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巷道维修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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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巷道维修措施
第二章掘进巷道变形简易维修措施
1、施工前准备好大锤、钎子、镐、铁锨以及足够数量的金属支架和木板等。
2、进入工作地点首先检查顶板及两帮围岩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先做处理。
3、根据巷道情况及用途,维修工作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简单维修
1、对于巷道支架完好,背板和网损坏的,只对其进行简单维修。
2、维修前先清巷,保证清巷高度不低于2.0米,并备足木板和塑料网。
3、首先将两帮的坠兜放下,放煤时应剪小网口(40×40cm),用钎子在放口处轻轻捣动,应避免大量出货,防止将巷道冒严影响行人或通风,以能放进新背板为原则,然后放进背板,联好网。
放货过程中,所有人员应站在施工地点上方或靠近安全出口侧,严防埋人事故的发生。
(二)复棚、换棚
1、对于棚头出口或损坏支架的,应进行复棚或换棚。
2、施工前首先对施工地点附近的支架进行加固,以防施工中歪棚。
3、回撤压坏的支架时,在压力不大,顶板完好的情况下,检查一下回撤地点的安全情况,打好戴帽点柱。
在压力较大或高冒地点,可打临时支护支撑顶板。
4、加固工作完成后,先复棚,挖腿窝时人员要在安全支架的掩护下工作,对两帮的悬石要处理,防止片帮伤人。
腿窝距原棚腿30cm为宜。
5、腿窝挖好后竖上棚腿,用煤或矸石埋住,然后上棚梁。
上棚梁时两头要抬稳,先上一头,再上另一头,将棚子扶正后,先压上两肩,依次背板上网,逐一打楔刹紧。
6、复完棚后,再回撤旧支架,回撤时先用支柱顶住棚头,然后挖出棚腿,最后降下支柱,回出棚头。
7、如果单独换棚腿时,先用支柱顶住棚头,支柱必须支在实底上。
然后挖出棚腿,处理好帮及底板杂物,重新立上棚腿,背好网及背板即可。
第三章维修抬棚处理冒顶区
1、维修抬棚时,必须根据现场选择合适长度与高度的棚头、腿。
2、先检查抬棚损伤和顶板破裂及下沉等情况后,再确定维修方法。
在巷道交岔点使用抬棚时,要打临时点柱托住抬棚上的插垫,或先使临时抬棚,回撤旧抬棚换新抬棚后,再回掉临时点柱,临时抬棚,把巷道清理干净。
3、在架设四通抬棚时,先棚好上、下抬棚,在抬棚两侧的棚子要完好,并用楔子加固,用撑棒撑牢。
抬棚附近要清理干净,后路要畅通。
4、套修抬棚前,应根据抬棚受压情况与抬棚处的断面要求,采取不同的方法加强抬棚处的临时支护,防止冒顶。
抬棚与插梁间用木楔刹紧。
5、处理冒顶区要详细观察顶板冒落的高度和范围,并准备好足够数量的板子和网,10米范围内的棚子要加固,打全四根撑木。
6、冒顶部分用圆木、半圆木打垛棚接顶。
穿落棚时必须由跟班安全员和有经验的老工人参加,并由安全员现场指挥掌握安全。
7、架棚操作中要有专人负责观察顶板,倾听响声,整理好退路,发现异常预兆要及早呼喊撤人。
四、施工过程中要始终保持后退路畅通,所用物料要整齐码放在非行人侧,旧物料应及时运走,以免影响行人和通风。
五、在运输大巷内维修换棚时,要与调度室联系,要切断架空线电源,禁止行车,并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禁止用口信或电话联系停送电,停电要挂停电牌。
六、使用高脚架棚时,必须放平垫稳,上棚梁时,禁止人员在下方逗留或通过。
第四章爆破管理
第一节爆破工
1、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有两年以上采掘工龄,经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的人员操作,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
2、爆破工上岗后,将药管分别放在专用的具有耐压、防撞击、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箱内的不同隔间内,并加锁,严禁混放和乱放。
炸药箱、雷管箱必须放在警戒线以外顶板完好、支护完好、无淋水、积水、离开机械电器设备及其它导电体至少2m远的安全地点,下班前要清点雷管、炸药并全部交回药库,严禁私自携带上井或销毁。
3、装配引药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
严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
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4)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4、装药时,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再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捣实,炮眼内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5、炮眼必须使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封泥长度按以下规定执行执行:
(1)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米,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每孔装药量不得超过150g;b、炮眼必须封满炮泥;c、爆破前必须在爆破地点附近洒水降尘,并检查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爆破;d、检查并加固爆破地点附近支架;e、爆破时必须站好岗并有班组长在现场指挥。
(2)炮眼深度为0.6~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4)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米,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米。
对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都严禁放炮,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6、装药时,首先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放炮母线同运输设备、电器设备及掘进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7、放炮前放炮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并远离导电体至少2m。
8、进行放炮作业时,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检查瓦斯)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9、放炮前,由一人观察围岩情况,一人装药连线,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放炮员进行,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10、每次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到距放炮地点直巷150m,弯巷100m以外的所有通道站岗警戒,并撤出警戒线以内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放炮“三保险”(站岗、设置警标、吹哨),接不到撤岗通知严禁任何人私自撤岗。
11、严禁放糊炮、明炮和多母线放炮。
12、放炮母线长度不得小于100m,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放炮,严禁用轨道、金属管、水或大地做回路放炮。
13、停局扇后不准放炮。
14、井下放炮必须使用放炮器,放炮时要有班组长在放炮器旁监视放炮,发爆器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不得转交别人,不到放炮时间不得将把手钥匙插入放炮器。
放炮后,必须立即扭接成短路,将把手或钥匙拨出。
15、打眼、装药严禁平行作业。
