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工作纪律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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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工作纪律规定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修改)
教职工劳动纪律制度;一、作息管理;二、考勤管理;三、请销假管理;四、劳动岗位管理;教职工劳动纪律制度;为了加强对全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的管理,增强教职工劳;一、作息管理;全年工作日原则上不超过250天;节假日以及学校规定的其它值班时间纳入作息管理;二、考勤管理;
(一)考勤;实行学校、部门两级考勤管理;签到:
实行上班、学习、会议签到制度;签退:
实行下班签退制度;考
教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一、作息管理
二、考勤管理
三、请销假管理
四、劳动岗位管理
教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为了加强对全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的管理,增强教职工劳动纪律观念,使教职工的劳作有规可循,有据可依,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管理
全年工作日原则上不超过250天。
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日为双休日。
单周五为学习、会议时间,周学习时间不低于4小时。
行政班作息时间:
夏秋季:
上午8:
00—12:
00,下午15:
00—18:
00;春冬季:
上午8:
00—12:
00,下午14:
30—17:
30。
教育教学岗位作息时间:
在行政班作息时间基础上,上班时间提前10分钟,晚自习作息时间为:
19:
00—21:
30。
节假日以及学校规定的其它值班时间纳入作息管理。
会议、学习、监考、辅导、培训和集体活动等业务工作时间纳入作息管理。
后勤、安全保卫管理工作,实行全天候作息管理和轮班休息制度。
后勤经营、服务和非学校常规工作人员另行管理。
二、考勤管理
(一)考勤
实行学校、部门两级考勤管理。
学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提前15分钟到岗。
实行逐日考勤,每月公布考勤结果,每日备查。
学校、部门考勤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工作考核目标,教职工考勤情况纳入对教职工奖惩和岗位评价双重管理。
学校作息制度规定的值班时间、会议、学习、监考、培训和集体活动等均纳入考勤管理。
签到:
实行上班、学习、会议签到制度。
学校教职工(含校委会领导和中层管理干部)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学校、部门办公室或指定地点签到,并标明签到时间。
超过规定时间,用红笔在综合办公室签到。
签退:
实行下班签退制度。
学校教职工在学校、部门办公室或指定地点签退,并标明签退时间。
提前离校不得签退,按请假或公差手续处理。
考勤不得弄虚作假。
每日由校长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签到、签退情况签注复核。
考勤人员不坚持原则,弄虚作假,每次扣除本人当年津补贴或绩效奖50元。
代签与被代签人每次扣除本人当年津补贴或绩效奖各100元。
(二)岗位督查:
学校综合办公室对教职工在岗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三)缺勤处理:
1、上班、学习、会议等迟到、早退、脱岗在1分钟每次扣发当年津补贴或绩效奖20元,3分钟每次扣发当年津补贴或绩效奖50元,10分钟以每次扣发当年津补贴或绩效奖200元,30分钟以每次扣发当年津补贴或绩效奖500元,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
2、一个月迟到、早退、脱岗累计3次及以上视为旷工半天;月累计迟到、早退、脱岗5次以上视为旷工一天。
3、一个月旷工半天,当年不再享受津补贴和绩效奖;一月旷工累计一天,再按降级或待岗处理。
一个月旷工两天或以上,按辞退处理,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学校不负由此引起的劳动补偿责任。
4、教职工因故停岗、待岗期间,只发合同工资。
5、教学教师旷课一节视为旷工半天。
6、教师因事、因病请假调课,应提前至少一天报教务科,由教务科统一安排,私自调课,违者双方均按旷课处理。
7、学校安排的会议、学习、组织生活、工会活动以及其它集体活动,请假一次,扣发当月津补贴或绩效奖50元,无故缺席视为旷工半天。
三、请销假管理
1、全校教职工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必须请假的,以不影响学校、部门工作布署安排为前提,并严格控制请假人数和请假时
间。
2、严格执行请假书面审批程序,不假(含未准假)离校离岗按旷工处理。
审批程序:
教职工临时请假(1到2小时)由科室长书面审批;半个工作日至一个工作日,科室报综合办主要负责人书面审批;二个工作日至三个工作日,副校长书面审批;四个工作日及以上,按以上程序再报校长审批;十个工作日及以上,由校务委员会决定。
