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三严三实专题党课课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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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三严三实专题党课课件
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2014年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指出:
“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总书记提出“三严三实”要求之后,全党上下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自觉将之贯穿于具体工作实践之中。
根据省、市、县三级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给大家上一次党课,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和实践思考,跟大家交流几点想法。
在我党94年的发展历程中,思想政治工作一直是重中之重。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过这样一段话:
“共产党人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
”“理想信念就是我们共产党人精神的钙,没有理想信念,或者说理想信念不坚定,我们精神就要缺钙,就会得软骨病。
”证明习总书记把理想信念看得很重要,理想信念是支撑我们党的灵魂。
在革命战争年代,有一句话叫“革命理想大于天”,在我们建设时期,在和平时期,理想信念能不能守住?
这是一个我们需要面对和回答的问题。
我们围绕习总书记提出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首先得知道我们为什么要做到“三严三实”,其次明确“三严三实”是什么?
然后怎么做到“三严三实”?
一、正确认识三严三实的重大意义
“三严三实”要求,简洁凝练、指向明确,抓住了做人从政的根本、切中了干事创业的要害、划定了为官律己的红线。
“三严三实”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高度凝炼,是党作风建设优良传统的传承发展,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是法官成长进步的基石。
全院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三严三实”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安排部署上来。
第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伸与深化。
三严三实的要求着眼于新一届党中央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施的重要环节。
四个战略布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是方法手段,而全面从严治党是保障,是根本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从严治党方面出手了一系列举措,八项规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反“四风”、强力反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
就力度看,是建国以来从来没有的严。
那么我们抓从严治党就是为了有一个坚强的、高素质的、人民群众拥护的中国共产党,担当起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道路,最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这一次“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特别强调是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延伸。
作为一个党员领导干部从立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的角度,目的还是加强我们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队伍建设是从严治党的一个措施,是四个全面的基础保障。
新形势下,“三严三实”切中作风建设的要害,领导干部秉持“三严”的内在要求,才能经得起各种考验和诱惑;恪守“三实”的行为取向,才能担当改革重任,创造过硬业绩。
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就是引导广大领导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去“虚火”做“实功”,增强责任意识,树立担当精神,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
第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持续深入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
开展专题教育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在巩固、拓展、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下功夫,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始终保持清醒认识,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坚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问题意识,从小事抓起,从具体问题改起,以解决实际问题的成效取信于民,回应群众期盼,赢得群众信任。
第三,“三严三实”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抓手。
“三严三实”要求,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的行动指南,明确了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新标准,是针对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对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出的新要求;既涵盖了领导干部学习工作生活的各个层面,也对每个层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就是要坚持“查病”与“治病”相结合,采取务实管用的载体,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忧患意识,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持久用力,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加快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
第四,“三严三实”是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内在要求。
