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第七章 工程费用的监理.docx
- 文档编号:9061956
- 上传时间:2023-02-03
- 格式:DOCX
- 页数:18
- 大小:51.04KB
7第七章 工程费用的监理.docx
《7第七章 工程费用的监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7第七章 工程费用的监理.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7第七章工程费用的监理
第七章工程费用的监理
7.1工程量清单
7.1.1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
工程量清单是把合同中规定的,准备实施的全部工程项目和内容,按工程部位、性质以及它们的数量、单位、单价、合价等列表表示出来,用于投标报价和中标后计算工程款的依据。
监理工程师要正确使用工程量清单,必须熟悉技术规范中工程量清单支付项目的计量支付的工作范围、内容、相关规定、计量方式和方法。
7.1.l.1工程量清单数量
工程量清单数量是根据图纸和说明及工程量分项规则和工程量计算方法计算出来的工程量。
它是该工程项目的一种准确性较高的估算工程量,而不是承包人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
工程计量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图纸及实际完成情况,按计量原则对承包人完成的实际工程量进行计量。
承包人自行计量的数量应经监理审核确认。
7.1.1.2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及说明
(1)龙腾二级公路项目的招标是采用单价承包合同。
(2)工程量清单中计日工及不可预见费的使用应按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过必要的程序,并获批准后,分别由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控制。
(3)工程量清单中单价是处理工程变更单价及费用的依据。
7.1.1.3工程量清单的变动
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规定办理工程变更时,应对工程量清单按下列方式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补充:
(1)变更工程数量,清单细目内容及单价不变;
(2)工程性质变更引起单价变化,原清单细目内容及数量不变;
(3)清单细目内容、单价、数量全部变更(包括项目整个被取消)
(4)新增工程,即清单细目、单价、数量全部是增列的。
7.1.2工程量清单的使用
7.1.2.1有具体工程单位的清单栏目
(1)监理工程师必须按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单价和实际计量的工程数量办理;
(2)实际计量的工程数量与工程量清单给定的数量相比,自然增减幅度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应按7.1.2.1
(1)办理。
否则按合同的有关具体规定办理。
7.1.2.2以细目为单位的清单栏目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细目计算划分比例。
7.1.2.3暂定数量的清单栏目
监理工程师按批准实施的工程数量严格控制。
7.1.2.4暂定金额的清单栏目
暂定金额是含在合同总价中以该名称列出供工程任何部分施工,或提供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或供不可预料事件之用的一项金额(不可预见费)。
(1)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实际情况,部分动用、全部动用或不动用该项费用。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使用暂定金额时应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
(2)实际费用超出清单限额,宜通过工程变更办理。
7.1.2.5以时间为单位的清单栏目
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工程实施的具体情况或按时间单位按期支付。
7.1.2.6按总额为单位的清单栏目
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该工程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和支付规定严格掌握支付。
7.2工程计量
7.2.1工程计量的规定
7.2.1.1计量范围
(1)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
(2)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应支付费用;
(3)工程变更令中的内容。
7.2.1.2主要计量依据
(1)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
(2)施工设计图及变更设计图;
(3)中间交工证书、质量检验凭证;
(4)有关计量补充办法(协议);
(5)经有权审批机构同意的其他内容。
7.2.1.3计量原则
