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参考工艺流程卡管理办法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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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参考工艺流程卡管理办法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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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参考工艺流程卡管理办法doc
工艺流程卡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确保生产安进度,规范产品按正常工序流转,避免转序时遗漏工序,达到保证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产品各道工序流转。
三、职责
3.1生产部负责工艺流程卡的填写、分发与归档管理工作。
3.2品质部负责工艺流程卡的监督、检查和归档及每道工序的质量状态确认填写。
3.3车间负责对工序中出现的不合格品及时制定纠正措施,需经技术部确认后实施。
3.4各加工车间和操作工负责工艺流程卡的保管与传递。
3.5其他相关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给予配合。
四、工作程序
4.1流转卡批次编号办法
4.1.1流转卡批次号
生产部门按下列格式给定批次号,并将该批次号填入领料单备注栏内,由车间主任或车间统计员负责将此批次号填入“工艺流程卡”相应栏目。
GGGGGG–GG
批次顺序号
年月日
4.1.2流转卡分卡批次号
对于特殊情况下(如:
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由于仓库断货需先加工少量一批),应建立“工艺流程卡分卡”,车间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分卡流转量,然后从总卡上将相应的数量减去,并在总卡上签字确认。
工艺流程卡分卡分批号如下:
GGGGGG-GG-G
分批顺序号
批次顺序号
年月日
4.2车间根据生产部的生产计划,将任务分解到每位操作工,车间主任填写领料单、图纸、工序流转卡一起交操作工,注明批次号、产品名称、图号、数量、每道加工工序及各工序的计划完工日期等等。
4.3每道工序加工结束后转序前,由本工序操作工填写好数量交检验员检验确认,检验员根据所生产的产品质量情况签字确认(注明合格数量、不合格品数量、废品数量及完工日期等等)。
产品不合格或者填写项目不完整不予签字,对于没有工艺流程卡的产品,检验员不予检验,检验员签完字确认合格后,操作工拿工序流转卡到车间统计地方开具当天的工票后流入下道工序。
4.3.1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应由检验员填写“不合格品审单”注明产品名称、不合格品数量,并对不合格情况进行描述,经车间领导签字,技术部确认后,及时处理。
品质部负责将“不合格品审单”进行收集,并进行汇总,作为统计考核的依据,月底将汇总结果上报财务部。
4.4员工在转序时凭图纸和工艺流程卡,转入下道工序时双方做好交接工作。
应检查是否有工艺流程卡和图纸,工艺流程卡有没有检验员签字确认,数量是否与实物相符,如不相符时不应接收,交还给上道工序进行核对,否则由下道工序接收人负责。
4.5如工艺流程卡遗失,由责任人向车间提出申请补卡,并由车间提出考核意见,若找不到责任人,工艺流程卡遗失责任由车间承担。
车间补卡后,在工艺流程卡备注栏注明“补卡”字样,责任人连同补好的工艺流程卡一起交检验员对原已完成的工序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签字和填上日期。
4.6最后一道工序在产品入库时图纸、工艺流程卡与产品一起入库,成品仓库保管员负责收集、整理、保管、不允许丢失。
五、考核
5.1没有领取工艺流程卡就加工的,每次考核20元。
5.2车间根据工艺流程卡上的完工时间进行统计,对拖期情况进行汇总,交生产部形成考核意见后报行政部进行考核。
生产进度拖期如果没有正当理由的每拖期一天考核10元。
如确实有特殊情况的需提前向车间反映,并让车间负责人签字确认,否则一律按拖期考核。
5.3没有按照本办法要求填写工艺流程卡和没有按照要求转序的,每次考核20元。
5.4工艺流程卡每遗失一张考核20元。
六、本制度即日起执行
本文档是WORD格式,于2017年6月17日上传于下面文件夹,可以按日期查找到:
工序流程卡的使用与管理办法
1目的与适用范围:
防止产品实现过程中产品或其状态的混淆和误用及产品质量状态的好坏,达到产品追溯的目的。
适用于从原材料生产到产品发运各阶段标识、追溯的控制。
2职责:
生产部、质量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实施。
生产工序员工负责每道工序的填写
质检员负责每道工序的质量状态确认填写
3定义:
《工序流程(主)卡》:
