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安徽水利125建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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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安徽水利125建设
全省“十二五”及2012年重点水利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以及中央和省委2011年1号文件精神,全力推进重点水利项目建设进程,加快我省水利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以及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以加快水利科学发展、提高水利支撑保障能力为主线,全面实施“水利安徽”发展战略。
以“治水保安、以水兴业、兴水利民”为核心,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统筹兼顾、民生优先,改革创新、科学发展”的原则,努力做好“治、蓄、排、节、引”五水文章,建设完善“防洪减灾、水资源保障、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水环境和水生态保护”四大体系,基本解决“水多、水少、水脏”三大问题,努力实现由水利大省向水利强省的跨越,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十二五”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力加快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保障体系、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体系、水环境和水生态保护体系建设,重要区域、重点地区防洪除涝能力显著提升,洪涝灾害、干旱灾害年均直接经济损失占同期GDP的比重均控制在1.0%以下。
解决2043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300万亩,新增除涝面积150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受益区500万亩,新增水电装机容量10万千瓦。
供水能力新增50亿立方米,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118立方米,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0万亩,基本实现农业灌溉用水总量零增长。
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50平方公里,重点河湖及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生态逐步得到修复,城乡水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改善。
三、“十二五”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安排
“十二五”期间,在防洪工程建设方面,重点实施淮河行洪区调整建设、长江干流崩岸应急治理、新汴河、淠河、史河、滁河、水阳江、青弋江等重要支流治理工程;在除涝工程方面,重点实施淮河重点平原洼地治理、沿江排涝泵站和沟河疏浚连通工程;在蓄水与灌溉工程方面,重点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大中型水库建设和农村塘坝扩挖工程。
加快推进引江济淮、淮水北调等跨流域、跨区域调水工程,全面提高水资源调控与配置能力。
“十二五”期间,全省水利规划总投资约1210亿元,其中防洪减灾工程约547亿元,农村水利工程约529亿元,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约75亿元,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防汛抗旱指挥能力建设约59亿元。
(一)新一轮治淮工程。
全面完成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外资项目、入江水道高邮湖大堤加固和洪泽湖抬高蓄水位影响处理工程;基本完成淮干蚌埠至浮山段、正阳关至峡山口段行洪区调整建设以及淮干临王段、黄苏段、天河封闭堤、塌荆段、西淝河左堤等堤防加固和新汴河、史河、淠河、洪汝河、池河等主要支流河道治理工程;开工建设淮干浮山以下段、王家坝至临淮岗段、凤台至涡河口段行洪区调整建设以及西淝河等沿淮洼地治理应急工程、怀洪新河水系及濠河池河洼地治理工程;开展淮干行蓄洪区和滩区居民迁建,完成18万人口的居民迁建任务;加快推进濛洼、城西湖、城东湖、瓦埠湖等行蓄洪区安全建设以及谷润河、芡河、沿淮行蓄洪区、淮南城市洼地及淠河洼地等其他洼地治理项目,力争开工建设。
“十二五”期间完成投资约191亿元。
(二)长江干支流治理工程。
全面完成青弋江分洪道、滁河及水阳江下游近期防洪治理、长江干流崩岸应急治理工程;基本完成水阳江下游当涂境内防洪治理和皖河、秋浦河、裕溪河等治理工程;开工建设长江干流铜陵河段、马鞍山河段整治工程,力争开工建设长江干流安庆河段、芜裕河段整治工程以及华阳河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全力推进青弋江芜湖闸、漳河瀂港闸、姑溪河当涂闸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立项建设;继续加强沿江排涝泵站建设,对沿江洲滩圩垸进行分类治理。
“十二五”期间完成投资约135亿元。
(三)新安江治理工程。
全面完成黄山市新安江湖边至花山段治理,基本完成率水黎阳段和干流王村段治理任务。
“十二五”期间完成投资约2亿元。
(四)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到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国家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确定的85条中小河流重点河段治理任务;到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国家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规划新增的139条中小河流重点河段治理任务。
“十二五”期间完成投资约83亿元。
(五)水库、水闸加固工程。
到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304座重点小
(1)型病险水库加固任务;2013年底前,全面完成762座重点小
(2)型水库加固任务。
“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11座大型水闸、157座中型水闸、18座中型水库、1100座一般小
(2)型水库加固任务。
“十二五”期间完成投资约71亿元。
(六)水库建设工程。
加快大型水库建设,开工建设下浒山水库、月潭水库,力争开工建设江巷、牛岭、凤凰山水库。
推进中型水库建设,开工建设扬溪源、汤村和粮长门水库,力争开工建设郎源、崔家湾、靠山、泗州湾、双溪等水库。
“十二五”期间完成投资约34亿元。
(七)山洪灾害防治工程。
到2013年,全面完成国家规划内的31个县(市、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初步建成山洪灾害监测和群测群防体系;到2015年,全面完成国家规划内的36条山洪沟治理任务。
“十二五”期间完成投资约5亿元。
(八)灌区及泵站改造建设工程。
继续开展淠史杭、驷马山、茨淮新河、青弋江、花凉亭、女山湖、新汴河等7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力争开工建设驷马山四级站和炉桥、永幸河等2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基本完成50处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2座大型灌排泵站和40万千瓦中小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任务。
