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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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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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手册
目录
一、致词-------------------------------------------------2
二、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3
三、治安、消防安全协议书----------------------------------8
四、物业管理细则----------------------------------------11
1、业主、住户行为道德公约------------------------------11
2、消防管理公约---------------------------------------12
3、治安防范管理公约------------------------------------12
4、安全用水、用电、管道燃气管理公约---------------------13
5、电梯使用管理公约------------------------------------14
6、营业场所管理公约-----------------------------------15
7、招牌、广告管理公约----------------------------------15
8、车辆停放管理公约------------------------------------16
9、环境卫生管理公约------------------------------------17
10、业主、住户报修流程图-------------------------------18
11、业主、住户投诉流程图-------------------------------19
12、业主、住户退场流程图-------------------------------19
13、突发事件应急指引-----------------------------------20
五、天峰名苑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内容------------------------21
六、湖南建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承诺、服务电话-----------22
一、致词
尊敬的业主、住户﹕
湖南建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全体员工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欢迎各位业主及家人入住天峰名苑,并祝各位安居乐业﹗万事如意﹗合家欢乐﹗
为了把天峰名苑共同建成一个安全、文明、清洁、舒适、优美、高尚的新时代住宅小区,我们特意编写了这本《物业管理手册》,供各位业主、住户了解天峰名苑的物业管理运作情况及方便您的居家、经营之用。
《物业管理手册》中的各项天峰名苑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旨在保障天峰名苑各项设施、设备使用功能的完美发挥和各位业主、住户的公共利益﹔《物业管理手册》中的“服务指南”则是物业公司急业主、住户居家、经营之所需,在天峰名苑的管理服务工作中尽自己所能为业主、住户排忧解难的具体体现。
请您在入住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手册,明确您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各自权利、责任和义务,充分享受物业公司为您提供的各项服务。
衷心希望您在接受了《物业管理手册》之后,在我们共同管理物业和对您的服务过程中能得到您的鼎力支持与通力合作。
我们建安物业管理公司将信守自己的承诺,通过对您体贴入微的服务,让您体味到真正意义上的“安居乐业”,实现您心中的“幸福美满家园”的梦想!
湖南建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7月15日
二、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甲方:
湖南建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房屋:
天峰名苑栋单元_____号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天峰名苑的物业管理,维护小区公共利益和房屋产权人及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创造整洁舒适的经营、居住环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乙方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湖南建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受开发商湖南天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依照《物业管理条例》对天峰名苑的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公共秩序、绿化清洁等公有部分物业管理事务进行前期管理。
第二条乙方购买或承租的物业为:
天峰名苑栋单元_______号作为(居家、办公、商业门面)使用,产权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乙方在正式搬入天峰名苑前,必须认真阅读天峰名苑《物业管理手册》,并与甲方签署本合同,且必须严格遵守。
如房屋产权人发生变更,立约人有责任向新业主申明,并到物业公司变更立约人。
第四条在物业交付使用且入住率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时,在物业所在地的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开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通过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的制度、行为、服务、管理予以监督。
第五条本合同对于产权人房屋的入住者(包括亲属、客人、代理人、承租人)均有约束力,凡违反本合同的,产权人应负连带责任。
第六条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经本物业业主委员会订立的各项管理规定。
第二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七条前期委托管理期限至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重新选聘其它物业管理公司后止。
第三章甲方权利义务