指产品进入装配状态时使用的卡,
《工序流程(分)卡》:
指支持(主)卡所生产相应配件时使用的卡。
4工作程序:
4.1.产品装配前,生产部依据《生产通知单》及《定额领料单》,由仓库按《生产通知单》及《定额领料单》配发相配套的零部件。
4.2.产品装配时,由质量部根据《生产通知单》填写《工序流程(主)卡》交生产部,《工序流程(主)卡》的数量,根据《生产通知单》中的数量以托盘为单位进行派发。
注:
《工序流程(主)卡》上的批次号应与《生产通知单》批次号一致。
4.3.相应配件生产时,由生产部根据《生产通知单》填写《工序流程(分)卡》,《工序流程(分)卡》的数量,根据《生产通知单》中的数量以框为单位进行派发。
注:
《工序流程(分)卡》上的批次号应与《生产通知单》批次号一致。
4.3.1相应配件主要指:
制带-划内翅片-装内翅片-拉外翅片。
主片、侧板、水室冲压
4.4《工序流程卡》的使用说明:
4.4.1每道工序在完成本工序作业后,由本工序的操作工填写好数量交质检员确认。
质检员根据所生产的产品质量签名确认。
4.4.1.1在生产过中出现不合格品或废品,操作工发现后应及时交质检员进行处理,质检员根据实际产品的状态给出处理意见。
并在《工序流程卡》中的备注栏里注明不合格现象。
4.4.2下道工序在接受上道工序的产品时,应检查是否有流程卡,流程卡有没有质检员签名确认,数量是否与实际相符。
如不符则交还给上道工序进行核对。
4.4.3相应配件的《工序流程(分)卡》在装配时应与《工序流程(主)卡》合订在一起。
4.4.4每批产品生产结束后由生产部负责收集流程卡交于品质部保管。
4.5质量部根据流程卡计算每月一次性交检合格率。
5相关文件:
无
6报告与记录:
《工序流程(主)卡》
《工序流程(分)卡》
《生产通知单》
《定额领料单》
7.附件:
附加说明:
《工序流程卡填写样本》
产品工艺流程卡管理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规范产品工艺流程卡的制作、发放、填写、保管等管理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制造部各工序(包括拉丝、束丝、绞线、绝缘挤出、配线、成缆、铠装、编织、内护层及外护层挤出等各道生产工序)和各道工序半成品检验、成品检验过程的产品工艺流程卡的管理。
二、相关职责
1、操作工应对本工序生产的产品按照《半成品检验规范》进行自检,各工序生产班组负责本工序“工艺流程卡”的填写,“工艺流程卡”应有操作工签名,日期标识,自检不合格的应在工艺周转卡上注明缺陷的情况及位置;填写人员应注意复核该电缆卡片所示的型号、规格、工艺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签字应清晰,统一使用宋体,签字大小应适合流程卡上表格要求,不允许采用个性化签名。
2、半成品检验员应按照《半成品检验规范》对半成品进行每道工序检验,除拉丝、铜丝退火工序外检验时应首先查看上道工序在“工艺流程卡”相应位置上操作工和半成品检验员签字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按照第“4”款要求通知相关人员;半成品检验员负责本班检验工序“检验情况”一栏的填写,检验合格的应填写“合格”及日期;检验不合格的应在流程卡上注明该工序质量缺陷情况,并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置工作(填写并悬挂不合格品黄色标识牌、填写不合格品报告、按不合格品报告批示通知生产车间进行处置,不合格品处置过程中负责人员应将处置情况在流程卡背面注明,并由处置人签字、半成品检验员签字);填写人员应注意复核该电缆卡片所示的型号、规格、工艺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签字应清晰,统一使用宋体,不许采用个性化签名。
3、“工艺流程卡”上应有成品印字包装工序,成品印字包装人员负责本工序“工艺流程卡”的填写,“工艺流程卡”应有操作工签名,日期标识,自检不合格的应在工艺周转卡上注明缺陷的情况及位置;填写人员应注意复核该电缆卡片所示的型号、规格、工艺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签字应清晰,统一使用宋体,签字大小应适合流程卡上表格要求,不允许采用个性化签名。
4、“工艺流程卡”在工序生产结束后如果没有操作工和检验员的全部签字确认或签字确认的结果为存在质量缺陷的,该产品一律不允许转入下道工序生产,即:
相关车间主任对该电缆不允许向生产班组下生产任务单、相关班组不允许私自进行生产、半成品检验员发现时应负责阻止相关生产班组和车间私自进行生产并及时向主管领导(质检主任或制造部经理)反映情况。
5、成品检验员应按照《成品检验规范》对成品进行检验,检验时应首先查看各工序在“工艺流程卡”相应位置上操作工和半成品检验员的签字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按照第“4”款要求通知相关人员处理,处理结束后方可进行成品检验;成品检验员负责在印字包装工序“检验情况”一栏填写成品检验结果,并标注成品外径,检验合格的应填写“合格”及日期;检验不合格的应在工艺周转卡上注明质量缺陷情况,并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置工作(填写并悬挂不合格品黄色标识牌、填写不合格品报告、按不合格品报告批示通知生产车间进行处置,不合格品处置过程中负责人员应将处置情况在流程卡背面注明,并由处置人签字、半成品检验员签字);成品检验员应注意复核该电缆卡片所示的型号、规格、工艺内容是否与实际电缆生产情况相符,如不相符应立即向质检主任或生产部经理反馈;成品检验员在“工艺流程卡”上的签字应清晰,统一使用宋体,不许采用个性化签名。