中层干部及校领导请假,须由校长审批;五个工作日及以上,由校务委员会决定。
3、凡请假人员必须具备书面请假条当面请假,按请假程序办理。
4、按程序批准的请假条,统一交学校综合办公室登记保管,同时发给准假条。
假满必须到综合办公室凭准假条销假,回工作部门报到。
不销假或超假不续的,视为旷工。
如需续假,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按程序批准后续假方能有效。
除重大疾病外,口头请假、托人请假视为请霸王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因病或其它学校认同的特殊情况无法或来不及当面提出书面请假或续假的,应按审批程序由本人说明或亲属说明,同意后视为暂时准假,批准人向综合办说明情况,请假人返校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及补假条或申请,按程序批准后视为有效。
5.病假:
因病需请假者,应有县级以上或医点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急、重病人住院的,当天应报告综合办,并履行请假手续。
当月门诊病假限额天数为:
50岁以下3天以,年龄50岁以上(含50岁)的7天以(住院病假加倍计)。
在限额天数以的病假者,按每天30元调减本人当月津补贴或绩效奖,超过天数的,原则上按事假处理。
重特大疾病住院治疗半月以上的应作停岗处理,按医疗保险、福利等有关政策执行。
6、事假:
(1)一般事假每月不能超过1次,每学期不能超过2
次,每学年不能超过3次。
请假原则上每次不能超过5天,学期累计不能超过10天,学年累计不能超过15天。
一般事假5个工作日(休息日除外),经批准后按每天扣除当月津补贴或绩效奖50元;超过五天,按每天扣发80元津补贴或绩效奖,直至扣完。
超过半月作停岗处理。
(2)家庭重大事情可准假1-3天,按每天20元扣发当月津补贴或绩效奖,超过准假期限,同意续假的,按一般事假规定执行。
(3)一般事假学期超过5天的,原则上不评优评先进;学年超过10天的,不享受绩效工资评定。
7、婚假7天,超过规定时间,学校同意续假的,按一般事假处理。
8、丧假(指直系亲属死亡)3天,超过规定时间,学校同意续假的,按一般事假处理。
9、产哺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劳资待遇按南劳社发(2008)69号文件执行。
四、劳动岗位管理
1、学校教职工上班实行坐班制,在岗工作期间应尽职尽责,勤勉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2、按时上岗,不迟到、早退。
有下列情况者视为旷工:
不经批准擅自不上班、不上课、不参加集体活动;请假期限已满,但仍不返校,又不续假,无正当理由不到岗上班。
3、服从工作安排。
凡拒绝学校工作安排或拒绝履行岗位职责者,作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作待岗处理,进行待岗培训。
经培训后仍不到岗或无法胜任岗位工作,作辞退处理。
4、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和限时办结制。
对学校、部门领导交办或有期限要求的工作任务,无正当理由不如期完成,视情节轻重,扣减当月津补贴或绩效奖50元—500元。
庄河五中教师工作纪律(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工作纪律性,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国家和省有关教师管理的规定,制定庄河五中教师工作纪律。
1、全体教职工要按照学校规定,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无特殊情况不请假或外出,确需请假或外出必须按规定履行手续(上、下午第四节无课务的老师,可提前5分钟离校)。
2、每周一,全体教职工要按时参加升旗仪式(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按时参加学校、部门集会,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
开会期间不得做与开会无关的事情,手机调成无声或关机。
3、上班期间教师着装得体,不戴首饰,言行举止为人师表。
办公室干净、整洁,要及时关锁门窗。
4、有课的教师在上课铃响前一分钟,必须到达教室门口,巡视学生准备情况,上课铃响进入教室;教师上课要精神饱满,声情并茂,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处理好教学环节之间的关系,向45分钟要质量。
不准无教案上课。
不许提前下课。
上课时间不许接待家长或随意离开教室
5、无课的教师认真备课,批阅作业,无工作需要不得串岗。
不准在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及时上交各类材料,不得拖延或应付差事。
6、按时下课,不拖堂。
眼保健操由上课教师顺延组织,确保学生做眼保健操到位,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坚决杜绝利用眼操时间上课。
不准上课迟到、早退和随意停课、私自找人顶课、调课以及违规补课;不准无故缺课;不准推诿教育教学责任。
7、全体教师要利用课后时间,反思上课情况,找出不足,抓紧弥补,做到教学的有始有终。