第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方案,实施物业管理;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整体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并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控;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六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9、对本物业的共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同业主委员会协商并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必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四章乙方权利义务
第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享受约定的服务,并遵守物业的管理制度和公约;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恢复原状。
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6、转让房屋(包括出租)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7、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公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8、按照安全、公平、合理和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9、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条甲方按湖南省二级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1、房屋外观:
整洁完好,无乱搭建,每日进行巡查,管理制度完善;
2、设备运行:
建立完备的设备档案,计划、制度完善并有效实施,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运行状态正常完好;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定期保养、检修;
4、公共环境:
按标准提供保洁服务,一池二井定时清洗疏通,定期消杀;
5、绿化:
绿化用地保持好原有花草树木,养护好,无损毁,有专业人员定期进行养护;
6、交通秩序:
实行证/卡管理,井然有序,无乱驶乱停;
7、治安:
全天执勤、巡视。
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治安协管工作;
8、住户水电维修及时、合格,其中急修一小时内到达;小修不超过24小时;
第六章物业管理费用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物业管理服务费:
多层住宅由乙方按产权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6元向甲方交纳;
小高层住宅由乙方按产权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0元向甲方交纳;(电梯等公用设备运行电费按实分摊)
商业门面由乙方按产权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5元向甲方交纳。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
按政府物价部门规定调整;
3、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
按以下方式处理:
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3‰交纳滞纳金;
水、电等欠费逾期应按每天3‰交纳滞纳金,超过2个月,停止水、电等的供给,一切损失由欠费方自负。
第十二条车位使用费由甲方按有关部门审核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第十三条甲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护、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费用计付。
以政府物价部门的标准为准。
第十四条甲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按市物价部门规定,或双方商定。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章的约定,使甲方未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赔偿。
第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十八条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赔偿损失;违约金按当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15%支付。
第八章附则
第十九条合同期满后,甲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业主委员会优先聘用,再与乙方续订合同。
第二十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负责向本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执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物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三、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
湖南建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治安管理条例》和《长沙市消防条例》等法律规定的精神,维护本区域的安全和正常的社会秩序,确保本物业各业主、经营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本物业的情况,甲、乙双方签订治安、消防安全责任如下:
一、甲方的治安、消防安全职责:
1、负责向乙方传达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示及规定。
2、负责维护物业范围内公共区域(不包括各单元内)的治安程序和消防安全,加强安全控制及巡视工作。
3、为确保物业整体和乙方的财产及人身安全,甲方在必要时,经乙方同意,可对乙方房间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甲方有权进入室内进行灭火,且不承担因灭火过程中应急处置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及其它执法机关对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
5、按照有关法规,甲方履行安全检查职责。
物业管理处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区域存有安全隐患,及时督促进行整改,使治安、消防符合法规要求。
