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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安监字137号
潍安监字[2009]137号
关于转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市属各开发区安监局,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工作,省安监局制定了《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以下简称《考核评级办法》)。
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附件1-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通用)
附件2-氯碱补充条款
附件3-合成氨补充条款
附件4-考核报告
附件5-7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二00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
潍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09年12月16日印发
共印10份
附: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
山东省辖区内依法设立的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或者其所属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独立核算成本的单位。
二、申请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许可;
2.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等3个“AQ标准”和本考核评级办法的要求,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并按规定进行了自评;
3.至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
三、安全标准化企业等级
安全标准化企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考核评级标准如下:
一级企业: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级企业:
安全标准化得分80分(含)以上,且每个A级要素得分在60分(含)以上;
三级企业:
安全标准化得分70分(含)以上,且每个A级要素得分在60分(含)以上。
四、安全标准化A级要素在考核评级中的权重系数
1.负责人与责任:
0.10;
2.风险管理:
0.12;
3.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
0.08;
4.培训教育:
0.10;
5.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
0.20;
6.作业安全:
0.12;
7.产品安全与危害告知:
0.08;
8.职业危害:
0.05;
9.事故与应急:
0.05;
10.检查与绩效考核:
0.10。
五、安全标准化考核得分计算办法
安全标准化考核采取满分为100分。
每个A级要素满分为100分,各A级要素的考核得分乘以各自对应的权重系数,然后加和得到安全标准化考核总分值,计算方法如下:
式中
—总分值;
—权重系数;
i—各要素得分值;
n—要素个数。
当企业不涉及本规范中的某些要素时为缺项,按零分计。
要素得分值折算方法如下:
式中
—实得分值;
—扣除缺项后的要素满分值。
六、考核分值及否决项的设置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标准分
否决项
1负责人与职责
1.1负责人
20
1.2方针目标
10
1.3机构设置
20
1.4职责
30
1.5安全生产投入及工伤保险
20
2风险管理
2.1范围与评价方法
10
重大危险源未进行定期检测或评估或监控,扣20分。
2.2风险评价
30
2.3风险控制
20
2.4隐患治理
10
*2.5重大危险源
20
2.6风险信息更新
10
3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
3.1法律法规
20
1个岗位无操作规程,扣25分。
3.2符合性评价
15
3.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5
*3.4操作规程
25
3.5修订
15
4培训教育
4.1培训教育管理
10
1.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或证书失效,扣20分。
2.1人次未接受三级培训教育而上岗,扣20分。
*4.2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20
4.3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20
*4.4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20
4.5其他人员培训教育
10
4.6日常安全教育
20
5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
*5.1生产设施建设
15
1.采用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的,扣100分。
2.未按照有关规定或标准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检测报警设施或在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防超温、超压安全联锁设施或泄压设施及其它控制设施,扣100分。
3.未办理相关手续停用安全联锁设施,扣25分。
*5.2安全设施
25
5.3特种设备
5
*5.4工艺安全
25
5.5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
5
5.6检维修
15
5.7拆除和报废
10
6作业安全
6.1作业许可
25
未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从事危险性作业活动,扣25分
6.2警示标志
15
*6.3作业环节
25
6.4承包商与供应商
15
6.5变更
20
7产品安全与
危害告知
7.1危险化学品档案
15
未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登记,扣100分
7.2化学品分类
10
7.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15
7.4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电话
10
*7.5危险化学品登记
30
7.6危害告知
20
8职业危害
8.1职业危害申报
25
生产区内有人居住扣100分。
*8.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理
50
8.3劳动防护用品
25
9事故与应急
9.1事故报告
15
未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扣20分。
9.2抢险与救护
20
9.3事故调查和处理
20