16、放炮后,爆破工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瞎炮、残炮等情况。
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爆破工必须挽线进放炮地点。
17、放炮后15分钟,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警戒人员由布置警戒的班组长亲自撤回后,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工作。
18、通电后装药炮眼不响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放炮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15分钟后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不响的原因。
19、放炮母线和联接线,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煤矿井下爆破母线必须符合标准。
(2)爆破母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3)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
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特殊情况下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不受此限。
(4)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
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5)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回路。
(6)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20、在什么情况下不准放炮,按以下规定执行:
(1)掘进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2)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3)在爆破地点20米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5)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
21、放炮母线必须沿途悬挂,但不得挂在导电体上。
22、从成束的电雷管取出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
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出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
23、处理瞎炮(包括残炮)必须在班组长的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的放炮员现场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哑炮,可重新联线放炮。
②在距瞎炮至少0.3m处打同瞎炮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③严禁用镐刨或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这些炮眼。
④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和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⑤在瞎炮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区做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24、爆破后,担任警戒人员接不到或听不清撤岗信号,不准私自撤岗。
25、严格执行爆炸材料领退制度,领退要有记录、签字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剩余部分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严禁乱扔乱放。
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2)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
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
领
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第二节人力装载工
一、上岗条件
1、人力装载工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必须熟悉作业规程,掌握现场情况。
二、上岗条件
2、装载工装载应佩手套,并且必须有专人监护顶邦情况。
3、装载中发现拒爆、残爆、应立即停止作业。
按有关规定处理:
发现未爆炸的雷管炸药要及时拣出、并交给爆破工。
4、装载工作必须在临时支护下进行(顶板不设支护的除外),否则不得进行装岩作业。
1、在架棚支护的巷道内,要先扒两侧的煤、矸、然后扒中间。
每扒够一个棚距及时进行架棚支护。
2、在锚杆支护巷道中扒装、每扒股一个支护排距、必须及时进行支护。
3、上、下山维修装岩时,矿车下方不得有人:
人员要先靠巷道两邦站,并注意上方煤(矸)伤人。
4、装车时,要注意工作地点周围的电缆、风筒、风管、水管等物,以防碰坏。
5、向矿车装矸(煤)时,不要装的太满,煤矿不得超出车邦及车上沿。
6、提升期间装载人员必须进入安全洞,并把工具放好。
三、操作准备
7、准备好装载工具,锨、镐安装要牢固。
8、装车前、平巷内要用木楔掩稳矿车,禁止用煤沿块稳车;在使用绞车提升的斜巷内不准摘钩装车,装车时绞车司机不得离岗,工作前要检查阻车器和遮挡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四、操作顺序
9、按以下顺序操作:
1、检查工作地点的支护情况。
2、准备工具
3、洒水降尘
4、装车
五、正常操作
10、维修扩邦至规定尺寸后,进行敲邦问顶、检查顶邦及支护、排除悬矸危害,确定无安全问题后,方可进行工作。
11、装岩(煤)前必须洒水降尘,以防粉尘飞物。
12、装车时应站在矿车两侧,斜巷装车不得站在矿车的下方,作业人员要互相照应,注意自身与他人安全。
13、采用背式装车法时,人站在矿车侧前方、两腿前后叉开、手握锨把向前用力插入岩堆底部,满锨后再用力向上绕过肩膀装入矿车内。
14、施工现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铺铁板以便于装货。
铁板要用矸(煤)掩盖好。
15、不得挖空道心,棚腿柱窝和滑轮固定的撅子底根要扫清巷道两邦及水沟浮矸杂物。
16、装车时遇到大块矸(煤)块,必须破碎。
用大锺和手镐大块时,周围禁止站人,以防掉锤或碎石飞溅伤人。
17、用手搬大块时,要注意防止岩块破裂砸脚;严禁两人共同抬运大岩石块装车。
六、收尾工作
18、收拾好锨、镐等装载工具,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三节其它规定
1、上、下山架棚维修时,有提升轨道的系统必须先停止车辆运行、由施工单位,在提升巷道上、下的各个偏口挂警示牌、拉绳设警戒。
2、进入施工地点首先检查上、下山的架棚安全情况,缺少连索,撑木木板的要及时加全,确认安全后,方准施工。
3、维修时由下往上施工时,下方要设挡矸板或挡矸帘,以防滚落矸石伤人。
4、上、下山维修时、施工地点的下方不得有人走或逗留。
5、人力装载提升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绞车提升的有关规定。
6、在有皮带运输机巷道内维修时,严禁开机施工,严禁人员站在皮带上施工。
7、维修时由班(组)长提前与皮带司机联系好规定的信号确认安全后方准施工。
8、维修时所需支护料,严禁用皮带运输机运送。
9、在刮板输送机巷道内维修时,严格按刮板输送机司机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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