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热电值长运行规程修订版讲解.docx
- 文档编号:903118
- 上传时间:2022-10-13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22.23KB
前海热电值长运行规程修订版讲解.docx
《前海热电值长运行规程修订版讲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前海热电值长运行规程修订版讲解.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前海热电值长运行规程修订版讲解
值长运行规程
1值长运行规程总则
1.1前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是集发电、供热为一体的发电企业。
为了保证公司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值长对公司设备的运行、备用、检修、操作必须实行统一调度管理,为此特制定本规程。
值长规程包括服务规程、调度管理规程、公用系统管理条例及事故处理规程。
1.2下列人员必须熟悉并执行值长运行规程
1.2.1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各副总工程师
1.2.2运行部主任、副主任
1.2.3全体值长
1.2.4设备技术部主任、副主任检修各公司经理、副经理
1.2.5安全监察部主任、副主任
1.2.6燃运、化学及运行各专业专工、技术员
1.2.7各运行正、副班长及相关专责值班员
2值长服务规程
2.1浅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值长是全公司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的指挥人。
必须精力集中,遵守值班纪律,值班期间做到以下几点。
2.1.1严肃认真地工作,不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
2.1.2经常到现场巡视,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对各运行设备设备做到心中有数。
2.1.3值长(副值长、备用值长)必须按公司规定的值班表上班,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不得私自找人代班。
2.1.4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请假。
2.2值长的主要职责
2.2.1执行省调度通信局调度及公司有关领导下达的指示、命令。
2.2.2执行公司月度计划的任务书及检修周计划,遇特殊情况要改变计划,主要设备必须经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或副总工程师批准同意,辅助设备可先改变,事后通知设备技术部。
2.2.3负责办理运行、备用中主、辅设备的停、复役,向省调办理申请手续。
2.2.4指挥全公司的事故处理。
2.2.5指挥本值运行的操作,并要安全、经济、稳定的调配运行方式,以最佳运行方式接带负荷。
2.2.6领导本值运行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服从操作命令,遵守劳动纪律,保证安全、经济、稳定的发电、供热。
2.2.7详细纪录当班期间的运行情况,如遇公司发生事故及重大问题,无论何时都必须及时向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发电部主任汇报。
必要时有权通知有关专业负责人来现场协助处理事故。
2.2.8准确向公司详细汇报运行情况,分析出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2.2.9对威胁安全运行的设备缺陷,有权要求有关分公司、分场、部门及时处理不得拖延。
2.2.10负责工作票和操作票的审批。
2.2.11负责重大操作的监护。
2.2.12负责对外生产调度的联系。
2.2.13有权监督各专业认真完成商业化运营的各项任务。
2.2.14定期召开本值运行班长联席会。
2.2.14.1分析前阶段的生产情况,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2.2.14.2做好全值的思想政治工作。
2.2.14.3按照公司的布置,负责组织全值参与各项活动。
2.3值班值长在当班过程中应根据系统的变化随时相互通报各自的生产情况,紧密配合,按照商业化运营的条例,共同完成发电、供热生产任务。
2.4交接班制度
2.4.1值长应按公司规定的时间,正点交接班。
2.4.2接班值长应提前30分钟进入现场,了解主要设备运行状况,阅读值长值班记录。
2.4.3接班值长应将记事详细记录清楚,做到字迹清晰,准确无误。
