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银行和第二课堂加分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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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银行和第二课堂加分情况
学生诚信银行管理办法(试行)
一、工作目标:
培育诚信学子,树立诚信院风,建立诚信校园。
二、运行机制:
诚信银行实行以辅导员为实施主体,任课教师密切配合,其它教职员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共同参与的全员管理机制。
全院教职员工都有责任对优秀学生给予表扬,对犯错误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同时向学生辅导员提供“学生信息跟踪反馈单”反映学生的行为表现情况。
对于出具“学生信息跟踪反馈单”较多的员工诚信银行将视实际情况予以表彰。
学生辅导员根据教职工反映学生行为的实际情况,根据学院诚信银行存扣分标准实施诚信分数的存扣。
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应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同时做好在同学中的宣传、教育和监督工作。
三、操作流程:
1、学生诚信积分的记录办法
(1)学生诚信积分存、扣情况由辅导员在学生个人信息电子档案中即时进行记录;
(2)诚信积分记录流程:
(3)学生诚信银行监督机制:
建立网上公示制度,每位同学都可通过受权码在校园网中查询个人的诚信档案资料。
同时,学生每次诚信积分存、扣情况辅导员必须即时告知学生本人。
四、评价实施办法:
(1)入学初,学生在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即可获得每学年600分的基本诚信积分。
诚信银行参照国家和学院的有关规定相应制订诚信积分的存、扣办法,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各项表现由各分行进行诚信积分的存、扣,每学年结束时进行总评。
(2)根据学生的诚信积分情况,每学年学院确认学生诚信等级,并作为学生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A级——(900分以上,且没有任何不良记录)优秀
B级——(750-899分)良好
C级——(600-749分)一般
D级——(600分以下)不及格
(3)根据学生的诚信积分情况,学院在学生毕业前颁发学生信用等级证书,等级分类如下:
AAA级——诚信积分总分达到2700分以上,且没有任何不良记录
AA级——诚信积分总分在2250——2699分之间
A级——诚信积分总分在1800——2250分以上
(4)学生诚信银行存、扣分依据: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评优规定及奖励办法》;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章程(试行)》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办法》等。
六、诚信积分的使用:
1、凡诚信等级达到A的学生方有参与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院级及其以上级别奖项的资格。
2、诚信等级达到B的学生方可报名参加学生干部竞聘,在竞聘中优先考虑诚信得分高者。
3、学生诚信积分将如实记录于本人在诚信银行的诚信档案中,在择业时供用人单位参考。
同等条件下,诚信等级高的学生将优先获得就业推荐机会。
4、诚信等级为C及以下的学生不得参加各级各类评优活动。
5、诚信等级为D的学生比例达到或超过10%的班级将取消参评当年度的院级先进班集体,院级先进团支部等各类优秀集体的评选资格。
6、诚信等级为B以上的同学,才有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和获得参加院业余党校学习的资格。
7、诚信积分三年总额低于1800分者,将被视为思想品行成绩不及格,不予毕业。
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诚信银行存、扣分管理办法(试行)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诚信银行(以下简称诚信银行)是推动学生管理科学化、制度化,促进学生以学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一种形式。
为有效地激励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好学上进的积极性,并为各类评优、评先及毕业推荐等工作提供定量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诚信银行存、扣分应力求体现测评体系的科学性、评议内容的导向性、测评对象的可比性、测评方法操作性和测评结果的客观性。
2、学生在诚信银行的诚信积分是学生参与评定各类奖学金及评优、评先活动的定量依据。
二、诚信银行存、扣分依据
学院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评优规定及奖励办法》、《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办法》制定诚信银行存、扣分细则。
三、诚信银行存、扣分细则
1、诚信银行存分细则
存分内容
分数
备注
各类学习技能竞赛奖、文艺体育竞赛奖、论文、科研成果、创造发明奖、报刊杂志发表作品
国家级
200
省级
150
市级
100
院级
50
系院级
30
全国非政府性组织
100
自治区非政府性组织
50
柳州市非政府性组织
30
各类奖学金
国家级
200
省级
150
市级
100
院级
50
综合奖励(如: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及各类竞赛获奖等)
国家级
200
省级
150
市级
100
院级
50
系级
30
全国非政府性组织
100
自治区非政府性组织
50
柳州市非政府性组织
30
安全文明宿舍加分标准(宿舍成员)
院级优秀宿舍
50/人/次
系级优秀宿舍
10/人/次
获得技能
等级证书
计算机等级证书
计算机专业
三级
50
二级
30
一级
10
非计算机专业
三级
80
二级
50
一级
30
英语等级证书
英语专业
六级
100
四级
80
三级(B级)
50
非英语专业
六级
120
四级
100
三级
80
三级(B级)
50
专业技能等级证书
高级证
100
中级证
80
初级证
50
积极撰写宣传稿件
国家级
200
省级
100
市级
50
院级(院报)