加快推进下浒山灌区、港口湾灌区和怀洪新河灌区前期工作,力争立项建设。
“十二五”期间完成投资约129亿元。
(九)农村沟河塘坝治理工程。
在全面开展塘坝扩挖、沟河疏浚的基础上,重点扩挖5000立方米以上的“当家塘”20万口,平均每年扩挖4万口;疏浚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的农村沟河1万条,平均每年疏浚2000条。
“十二五”期间完成投资约130亿元。
(十)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发展高效节水灌溉规模化片区498个,新增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面积300万亩。
“十二五”期间完成投资约30亿元。
(十一)标准化农田水利建设工程。
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完成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面积500万亩。
“十二五”期间完成投资约75亿元。
(十二)水资源配置工程。
解决2043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
加快推进引江济巢济淮等跨流域、跨区域调水工程,开工建设淮水北调工程,积极推进引淮济阜、引淮济亳、引芡济蚌等区域性调水工程。
加快抗旱应急水源、雨洪资源利用、中水利用等水源工程建设,加强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保护力度,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
“十二五”期间完成投资约183亿元。
(十三)城市防洪工程。
继续加强合肥、芜湖、安庆、蚌埠、淮南等5座全国重点防洪城市和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以及马鞍山、铜陵、阜阳、黄山等4座重要防洪城市的防洪工程建设;加快滁州、宣城、池州、淮北、宿州、亳州、六安等城市防洪工程实施进程;加强重点县城和试点镇防洪工程建设。
“十二五”期间完成投资约62亿元。
(十四)水环境水生态及农村水电等建设。
加大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力度,推进坡耕地综合整治和崩岗治理,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50平方公里。
继续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和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工程,新增水电装机容量10万千瓦。
继续实施长江流域血吸虫病综合治理水利专项工程。
“十二五”期间完成投资约40亿元。
(十五)防汛抗旱指挥能力建设。
着力提高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能力,加快实施堤顶防汛道路改造,大力加强水文巡测基地、水文应急监测能力和水文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全力加快洪涝旱灾预报预警系统建设,构建覆盖省、市、县、乡四级水利信息网络,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应急管理水平。
“十二五”期间完成投资约40亿元。
四、2012年重点项目安排
加快实施入江水道高邮湖大堤加固、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外资项目、洪泽湖抬高蓄水位影响处理工程以及淮干行蓄洪区和滩区居民迁建工程,开工建设淮干蚌埠至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建设、新汴河治理、青弋江分洪道、水阳江下游近期防洪治理以及滁河防洪治理近期工程,力争开工长江崩岸应急治理、下浒山水库和西淝河等沿淮洼地治理应急工程。
全面完成中小河流治理近期项目,稳步推进病险水库水闸加固和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继续实施沿江排涝泵站工程。
继续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以及大型排灌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完成4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扩挖疏浚5000立方米以上的当家塘4万口,疏浚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的农村沟河2209条,完成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面积101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面积57万亩。
力争完成投资135亿元以上。
五、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程序要求
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要求,由国家立项审批的重点项目,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由水利部审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初步设计由水利部或省发展改革委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概算评审中心复核。
重大项目立项审批时,须同步完成移民安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用地预审等前期工作。
新一轮治淮和长江干流河道整治工程,直接编制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的大江大河主要支流,以每条河流为单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国家立项审批;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治理,按照规划编制初步设计,由省水利厅会同省财政厅审批;蓄滞洪区建设项目,以每个蓄洪区为单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国家立项审批;城市防洪项目,依据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防洪规划,编制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分别由省、市有关部门负责审批;新建大中型水库,按照国家批准的建设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大型水库由国家立项审批,中型水库由省发展改革委审批;大型引调水工程,需编制工程建设规划,依据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国家立项审批,其它引调水工程,由省发展改革委审批;病险水库加固,依据批准的加固规划,开展安全鉴定,编制初步设计,中型水库初步设计由流域机构复核、省发展改革委审批,重点小
(2)型水库初步设计由市水利(水务)局、市财政局审批,省计划一般小
