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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考核管理规定完整版
HENsystemofficeroom【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考勤考核管理规定
考勤考核管理制度
一、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0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论处。
第一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一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一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表3-1员工出勤记录表
月份:
班别:
页次:
注:
本表视各单位人数多少可合并若干页使用。
第十三条职工因工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
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
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表3-2员工考勤记录表
(年度)
单位:
组:
姓名:
编号:
表3-3职员签到簿
人事:
总经理:
经理:
主管:
二、员工考勤与工作注意事项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考勤工作,切实有所依循起见,特依据本公司员工服务手册及有关规定予以精简归纳,制定本注意事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考勤注意事项,除员工服务手册及有关办法另有规定外,悉依本注意事项的规定办理。
1.工作时间
(1)员工应按规定时间到(退)工,并打盖考勤卡、漏报者不论其原因如何,均以迟到或早退论;
(2)员工逾规定时间到工时:
①超过3分钟至15分钟为迟到;
②超过15分钟至1小时以内按旷工1小时论;
③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日论;
表3-4人员出勤表
月日部门:
应到人数
新进人数
未到人数
辞职人数
实到人数
备考
事
假
病
假
公伤假
公
假
婚丧假
旷
工
其
他
合
计
小计
小计
小计
总计
累计
记录事项
经理:
副经理:
部长:
制表:
(3)员工未到规定时间提前下工时:
①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为早退;
②超过15分钟提前下工者按旷工半日论;
注:
a.迟到早退三次按旷工半日论;
表3-5加班申请单
(一)
单位年月日
事由
预定时间
自午点分~午点分共小时
实际时间
自午点分~午点分共小时
生
产
项
目
品名
工作内容
预定数
实际数
合格数
不合格数
备注
工
作
人
员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总经理:
厂长:
科长:
组长:
填表:
b.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15分钟以上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
(4)常白班员工除因工作特殊需要经各部处主管事先安排者外,不得任意提早或退后上下班时间;
2.给假:
(1)员工每7日中给予1天的休息;连续7天不上班工作者,其星期或例假日应作请假论。
(2)员工全年固定及政府指定假日如下:
①1月1日
②3月8日妇女节(限女性);
③5月1日劳动节;
④10月1日国庆纪念;
⑤农历除夕1日、春节3日、端阳节、中秋节各为1日;
(3)员工假别如员工服务手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事假:
a.如因事必须亲自处理,应在前一日下午5时前申请,经主管查实认可并核准后方为有效;一次不得超过5天;
b.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4天,超时为旷工;
c.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两日内检具证明,提出申请,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
d.凡请事假当月累计4小时以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4小时至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扣;
②病假:
a.因病请假一天者,最迟应于请假的翌日提出申请,经主管签核后将请假卡送交人事科登记(大夜班可延后一天)
编号
姓
名
预定加班时间
工作内容及地点
实际加班时间
变更预定加班时间原因
证明人
起
讫
时数
起
讫
时数
b.请病假一天以内者免附医师证明;但当月连续请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计逾一天者必须检具当日就医的劳保或公立医院证明(私人医院无效);
c.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届满时因病情严重经公立或劳保医院医师诊断必须继续疗养者,可酌给特别病假,但以3个月为限;现住院者,以一年为限;
d.当月请病假一天者,本薪照给。
(超过一天以上比照前例事假d项办理);
注:
不按上列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
③兵役公假:
a.身家调查1天;
b.体格检查1天;
c.点阅召集1天;
表3-6加班申请单
(二)
厂长(经理):
主管:
申请人
d.后备军人召集1天;
e.教育召集应招天数之外另给来回路程计2天;
f.动员召集应招天数之外另给来回路程计2天;
g.部队召集按地区酌给路程假;
(4)员工请假核准权限
①1天由班长核准(有总领班的单位应由总领班核准);
②2~3天由科长核准;
③4~6天由经理(主任)核准;
④7天以上由副总经理核准;
⑤未设班长的员工、班长、总领班由主管核准;
注:
连续请假按照累计天数依上述规定办理;
(5)各单位员工于工作中因故外出,如:
①公差派遣;
②因病或紧急事故;
以上必须外出时应先请准给假,并依规定填具请假卡,由主管核准签具出公司放行条,打卡出公司(外出逾3分钟至1小时内,为1小时假,以后类推)。
其中上夜班者或单位主管不在公司内时(加工部并须先经总务科),则向值班工程师请准给假;
③其他零星事务,不予准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规定议处;
表3-7加班费申请单
报销日期:
部门
日期
姓名
工作内容及地点
实际加班时间
加班费
误餐费
月
日
起
讫
时数
总经理:
会计:
出纳:
审核:
申请人:
(6)与生产无直接关系的公差或开会,应先经事务处签证后提经主管,在不影响工作原则下核给公假;