30
系级(系报)
10
积极参加社会服务
各级各类学生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含院团委、院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院志愿者协会、护校队、记者团、系分团委、系学生会、班级团支部、班委会、各学生社团组织的正、副职学生干部)
优秀
100
按学期由所在组织的指导教师提出考核评价意见进行考核。
同时兼任多个职务的学生干部参照最高职务加分不能累积加分。
良好
80
合格
60
各级各类学生组织的主要干部
(含院团委、院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院志愿者协会、护校队、记者团、系分团委、系学生会、班级团支部、班委会、各学生社团组织的主要委员或成员、班团委员、学生党支部委员、宿舍长)
优秀
80
良好
60
合格
50
各级各类学生组织的一般干事、学代会代表、团代会代表
优秀
60
良好
40
合格
30
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或其他社会(校园)公益类服务
20/次
拾金不昧或见义勇为行为受到学院以上表彰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100
积极献血或爱心捐助
20/次
严守诚信承诺,一学年内没有任何不良记录
100/学期
系统自动加分
2、诚信银行扣分细则
序号
项目
分值
学习
纪律
迟到、早退/次
-20/次
旷课/次
-60/次
违反课堂纪律,大声喧哗
-50
在课堂上不尊重老师
-50
无故不参加学院统一安排的实习活动
-100
考试作弊
-200
违纪
处分
通报批评
-50
警告处分
-200
严重警告
-300
记过
-400
留校察看
-600
生活
行为
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杂费无故不按时交纳/天
-10/天
借款、借物到期不归还
-10/天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200
高空抛物、故意制造混乱,扰乱校园正常秩序
-200
不按时休息、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100
恶意毁坏公物
-100
公共场所抽烟、举止不文明、男女交往不文明
-50
故意破环境卫生,乱扔垃圾、烟头,随地吐痰
-50
将易燃,易爆物品和管制刀具带进宿舍
-100
浏览非法或不健康网站,在网上散布谣言和其它不良信息
-100
辱骂他人,不尊重师长、学校工作人员以及同学
-50
使用违规电器,具体包括电热棒、电炉、电饭锅、电磁炉、电饭煲、电热壶、电热杯、电热毯、电暖炉、电冰箱、煤气炉、电炒锅、电火锅以及安全系数低、易发生触电和火灾的电热器具。
-400
私接乱拉电线
-100
无故夜不归宿
-150/天
星期日-星期四23:
30以后;星期五-星期六24:
00以后,无故晚归者。
-100
酗酒、赌博等不文明行为
-100
在公共场所奇装异服,衣衫不整,穿拖鞋进入教学区
-20
在安全文明宿舍评比中被评为“不合格宿舍”
-20/人
在接受各类检查工作中态度恶劣,影响检查工作正常进行或违反校规时不听劝阻
-100
违反《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不文明行为
-20
课外
活动
参加统一规定的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包括团组织生活、报告会、主题班(团)会、各种大型集会等)无故迟到或早退
-30
无故不参加统一规定的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包括团组织生活、报告会、主题班(团)会、各种大型集会等)
-100
学生不参加学校或系(院)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不履行义务
-50
个人
信息
注册后,电子信息档案个人基本资料不准确或虚假,又不及时更新、维护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100
注册后,电子信息档案个人基本资料模糊、不准确又不及时更新者。
-50
注册后,电子信息档案个人基本资虚假又不及时更新者。
-100
不按时填写学生电子信息档案学生生活月志
-30
就业自荐书内容不属实
-100
3、有关说明
(1)同一类的奖惩只按照最高标准存、扣分,不累计分值。
(2)教职员工出具“奖罚单(教师反馈学生信息)”应该客观、真实。
(3)辅导员在存、扣分过程中必须严格审核,不符合存、扣分条件的行为表现一律不得随意存、扣分。
四、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学生工作部(处)。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
第二课堂素质教育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加强我院素质教育工作的管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学生为本,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的职业教育方针,着眼于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满足学生的全面成长和职业生涯的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满足企业和社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
二、第二课堂素质教育活动的内容
第二课堂素质教育活动是指:
学院素质教育基地、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各教学系(部)及学生会和各种学生团体有计划组织实施的具有素质教育性质的活动课(项目),以及各级各类竞赛活动(即除第一课堂以外的所有课外活动)。
主要包括非专业和专业两大类别共15项:
(不包括第一课堂的课外学时教学活动,不包括选修课。
)
(一)、非专业类
1.思想教育与职业道德训练活动
2.就业创业活动
3.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4.身体素质训练活动
5.语言文字运用能力训练活动
6.外语运用能力训练活动
7.数字运用能力训练活动
8.素质大讲堂开展的讲座、论坛
9.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
10.通用技能竞赛
11.其他
(二)、专业类
1.各教学系开展的创新教育活动
2.各专业特色文化活动
3.专业技能竞赛
4.其他
三、第二课堂素质教育活动的成绩管理