2.4.4交接班值长,双方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字后,交接班手续才算履行完毕。
2.4.5事故处理时不进行交接班。
交接班进行中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交接班,由交班值长进行事故处理,接班值长可在交班值长的指挥下协助处理事故。
2.4.6交接班内容以值班记录本交代之事为依据,如交班者少交待或交待不清楚所造成的后果,由交班者负责。
若交班者交待清楚,接班者接班后遗忘或未执行所造成的后果由接班者负责。
2.5值长培训制度
2.5.1值长(副值长)、备用值长必须思想品德好,工作责任心强,并掌握热电厂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
2.5.2培训值长时要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在汽机、锅炉、电气、燃运、化学及水灰各运行专业主要岗位及班长岗位上跟班学习,并最终在值长岗位上进行跟值实习。
在跟值实习期限,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相关领导决定。
2.5.3学习值长实习期满,经考试合格,由总工程师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上岗。
2.5.4值长(副值长)、备用值长离岗一个月以上,值班前应提前三天跟班熟悉系统后,方可独立值班。
离岗三个月以上,值班前应提前一个星期跟班熟悉系统,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独立值班。
2.6值长(副值长)、备用值长必须熟悉下列规程和制度
2.6.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6.2《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2.6.3《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2.6.4《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机、电气部分)
2.6.5《国家电网公司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2.6.6电气、汽机、锅炉、化学、燃运、水灰各专业运行规程
2.6.7公司其他有关规定、制度
2.7值长(副值长)、备用值长应熟悉以下系统
2.7.1电气110千伏系统、主6KV系统、厂用380伏系统及直流系统。
2.7.2主要电气设备的主要特性和规范及其在公司内布置情况。
2.7.3主要电气设备上的继电保护装置的工作原理,装配位置、整定值,以及电气设备的操作机构,操作回路和信号装置等。
2.7.4锅炉所有设备的构造和特性(包括本体及辅件)。
2.7.5蒸汽系统、给水系统、工业水系统、消防水系统、排污水系统、冷却水系统、循环水系统等。
2.7.6汽机设备的构造和特性(汽轮机、凝结器、除氧器、给水泵、水冷、油冷系统、公司热网系统、采暖水系统等)。
2.7.7化学水处理系统及主要汽、水品质标准。
发电机、变压器绝缘油、汽轮机透平油品质标准。
2.7.8全部输煤系统和煤场设备。
2.7.9全部除灰系统及其设备。
2.8值长(副值长)、备用值长必须定期参加公司举行的各种事故(预案)演习,并按照公司的规定,定期进行安规考试,参加公司统一进行的技术考核。
3值长调度管理规程
3.1值长是公司生产现场运行指挥机构人员,代表公司在运行生产中行使指挥权。
3.1.1值长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运行副总工程师)直接领导。
3.1.2在调度业务方面,执行省调通局调度的命令。
3.2当值值长,在值班期间为公司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的指挥人,各专业运行班长、副班长及各专责值班员在调度关系上均受当值值长的指挥。
3.3当值值长应对下达命令的正确性负责,在发布和执行命令时,受令人必须复颂命令并核对无误,方能执行。
3.3.1命令执行完毕后,应立即报告发令人执行命令的情况和时间,否则,不能认为命令已经执行完毕。
3.3.2下达命令的内容,发令人和受令人均应做好记录。
3.3.3只有生产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运行副总工程师)、发电部主任可以撤消当值值长所发布的命令,其他人均不得干预值长命令的执行。
3.3.4当值值长下达的命令,如受令人认为不正确时,应立即向值长提出,如值长坚持其命令时,受令人必须执行;如执行该项命令确有危及人身安全或设备安全时,受令人应拒绝执行,并将拒绝的理由向上一级领导汇报,由上一级领导决定。