(2)型水库初步设计由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县财政局审批;大中型病险水闸加固,按规划开展安全鉴定和初设编报,其中大型3类病险水闸初步设计由流域机构复核、省发展改革委审批,中型3类病险水闸初步设计由省水利厅审查、省发展改革委审批;山洪灾害防治,依据规划,组织编制非工程措施实施方案,由省水利厅会同省财政厅等单位审批,山洪沟治理工程,编制实施方案,由省水利厅审批;新建灌区,其中大型灌区项目需编制工程建设规划,由水利部审批,依据规划编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由国家负责审批,新建中小型灌区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一个灌区编制一个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水利部审查,年度可研由省发展改革委审批,单项初步设计由省发展改革委或省水利厅审批;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按照安全鉴定、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开展前期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由省发展改革委审批,安全鉴定由水利部灌溉中心复核;水土保持项目,按照规划和实施方案开展前期工作,实施方案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由省、市、县有关部门审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依据规划,编制年度实施方案,由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其中规模达到或超过千吨(万人)的水厂,编制单项初步设计,由省发展改革委或水利厅审批。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项目推进协调机制。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项目推进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项目推进协调机制,成立项目推进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重大项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抓,项目牵头市县及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主动协调,按照确定的立项报批时间和开工时间,倒排工期,全力推进项目进程。
由省级负责审查、审批的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要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合理划分审批权限,实行限时办结,确保项目及时开工建设。
(二)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
各市县和省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和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催批已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做好省级项目审批工作,积极争取中央投资份额,安排落实省级投资计划,及时审核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协调淮河居民迁建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筹措落实配套资金和前期工作经费,并及时拨付到位,加强资金的检查管理。
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安排前期工作,协调催批已报送水利部的设计文件,加快办理由省水利厅负责审查审批的项目文件;组织指导项目实施,加强建设管理。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做好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协调做好项目用地的初审或预审,审查建设用地和安置用地报批材料,及时上报国土资源部并协调催批;协调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矿评估;及时协调建设用地。
省林业厅负责使用林地材料的审查报批,及时跟踪落实国家林业局对建设占用林地核准和相关审批手续。
省环保厅组织安排本级审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评估,协调催批上报环保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省文物局负责组织文物资源的调查,出具文物普查相关资料,提出保护性挖掘或迁移建设方案。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及有关手续的办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移民建房指导、安置区规划、行业监督和检查等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配合工作。
(三)加大水利投入,落实前期经费。
按照省委2011年1号文件关于把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的要求,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大幅增加水利建设投资;足额落实重大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保证建设需求;加大财政资金对前期工作经费的支持力度,建立前期工作专项资金,力争“十二五”水利投入和前期工作经费有较大幅度增加。
(四)强化规划支撑,加强基础研究。
加快完成安徽省长江、淮河、新安江和巢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市县水资源综合规划,加快推进引江济淮工程规划、长江中下游河道整治规划,加快完善流域、区域水利规划体系,进一步强化规划的权威性、指导性和约束性。
抓紧开展淮河干流浮山以下段综合治理研究、引江济淮相关专题研究、临淮岗工程综合利用研究,为科学治水提供技术保障。
(五)加强建设管理,加快建设进度。
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水利建设征地和移民工作政府责任制,优化水利建设环境;进一步加强建设管理,健全公益性水利项目法人组建模式;逐步推行专业化管理的建管模式,按照有利于工程推进的原则,在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阶段明确责任主体,组建项目法人机构;进一步加强建设管理,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
(六)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加强督促检查。
建立项目推进情况考核奖惩机制,制定合理有效的考核办法,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把项目推进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各市县和省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项目推进工作的指导、跟踪、督查,项目推进机构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定期通报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项目建设。
附件:
1.安徽省“十二五”重点水利项目实施安排表
2.安徽省农村水利项目实施安排表
3.安徽省2012年重点水利项目建设目标任务表
附件1
安徽省“十二五”重点水利项目实施安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责任单位
前期工作安排
工程实施安排
前期工作阶段
审批单位
完成报批时间
建设起
止年限
估算投资
(万元)
合计
12103282
Ⅰ
防洪减灾工程
5467867
一
治淮工程
1907498
(一)
淮河行蓄洪区调整和建设
1100000
1
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
淮委建管局,蚌埠、滁州市(淮委建管局牵头)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2.02
2012~2015
以后