9.4应急指挥系统
10
9.5应急救援器材
15
*9.6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20
10检查与自评
10.1安全检查
25
10.2安全检查形式与内容
30
10.3整改
20
10.4自评
25
注:
1、*-表示为否决项。
2、对氯碱和合成氨生产企业的考评应按照附件1、附件2(附件3)进行考核评分。
七、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管理及工作程序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标准,考核和公告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
省安监局负责制定二级、三级危险化学品企业《考核评级办法》,考核和公告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
各市安监局负责考核和公告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
2.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工会参加的安全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自评。
企业自评后,形成自评报告,向相应考核机构提交书面考核申请(申请表格见附件7)。
同时,通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管理系统”提交有关信息。
3.考核机构收到企业的考核申请后,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考核,形成考核报告(自评/考核报告格式见附件4),考核合格后报负责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部门审核发放证书。
4.企业必须将每年的自评报告报考核机构,考核机构对达标企业进行抽查。
5.达标企业发生死亡事故,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安全标准化企业称号。
八、安全标准化证书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
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企业向原考核机构提出换证申请,经考核合格后换发新证。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证书(证书的式样可以从“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管理系统”下载)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设计,省、市安监局自行印制。
九、附件:
1、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通用);
2、氯碱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评分补充条款;
3、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评分补充条款;
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自评/考核报告;
5、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企业安全生产台帐;
7、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申请表。
附件1: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通用)
考核要素
标准分
标准内容
考核要点与评分办法
考核方法与关注点
1负责人与职责(100)
1.1负责人
20
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和基层工作。
本项5分。
①主要负责人不明确或未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扣3分。
②主要负责人不了解“双基”工作内容,扣2分。
③主要负责人不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容,扣2分。
①查文件或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②与主要负责人面谈,主要负责人是否了解“双基”工作的内容。
③与主要负责人面谈。
2.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
本项5分。
①未按本规范要求实施安全标准化,扣3分。
②主要负责人不重视安全文化建设,扣1分;未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建设活动,扣1分。
①查文件是否规定实施安全标准化或是否制定实施安全标准化工作方案或主要负责人未亲自组织实施(抽查有关文件、会议记录)安全标准化。
②与主要负责人面谈,是否了解安全文化建设的内容,开展了哪些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形式包括:
安全知识演讲比赛、漫画等)。
3.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作出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承诺,并确保安全承诺转变为必需的资源支持。
本项5分。
①无文件化的安全承诺,扣5分。
②主要负责人未签字,扣2分。
③未向社会公开,扣1分。
④未提供资源支持,扣2分。
查文件,与主要负责人交谈。
4.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或领导小组会议。
本项5分。
①主要负责人未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漏一次扣1分。
②无会议记录或会议记录没有具体内容,每发现1次,扣1分。
抽查3次以上的安委会会议记录,检查主要负责人是否缺席或会议记录是否有具体内容。
1.2方针
目标
10
1.企业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主要负责人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应满足:
1)形成文件,并得到所有从业人员的贯彻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与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相适应;
4)目标予以量化;
5)公众易于获得。
本项3分。
①未制定或不符合本规范要求扣3分。
②公众不易获得扣1分。
③目标未量化,扣1分。
④抽查员工,每人次不符合要求扣0.5分。
查文件,抽查员工。
2.企业应签订各级组织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量化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
企业各级组织应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以保证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有效完成。