(7)公司内各项团体活动可由主办单位专案签准,在前条规定原则下酌给公假;至工会、福利会、妇联等会务接洽,除因时限或临时需要外,以下午3时以后联系协调为原则并应向主管报备,必要时申请出厂条打卡外出;
表3-8出差申请单
部门:
申请日期:
年月日
出差人
职别
卡号:
职务代
理人
职别
签名
姓名
姓名
出差要办理事项
出差
地点
出差
时间
共日
自年月日时起
至年月日时止
主管:
申请人:
一、旅费报销联(白色)二、人事联(浅红色)
①代(调)班必须于前一日下午5点钟前提出申请,已核准的代(调)班者,不得临时更换;如有任意更换或不报到者,代理人应作请假论,事后申请者不准;
②代(调)班员工必须填具申请卡,送由当班班长转请主管核准后方为有效;
③代(调)班在当月份内一人以3次为限,一次为1天以内;春节前后
3个月内以5次为限;
④代理人必须与申请人属同一单位,且工作性质相同,经主管审核认为确实可以代理其职务方为有效;已申请特休人员,不得替人代班,如有任意替代者,申请人应作旷工论,代理人特休照算;
⑤为顾及员工健康,凡任何一方值大夜班者,不准代(调)班;
注:
代班以下列班次为限:
a.本人早班可连中班(不得再连续加班);
b.本人中班可代早班(不得再连续加班);
c.休息日可代中班;
(8)代班工资发给申请人(如欲代还时,必须符合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
3.加班:
(1)常白班员工如逢星期例假加班,必须前一日下午5点钟前申请填具加班卡,经由主管核签后,送交人事科审核登记;
(2)平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其加班卡经主管核签至迟于翌日送人事科审核登记(如逢星期例假可延后一日送交人事科);
(3)各单位加班卡不能按前条规定时限检送者不予计给和补发加班费;
(4)大夜班临时加班,工作在7小时以上、不满8小时者,夜班津贴照给;不满7小时者夜班津贴不给。
(5)中班加班员工,由厂方供给加班饭,不得外出用膳,中班津贴不给。
(6)轮班工作单位上班后发现缺员临时找人加班,限半小时内到工;其半小时加班照计,超过时应扣除;
(7)事先指定时间加班者应准时到工,不得援用前项的末段规定;如有延后报到者,超过3分钟至30分钟以内,计扣半小时工资,超过30分钟至1小时以内者计扣1小时工资;
注:
如有发生取巧事情,班长应受处分;
(8)加班审查程序:
2小时以内科长核准,超过2小时至4小时经理(主
任)核准,逾4小时副厂长核准,并遵照工厂法规定每月累计延时加班不得超过46小时。
三、员工出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为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
1.经总经理核准免于打卡者:
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核准者;
3.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4.临时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主管核准者。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时间规定如下:
上午:
自8时至12时整。
(主任以上主管上午上班时间为7点50分);
下午:
自14时至17时整;
上述上、下班时间各单位主管可视实际需要及各地区特殊情形呈总经理调整,但每日实际上班时数不得少于7小时(主任以上主管上午上班时间一律提前10分钟)。
住宿公司的值勤人员及负责环境清洁工作的员工上班时间另定。
第四条员工于上班时间后打卡出勤者即为迟到。
员工于下班时间前,
非为公司业务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
表3-9年度出差计划表
年度:
单位:
上旬
中旬
下旬
总计
第
一
期
1月
2月
3月
4月
小计
第
二
期
5月
6月
7月
8月
小计
第
三
期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小计
总计
第五条上班迟到5分钟以内打卡者,为第一类迟到;上班迟到超过
5分钟以后打卡者,为第二类迟到;凡一个月内,第一类迟到3次者,视同第二类迟到一次。
凡一个月内第二类迟到三次者,视同旷职半天。
第六条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时距应在30分钟以上,否则视同第二类迟到。
第七条员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视同第二类迟到。
第八条员工属第一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单位统计,并送呈有关单位主管,作为平时考核参考资料之一。
第九条员工属第二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单位统计,除呈报有关单位主管外,每次扣其该月份薪金总额1%,充为福利金。
第十条员工下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视为早退,上项签注必须于下次上班日上午时前亲自呈主管签注为限。
第十一条员工早退者,每次扣其该月份薪金总额1%,充为福利金。
第十二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均以旷职一天论,并按其情节酌以惩处:
1.委托他人代打出勤卡者;
2.有涂改情况者;
3.故意毁损出勤卡者;
4.伪造出勤卡者;
如有第1项的情形发生,代打者亦以旷职一天论并同受惩处。
第十三条员工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者,应即依请假手续办理。
第十四条总公司、分公司比照本办法实施,关系企业设立时亦然。
第十五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呈报总经理核定修订。
四、员工打卡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打卡,悉依照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内勤员工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应打卡;住在市区内的业务人员,上午及下午到公司时打进卡,外出工作时打退卡。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下午加班者,普通下班时间不必打卡,待加班完毕才予打卡。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因事早退或出差需要离开公司,且当天不再返回公司者,应打退卡后才能离开公司。
第五条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若替人打卡,打卡者及被打卡者,均给予记大过一次处分。
第六条上班中因事外出者,其出入均不必打卡,但须向主管领导或指定人员提出外出申请单,经核准后转交前台文员,前台文员将其出入时间填妥,于下班之前交人事部备查。
工厂员工因事外出者,经直属主管核准外出申请单转交门卫,门卫将出入时间填入,于次日早晨交工厂管理部门转交公司人事部备查。