8、积极钻研教材,认真批改作业,发现问题,及时订正,帮助学生补差补缺。
9、工作期间要自觉遵守办公纪律:
不在办公室闲谈及高声说笑;不玩游戏,不上网聊天,不看与教学无关的音像资料,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10、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讥讽、歧视、辱骂、虐待学生;不准劝迫学生转(退)学和以各种方式侵犯学生的正当权益。
11、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从事教育学生的活动;不准在教学区抽烟;不准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12、顾全大局,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及调动,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怠误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现象,严肃考风考纪,任何人都不得剥夺学生参加考试的权利。
13、以身作则,廉洁从教。
不准擅自在校外兼课;不准利用节假日或其它休息时间办各种收费补习班以及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
不准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
不准利用师生关系、家校关系或教师职务向学生、学生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及要求家长帮助办理个人私事。
14、教师之间不许搬弄是非、拉帮结派,不得漫骂领导或其他教师。
15、不准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的言行,不准参加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活动。
不准参与“黄、赌、毒”活动、封建迷信及邪教活动。
严禁在校进行一切带有赌博性质的活动和娱乐活动。
庄河市第五初级中学
关于加强教职工工作纪律的规定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加强教职工的组织纪律性,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树好师表形象,强化师德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变成教职工的自觉行动,结合学校实际,由校行政会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1.教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上下课、按时出操、到会,按时参加集体活动。
按学校规定作息时间,行政值周、值周教师、班主任(含幼儿园)、课间值守责任人、门卫必须提前40分钟到校,其余教职工必须提前15分钟到校。
按规定时间该到校而未到校者,未到下班时间提前早退者,课间操未跟班到位者、开会迟到(或早退)按每次30元扣减;因未按学校要求履行到岗职责(含提前到校、出操、到会、参加集体活动等)而出现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2.教职工不得随意旷工、旷课。
因事因病不能上班者必须向学校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请假应由本人办理请假手续,待批准后方能离岗,凡以短信或或口信等方式请假的,学校均不予认可,按每人次每天50元扣减,且代课金按每节课12元扣减到本人;不假而走,经学校查证属实的按每天100元扣减,并向学校做书面情况说明,视其情节轻重,可调离到村校工作;请假两天以上(含两天)者由学校校长签署意见,婚丧假按学校规定办理。
3.按课表安排认真上好每节课,不得私自调课或缺课。
未按课表上课,私自调课者;该上课而未到岗者,一经查实,做旷课处理,按每节课50元扣减。
4.上课期间不得随意离开课堂,自觉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上班时间不得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上课时间不得会客;上班时间脱离工作岗位,外出打牌等参与赌博行为的,一经举报或查实,除扣减当日津贴工资外,直接调离原校或另行安排工作。
5.周五下午无课的教师,必须到校。
下午可提前一节课离校,未到校或提前离校的,一经查实,按每人次50元扣减。
6.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含各种迎检工作等),违反师德师风工作要求等行为,经校行政会确认为情节严重者,调离原校工作。
7.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人凌驾于制度之上。
8.凡是未按工作纪律执行而被查处者于次周例会予以通报。
9.以上所列扣减项均在年终绩效中兑现。
10.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0一三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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