本项7分。
①未制定安全目标责任书,未覆盖各级组织,缺少一个部门扣1分。
②各级组织未制定安全工作计划,缺少一个部门扣1分。
③安全工作目标未量化,未对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每漏掉一个部门扣1分。
①安全目标责任书、安全工作计划、安全工作目标,未结合工作特点签订或制定,内容千篇律,视为没有签订或制定。
②查考核记录,考核流于形式视为未考核。
1.3
机构设置
20
1.企业应设置安委会或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本项10分。
①安委会未设立或虚设,扣5分。
②未设安全管理机构,或未按《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少一人扣3分。
③未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扣0.5分。
查文件及相关人员证书。
2.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规模大小,设置相应的管理部门。
本项5分。
未设置相关部门或相关管理人员,少一个部门或人员扣1分。
查文件,与1-2个部门领导交谈。
管理部门或人员岗位的设置应根据企业规模大小设置,宜包括负责以下工作的部门或人员:
设备、动力、生产、技术、教育、财务、环保、供销、运输等。
3.企业应建立、健全从安委会或领导小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本项5分。
①未建立从安全生产委员会到班组的安全管理网络扣5分。
②安全管理网络中每缺少一个部门或车间、班组扣1分。
①查安全管理网络图及组织机构设置情况(或组织机构图)。
②与安全管理部门交谈。
1.4
职责
30
1.企业应制定安委会或领导小组和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本项10分。
未制定安委会、各管理部门、各车间、班组的安全职责。
每漏掉一个部门扣1分。
查资料。
车间、班组如工作性质差别不大,可合并制定。
2.企业应制定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本项10分。
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缺少一类人员职责,扣1分或相关人员对本岗位责任制不了解,每人次不符合,扣1分。
①抽查3人对安全职责的了解情况;
②应特别关注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3.企业应建立安全责任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本项10分。
①无安全责任考核制度扣10分。
②未定期考核,扣5分。
③无奖惩记录,扣5分。
④考核对象有漏项,每漏一个部门(人员)扣1分。
查考核记录,
根据企业制度情况确定考核频次,每季度宜考核一次。
1.5
安全生产投入及工伤保险
20
1.企业应依据国家、当地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规定,自行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本项5分。
①未建立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扣5分。
②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低于有关规定,扣3分。
查相关资料。
2.企业应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本项10分。
①未建立安全费用台帐,扣5分。
②安全费用挪作他用,扣3分。
查台帐。
3.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本项5分。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扣5分;
参加工伤保险不全的,少1人扣1分。
查相关资料。
考核要素
标准分
标准内容
考核要点与评分办法
考核方法与关注点
2风险管理(100)
2.1范围与评价方法
10
1.企业应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和准则。
本项3分。
①无制度文本,扣3分。
②未明确风险评价目的,扣1分。
查文件,查资料。
2.企业风险评价的范围应包括: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人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8)企业周围环境;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本项2分。
风险评价范围不明确,或未覆盖所有活动、区域扣2分。
查相关资料。
3.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科学、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价方法。
常用的评价方法有:
1)工作危害分析(JHA);
2)安全检查表分析(SCL);
3)预危险性分析(PHA);
4)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
5)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FMEA)
6)故障树分析(FTA)
7)事件树分析(ETA)
8)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等方法。
本项2分。
未确定危险与有害因素辨识及风险评价的方法,或方法不适用,扣2分。
查风险评价管理制度或作业指导书。
4.企业应依据以下内容制定风险评价准则:
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本项3分。
未制定评价准则或评价准则不符合企业实际情况,扣3分。
查相关资料。
2.2风险评价
30
1.企业应依据风险评价准则,选定合适的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
企业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
本项25分。
①未根据已选定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方法开展辨识,扣3分。
②风险评价时未根据评价准则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分析,扣10分。
③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范围有遗漏,每遗漏一处扣3分。
查相关资料。
氯碱生产单位风险评价关注点详见附件2“2.2.1”
合成氨生产单位风险评价关注点详见附件3“2.2.1”
2.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本项5分。
评价人员组成不合理,缺一类人员未参与扣2分。
查评价记录或现场询问,了解参与人员组成。
2.3
风险控制
20
1.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企业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
1)应考虑:
(1)可行性;
(2)安全性;
(3)可靠性。
2)应包括:
(1)工程技术措施;
(2)管理措施;
