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苍梧小学开发区校区和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开发区校区项目桩基检测含试桩检测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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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苍梧小学开发区校区和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开发区校区项目桩基检测含试桩检测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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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苍梧小学开发区校区和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开发区校区项目桩基检测含试桩检测招标文件模板
连云港市苍梧小学开发区校区和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开发区校区项目桩基检测(含试桩检测)
招标文件
招标人: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
XX公司
2021年08月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
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14
第四章合同文件格式19
第五章技术标准、规范、规程24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5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38
第一章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苍梧小学开发区校区和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开发区校区
项目桩基检测(含试桩检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苍梧小学开发区校区和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开发区校区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财政,现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桩基检测(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
连云港市苍梧小学开发区校区和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开发区校区
项目
(2)标段名称:
连云港市苍梧小学开发区校区和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开发区校区
项目桩基检测(含试桩检测)
(3)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4)建设规模:
小学占地面积约62亩,6轨36个班,总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米;初中占地面积约69亩,12轨36个班,总建筑面积约3.4万平方米。
(5)招标范围:
连云港市苍梧小学开发区校区和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开发区校区
项目桩基检测(含试桩检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检测内容:
静载检测(抗压及抗拔承载力检测)、低应变、高应变及桩身实体检测等,包括临时水电费用、场地平整、设备进场费及大型机械进退场费用等。
(6)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3.17万元,本工程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高于此控制价按无效标处理。
(7)服务周期:
全过程。
(8)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合格,所有桩基检测行为、程序、结果均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连云港市关于法人委托桩基检测的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桩基检测数据准确、真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企业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5、外地检测机构必须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的规定要求,取得连云港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
3.6、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7、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1年2月-2021年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10、其他条件
(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四、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低价法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5.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至XX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4楼招标代理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携带下述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份前来报名,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人民币/家,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没有缴纳报名费用的潜在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2.将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地址】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人员。
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人民币/家,转账支付,售后不退),没有缴纳报名费用的潜在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5.3、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证书;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1年9月26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七、联系方式
投标人咨询招标相关事项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地址:
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海连大厦
联系人:
陈工
代理机构:
XX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4楼
联系人:
郑工
联系电话: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地址:
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海连大厦
联系人:
陈工
1.1.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XX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4楼
联系人:
郑工
联系电话:
********
1.1.4
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
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苍梧小学开发区校区和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开发区校区项目
标段名称:
连云港市苍梧小学开发区校区和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开发区校区项目桩基检测(含试桩检测)
1.1.5
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1.2.1
资金来源
财政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连云港市苍梧小学开发区校区和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开发区校区项目桩基检测(含试桩检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检测内容:
静载检测(抗压及抗拔承载力检测)、低应变、高应变及桩身实体检测等,包括临时水电费用、场地平整、设备进场费及大型机械进退场费用等。
1.3.2
计划工期
全过程
1.3.3
质量要求
合格,所有桩基检测行为、程序、结果均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连云港市关于法人委托桩基检测的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桩基检测数据准确、真实。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详见招标公告
1.9.1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澄清、修改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9月26日9时3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后24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后24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6.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一正四副5份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份。
3.6.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须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封面上应标明正、副本,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4.1.2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4)
密封情况检查
由投标人代表检查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人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
履约担保的金额: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资格审查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计量认证证书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社保证明
(5)授权委托书
(6)外地检测机构必须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的规定要求,取得连云港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
说明:
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者提供资料不合格,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10.2
招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3.17万元,超过此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10.3
其他
1、投标人对接收到的一切与本次招投标工作有关的电子及纸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等,负有保密责任,不得随意传播,对于由此产生的各种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为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负责赔偿。
2、未注明使用何种语言和币种的,以中文和人民币为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所要求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体协议和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7)联合体投标的,应按本招标须知对投标人的要求提交联合体各成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
除另有规定,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一词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组成,具体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资格审查资料
(4)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
(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3.1.2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商务文件部分须包括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授权委托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是投标人完成招标范围、合同规定的检测内容所产生的全部检测费用,包括桩基检测过程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设备使用费、场内外运输费、大型机械进退场、排水、场地平整、碾压直至满足堆载试验需要、人材机市场价格及波动的风险、保险费、措施费、管理费用、利润、规费、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的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
3.2.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该单价为全费用税后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出具检测报告以及法律、法规、规范规定应由检测单位承担的一切费用,结算时,单价不予调整。
3.2.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还应重点考虑下列内容:
1)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地质变化、场地平整、碾压直满足堆载试验需要、工程现场单项检测取费所含的汽车台班费、人员差旅费等情况,并将其计入投标报价;
2)投标人应踏勘现场并充分了解工程所在地的周围环境、道路、地形地貌等以及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其他情况,任何因忽视项目清单内容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价款费用索赔的申请将不获批准。
3)现场检测过程中与周围发生的纠纷由投标人自行协商解决,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投标人还应考虑其它为完成最终检测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5)投标人须自行踏勘现场并熟悉现有场地、道路等情况,桩基检测过程涉及到如场地排水、软场地处理、吊装等影响桩基检测的相关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此部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不增加任何与桩基检测的相关费用。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须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3.4.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4.3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放弃中标项目的;
(3)拒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3.5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开标顺序:
随机;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推荐3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中标结果公示及中标通知书
按7.1条的规定定标后,招标人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上发布中标结果公示。
公示期间无疑义的,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并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7.3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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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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