(一)学生第二课堂素质教育活动成绩主要作为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各系和学生工作处必须将活动分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评优、评先指标。
(二)学生成绩的管理通过学院第二课堂管理系统,采取实时登记活动分、分学期和学年统计活动分、二个学年累计活动分的方式进行管理。
学生在学籍期间累计活动分应达到120分以上。
(三)第二课堂素质教育活动分的实时登记,由活动组织者、活动指导老师或授课教师负责。
每学期和每学年的活动分统计由各系组织辅导员完成,每学年活动分累计满分为100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
学生在学籍期间累计活动分达到120分,第二课堂素质教育活动成绩记为合格。
各系每学年上报一次统计数据到素质教育基地办公室备案。
(四)第二课堂素质教育活动分的认定标准
1.学生每次参与各种素质教育活动的活动分认定按表1进行。
表1
参与活动时间
参与时间≤3小时
3小时<参与时间≤10小时
参与时间>10小时
活动分
4
6
8
2.学生每次参加各级各类竞赛的活动分认定按表2进行。
表2
竞赛项目类别
竞赛项目
参加竞赛活动分(每次)
A类
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20
B类
教育部主办的国家“质量工程”资助竞赛项目
广西教育厅主办的广西高职院校技能大赛
国家级行业协会主办的专业技能竞赛
全国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技能竞赛
16
C类
国家级行业协会下属分会主办的技能竞赛
全国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下属分会主办的技能竞赛
12
D类
柳州市举办的专业技能竞赛,企业主办的技能竞赛
10
E类
学院和教学系(部)主办的技能竞赛
8
注:
竞赛经选拔晋级时只记最高项。
竞赛项目的类别如无法明确对应以上类别,由素质教育基地、学生工作处、教务与实训管理处根据赛事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审核确定。
积极参加竞赛的都可获得活动分,竞赛获奖的可再获得奖励学分,可用于替代选修课。
3.学生每年担任各级党、团、学生会、社团及各种学生团体(如护校队、国旗班、舞蹈队、长笛队、诵读、礼仪队等)工作职务的活动分认定按表3进行。
表3
职务级别
正职
副职
委员
成员
说明
院级
20
18
16
12
1.正职:
学生会主席、班长、团支书、社团联主席、宿舍长、社团会长及各种学生团体负责人。
副职:
学生会副主席、副班长、团副支书、社团联副主席、社团副会长及各种学生团体副职。
委员:
含学生会各部长、副部长、班委委员、团支部委员、社团各部长及副部长
2.兼任多项时只记最高项,任职不满一学期者,不予记分;
任职不满一年者,活动分折半。
系部级
18
16
14
10
班级
16
14
12
/
宿舍长
12
/
/
/
社团
16
14
12
10
护校队、国旗班、舞蹈队、长笛队、诵读、礼仪队、记者团等
16
14
/
10
4.表1—3中未涉及的内容,由组织实施部门制定计分办法,进行申报。
四、第二课堂素质教育活动的组织管理及实施
(一)组织管理
1.学院素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学院学生素质教育管理的组织工作。
协同教务与实训管理处完成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审定,负责审核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学生素质教育内容,指导素质教育各项工作的开展。
2.素质教育基地是第二课堂素质教育活动的管理部门。
负责第二课堂素质教育活动(非专业类项目)的学期计划和组织协调(附件3);负责除专业技能竞赛项目外的所有第二课堂素质教育活动的经费预算、结算;负责项目指导老师工作量管理,定期核发工作量,每学期一次分教学系(部)统计指导老师课时报教务处;负责指导、督促教学系(部)做好第二课堂活动分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管理。
3.教务与实训管理处是第二课堂素质教育活动“专业类――专业技能竞赛项目”的管理部门。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教学系做好专业技能竞赛项目的学期计划和实施;负责项目经费预算、安排和结算;负责项目指导老师工作量管理,定期核发工作量。
(二)实施
1.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第二课堂素质教育活动的设计,由专业教学团队根据本办法并结合专业特点进行,其中非专业类活动和专业类活动的比例原则上为6:
4。
各专业教学团队要指导学生参加非专业类项目,并做好专业类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2.素质教育基地各中心、学生处、团委及各教学系是第二课堂素质教育活动非专业类项目的主要组织和实施部门。
教务与实训管理处、教学系及专业教学团队是第二课堂素质教育活动专业类项目的主要组织和实施部门。
3.主办各类素质教育活动的部门和个人,应认真做好教育活动方案,填写《柳州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课堂素质教育活动申请表》(见附件1),明确活动目的、主要内容、实施流程、经费预算、活动类型、举办时间、学生参加人数、活动分值等,原则上应提前一个月向素质教育基地申报(专业类――专业技能竞赛项目,应向教务与实训管理处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活动的组织、实施者应填写教学(活动)日志,并负责活动分认定与登记。
活动组织者、指导老师或授课教师组织开展活动,而不给学生记录活动分者,不计发工作量。
4.学生每次参加各级各类竞赛的活动分认定和登记,由竞赛指导教师或辅导员负责;学生每年担任各级党、团、学生会、社团及各种学生团体(如护校队、国旗班、舞蹈队、长笛队、诵读、礼仪队等)工作职务的活动分认定和登记,由学生个人每学期向辅导员申请,辅导员核实后给以认定和登记。
5.学生班级在学院外进行顶岗实习和开展工学结合超过一个月时,由教学系根据学生已获第二课堂素质教育活动分情况,结合实际制定素质教育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本办法由学院素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自2012级学生开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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