6、负责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始终保持灵敏有效,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7、积极协助配合乙方落实治安、消防措施,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8、负责办理出入的相关证件,并加强夜间及节假日出入证,及来访客人的证件核验管理工作。
9、负责协助乙方向有关政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乙方的治安安全责任
1、乙方对自有区域的治安安全工作负责。
为此,乙方应设立安全工作负责人,协助履行本责任。
并支持、配合甲方做好本物业的安全保卫工作。
2、乙方设立公司、商社(办事处),应持有合法有效证明《营业执照》。
3、乙方的境外雇员应持有合法的身份证(护照或其它身份证件)和中国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居留证、工作证、就业证等。
乙方聘用的中国雇员均应持有合法证件。
4、乙方的工作人员,请在物业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及出入证。
进入物业管理范围内应主动出示出入证,并协助安管员做好来访客人证件的核验工作。
5、节假日和夜间需要长时间留人加班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物业管理处。
6、乙方应按国家财务制度要求,禁止在办公室内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并必须配置符合安全防盗要求的保险柜,钥匙由专人保管。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品进入本物业小区。
携大件物品外出,应到物业管理处办理出门验证放行手续。
8、乙方举行大型活动,应到有关政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批准举办活动后,提前通知物业管理处。
9、发生刑事治安事件,乙方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甲方将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如客户未锁门或门锁完好无损的情况下,发生内部财物丢失案件,应由乙方自身负责。
如乙方需要帮助,物业管理处可协助调查。
10、乙方机动车、非机动车需到甲方办理停车手续,并遵守停车场的各项管理制度,按已获准使用位置停放车辆,车内严禁存放贵重物品和钱物,如有丢失,概由乙方或车辆使用人负责。
11、为了物业及人员的安全,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物业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乙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为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落实消防岗位责任制,搞好群防群治,乙方责任如下: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长沙市消防条例》和其它消防法规。
2、乙方负责自有区域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协助甲方防火责任人共同搞好消防工作。
并向甲方提供紧急联系电话和联系人,以备发生紧急情况下使用。
3、乙方应在外出前负责切断本区域范围内电源,严禁使用电加热设备,如因工作需要应设专人负责管理,用后由专人负责切断电源。
4、乙方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在消防通道存放任何东西,不得遮挡任何消防设施。
5、负责建立、建全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区域防火责任。
重点部位要确定专人进行管理。
6、负责制定和贯彻本单位的消防应急方案,积极参加物业管理处组织的消防演习。
组织本单位的雇员进行防火安全消防教育。
7、协助物业管理处保护好本区域和公共场所消防设备、设施。
8、配合物业管理处的防火检查工作,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整改。
如乙方拒不执行整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0、为了本物业的财产及人身防火安全,乙方应遵守物业的各项防火安全规定。
11、乙方必须在自有区域内购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每百平方米配备2个2.5公斤的灭火器)。
四、其它:
1、此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责任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内容。
3、此责任书的有效期与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相同,甲、乙双方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终止,此责任自动解除。
4、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四、物业管理细则
1、业主、住户行为道德公约
为了把天峰名苑建成一个安全、文明、清洁、舒适、优美、高尚的新时代住宅小区,特制定业主、住户行为道德公约。
希望在天峰名苑工作、生活的业主、住户及出入人员共同遵守、维护与监督。
1、自觉遵守中华人民中和国法律、法规及《长沙市市民行为道德规范》,做遵纪守法公民。
2、各业主、住户之间应和睦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尊重、互相礼让,做到不打骂、不吵闹、发生纠纷时,自觉服从物业公司及当地行政部门的调解,共同维护天峰名苑公共秩序。
3、爱护及正确文明使用消防、照明、给排水、电梯、供电、供水、通讯、监控等各类公用设施,使天峰名苑的公共财产得到保值增值和延长寿命。
4、讲究公共卫生,不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
5、共用场地一律不准私自占用、堆放、吊挂杂物,不准乱搭、乱建、乱张贴、乱涂写,如确因生活、工作需要,临时占用公共场地,需事先向物业公司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使用。
6、严禁高空抛物、倒水。
7、休息时间请勿播放高音喇叭,避免制造超标准噪声,以免影响其他业主、住户休息。
8、公共场地、通道不得焚烧各类物品,如﹕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等。
9、爱护广场绿化及雕塑小品,不践踏草坪,不摘花攀枝,不占用绿化地。
10、不将垃圾、剩饭、茶渣倒入厕所、水池等管道内,确保各种管道畅通。
11、养成出门关闭水管、燃气、电器开关的良好习惯,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12、不在天峰名苑内从事赌博、色情活动,不吸食、贩卖毒品,不将违禁品带进天峰名苑,不参加非法团体、组织和非法集会。
2、消防安全管理公约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和广大业主、住户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长沙市有关消防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公约。