6、负责合格证与检验报告的质检人员在按照规定出具检验报告之前应首先检查“工艺流程卡”的填写情况,凡有工序(包括各生产工序、半成品检验工序、印字包装工序、成品检验工序)未按照要求填写“工艺流程卡”的,一律不允许出具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保证书,直至该产品“工艺流程卡”由相关部门整改到符合本规定的要求为止。
生产制造部负责各生产工序的整改责任,技术质量部负责半成品检验员和成品检验员的整改责任。
特殊情况下由生产制造部经理、技术质量部经理或公司副总以上领导签字并经技术质量部成品检验员确认成品合格后方可出具。
7、技术质量部成品检验员负责对各生产工序和检验工序“工艺流程卡”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对不符合填写要求且流转到负责合格证与检验报告的质检人员处的“工艺流程卡”,发现人员应进行扫描存档。
技术质量部会同生产制造部每周对不符合填写要求的“工艺流程卡”按本规定的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8、产品按照生产实际情况相同产品进行合并生产时“工艺流程卡”必须分别进行填写,每张工艺流程卡填写都要符号本规定要求。
9、生产制造部负责“工艺流程卡”在各道工序中的流转过程中的制作、发放和保管。
10、技术质量部负责工艺流程卡的存档工作。
三、罚则
1、各生产班组或生产责任人(包括印字包装工序)未按要求填写本工序“工艺流程卡”的,每发现一次处以罚款5元,未进行本工序“工艺流程卡”填写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半成品检验员在工序检查过程中未按要求填写检查的工序“工艺流程卡”的,每发现一次处以罚款5元;半成品检验员未进行检验的工序“工艺流程卡”填写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3、上道工序未填写“工艺流程卡”,生产车间主任盲目安排本车间进行生产或生产车间员工私自进行生产的,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以罚款20元。
4、成品检验员未在成品检验前首先查看各工序在“工艺流程卡”相应位置上操作工和半成品检验员签字情况,进行成品检验并签署检验意见的,每发现一次处以罚款10元。
5、负责合格证与检验报告的质检人员未按照规定在出具检验报告之前首先检查“工艺流程卡”的填写情况,导致给未按照要求填写“工艺流程卡”的成品出具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保证书的,每发现一次处以罚款20元。
6、技术质量部和生产制造部未能每周对上周不符合填写要求的“工艺流程卡”按本规定的要求进行汇总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的,每出现一次对相关部门经理处罚30元,对相关分管领导处罚50元。
7、因“工艺流程卡”填写管理不善,造成不合格产品到客户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照公司公共管理制度另行予以处罚。
8、因“工艺流程卡”制作不符合产品生产技术要求导致产品返工、返修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公司公共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9、因发放、保管不当造成“工艺流程卡”丢失的,每发现一次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10元,找不到责任人的由发现“工艺流程卡”丢失的车间或部门承担。
10、在每月的工艺纪律检查中,发现有上述的违规情况,一律按本规定进行处罚。
四、实施时间
本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装配工序流程卡
日期
组件名称
工序
操作内容
派工
生产部长
操作者
数量
合格数量
不合
格数
所用
时间
检验者
备注
下
壳
体
组
合
1
下壳体去毛刺、清洗
严格按工艺流程进行
2A
铆接铭牌
2B
装铝垫块
2C
装气瓶、冷却罐绑带
2D
装正压弹簧
2E
装上、下背带组合
2F
装提手组合
气动管路组合
3A
装气动组合件
3C
装报警器卡子、胸表管卡子
全
面
罩
组
合
1
清洗呼吸阀片、阀门座、橡胶弯头
2
装呼吸阀片
3
装管接头
4
连接橡胶弯头与面罩
冷
却
芯
组
合
1
清洗各部件
2
冷却芯灌装水
3
胶装密封口
4
装冷却芯套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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