“三严三实”贯穿着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内在要求,明确了领导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这一要求体现了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体现了自然规律、社会发展规律和司法规律的统一,体现了法治精神和法律精神,是党员干部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律己用权的警世箴言和谋事创业的行为准则。
各级人民法院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三严三实”提出的标准和要求,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二、深刻领会三严三实的丰富内涵
所谓三严:
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
所谓三实:
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严以修身,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人民司法调节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各种利益主体间的人身、财产关系,是社会稳定的“安全阀”。
法官在国家民主法治建设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舞台角色,释放着维护稳定和促进发展的巨大能量。
法官的司法行为必须依法、严谨、规范,失之毫厘,就可能谬以千里。
公正是一个个案件通过法官的裁判活动获得社会公众内心的确信和评价而积累的结果,个案的公正构成整个司法的公正。
作为一名法官,在现实社会矛盾群发,情况复杂,诱惑多多,挑战严峻的极端环境下,能不能腰杆硬、站得直,完全依赖和决定于法官的个人修行,即看有没有公正司法的内心定力,有没有不畏权势和抵御金钱、美色诱惑的免疫力,有没有不屈不挠、刚正不阿,捍卫公平正义的能力。
法官修行应该是全方位、立体的,包括政治信念、道德品质、操守人格、业务能力的提升等。
修身必严,才能修行到位,修成“正果”。
严以用权,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司法权是宪法、法律赋予人民法院法官的特有、独有的权力,其使用必须受程序法、实体法的节制和约束,受审判管理体制、机制的规范。
不同的案件,审判活动中的每个不同环节,案件的调解、裁判、执行等,司法权的使用都有不同的标准和要求。
严以用权,既有对司法主体法官的整体要求,也有对具体案件审判活动诸环节的规制,稍有不慎和疏漏,就可能导致裁判瑕疵,甚至错误,引发社会说三道四,影响司法公信。
严以用权是对法官从业履职的根本要求,也是司法裁判取得人民群众广泛认同的基本保证。
严以律己,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
律己是福,是法官人生安全的法宝。
从司法行业落马的法官看,其败落的轨迹无不从思想防线的脆弱和律己失严上找到答案。
律己不严在人生道路上栽跟头是必然的,屡屡教训的确使人痛定思痛。
严以律己是法官修行的高层次特殊性要求,建设过硬法官队伍,法官自律是不可或缺的。
作为法官,一定要慎独,慎微,慎权,这是法官道德修炼“正果”圆满的基本内涵。
广大法官一定要在思想上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经常检修、清扫自己的精神家园;在行动上坚持公正司法,热情服务,恪守廉洁,抵制诱惑,严肃纪律,谨慎社交,防止逾越司法底线。
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扎实的作风,投入到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去,投入到反“四风”斗争中去。
谋事要实,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
创业要实,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做人要实,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
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对法院干警来说,就是要忠于目前所从事的事业。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集中爆发的凸显期,目前,大量案件如潮水般涌入法院,而当前司法审判力量又不足,在这种背景下,法官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此外加上涉诉信访和社会舆论的压力,法官更是像被架在火上烤一样。
法官面对如此多困难和挑战,要完成神圣使命,必须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勇于担当,遵守司法规律和科学精神,从审判实际出发谋划部署安排工作,说实话、办实事、想实招,把全部心思和才华都用在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上,用在法院各项工作上,发扬“钉钉子”精神,一步一个脚印地完成既定的审判任务和司法改革目标,才能把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变为现实,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盼。
三、“不严不实”的具体表现和严重危害
从总体上看,我院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广大党员干部在立案、审判、执行、管理各项工作中冲锋陷阵、积极奉献,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拥护。
但用“三严三实”要求来衡量,用邹碧华精神来对照,一些干警的“不严不实”问题还是比较突出。
省法院张院长查找的全省法院党员干警存在的十四个方面的问题,信阳中院张院长指出的全市法院党员干警存在的十个方面的问题,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我们oo法院党员干警身上。
一、修身不严方面:
(1)理想信念不坚定。
有些同志理想信念的“总开关”拧得不够紧,杂念多,精神上存在“缺钙”现象;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政治自信、理论自信理解不深,领悟不透,总认为只是空谈、只是口号;在党不言党,在党不信党,理想信念动摇,认为共产主义理想离现实太遥远,不能太认真、太执着,过好自己的日子才最现实,缺乏无私奉献的精神。
(2)理论学习不透。
很多同志对业务理论学习不主动,有要求的时候才学,要用的时候才学,不能与时俱进,且浅学则止,不能深刻理解领悟;对政治理论学习也流于形式,成效不佳,浅尝辄止,不求甚解,学而不思,思而不深,学用脱节,不能学以致用;有的同志甚至不学政治理论、不读经典著作,却潜心研究“官场秘笈”、走歪门邪道。
(3)道德修养不高。
政绩观、发展观有偏差,片面追求绩效考核成绩排名,重视荣誉指标,而忽视解决实际问题;规矩意识淡化,有时对国家层面的大政、决策说东道西,传播小段子,有时在工作上不能严格执行相关纪律,大事不讲原则,小事不讲风格;忽视党性锻炼,信仰缺失,不信真理信金钱,不信马列信风水,扛不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分不清“红线”,看不到“红灯”,守不住底线,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态度暧昧。
二、用权不严方面:
(1)用权不慎。
“法无授权不可为”。
把权力涉及的领域当成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特权思想严重,不给好处不办事,搞权力寻租。
权力观存在偏差,在执行公务时,不讲原则,不顾规则,滥用权力搞变通。
(2)用权不公。
“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