1、实行业主、住户防火责任制,各业主、住户是自用部位的消防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内的防火安全工作。
2、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出口、卷帘门、消防前室、电梯前室、安全防火门附近及疏散通道、逃生天台等处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封堵,严禁在消防通道内停放车辆及堆放物品。
3、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严禁动用、损坏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各类消防标志、报警装置、灭火设施设备。
4、严禁私自经营、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5、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标准的电器,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严禁乱拉乱搭电线(详见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管理规定)。
6、按标准配备灭火器,并放置于易于取放的位置。
7、楼内公共场地不得燃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品。
8、业主住户进行室内装修,装修材料必须采用阻燃材料。
9、需要进行电焊等动火作业的,应事先向物业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做好防护措施后,在专人防护下方可作业。
10、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物业管理处,并关闭电器开关、燃气阀和门窗,切勿惊慌拥挤,逃生时请走消防楼梯下行,切勿乘坐电梯。
3、治安防范管理公约
为保障天峰名苑的安全秩序,特制定本公约由大家共同遵守。
1、物业公司提供24小时治安维护服务及管制路口、停车场,并对天峰名苑内公共区域进行定期巡逻。
天峰名苑内安装有完善的保安监控防范系统。
2、您在开启门时,请留意勿被陌生人跟随,若有异常情况,请通知附近巡逻安管人员或物业公司值班人员。
3、为维护大家的安全,特别提醒注意以下事项:
请爱惜并正确使用各智能化的室内安防设施,进出门时请留意门锁是否锁好,也请教育小孩勿搬动安防设施,以防造成设施失灵。
若有身份不明者造访,请慎重放行,必要时请查验其证件或致电物业公司查询。
不得将贵重物品存放家中或自行妥善保管。
外出时,请将所有窗户关闭,黑暗时最好留有适度照明灯光。
4、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长沙市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如下约定:
、各业主、住户应认真填报《业主登记表》。
、业主、住户和来访人员不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或有污染的物品进入天峰名苑。
、为了保证业主利益,凡租户携带较大件手提箱、包装箱等物品出门,须先填写《物品出入登记表
》并由业主签字或盖章。
、天峰名苑内严禁一切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触犯法律的活动。
、物业公司安管员有权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纠正;如安管员有违法、违纪或无礼、刁难住户现象,发现者可及时向物业公司负责人投诉。
4、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管理公约
根据省市安全用电、用水、用气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天峰名苑的具体情况,对天峰名苑供电、供水、供气管理制定公约如下。
1、凡属管理处管辖范围内的供电、供水系统(即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向天峰名苑供电、供水总表以内的部分),一律由管理处管理;管道燃气系统由市燃气公司负责管理,其他单位不得介入。
2、业主住户出门前应当将电器、燃气和水阀开关关闭,避免发生事故。
3、天峰名苑电、水、气管线均经科学设计、精心安装,业主、住户不可随意更改。
如需要改动,请报管理处并请专业人员完成。
4、业主、住户如需增加电容量,必须先向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由管理处审核并确认符合增容要求,经批准后方可增容,同时按供电公司的规定交纳增容费。
5、每单元均有最大的设计使用功率,累计电器功率不要超过最大限度,否则,不可同时使用所有电器。
6、以下几点需特别注意:
下水道内禁止倾倒剩饭剩菜及其他杂物。
对水表、电表等计量仪器,请不要随意更换改动。
公共水管、电路出现故障请及时通知管理处维修,切勿擅自维修,以免造成事故。
特殊用电要求须向管理处提出申请。
7、临时用水、临时用电请到管理处填表办理。
以上几点敬请遵守,否则导致的后果须自行承担责任。
5、电梯使用管理公约
电梯是每位业主的共有财产,也是所有共有财产中最为昂贵的设备之一,保护和延长其使用寿命既是业主、住户的责任,又可以节省您更多支出,所以业主、住户应当严格执行以下公约。
1、严禁用客运电梯运载货物,只限运载电梯能够放进的居室日常生活物品,使用电梯运货时先到管理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严禁运载自行车、摩托车及整批货品。
2、使用电梯时应文明操作,不要用钥匙等硬物按动或拍打显示按钮及随意按动警铃按钮。
3、不要超载运行,当超载信号铃声响时,站在门口的乘客应自觉退出,不要采取任何形式的强制关门手段。
4、礼貌乘梯,礼让老人和儿童,学龄前儿童须由大人带领乘梯。
5、为了您和大家的健康,请不要在电梯内吸烟、吐痰、弃物和掀动损坏箱体内装饰物。
6、当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停运等故障时,乘客不必紧张,可按警铃报告,耐心等待维修人员的到来,不要采取拍打按钮、箱体以及强行撬门等急躁行为。
7、乘客看到停运标志时不要采取任何令其开启和移动标志牌的行为,以免发生人身设备意外。
8、严禁业主住户用水冲洗楼梯,以防电梯渗水,造成设备损毁。
9、发生火灾或火险时请走消防通道,切勿使用客梯。
6、营业场所管理公约
为了保障业主、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特制定本公约。
1、各营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租用或购买范围经营,不要占用公共场地、走道。
2、各营业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设置招牌,不要在公共场所乱张贴广告、标语,乱竖指路牌、广告牌。
3、各营业单位应保持店容及环境清洁,按规定要求设置垃圾桶并及时清倒,不要将垃圾、杂物堆放在公共场所。
4、各营业单位应保持公共区域安静,不得大声喧晔及大音量使用广播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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