(1)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价、单位计量;
(2)按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统一要求的计量方法计量;
(3)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允许计量;
(4)工程的各种实验、检查、检测、验收资料凭证必须齐全,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不允许计量;
7.2.2工程计量方式
7.2.2.1工程达到规定的计量单位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计量或审查承包人提供计量所需要的资料并与其共同计量,计量方式一般有以下三种:
(1)现场测量与实地勘查:
对工程进行实测,承包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办理;
(2)室内按图纸计算;
(3)现场记录资料和工程师的签认证件。
监理工程师必须对计量结果做出准确的记录,并将记录的副本抄送给承包人。
监理工程师还应加强计量工作的档案管理,杜绝计量工作混乱,保证计量工作的准确性。
7.2.2.2隐蔽工程,必须在工程覆盖前进行计量,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的现场负责人或代理人双方要签认。
7.2.2.3监理工程师可根据特殊情况增加计量次数,但应提前3天向承包人发出通知,写明监理工程师准备对何种工程进行何种计量。
7.2.2.4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增加计量次数的申请,应要求承包人提前3天填写计量申请单。
写明要求计量的原因、计量的工程部位和计量的时间。
7.2.3工程计量的程序和计量的主要文件
根据合同规定及常规做法,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已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细目进行计量,具体按《计量支付管理办法》进行。
7.2.3.1计量通知或申请
工程需要计量,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提出的计量申请或向承包人发出计量通知。
7.2.3.2审查有关文件资料监理工程师必须审查承包人为计量准备的有关资料,发现问题或资料不全,应向承包人讲明情况退还给承包人,暂不进行计量,或计量后暂不支付。
计量工作主要由总监办计量工程师具体负责,亦可按专业分工,分别由专业工程师对所管专业工程进行计量和审核,然后由计量负责人汇总进行计量,但应做到职责分明,具体工程内容的计量落实到人,以免计量混乱,产生重复计量和漏计。
为了保证计量的准确性,计量必须有负责检查、复核的人员以及驻地办工程师最终签认。
7.2.3.3填写中间计量表
中间计量表必须清楚真实地填写记录计量结果,并由参加计量支付工程师和承包人代表审核签认。
如果承包人在计量后7天内提出异议,应将他认为不正确的计量部分的资料提交给计量监理工程师,该计量监理工程师应重新检查,对记录和图纸进行审核,并邀约承包人出席,作出确认或者予以修改。
如果承包人不出席则以计量监理工程师的审核为准。
7.2.3.4计量的主要文件
(1)《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
(2)《检验申请批复单》及有关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自检资料;
(3)《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及有关质量评定资料;
(4)涉及变更的,有《工程变更令》;
(5)《中间交工证书》;
(6)《中间计量表》。
以上五项资料为《中间计量表》的附件。
计量与支付程序框图
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共同计量
承包人填报《中间计量表》并附计量必要的文件资料
不符合要求
专业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计量监理工程师审核
承包人填写计量支付月报
不符合要求
总监办审核
指挥部审核
不符合要求
总工程师
技术合同处
质量监督处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业主核准中期支付证书
付款
7.3工程支付
7.3.l支付原则
工程费用支付是监理工程师的重要职责和基本任务之一,也是监理工程师控制施工活动的基本手段和重要保障。
对工程费用支付,监理工程师必须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以公平合理的态度,客观和准确地评价承包人的施工活动,认真负责和正确地确定工程费用,并及时签认,使承包人及时得到应有的付款。
监理工程师在支付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支付原则。
7.3.1.l支付必须以工程计量为基础
支付必须在质量合格和准确计量的基础上进行。
必须以质量合格为前提进行计量。
合理、公正的支付费用,且必须建立在准确的工程计量基础上。
7.3.1.2支付必须以技术规范和合同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为依据,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是监理工程师支付工程费用的指导文件和依据,进行工程费用支付时,必须认真仔细阅读和理解,使之正确使用。