500000
初步设计
水利部
2012.08
2
淮河干流正阳关~峡山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
省治淮重点局,淮南、六安市(省治淮重点局牵头)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2.09
2013~2015
360000
初步设计
水利部
2013.03
3
淮河干流浮山以下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
淮委建管局、滁州市(淮委建管局牵头)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2.12
2013~2015
以后
60000
初步设计
水利部
2013.08
4
淮河干流王家坝至临淮岗段、凤台至涡河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
淮委建管局、省治淮重点局,蚌埠、阜阳、淮南市(淮委建管局、省治淮重点局牵头)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2.12
2014~2015
以后
130000
初步设计
水利部
2013.06
5
安徽省淮河行蓄洪区建设
六安、合肥、宿州、蚌埠、阜阳、淮南市(六安市牵头)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3.12
2014~2015
以后
50000
初步设计
水利部
2014.06
(二)
重点平原洼地治理
218012
1
淮河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外资项目
省项目办,合肥、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市(省项目办牵头)
已完成
2010~2014
108012
2
西淝河等沿淮洼地治理应急工程
淮南、合肥、淮北、亳州、蚌埠、阜阳市(淮南市牵头)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2.05
2012~2015
以后
70000
初步设计
水利部
2012.09
3
怀洪新河水系及濠河池河洼地治理工程
宿州、淮北、蚌埠、滁州市(宿州市牵头)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2.09
2013~2015
以后
20000
初步设计
水利部
2013.03
4
沿淮行蓄洪区等其它洼地治理
六安、阜阳、淮南、合肥、淮北、亳州、宿州、蚌埠、滁州市(六安、阜阳、淮南市牵头)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3.06
2014~2015
以后
20000
初步设计
水利部
2013.12
(三)
堤防达标建设和河道治理
369993
1
入江水道高邮湖大堤加固
滁州市
已完成
2011~2014
27493
2
淮干一般堤防加固
蚌埠、亳州、淮南、六安市(蚌埠市牵头)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2.06
2013~2015
74000
初步设计
水利部
2012.12
3
重要支流治理
268500
(1)
新汴河治理
宿州市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1.12
2012~2015
94000
初步设计
水利部
2012.06
(2)
淠河治理
六安市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2.09
2013~2015
以后
100000
初步设计
水利部
2013.03
(3)
史河治理
六安市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2.09
2013~2015
以后
19500
初步设计
水利部
2013.03
(4)
洪汝河治理
阜阳市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2.12
2013~2015
以后
30000
初步设计
水利部
2013.06
(5)
池河治理
滁州市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3.06
2014~2015
以后
25000
初步设计
水利部
2013.10
(四)
淮河干流行蓄洪区和滩区居民迁建
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市
实施方案
省发展改革委
每年6月
2010~2015
以后
200000
(五)
洪泽湖抬高蓄水位影响处理工程
省项目办、省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局,宿州、蚌埠、滁州市(省项目办牵头)
已完成
2010~2013
19493
二
长江治理工程
1349599
(一)
长江干流整治
339100
1
长江干流崩岸治理应急工程
省长江河道管理局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2.06
2013~2015
53300
初步设计
水利部
2012.12
2
长江干流铜陵河段整治工程
铜陵、安庆、芜湖市(铜陵市牵头)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2.12
2013~2015以后
59800
初步设计
水利部
2013.06
3
长江干流马鞍山河段整治工程
马鞍山市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3.06
2014~2015以后
40000
初步设计
水利部
2013.12
4
长江干流安庆河段整治工程
安庆、池州市(安庆市牵头)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3.06
2014~2015以后
10000
初步设计
水利部
2013.12
5
长江干流芜裕河段整治工程
芜湖市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3.10
2014~2015以后
10000
初步设计
水利部
2014.04
6
沿江洲滩重点圩垸治理
安庆、池州、铜陵、芜湖、马鞍山市
按有关要求开展前期工作
2011~2015以后
166000
(二)
华阳河蓄滞洪区安全建设
安庆市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2.12
2013~2015以后
70000
初步设计
水利部
2013.06
(三)
重要支流治理
848499
1
青弋江分洪道
芜湖市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已批复
2012~2015
291100
初步设计
省发展改革委
2011.12
2
青弋江治理(芜湖闸枢纽等)
芜湖等市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3.06
2014~2015
以后
100900
初步设计
水利部
2013.12
3
水阳江下游近期防洪治理工程
宣城市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1.12
2012~2015
47712
初步设计
水利部
2012.06
4
水阳江下游当涂境内防洪治理工程
马鞍山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2.08
2013~2015
60000
初步设计
水利部
2013.03
5
水阳江治理(当涂闸枢纽等)
马鞍山等市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3.12
2014~2015
26288
初步设计
水利部
2014.06
6
滁河防洪治理近期工程
滁州、合肥、马鞍山市(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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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 安徽 水利 125 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