第七条上下班忘记打卡者,持记录卡请直属主管领导证明上下班时间,签名后卡片放回原处。
第八条本公司上下班时间,由前台文员(或由人事部派人)看守打卡情况及调整打卡钟,工厂由门卫负责。
第九条在公司人员用餐时,内勤人员中午可免打卡(仅上下班打卡即可),在外面用餐时,则按规定每日打卡4次:
1.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悉依本细则行之;
2.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3.上班时间3分钟后15分钟内为迟到,15分钟后列为旷职(工);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工)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违者作旷职(工)半日论;
4.迟到早退按下列办理:
(1)迟到次数的计算,以当月为限;
(2)迟到折合的事假,均按事假规定处理;
(3)当月第一次迟到不计,第二次以事假2小时计,第三次以4小时计,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时计算;
(4)15分钟内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工)半日论;
5.旷职(工)按下列规定处理:
(1)旷职(工)不发当日薪资;
(2)连续旷职(工)3天或1个月内累计6天均予开除;
6.上下班因公外出经过门卫,如警卫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将被处分;
7.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1)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先吃饭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饭或办理私事;
(2)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
(3)下班铃声响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等候打卡;如有故违,查实后即按擅离职守处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责任;
(4)下班时除保修人员外其他人员在厂区内至各单位洽办公务,应一律于下班前返回本单位岗位上,再遵上条规定打卡外出;
8.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则除予旷职(工)
半日论处外,代人打卡者也受同等处分;
9.工作时间内,不论日夜班,凡有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形者均予以惩处;
10.日夜轮班工作,应按时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届时未到,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11.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须持有请假单位或公出证交门卫或控制室,否则警卫或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总公司人员亦应将请假单、公出证交人事单位,登记否则按第九条办理;推销营业人员因公外出,不必填写公出证,但应向其主管报备)。
月底由各单位主管在式卡上签证;
五、员工出勤及奖励办法
第一条本公司为使员工勤于职务、提高工作效率起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因迟到、早退、记过及记功者均依下列标准扣分或加分:
1.迟到每次扣分;
2.早退每次扣分;
3.申诫一次扣1分;
4.记小过一次扣3分;
5.记大过一次扣9分;
6.嘉奖一次加1分;
7.记小功一次加3分;
8.记大功一次加9分;
第三条上项累积分数于次月发薪时依照下列标准加(减)薪金,(第2条项目不再由考绩表上加减)并公布姓名:
1.迟到、早退、申诫、记过:
每扣1分减1%的当月薪金
2.嘉奖记功:
每加1分增1%的当月薪金.
第四条本办法经呈准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六、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办法
(一)目的
第一条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正常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使员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考虑员工与家属团聚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表3-10营业出差日报表
第次报告
月日上午时分寄出地点负责人信内附支票张期票张
下午
收款情况
订货
客户名
账单
现金
催收支
期票
折扣明细
客户名
品名
数量
客户名
品名
数量
收款
收款预定
金额
收款方式
收款处
金额
收款预定地
收款方式
收款预定日
月
日
月
日
本日活动地
明日活动地
目前现
金余额
商情通信
(二)考勤
第二条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班者,均为旷工。
第三条考勤须知
1.对有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的员工,应进行教育;属屡教不改的,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如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责任;
2.对旷工者,应责成其做出书面检讨,并按下表计扣工资,扣发当月各项奖金。
旷工2天以上,每增加1天,加扣年终奖10%;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或旷工虽未达到上述天数,但次数较多、情节严重的,均应作除名处理(参见表3-11);
表3-11
旷工天数
天
1天
天
2天
一年累计13天
连续旷工15天
一年累计30天以上
扣工资
岗位+技能
25%
50%
75%
100%
扣年终各项奖金
除名
除名
3.留职察看期间,只发岗位工资及各项补贴。
第四条请假办法
1.公假
经公司批准脱产参加会议、学习、出差、从事社会活动、工会活动均属公假;经公司指定或批准休养、参观、访问的模范人物或代表,以及因工(公)负伤人员在医疗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核给公假;
2.调遣假
员工异地调动,有家属随迁的,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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