部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人员进行总结性的讨论大会,就本项目的规划设计、投资控制、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建材的供应等方面进行讨论。
讨论结果由工程部经理安排人员整理成《工程竣工总结会议纪要》,并发给与会人员。
8.记录
8.1《竣工验收(初验)申请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质量问题处理通知单》、《监理总结》、《竣工验收证明书》由项目施工负责人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整理成竣工监理资料交公司档案室永久保存。
8.2《工程竣工总结会议纪要》由工程部资料员永久保存。
9.附件
9.110-2-F1《竣工验收(初验)申请表》
9.210-2-F2《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9.310-2-F3《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9.410-2-F4《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9.510-2-F5《竣工验收申请表》
9.610-2-F6《工程结算通知单》
10-2-F1.2
竣工验收(初验)申请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申请日期
申请初验日期
项目
施工单位自评等级
地基与基础工程
主体工程
地面与楼面工程
门窗工程
装饰工程
屋面工程
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通风与空调工程
电梯安装工程
质量保证资料
观感质量得分率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等级
各专业施工监理人员会签栏
项目施工负责人
审核
工程部施工副经理
审批
10-2-F2.2
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工程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份数
核查情况
1
建
筑
工
程
钢材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2
焊接试(检)验报告
3
水泥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4
砖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5
防水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
6
构件合格证
7
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
8
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9
土壤试验、打(试)桩记录
10
地基验槽记录
11
结构吊装、结构验收记录
12
建与
筑煤
采气
暖工
卫程
生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3
管道、设备强度、焊口检查和严密性试验记录
14
系统清洗记录
15
排水管灌水、通水试验记录
16
锅炉烘、蒸炉、设备试运转记录
17
建安
筑装
电工
气程
主要电气设备、材料合格证
18
电气设备试验、调整记录
19
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20
通空
风调
与工
程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21
空调调试报告
22
制冷管道试验记录
23
电工
梯
安
装程
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24
空、满、超载运行记录
25
调整、试验报告
核
查
结
果
专业技术人员:
项目施工负责人:
年月日
注:
1、本表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工程和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可据实增加检查项目;
2、合格证、试(检)验单或记录单内容应齐全、准确、真实;抄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有抄件人、抄件单位的签字和盖章。
10-2-F3.1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工程名称:
序
号
项目名称
标准分
评定等级
备注
一级
100%
二级
90%
三级
80%
四级
70%
五级
0
1
建
筑
工
程
室外墙面
10
2
室外大角
3
3
外墙面横竖线角
3
4
散水、台阶、明沟
2
5
清水槽(线)
1
6
变形缝、水落管
2
7
屋面坡向
2
8
屋面防水层
3
9
屋面细部
3
10
屋面保护层
1
11
室内顶棚
4(5)
12
室内墙面
10
13
地面与楼面
10
14
楼梯、踏步
2
15
厕浴、阳台泛水
2
16
抽气、垃圾道
2
17
细木、护栏
2(4)
18
门安装
4
19
窗安装
4
20
玻璃
2
21
油漆
4(6)
22
室内给排水
管道坡度、接口、支架、管件
3
23
卫生器具、支架、阀门、配件
3
24
检查口、扫除口、地漏
2
25
室内采暖
管道坡度、接口、支架、弯管
3
26
散热器支架
2
27
伸缩器、膨胀水箱
2
P.1/2
工程名称:
序
号
项目名称
标准分
评定等级
备注
一级
100%
二级
90%
三级
80%
四级
70%
五级
0
28
室内煤气
管道坡度、接口、支架
2
29
煤气管与其他管距离
1
30
煤气表、阀门
1
31
室内电气安装
线路敷设
2
32
配电箱(盘、板)
2
33
照明器具
2
34
开关、插座
2
35
防雷、动力
2
36
通
风
风管、支架
2
37
风口、风阀、罩
2
38
风机
1
39
空
调
风管、支架
2
40
风口、风阀
2
41
空气处理室、机组
1
42
电
梯
运行、平层、开关门
3
43
层门、信号系统
1
44
机房
1
合计
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检查人员:
年月日
注:
1、表中某项含有若干分项时,基标准分值可根据比重大小先行分配,然后分别评定等级;
2、检查数量:
室外和屋面全数检查(分为若干个检查点),室内接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应包括附属房间及厅道等;
3、评定等级标准:
抽查或全数检查的点(房间)均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规定的,评为四级;其中有20%-49%的点(房间)达到标准优良规定者,评为三级;有50%-79%的点(房间)达到标准优良规定者,评为二级;有80%及其以上的点(房间)达到标准优良规定者,评为一级。
有不符合标准合格规定的点(房间)者,评为五级,并应处理;
4、表中表括号的标准分,表示工作量大时的标准分;
5、表中电梯的标准是按一台列的分,当为两台时,总分为10分;三台及三台以上时总分为15分;
6、由于观感评分受评分人的技术水平、经验等的主观影响,所以评定时应由三人以上共同评定。
P.2/2
10-2-F4.2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
开工日期:
年月日竣工日期:
年月日
序号
项目
评定情况
核定情况
1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汇总
共分部,其中优良
分部,优良率%,
主体分部质量等级
装饰分部质量等级
安装主要分部质量等级
2
质量保证资料评定
共核查项,其中符合
要求项,经鉴定符合
要求项
3
观感质量评定
应得分
实得分
得分率%
4
评定等级:
项目施工负责人:
施工副经理:
年月日
10-2-F5.2
竣工验收申请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申请日期
申请竣工验收日期
项目
核验评定等级
地基与基础工程
主体工程
地面与楼面工程
门窗工程
装饰工程
屋面工程
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通风与空调工程
电梯安装工程
质量保证资料
观感质量得分率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等级
各专业施工监理人员会签栏
项目施工负责人
审核
工程部施工副经理
审批
10-2-F6.1
工程结算通知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负责人及
联系电话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时间
实际开、
竣工时间
年月日
至年月日
质量等级
合同取费标准
奖罚
甲供材料品种
甲方分包项目
其它说明
会
签
栏
项目施工负责人
暖通
给排水
施工副经理
电气
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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