少数党员干警却以感情代替纪律,人情代替法律,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甚至背离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3)有权不会用。
遇到疑案难案就胸中无策、手足无措,又不善于学习、不勤于思考,案子在手中一拖再拖,甚至导致当事人缠访闹访等等。
(4)有权不想用。
少数党员干警思想老化,还存在这样的心理:
是来做官的而不是做事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三、律己不严方面:
(1)缺乏自律之心。
少数党员干警无视会风会纪,无视各级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会风散漫、大操大办、午餐饮酒、进出娱乐场所等现象时有发生。
(2)缺乏慎独之心。
一些同志热衷于团团伙伙,把友情放在原则和纪律之前;少数同志“常在河边走,经常打湿鞋”,利用工作便利为个人或亲属谋取利益;拉帮结派、收买人心,搞小圈子、小团伙。
(3)缺乏敬畏之心。
有些党员干警无视法律与政策,妄自尊大,行使权力不受约束,无所顾忌;有的作风霸道,对待当事人态度蛮横,无故拖延办案;有时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特别是对一些重复上访人员,次数多了,态度就变差了。
四、谋事不实方面:
(1)担当精神不够。
有些党员干警在处理案件上,有难度的案子缓办,有压力的案子拖办,有风险的案子不办。
不能迎难而上,积极主动思索寻找解决定纷止争的办法。
对待类似案件,总是硬搬硬套别人的经验,而不能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在涉及多部门共同研究合作的事项,不能积极配合协商,反而能推出去就推出去,出了问题不能共同想办法解决,反而更多地的是逃避责任、互相推诿。
(2)进取精神不够。
有些党员干警精神懈怠、上攀下比,比资历不看能力,要利益不看付出,对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够;不服从工作安排,巡回审判不够,害怕吃苦;部分同志存在得过且过,宁愿少做事、只求不出事的消极思想。
(3)思想解放不够。
一些同志的思想观念相对保守。
不善于在大格局中找定位、定目标。
有些同志想问题办事情首先考虑自己的利益,存在“尽力做事就行”的思想,对长远和大局考虑不足。
(4)服务意识不强。
主动服务意识不强、联系汇报不够积极,自我感觉良好;不能积极主动参与中院、县委分派的任务例如联系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等,存在“等一等、缓一缓、拖一拖”的想法,拖拉推诿到最后一刻。
五、创业不实方面:
(1)不敢担当。
有的党员干警存在只要享受、不想担责,遇到矛盾问题绕道走、碰到难题往后退的思想。
对待棘手案件,出于各种考虑,不敢依法办理,结果使个别案件反复上诉、发回、重审、再审,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受到损害。
(2)不敢碰硬。
有些党员干警爱岗敬业思想意识树得不牢,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害怕得罪人,不善于处理各种矛盾,对待长期上访闹访的当事人采取避字诀,能躲就躲。
还有些同志遇事打太极,立场不坚定,患“软骨病”、做“老好人”,不敢硬碰硬,不敢得罪人。
(3)不敢创新。
有些党员干警工作缺乏开拓性,工作思路跟不上新常态的要求。
面对一些长时间不能彻底解决的难题、难案,不少同志有畏难情绪,创新突破意识不够,安于现状,拘泥于老办法、老思路。
六、做人不实方面:
(1)不干实事。
有些党员干警整天热衷于拉拉扯扯,找靠山,编织个人关系网,谋划个人升官;心存侥幸,打擦边球,钻空子,甚至顶风而上,不收敛、不收手;讲吃讲喝,有请就到、有酒就喝,不顾形象,败坏风气;追求物质享受,不讲原则,不论是非;讲特殊待遇、要突出照顾、不守秩序。
(2)不说实话。
有些党员干警对组织对同志,从不推心置腹说真心话,虚于逶迤;对上级察颜观色,八面玲珑,花言巧语;讲大话、空话、套话、车轮子话、恭维讨好的话,就是不讲实话、真心话、得罪人的话,在大是大非面前丧失原则,不敢担当。
(3)不做实在人。
有些党员干警表里不一,做人做事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只谈口号,不讲实际,对待同事在生活、工作上的困难,漠不关心;对待实实在在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有力地解决。
四、准确把握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
张院长在中院的党课中提出,要向邹碧华同志学习。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全院干警要以专题活动为契机,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大力弘扬邹碧华精神,真正做到三严三实,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
一、坚定理想信念。
任何时候,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都必须牢记初衷——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要始终做到政治信仰和政治立场坚定不移,政治道路和政治方向坚决不偏,政治法律和政治纪律坚决不松。
要坚决服从整体大局,严守政治本色,坚持干部道德,做到能干事,干成事,干好事,好干事,不出事,把自己锻炼成为改革发展的推动者、社会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二、潜心学习钻研。
学则智,不学则愚;学则治,不学则乱;自古圣贤,盛德大业,未不由学而成者也。
理论学习永远不能丢弃,现在有些同志自持审判实践已经丰富,把书本丢弃在一旁,殊不知理论可以指导实践。
要向前辈和榜样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调查研究及理论研究能力,依法公正审理好各类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倡导将学习作为法官一种生活习惯。
三、加强道德修养。
要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才能树立为民宗旨,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才能善用底线思维,严格做到慎独、慎初、慎微,做到自重、自省、自律、自制,任何时候都能做到“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不该交往的朋友坚决不交”,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
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老话说得好,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来自人民,只有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才能使权力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才能与人民群众建立血肉联系,立于不败之地。
只有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才能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五、依法依规用权。
“法无授权不可为”,权力的边界是法制,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
每一个党员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
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并将“笼子”通上“高压电”,就是要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在行使权利时心中有畏,如履薄冰、如临深渊。