7.3.1.3支付必须及时
及时支付工程费用是合同本身的要求,公路建设的施工活动特点决定了一般采用月进度款的中期支付,这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按时组织工程费用支付这一工作,按合同条款规定时间14天签认有关支付文件。
7.3.1.4支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为了保证支付的准确性,从组织上、技术上必须建立一套支付管理办法,以免造成支付上的混乱。
承包人、监理工程师也必须按支付规定办理。
(1)支付时间:
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承包人于每月20日前将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所完成的,已由监理工程师签认的中间检验单和驻地办监理审核签认的工程计量表,经现场核实已进场的永久性材料、经批准的索赔、工程变更等,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支付表。
①驻地监理组在收到承包人的月支付申请及月报表3天内,合同监理工程师(或计量支付人)应进行审查,无问题后应按规定格式填写“云南龙腾二级公路工程项目工程计量支付月报”,交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认可后一式四份报总监办;
②总监办收到驻地监理组的工程计量支付月报后,应对所有原始数据进行审核,并对当月所报内容重点进行现场抽查,合格予以签认,不合格则退回报表。
③总监办收到工程计量支付月报的6天内进行审核,对计量工程进行现场抽查、核实,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后报指挥部技术合同处。
④技术合同处在收到支付月报表及相关资料后及时对当月计量工程量和工程台帐进行审核,然后报总工程师审批,最后交由总监及指挥长签批中期支付证书,承包人在收到中期支付证书后,根据支付证书向指挥部提出支付申请,财务部门根据签批的《中期支付证书》完成支付手续
承包人在报送月支付报表时,须随同报表向业主工程技术合同处提交本期数据光盘一张;工程支付报表报审签批技术后,指挥部留1份,返回承包人1份、总监办1份;《支付月报表》及《传递审核单》格式由指挥部下发。
(2)根据投标书附录规定,中期支付证书支付的最小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承包人的中期支付证书经审核的金额小于100万元时,驻地监理组或总监办应将此支付额移到下一个月,直到其批准的数额之和超过所定的最小值。
(3)支付范围:
所有到期并符合合同要求的工作内容均应计价支付。
(4)支付方法:
按合同条款规定,即根据各种工程费用的特点和支付要求分项、分类计算,汇总后扣减承包人对业主的支付[扣开工(动员)预付款、材料预付款、保留金等]。
(5)支付货币:
按承包人投标书的币种比例进行支付。
龙腾二级公路工程计量支付采用人民币支付。
7.3.2前期支付
7.3.2.1开工(动员)预付款
(1)承包人是否需要开工(动员)预付款及所要比例在其投标书附件中有明确要求。
承包人获得开工(动员)预付款的支付条件:
合同条款作了明确规定:
在承包人完成以下三条后的14天内:
a、签订了合同协议;
b、提交了履约担保,或银行保函;
c、提供了开工(动员)预付款的银行保函;
监理工程师在证实承包人完成上述三条并符合相应条款规定后应按照合同规定,向业主开出(副本交承包人)开工(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
(2)监理工程师应通过中期支付证书,对开工(动员)预付款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方法予以扣回。
a、扣回时间根据施工合同协议书相关条款执行。
7.3.2.2履约保证金
(1)驻地监理工程师在签署批准单位、分部、分项开工通知书前应根据合同条款规定,检查承包人提供在投标书附件中写明的履约担保或银行保函。
承包人违约而终止合同,业主可没收此款。
(2)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缺陷责任证书后,应向业主提交解除承包人履约担保责任的证明。
(3)不受上述条款限制,无论何时,监理工程师决定增加合同价格是由于价格及(或)法律的变化或由于按规定货币支付的金额变化超过了合同价格的25%时,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后应迅速按该货币以相同的百分率增加履约保证金。
7.3.3中期支付
7.3.3.1工程款
中期工程款支付按本章7.3.1.4支付程序的规定办理。
7.3.3.2暂定金
暂定金额通常用于在投标期没有足够资料准确估价的项目,或应急项目,它属于财务上的一种备用金,一定要事先经过监理工程师的许可,方可动用。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实际需要动用暂定金的部分或全部,也可不予使用。
动用暂定金,要在下列手续完备之后,签发暂定金支付证明。
(1)与业主和承包人就暂定金的支付,进行协调;
(2)承包人提交了相应工程的施工组织计划;
(3)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对应其施工组织计划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设备费及计算说明;
