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反窃电的警电零距离合作机制建立与运作.docx
- 文档编号:9034298
- 上传时间:2023-02-02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26.54KB
基于反窃电的警电零距离合作机制建立与运作.docx
《基于反窃电的警电零距离合作机制建立与运作.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基于反窃电的警电零距离合作机制建立与运作.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基于反窃电的警电零距离合作机制建立与运作
基于反窃电的警电零距离合作机制建立与运作
江西景德镇供电公司
2013年8月
目录
一、基于反窃电的警电零距离合作机制建立与运作提出的背景
(一)窃电现象严重安全隐患重重
(二)供电部门一方治理难以奏效
二、基于反窃电的警电零距离合作机制建立与运作的内涵
三、基于反窃电的警电零距离合作机制建立与运作的主要内容和做法
(一)建立警电零距离合作基础平台
1、成立电力警务中心
2、电力警务中心承诺
3、合力营造舆论宣传氛围
(二)建立联系会议机制保持警电会商常态化
1.联席会议制度的具体形式
2.会议的召集
3.参会人员
4.会议内容
(三)警电联勤确保反窃电行动高效运作
1.市公安局方面职责
2.供电公司方面职责
3.警电联勤工作要求
4.联勤运作组织行为规范
(四)建立保障机制支持反窃电顺利开展
1、法律保障
2、物质保障
3、信息保障
4、经费保障
5、装备保障
6、技术保障
(五)强化相关制度增进警务协同运行
1、合作双方领导碰头会制度
2、协同排查制度
3、不定期排查制度
4、社会单位辖区内管控制度
(六)规范信息报送保证信息传递通畅
1、信息报送要求
2.信息报送方式
3.信息报送内容
(七)实施警务监督和检查奖惩机制提升工作绩效
1.强化相互监督,实行“双考勤”制度
2.提升工作绩效,实行“两考核”制度
3.“三不放过”举报制度
四、基于反窃电的警电零距离合作机制建立与运作的实施效果
(一)用电秩序大为好转
(二)保电能力得以增强
(三)为国家挽回了巨大经济损失
基于反窃电的警电零距离合作机制建立与运作
江西景德镇供电公司(简称景德镇供电)属国有中二型供电企业,成立于1977年,主要担负着对景德镇市所辖两区一县以及乐平市、鄱阳县的部分供电任务,供电面积5256平方公里,受电人口156万人,电压等级有220KV、110KV、35KV、10KV、380V、220V。
2012年售电量为22.95亿千瓦时。
连续几年由于在迎峰度夏中的突出贡献景德镇供电被景德镇市委市政府通令嘉奖,连续八届被评为“江西省文明单位”,同时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下属单位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青年文明号等多项荣誉称号。
一、基于反窃电的警电零距离合作机制建立与运作提出的背景
(一)窃电现象严重安全隐患重重
景德镇市是一座以瓷器加工业为主导产业的城市,大部分制瓷企业位于老城区,一些居民用户、小商贩、少数民营企业、集体企业特别是高耗能企业的不法分子受经济利益诱惑,窃电成风。
据统计,景德镇市每年损失电量达600余万KWH,大部分是由于窃电引起的。
大肆的窃电不仅加剧了电网运行的三相不平衡,引起电能质量劣化,电网故障增加;而且带来了火灾及人身伤亡等隐患。
部分窃电地区,私拉乱接严重,不堪重负的低压电缆的分线箱内出现成捆窃电线路,因接触不牢和电流过大,箱内火花频现;形如蛛网的窃电线路,从距高压线路极近的地方缠绕、挂接、穿越,极易发生瞬间高压,击穿绝缘外壳;并且由于窃电区域,多为城乡结合部棚户区,人口集中,经常短路起火,极易引起火灾等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
严重的安全隐患,致使供电环境恶化,群众的生活用电和生命财产安全难以得到保障。
(二)供电部门一方治理难以奏效
虽然《电力法》赋于供电企业有保护电力设施和打击违法窃电的权利,但单凭供电企业一家治理窃电难以奏效。
一是稽查取证难。
因查窃电非要进入用户家中,若强制进入又不符合法律程序。
二是执行难。
供电企业有用电检查权,但没有行政执法权,供电稽查人员尺度把握和强制力度远远不能震慑窃电分子。
且尽管窃电事实清楚,但在整个调查、取证期间,窃电事实是否成立仍是双方争论的焦点。
即使有时能将窃电分子人赃俱获,最后“也往往是不了了之”。
个别窃电嫌疑人甚至暴力抗查,阻碍供电企业、电力管理部门开展用电检查,威胁并报复工作人员的事件时有发生。
因此,选择与公安机关协作共同打击窃电违法犯罪,借助公安机关的力量实施标本兼治,已是迫在眉捷。
景德镇供电与当地公安机关建立零距离合作的反窃电合作的长效运作机制,以取得反窃电卓有成效的效果。
二、基于反窃电的警电零距离合作机制建立与运作的内涵
基于反窃电的警电合作运作的内涵: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精神,省公安厅、省电力公司《关于建立警电联合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强化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国民经济和电力事业的健康发展,成立了电力警务中心,以实体机构运作的模式统筹警电双方资源共同开展联合护电工作,供电公司与公安部门建立警电联合防范和打击涉电协作机制:
建立并完善了警电协作联席会议机制、警电联勤机制、警电保障机制、警电协调机制、警电信息报送机制、警电监督和检查奖惩机制等运行机制,实现警电“零距离”合作办公,从而营造良好的供用电秩序和安全稳定的电网运行环境,确保以“反窃电、强管理、保效益”为主题的反窃电专项活动顺利开展。
三、基于反窃电的警电零距离合作机制建立与运作的主要内容和做法
(一)建立警电零距离合作基础平台
1、成立电力警务中心
按照《江西省电力公司、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共同推进景德镇电网发展的意见》、景德镇市公安局和景德镇供电公司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景德镇警电联合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景德镇市公安局电力警务中心成立,由景德镇市公安局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刑警组建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机动队进驻电力警务中心(电力警务室),主要负责协调查处、打击辖区内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窃电等违法犯罪行为,指导供电部门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2、电力警务中心承诺
⑴坚持把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和创造良好的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治安环境作为警务室的重要工作;
⑵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工作方针,积极办理涉电案件和调处涉电治安纠纷,维护供电企业合法权益;
⑶实行警务公开,程序公开,坚持为供电企业优先服务、优质服务和优化工作方式的“三优”服务制度;
⑷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危害电力设施,破坏供用电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危害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予以从重、从快、从严打击,为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3、合力营造舆论宣传氛围
⑴按照“依法治电、打防结合”工作方针要求,两家单位合作加大打击窃电行为力度,同时营造舆论宣传氛围。
利用各种宣传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在《景德镇日报》、《瓷都晚报》及景德镇市电视台、网络等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了当地新闻媒体的作用;深入工厂、农村、社区、公共娱乐场所等大造声势,广泛宣传“电是商品,盗窃电能就是犯罪”,使这一法律意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⑵有针对性地集中定点宣传,散发宣传材料,组织专人张贴通告,大张旗鼓地开展反窃电活动;结合《电力法》,《刑法》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宣传,制作反窃电展板和宣传画,与公安局合作录制窃电行为查处短片,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扩大社会影响,使更多的人明白“窃电就是盗窃”、“窃电违法”等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用电户的安全用电意识。
⑶不定期地在繁华地段举行摆摊设点宣传,邀请景德镇电视台到现场进行报道,扩大了宣传范围,起到了预期效果,营造了一个强有力的反窃电社会舆论。
制定违章窃电举报奖励办法,设立举报电话。
通过各种形式地大力宣传,有效地遏制了违章窃电行为的发生。
(二)建立联系会议机制保持警电会商常态化
景德镇供电从进一步密切警电关系,增进信息沟通的及时性,解决警电协作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等出发,结合工作实际,与市公安局进而以联席会议制度的形式建立了常态化的警电会商机制。
1.联席会议制度的具体形式
(1)例会。
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在每月最后一周召开,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2)专题会议。
遇有重大或特殊情况(如:
窃电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或者反窃电行动引起重大舆情等)可随时召开专题会议,就某一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磋商。
2.会议的召集
(1)例会。
由警务中心供电方负责人提出。
(2)专题会议。
由市公安局分管领导及公安局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市供电公司分管领导及公司营销部、运维部、安监部、保卫部等部门协商进行。