用权为公,可以赢得人民赞誉和尊重;用权谋私,很难避免身败名裂的下场。
正是因为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所以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六、在工作中率先垂范。
宋代林道说:
“轻财,足以聚人;律己,足以服人;量宽,足以待人;身先,足以率人。
”率先垂范对于凝心聚力具有重要作用。
基层工作是清贫的、辛苦的,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要吃得下苦、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把工作当作一种事业,任何一项工作都要带头从我做起,把工作效率调整到最高,工作状态调整到最佳,工作劲头调整到最大,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切实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七、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实行目标管理。
要依法办事、按章行事,凡事应有理有据,不论是出政策、做决定,还是日常工作运转,都要于法周严、于事简便,严格执行制度,真正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科学机制。
当前,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区“十项规定”以及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带头做到。
八、从实际出发、从群众利益出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这是各级领导干部走好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
一切从实际出发,不要硬搬硬套别人的、别的地方的经验,要结合本地和具体案件的实际,实事求是,具体案件具体对待。
群众利益无小事。
做人民的法官,既要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司法需求,又要有利于人民司法发展的长远发展。
以司法为民为宗旨,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降低诉讼成本。
九、要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创新。
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敢于接受并肩负起组织的重托。
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就是要对上对下负责任。
对应该完成的任务,顶着压力也要干,对应该负的责任,迎着风险也要上。
要有履职尽责的强烈愿望、干事创业的崇高追求、舍身忘我的工作热情。
敢于担当,就是要遇到矛盾不回避,主动出击敢抓敢管。
一个干部的担当,最重要的是敢于承担难事、棘手的事、得罪人的事,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矛盾。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逢山开路、遇水架桥”。
碰硬,就不能“打太极”。
碰硬,就不能患“软骨病”。
碰硬,就不能当“老好人”。
开拓创新才能领先。
经济社会的发展迫切需要我们创新理念、创新实践,在变局中把握发展机遇,在逆境中创造发展条件。
十、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廉洁勤政是我们党的一贯优良传统,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为政不廉,何以为民。
在“为民、务实、清廉”中,清廉是为民、务实的前提。
那些品行不好、生活糜烂、腐化堕落的人,必然损害党的形象,动摇党的执政基础。
我们党员干部要多想想“我是谁,为了谁”,时刻牢记“两个务必”,铭记腐败亡党亡国的古今中外历史教训,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清清白白,清心寡欲,胸怀坦荡,模范遵守廉政规定,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狠刹“四股歪风”,不贪不占,一身正气,做反腐倡廉的先锋。
十一、求真务实、真抓实干。
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不骄傲自满,不欺上瞒下,不搞虚假政绩,一步一个脚印抓好工作落实,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做求真务实的模范。
要切实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升领导和驾驭工作的能力,讲究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敢于说“跟我上,向我看齐”,带头真抓实干,带头廉洁自律,带头贯彻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齐心协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想干事、敢干事、善干事、干成事”的模范。
十二、加强管理、健全完善制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
我们要通过健全完备、稳定、管用的制度体系,推动提升法院管理水平,规范法官行为。
在严防法官司法作风方面,按照上级要求,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
严防干警吃拿卡要的不正之风,严格按照中央反四风和最高院六项制度的要求,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手软。
在司法审判管理上,要建立健全以保障司法公正为核心的审判质量、效率、流程、层级和绩效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监督留痕的审判权力运行管理制度,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审判行为、规范执行行为、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规范错案责任追究,不为搞特权、谋私利留有余地。
十三、坚持司法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依法接受监督是审判权规范公正运行的重要保证,是解决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的重要途径。
人民法官要正确认识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意义,逐步将外在的监督行为变为自觉接受监督的行动,从而习惯于在监督之下行使审判权。
在自觉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无处不在的强大监督力量。
接受监督就是要敢于把司法流程、审判流程向社会公开。
同志们,让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把这次专题活动组织好、开展好,同时要牢记习总书记“三严三实”的要求,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崇法尚德,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真正成长为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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