(4)审核有关动用暂定金凭证(发票凭证、帐单和收据)。
7.3.3.3计日工
合同文件中有一套计日工费率表(劳务、材料、施工设备),表中标明了工种、材料、机械设备等说明,并预估了数量,确定了单价,计日工总价也包含在合同总价之中。
监理工程师可指定按计日工完成特殊的,较小的变更工程或附加工程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工程,同时应要求承包人按合同通用条款办,即承包人每天向工程师送交下列清单一式两份。
(1)用工清单
(2)材料清单
(3)施工设备清单
监理工程师审核上述资料时,应注意:
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得加班;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材料不得使用;发生故障和闲置的机械、设备不得计入和支付费用。
监理工程师对清单审核同意后,应由监理工程师在清单上签字,一份退还给承包人。
每个月末,承包人应准时向驻地办监理工程师送交一份正确的计日工报表。
经过支付审核批准程序后,承包人便可获得计日工的付款,否则得不到支付。
7.3.3.4材料预付款
本项目不支付材料预付款。
7.3.3.5工程变更费用支付
工程变更费用支付包括对下达工程变更的项目进行支付和在颁发工程移交证书时变更费用超过一定限度后,对超过部份的费用调整。
(1)监理工程师签发变更工程支付证明,必须依据工程变更令和监理工程师对变更项目所确定的变更费用。
(或修改的工程量清单)。
(2)支付货币同其他支付项目,按承包人投标时所报货币比例进行付款。
7.3.3.6保留金
保留金扣除及支付办法按合同条款及投标书附件写明的比率和限额办理。
其规定如下:
(1)在每月的支付证书中,扣除当月工程款的5%;
(2)保留金限额为[合同价格+变更设计增减费用]×5%,保留金累计扣除达到这一比例时,停止扣除;
(3)在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时,或在签发永久工程某部份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时,监理工程师应把该永久工程部份的相应保留金的50%在14天内办理支付给承包人,余下的50%待整个项目的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工程竣工正式移交再予支付;如果颁发的缺陷责任证书仅是部份工程的缺陷责任证书,监理工程师应继续扣留与完成剩余工作所需费用比例相当的保留金。
7.3.3.7索赔
(1)监理工程师必须依据合同条款所规定的程序办理索赔,并依据《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签发索赔支付证明;
(2)索赔金额支付必须按合同有关规定及《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所确定的执行;
(3)索赔费用批准后,就按所批准的金额在当月随进度款一并支付,支付货币按一般支付项目的要求规定办。
7.3.3.8迟付款利息
(1)监理工程师确认业主收到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支付证书后,没有在合同条款规定的56天或84天内向承包人付款,则应签发迟付款利息的支付证明;
(2)按合同条款及投标书附件规定计算迟付款利息。
此款在下月中期支付时计入进度款中。
7.3.3.9合同中途终止支付
(1)工程遇到(合同条款)战争、叛乱、骚乱等特殊风险。
总监理工程师应帮助业主澄清下列内容,同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签发合同终止支付证书;
a、合同终止之日前,承包人已完工程的费用全部,以及业主已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与项目;
b、承包人依照合同为该工程合理订购的材料、设备及货物的费用;
c、承包人雇佣的所有从事工程施工人员在合同终止时的合理遣返费;
d、承包人机械设备撤离费;
e、承包人应偿还业主的有关设备、材料和工程的预付款余额,以及合同终止之日,按合同规定业主向承包人收回的任何其它款项。
(2)承包人违约
总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违约后,应对由于承包人的过失而使业主产生和随之引起的所有费用的增加,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进行估价。
在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签发扣除承包人上述费用的证明。
(3)业主违约
当总监理工程师确认业主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或因业主干涉阻挠拒绝监理工程师的支付证书致使承包人提出终止合同受雇时,监理工程师应澄清下述内容,同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签发合同中途终止的支付证书。
a、本款
(1)中的全部款项内容;
b、由于合同终止给承包人带来的后果,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的款额。
计量支付流程图
承包人月支付申请及工程计量支付月报
驻地监理组审查工程计量支付月报
每月20日前上报
总监办经核准后上报一式四份
28天内每月23日前上报
每月25日前上报
合同处签认后上报一式四份
业主实施支付
7.3.3.12工程交工支付