(3)培训教育措施;
(4)个体防护措施。
本项15分。
①无不可接受的风险清单(尤其是重大风险清单),扣3分;
②无控制措施或控制措施未落实,缺一项扣3分;控制措施不合理,一项措施不合理扣3分。
查评价记录,查相关资料。
①控制措施是指应进一步采取的控制措施,而不是原有的控制措施。
②评价结果为无不可接受的风险,经现场查看与实际情况不符合,而又未制定具体措施的应视为无控制措施。
2.企业应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本项5分。
①抽查培训记录、班组活动记录,无相关内容,扣3分;
②抽查现场作业人员对岗位风险掌握情况,每人次不掌握扣1分。
查培训记录,抽查现场作业人员。
2.4
隐患治理
10
1.企业应对风险评价出的隐患项目,下达隐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
企业应建立隐患治理台账。
本项3分。
①查《隐患登记(治理)台帐》和《隐患整改通知书》,无台帐,扣2分。
②无整改通知书,缺1份,扣1分。
③未做到“四定”,每处隐患扣1分。
或未落实整改措施并验证的,扣1分。
查文件、资料等相关内容。
2.企业应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5)竣工验收报告。
本项2分。
①未建立档案的,扣2分;
②档案内容不全,每缺一项扣1分。
无重大隐患按缺项处理。
查档案、资料等。
3.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本项3分。
①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扣3分。
②未书面向安监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的,扣2分。
无重大隐患按缺项处理。
查文件资料。
4.企业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本项2分。
未制定整改计划的,扣2分。
无重大隐患按缺项处理。
查资料。
*2.5重大危险源
20
1.企业应按照GB18218辨识并确定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
本项4分。
无重大危险源的单位按缺项处理。
重大危险源未进行定期检测或评估或监控,扣20分。
①未按GB18218进行辨识,确定重大危险源扣3分。
确定不全,每遗漏一个扣1分。
②未建立档案,每遗漏一个扣1分。
①通过查看现场和安全评价报告完成本项的考评。
②档案内容(包括:
危险物质名称、数量、性质、位置、管理人员、管理制度、评估报告、检测报告等)。
氯碱生产单位关注点见附件2“2.5.1”
合成氨生产单位关注点见附件3“2.5.1”
2.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
本项3分。
无监控、报警设施,扣3分。
查看现场。
3.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本项2分。
未定期进行评估的,扣2分。
查看安全评价报告或有关评估记录。
4.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
本项2分。
无定期检查、检验记录,扣2分;记录流于形式,无具体内容,扣1分。
查检查、检验记录。
5.企业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本项2分。
①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或预案无可操作性,扣2分。
②未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扣2分。
③未进行演练或演练流于形式,扣1分。
查应急救援预案,查现场,查演练方案或记录。
6.企业应将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送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本项3分。
查重大危险源备案记录或备案证明,未备案扣3分,每漏报一个相关单位扣1分。
有关单位应为公安(消防、治安)部门、周边社区、环保部门、医疗部门、协作单位等。
7.企业重大危险源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或规定。
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本项4分。
①新建企业与周边的防护距离不符合规定扣4分。
②老企业与周边的防护距离不符合规定,且未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或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扣4分。
查现场,查安全评价报告。
2.6
风险信息更新
10
1.企业应适时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隐患。
本项4分。
未在适时的时机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缺一次时机扣2分。
查工作台帐、资料等。
适时的时机应包括动火、检维修等临时性作业情况。
2.企业应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评价结果和风险控制效果。
本项2分。
未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效果,扣2分。
查工作台帐、资料等。
3.企业应在下列情形发生时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2)操作条件变化或工艺改变;
3)技术改造项目;
4)有对事件、事故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本项4分。
每发现一种情况未及时进行风险评价,扣2分。
查工作台帐、资料等。
考核要素
标准分
标准内容
考核要点与评分办法
考核方法与关注点
3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100)
3.1法律法规
20
1.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定期更新。
本项8分。
①无文件化制度扣8分。
②无责任部门或责任部门不明确扣2分。
③未明确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扣2分。
④未形成法规清单扣2分;未及时更新,每一项法规不符合扣0.5分。
⑤未保存文本(或电子文本),缺少一项法规扣0.5分。
查文件、资料。
清单中有过期、作废或缺少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规范,视为未及时更新。
2.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本项7分。
未及时宣传和培训,每少一项法规扣1分。
查培训记录或活动记录。
对复审企业,应重点关注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标准的宣传和培训。
3.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本项5分。
未及时传达给相关方,每发现一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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