3.参会人员
由刑警支队正副支队长及打击涉电犯罪机动队两个小组的所有成员;供电公司分管营销的副总经理,营销部正、副主任,反窃电支队所有成员及相关人员等参加会议。
具体参加人员由市公安局和市供电公司分管领导视情况而定。
如涉及到供电方与窃电方有争议而在当地无法得到合法解释的问题(比如对计量装置的校验有争议等),可以邀请上级业务部门参加。
4.会议内容
(1)例会。
研究当前反窃电状况,分析反窃电工作形势,制定相关对策措施,学习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解决问题,做好工作。
(2)专题会议。
总结通报交流反窃电过程中遇到的特殊问题,研究解决在预防和打击反窃电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统一思想,达成共识。
(三)警电联勤确保反窃电行动高效运作
警电双方明确各自在窃电查处运作中的职责、工作要求及窃电查处具体运作中的组织行为规范。
1.市公安局方面职责
面对因查窃电引起的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与市供电公司互相配合,密切协同,积极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1)依法处置和化解在电力设施建设、运行维护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2)负责组织、协调当地公安机关及时查处辖区内发生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盗窃电能违法犯罪案件;对阻碍电力建设或者电力设施抢修致使其不能正常进行,扰乱电力生产企业、变电所、电力调度机构和供电企业秩序,殴打、公然侮辱履行职务的查电人员或者抄表收费人员以及拒绝、阻碍电力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行为,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3)协助供电公司依照《电力法》规定的职权查处涉电违法行为,对供电公司依照行政法规收取的追补和违约电费,乙方不占用、不提成;乙方在办理涉电违法犯罪案件中罚没的财物应按程序上交市财政,甲乙双方均不得截留、占用。
由公安局牵头与市技术监督局、物价局、检察院公诉科等职能单位联系沟通,明确了办理各类涉电犯罪案件的细节事宜,如:
工作用计量仪表的法定检测、案件价值估定的法定依据、案件证据链中旁证的补充方式等。
2.供电公司方面职责
(1)依法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和反窍电工作法律宣传教育和检查活动;
(2)按照国家《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查处、惩治盗窃、破坏等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维护企业正当合法权益。
(3)依法处理非法阻碍电力建设施工等违法犯罪行为;
(4)协助公安部门开展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工作;
(5)承担警务中心日常接待工作。
3.警电联勤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应急联动工作的重要性。
(2)闻警即动,快速反应。
要合理安排好执勤力量,确保全天候备勤。
遇有群体事故现场,在接到调集命令后,要迅速出动,及时赶到事故现场,控制局面。
(3)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在群体事故现场,各单位要在总协调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协同能力,积极配合各方力量,形成优势互补。
4.联勤运作组织行为规范
(1)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抽调8名刑警成立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机动队。
下设两个小组,每个小组配四位刑警。
每个小组按季轮驻电力警务中心工作,并安排一名支队领导带队负责;每个小组派驻两名刑警与供电公司反窃电支队,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另外两名刑警负责机动。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周六周日不休息。
(2)供电公司抽调熟悉现场及熟练掌握国家《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四名员工在警务中心工作,负责对现场窃电事实的认定。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周六周日不休息。
(3)各供电所制定预备队调派计划,即供电所每日安排人员,24小时随时待命,准备配合出勤。
一旦发生群体事件,需要紧急增派人员,现场人员可立即通知当地供电所待命人员。
(4)对于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需要增派公安力量,由刑警支队按照属地原则联系当地派出所及110巡警,及时增援;