(1)监理工程师颁发全部工程移交证书之后的42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竣工财务报告,格式应符合要求,详细说明以下内容:
a、到移交证书所注明的日期为止,根据合同所完成的所有工程的最终价值;
b、承包人认为根据合同应该收入的款项。
(2)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财务报告的审核:
a、驻地监理组收到竣工财务报告后3天内审核完毕并签署意见报总监办审核。
b、总监理工程师到驻地监理组审核意见后3天内应审核完毕签署意见后报总监办;
c、业主在收到总监办的审核意见并确认后,在6天内应开具付款证明。
(3)对误期违约的赔偿;
a、误期的赔偿费:
承包人如果在规定竣工期限内未完成工程或按合同条件第44条规定在允许延期内仍未完成工程,则承包人应按投标书附件及合同条款47条规定向业主支付误期赔偿费;
b、工程的任一部分在该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签发了竣工证书,则在部分签发竣工证书以后的误期罚款相应的按比例减少,但误期违约损失偿金的限额(10%)保持不变。
7.3.4最终支付
监理工程师应该在14天内将承包人符合合同条款要求的最终支付申请审批并报业主。
7.3.4.l准备工作
(1)监理工程师必须处理有关工程和合同方面的一切遗留事宜:
a、确认承包人的遗留工程及缺陷工程已完成并达到规范标准,签发该工程的支付证明;
b、确认承包人已获得全部工程的《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解除承包人履约担保责任的证明及退回或解除承包人剩余保留金或银行保函的证明。
c、确认己对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工程变更、时间与费用索赔、价格调整等事宜,进行了清理与审定,并签发完毕与之有关的支付证明。
(2)监理工程师必须澄清整个工程各个阶段的计量支付,并完成下列工作:
a、对所有支付的细目进行检查,防止漏项和重复;
b、对所有的工程数量与费用计算进行复核;
c、对所有有争议的细目与计算进行核实,并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确定最终的处理办法。
7.3.4.2最终支付
(1)最终结算清单的说明
a、最终支付的依据及计算方法;
b、监理工程师确认按照合同最终应付给承包人款项总额;
c、考虑业主以前所付的款额及业主、承包人各自责任对支付额的影响后,业主还应付给承包人或承包人还要付给业主的余额。
(2)最终结算清单
由一系列清单及表格组成,并包含7.3.4.2
(1)的款项内容。
(3)最终结算清单的附件
由一系列图纸、计算资料、文件、发票等组成,并与7.3.4.2
(2)相对应。
7.4工程支付程序
7.4.1中期支付程序
7.4.1.1中期支付申请
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要求支付的申请后,必须从以下方面进行确认;
a、承包人申请中已详细列明其认为有权得到的款项;
b、申请中所涉及的表格形式经过监理工程师认可。
7.4.1.2中期支付申请的审定
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审定:
(1)申请的格式和内容应满足合同要求。
(2)各项资料、证明文件手续齐全。
(3)所有款项计算与汇总无误。
7.4.1.3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1)监理工程师审核并修订承包人的支付申请后,应向业主签报《中期支付证书》,副本抄送承包人。
(2)除了特殊项外(如:
计日工、暂定金、费用索赔等),监理工程师签发的《中期支付证书》中的支付数量必须正确。
(3)监理工程师应通过任何一期《中期付款证书》,对已支付工程发现的问题或已颁发的支付证书的错误进行纠正。
(4)当工程支付款小于合同规定的限额时,监理工程师可以不按月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7.4.2最终支付程序
7.4.2.1最终支付申请
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发出缺陷终止证书后的28天内提交最终支付申请(草案)。
7.4.2.2最终支付申请的审定
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最终支付申请的审定:
(1)申请的格式和内容,应满足合同规定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2)相应的系列结算清单,必须齐全、完整,相互关系清晰。
(3)相应的系列证明资料有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
(4)确认所有的计量与支付均没有遗漏、重复并且计算准确,汇总无误。
(5)发现不能够确认的费用,应及时通知承包人,并要求其提供所需的进一步资料与证明。
7.4.2.3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监理工程师应按7.3.4的规定审核承包人的最终支付申请,在最后支付申请收到14天之后向业主签报最终支付证书,并将副本抄送承包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7第七章 工程费用的监理 第七 工程 费用 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