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规真题详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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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真题详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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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真题详解
2011年建设工程法规真题详解
1.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2.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事实。
如两个相互订有合同的企业合并,则产生混同的法律效果。
4.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5.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题中建设用地属于不动产
6.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转让或出资入股,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7.重复
8.总承包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A错误;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B错误;《建筑法》第十九条规定: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C错误;《建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
”故选D。
9.依据《建筑法》上述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将违法分包界定为如下几种情形:
①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单位的;②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③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④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故选A。
10.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11.通过招投标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为投标报价。
12.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D错误;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B错误;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而非评标结束前)应当保密,A错误。
故选C。
13.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招标人收到甲退出此次投标的通知,属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14.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有:
①组织保障措施;②管理保障措施;③经济保障措施;④技术保障措施。
建设项目安全措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C错误。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B错误。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D错误。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属于经济保障措施。
故选A。
1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故选C。
16.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故选A。
17.对于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故选B。
18.从事施工起重机械定期检验、监督检验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核准。
故选D。
19.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①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②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③拆除施工组织方案;④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故选D。
20.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①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②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③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故选D。
21.“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
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故选C。
22.基坑支护工程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故选D。
23.A留置的标的是动产;B留置和质押均转移对物的占有,因此不是区别;D留置期间,双方可以协议处理留置物。
24.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故选B。
25.重复
26.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如果质量缺陷是由于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原因造成的,施工单位仅负责保修,并且有权对由此发生的保修费用向建设单位索赔。
故选B。
27.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故选D
28.无
29.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
30.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赔偿金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31.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2.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34.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①停止侵害;②排除妨碍;③消除危险;④返还财产;⑤恢复原状;⑥修理、重作、更换;⑦赔偿损失;⑧支付违约金;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⑩赔礼道歉。
35.不受合同法调整的主要关系类型:
①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②有关政府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行政合同;③劳动合同;④政府问协议。
此知识点2014年新教材中已删除。
36.《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37.在建设工程招标程序中,投标的法律性质是要约。
38.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以外,该承诺视为新要约。
39.无效合同的原因:
①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③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④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⑤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0.《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①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②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41.效力待定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42.《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务,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此知识点2014年新教材中已删除。
43.《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44.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其主体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主张和请求合同变更。
45.某项目设计费为100万,合同约定定金为设计费用的15%,发包方依约支付定金后,设计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给发包方造成12万元损失。
发包方对此可获支持的最大价款为( )万元。
第一,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和违约金只能两者选一,本题都是15万元。
第二:
违约金具有赔偿损失的作用。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或合同订立后约定因一方违约而应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这说明:
违约金具有赔偿损失的作用,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可以增加,本题损失12万元,未超过违约金15万。
因此,最多15万元。
第一、第二合计,最多可获得的赔偿是30万元,答案C。
46.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
A错误。
《担保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
”B错误。
由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没有独立的财产,也不能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所以不能擅自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的债务作保证。
C错误。
以汇票作为抵押财产的,自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故选D。
47.某建设单位出具的银行保函中,保证人为银行。
48.《担保法》第九十条规定:
“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
49.在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或组织的支持下,通过相互谅解,使纠纷得到解决的方式,即为民间调解。
50.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这使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能够迅速得以解决。
体现了仲裁的快捷性。
51.仲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
有关的仲裁法律和仲裁规则也同时规定了仲裁员及仲裁秘书人员的保密义务。
仲裁的保密性较强。
5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89条第3款规定: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这一规定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调解书必须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
据此,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的方式。
二是调解书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才能生效。
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视为调解不成立,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九十一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即使按原考试大解析,请注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
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
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这里指的是不影响调节协议的效力,调解协议和调解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调解书未发生法律效力,自然不能强制执行。
答案A。
53.《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54.委托权限分为一般授权与特别授权。
特别授权即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55.对一审判决不服,可提起上诉,上诉期限为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
56.仲裁裁决能否得到执行事关当事人实体权利的实现。
在裁决履行期限内,若义务方不履行仲裁裁决,权利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7.调解成功的,仲裁庭依据已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制作调解书,当事人可以要求仲裁庭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裁决书。
调解不成的,则由仲裁庭及时作出裁决。
但调解并不是仲裁的必经程序。
只要有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就不进行调解。
仲裁协议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58.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如果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仍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59.当仲裁庭成员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裁决。
60.行政复议保护的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争议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61.《建筑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62.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行为内容合法表现为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
违反与相冲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从考试技巧来分析,多选题宁可少选不能多选,建议不要选E。
63.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动产抵押的效力】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条文主旨:
本条是物权法关于动产抵押效力的规定。
立法背景:
物权法对不动产物权变动采登记生效主义,即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办理登记,不办理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而对于动产物权变动却采登记对抗主义,即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动产抵押权的设立,之所以没有要求如不动产抵押设立一样,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主要原因在于:
第一,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某些交通运输工具的抵押采用登记对抗制度。
比如民用航空法第十六条规定:
“设定民用航空器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海商法第十三条规定“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二,当事人采用不转移占有的抵押方式担保债权实现往往基于双方的信任,如果对这些动产抵押也要求进行抵押财产登记,可能会对当事人造成不方便,也会增加抵押人的费用,特别是我国幅员辽阔,在比较偏远的地区办理抵押登记会更加困难。
此外,由于动产便于移动,即使办理了抵押登记,也不能保证所有权人将已抵押的动产转让给他人。
因此,动产抵押是否登记,应当给当事人以选择权,由他们根据具体情况自己决定。
法律解读:
根据本条规定,当事人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工具、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可以办理抵押登记,也可以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不以登记为生效条件,而是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但是,办理与不办理抵押登记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所谓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包括两方面含义:
一是,合同签订后,如果抵押人将抵押财产转让,对于善意取得该财产的第三人,抵押权人无权追偿,而只能要求抵押人重新提供新的担保,或者要求债务人及时偿还债务。
二是,抵押合同签订后,如果抵押人以该财产再次设定抵押,而后位抵押权人进行了抵押登记,那么,实现抵押权时,后位抵押权人可以优于前位未进行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人受偿。
而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抵押财产登记后,不论抵押财产转移到谁手中,只要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抵押权人都可以就该抵押财产实现抵押权。
同时还有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人受偿的权利。
由此可见,为了切实保障自己债权的实现,抵押权人最好进行抵押登记。
答案E不能选。
在建船舶为动产。
64.项目监理的依据有:
①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及政府部门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
②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
③国家及行业颁布的规范、技术标准等;
④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
⑤相关会议纪要,以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技术方案等。
6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或者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
66.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义务:
①自律遵规的义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②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③危险报告义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67.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6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69.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有:
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⑦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③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④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⑤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⑧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⑨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⑩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11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0.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71.无
72.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1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7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74.合同分类:
①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②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③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④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⑤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⑥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
⑦主合同与从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有名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非格式合同。
75.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故选ACE。
76.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清理条款和独立存在的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如仲裁条款)的效力。
77.《合同法》第107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此外,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从而使其承担违约责任。
选项D(精神损害赔偿)、E(赔礼道歉)不属于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但在侵权责任中可以适用。
78.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将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79.无
80.仲裁协议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在民商事仲裁中,仲裁协议是仲裁的前提,没有仲裁协议,就不存在有效的仲裁。
有效的忠诚协议可以排除法院对订立于仲裁协议中的争议事项的司法管辖权。
故选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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