(5)供电所在工作中发现、掌握的各类窃电情报线索和信息,及时相互通报给警务中心,警务中心48小时反馈查处结果,建立了畅通的信息传递通道。
(四)建立保障机制支持反窃电顺利开展
紧紧围绕“做平安工,奏和谐曲”基本工作思路,建立和完善法律保障、物质保障、信息保障、经费保障、技术装备保障等,为反窃电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支持。
1、法律保障
依据《电力法》,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以法律为准绳,对查处的窃电犯罪行为必将严惩,绝不姑息。
2、物质保障
警务中心设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内有办公室、传讯记录室、证物保管室,配备有电脑、打印机及网络,满足独立办案的条件;对打击涉电犯罪机动队工作人员的工作用车、用餐由景德镇供电综合服务中心妥善安排。
3、信息保障
在警务中心配备的电脑,安装有各种查询系统,如SG186供电营销信息查询系统,大用户电量查询系统,用电采集信息查询系统等,能够方便地对用户用电情况如户名,地址,用电负荷,电流,电压等信息进行查询。
4、经费保障
设立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专项资金,并将该项资金列入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用于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的宣传、办案、奖励、日常管理等开支。
5、装备保障
警务中心配有高低压钳型电流表、台区识别仪、单三相用电检查仪、容量测试仪等技术设备,可以满足10KV及以下所有用户的计量装置的检查需要。
6、技术保障
发挥景德镇供电计量专业职能。
对于用户表计,执行轮换轮校制度;对于季节性用户重点检查;实时监测10KV工矿企业电流电压变比,发现异动立即检查;
有组织、有计划推进防窃电智能表的应用。
智能表能实现全部失压、失流记录、显示功能、报警等,可以有效杜绝接线错误及窃电行为,从源头上堵塞电量的跑、冒、滴、漏。
实行远程抄表,用户电压监测管理等电力营销的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反窃电的技术能力。
(五)强化相关制度增进警务协同运行
1、合作双方领导碰头会制度
公安局与供电公司每月一次召开各成员单位领导碰头会,加强对辖区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情况的检查、指导和督促整改,强化电力保护的宣传发动;同时积极协调解决、督促重特大涉电案件查处工作。
2、协同排查制度
重点协同做好出租房屋、工矿企业、宾馆酒店、公共娱乐场所等重点用电户的排查管理工作;协同做好对高损台区(即:
损耗电量占公变台区供电量的20%-40%的台区)排查、对城乡结合部排查管理工作。
供电所和警务中心在工作中发现、掌握的各类情报线索和信息,及时相互通报。
在排查管理中实行分类管理,强化动态管理,做到对台区三相用电户、商业用户的用电情况及时掌握,重点管控对象如舞厅,电子游戏厅等动态情况随时掌控,实现工作重点从一般性了解向深层次掌握转变。
3、不定期排查制度
为防止用户利用时间差进行窃电,电力警务中心刑警和用电检查工作人员经常在抄表过后开展营业反普查工作,不定期深入用电负荷或可疑的供电区辖进行排查,以及不固定地点地巡查、抽查,经常性不同规模的突击检查、夜间普查及反普查,杜绝窃电死角,遏制窃电违法行为。
4、社会单位辖区内管控制度
共同指导社区和大宗用电企业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加强值班备勤工作力度,强化应急预案实际操作,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确保管辖区内不出现窃电违法犯罪发生。
(六)规范信息报送保证信息传递通畅
成立由警务中心供电方负责人任组长,中心供电方员工为成员的反窃电工作信息报送小组,负责信息的上传下达。
1、信息报送要求
(1)及时,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对查获的窃电,违章等行为,如果窃电手法具有代表性,或者窃电金额在万元以上,要第一时间掌握、总结推广、研究解决,并收集上报。
(2)准确,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报送的信息必须源于客观实际,实事求是,分析透彻,真实可靠。
(3)全面,确保信息的完整性。
坚持全方位、多角度报送涉及各个方面的重要信息,真实反映工作全貌。
2.信息报送方式
信息材料经反窃电支队长审核后,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送。
同时发送到供电公司营销部电子邮箱。
3.信息报送内容
信息报送分为窃电信息的传递和窃电查处信息的报送。
⑴窃电信息的传递
SG186系统新增办理窃电举报信息功能,95598电话热线的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后会及时将举报信息发布到SG186系统上,同时电话通知警务中心值班人员。
值班人员立刻派检查人员赶往现场处理举报信息,将结果填入SG186系统中的处理回执单,并向95598电话热线工作人员汇报。
⑵窃电查处信息的报送,又分为反窃电工作情况报表报送和反窃电工作简报报送。