如值班人员不执行值长命令或有意延迟执行值长命令,则未执行命令的值班人员和允许不执行命令的领导人均应负责。
3.4凡属省调局所管辖的设备,未经省调度的同意,值长不得自行改变设备的运行状况(运行、备用、检修)。
但对人身或设备安全有威胁者除外,改变后,必须尽快汇报调度。
3.5省调通局调度员下达的命令,值长必须坚决执行(对人身、设备有威胁者除外),公司任何人不得干涉调度命令的执行。
3.6关于公司内部命令的发布和下达。
3.6.1公司领导发布的一切有关值长调度业务方面的命令,一般情况下通过发电部主任传达给当值值长。
如发电部主任不在时,值长可直接接受和执行其命令,同时应尽快汇报发电部主任。
3.6.2凡值长下达的一切命令,应下达给运行班长(或副班长),当班长(或副班长)不在时,可直接下达给值班员,但事后值长应通知班长(或副班长),值班员必须汇报班长(副班长)。
3.7当发生异常运行情况时,值长应立即汇报给省调当值调度员,以便在系统上进行调整,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3.8值长接班后,应做到以下几点。
3.8.1应认真听取各专业运行班长的汇报,并向班长说明全厂的机、炉运行情况和供热负荷,布置本值的操作任务、注意事项及上级命令指示等。
3.8.2值长应向调度汇报公司运行情况,并听取调度员对系统运行情况的介绍。
3.9值长应负责完成调度下达的有功负荷曲线,负责完成商业化运营的各项指标。
并根据设备的可能,接代无功负荷,完成电压曲线。
3.10值长应根据当值运行系统薄弱环节做好事故预想,重点环节要向班长交代清楚,并掌握对各种事故处理的原则。
4全厂公用系统调度管理条例
4.1总则电厂所有生产调度权限均有值长负责
4.1.1为了加强全厂生产运行调度,进一步明确职责,统一调度,确保生产运行指挥系统畅通及全厂设备的经济运行,特制定本条例。
4.1.2值长在接班后30分钟内相互交换运行情况,如110KV运行方式及有功负荷,热负荷总量及抽汽机组运行状况,热网运行方式等。
4.1.3值长值班期间应做好记录,如果操作时影响其它专业应提前联系。
4.1.4与省调度的联系工作由值长负责,省调度操作命令由值长分别下达所属有关班组执行。
4.2原煤的调度
4.2.1燃运班长在值长的指挥下,保证正常上煤,并尽量满足配煤比例要求。
4.2.2每班接班后,燃运班长汇报完工作后,值长向燃运班长说明生产情况及锅炉燃烧情况,并要求燃运班长按照配煤比例及时调整做好上煤,双方做好记录。
5事故处理规程
5.1总则
5.1.1值长要严格执行各分场、专业的运行规程中所制定的事故处理原则和有关规定。
5.1.2单机、单炉的事故处理仍按各专业规程执行。
5.1.3本规程编写的是综合性的事故处理原则,值长要按此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5.2燃运输煤系统故障的处理
5.2.1输煤系统全部故障的事故处理原则
5.2.1.1整个输煤系统故障,值长应向调度申请转移部分电负荷,并根据全厂的运行情况调整电热负荷,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抢修。
5.2.1.2若整个输煤系统故障,则应汇报公司领导和调度,联系减少电负荷并将热用户气压压降至最低限运行。
5.2.1.3根据油位及抢修进度,必要时,申请调度停运部分机炉,运行锅炉按最低负荷运行。
5.3化学水处理的事故处理原则
5.3.1.1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保证过滤器出水透明。
5.3.1.2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保证离子交换器出水透明。
5.3.1.3在设备充分调整后仍不能维持水质标准时:
5.4锅炉的处理原则(按当时生产方式及现场情况,依据锅炉运行规程进行处理)
5.4.1单台锅炉的各种故障,严格按照《锅炉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4.2如因灭火保护误动。
及时联系热工人员检查保护动作情况,并及时调整电、热负荷,若短时间无法恢复时,要想方设法保证重要用户的供汽。
5.5汽机事故处理(按当时生产方式及现场情况,依据汽机运行规程进行处理)
5.5.1单台机组的各种故障,严格按照《汽轮机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5.2各岗位应密切联系,及时调整热网压力,合理地安排各机运行方式。
5.6汽机高、低压给水母管爆破处理原则
5.6.1根据给水压力和锅炉水位,果断地降低锅炉负荷或停运部分机、炉。
5.6.2迅速进行该段母管的隔离,当值班员无法靠近操作时,允许扩大隔离,以保证部分机、炉运行。
5.7循环水中断事故处理原则
5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热电 运行 规程 修订版 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