反窃电工作情况报表,主要是描述每日反窃电检查及处理情况,内容含用户户号、名称、地址、用户执行电价、窃电现场描述、处理结果等。
每日一报(见下表):
序号
户名
户标识号
表局号
变压器/表计容量
用电类型
检查时间
处理时间
违章/窃电
违章/窃电方式
通知单
发票号码
实收
追补电量(千瓦时)
查处人
编号
追补电费(元)
违约电费(元)
合计(元)
1
……
……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反窃电工作简报,主要反映近一段时间反窃电成果,对工作过程中碰到的问题进行分析,每半月报一次,其内容包含:
反窃电工作完成情况、反窃电要闻、当前窃电动态、反窃电实例回顾、警电配合总结、国网公司及各大媒体通报的典型窃电案例学习等。
(七)实施警务监督和检查奖惩机制提升工作绩效
1.强化相互监督,实行“双考勤”制度,即到岗考勤及重点巡查考勤。
到岗考勤是指实行上、下班指纹考勤机录入打卡考勤。
重点巡查考勤是指对每周对重点台区进行巡查的考勤。
要求警务中心人员每周在特高线损台区(指损耗电量占公变台区供电量的40%及以上的台区)工作时间不少于30个小时,由当地供电所对警务中心人员下台区工作情况进行记录,按月向公安局刑警支队及供电公司营销部通报。
在特高损耗台区,景德镇供电在每个台区的变压器的杆位上都安装了考勤感应器,并在警务中心配置的工作车辆上装载了GPS定位系统,按天建立巡查台账,每月不定期抽查,确保反窃电人员每天进行地毯式巡查。
在联合开展工作时,相互检查对方人员到岗和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并对情况及时通报。
相互检查监督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对失职失责、工作推委等问题及时反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所在单位依据相关纪律规定追究责任。
2.提升工作绩效,实行“两考核”制度
⑴月度工作考核
制定月度工作津贴与工作任务的联动机制,按照现行供电公司职工补贴标准,每月按照绩效给刑警发放一定的补贴,工作业绩由机动队负责人对队员进行工作考核,补帖由供电公司统一调配发放。
⑵立案侦破考核
制定逐案分级奖励办法,对公安部门承办立案侦破的涉电犯罪案件进行奖励,对查处的重特大涉电案件,按照案值的价值的多少给予办案刑警进行物质奖励,并上报国家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进行重奖,并建议公安部门进行立功嘉奖。
3.“三不放过”举报制度
景德镇供电将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作为发现窃电线索的重要途径,其方式有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电子邮箱、95598服务热线和转接的各级各类窃电信件。
广泛收集窃电线索,对每一条信息和线索,进行分析、查实,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加以落实,做到有线索不到现场不放过,反映问题不查清楚不放过,查获取证未做处理不放过,有效地提高了查获率。
四、基于反窃电的警电零距离合作机制建立与运作的实施效果
(一)用电秩序大为好转
景德镇是美誉海内外的“中国瓷都”,全市大小瓷品作坊几千家,一直是窃电重灾区。
通过警电联手,公安和供电部门有了一定的反窃电破案经验,把重点打击放在窃电多发的瓷品生产企业,通过捣毁一批窃电窝点,拔掉窃电“钉子户”,使不少依靠窃电为生的小作坊无法生存下去。
目前,占整个产业企业总数近三分之一、50万元以下产值的小作坊上都转行了,取而代之的是节能环保、安全可靠、设备先进的大中型制瓷企业,减少了高能耗行业市场的无序竞争,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用电秩序大为好转。
(二)保电能力得以增强
建立警电合作长效机制后,线路过负荷烧毁现象大为减少,供电公司的抢修次数从2011年482次减少为2012年的187次,既节省了宝贵的抢修资源,又加快了故障抢修的反应速度。
故障率下降,减少停电次数,保证了电压质量,提高了供电可靠性,为全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两率”(即:
电压合格率、供电可靠率)大大提高,2012年全市区居民端电压合格率达到了99.98%,比2011年提高了0.45个百分点;供电可靠率99.75%,比2011年提高了1.23个百分点,位居全省前列,电压质量得以大幅提高。
(三)为国家挽回了巨大经济损失
警电合作长效机制建立以来,景德镇供电公司与公安局刑警支队通过深入开展“打击窃电”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盗窃电能违法犯罪严打严防的高压态势,取得了显著成绩。
警电合作运作一年来,电力警务对全市近300个重点场所进行了摸排检查,开展联合整治行动132次,查实查处窃电案件87起,追补电费及违约金共计238万元。
共抓获窃电犯罪嫌疑人28名,刑拘9人,判刑3,取保候审2人,案值19余万元。
打掉制造窃电器的犯罪团伙1个;有力地打击了涉电违法犯罪行为,为国家挽回了巨大经济损失,维护了正常的社会供用电秩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基于 反窃电 零距离 合作 机制 建立 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