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移民工作绩效考评指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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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移民工作绩效考评指标
2015年浏阳市移民工作绩效考评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考评内容与计分方法
分值
日常考评数据
采集责任处室
一
党委政府
重视
县(市)委常委会、县(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县(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移民工作1次以上,市、县(市)领导现场办公解决移民工作难题,计3分,未召开会议或未现场办公解决难题扣1分。
5
市局办公室
②将移民工作纳入县(市)政府绩效考核范围,计1分,未纳入扣1分。
③重视移民机构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计1分,领导班子或工作人员未按编制配齐每少1人扣0.2分。
二
规划、年度计划编报及实施
按程序及时编制、报送移民后扶项目年度计划,计2分,编报不及时、不符程序要求每起扣0.2分;移民扶助金项目计划实行县编制、市审批、省备案,计2分,未按要求落实的每发现一起扣0.2分。
27
市局移民科
市局项目科
②按程序做好移民后扶项目前期工作,计2分,未按要求落实每发现一起扣0.2分。
市局移民科
市局项目科
③抓好库区“十二五”移民规划项目实施工作,及时完成移民后扶“十三五”规划编制,计2分,未按要求实施每发现一起扣0.2分,未完成移民后扶“十三五”规划编制扣1分。
市局移民科
市局项目科
④严格执行移民项目计划,坚持计划跟着规划走,项目跟着计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计3分,未按规划编报项目计划每起扣0.2分,调整计划项目超过15%每起扣0.2分,擅自调整计划项目扣1分,无计划实施项目每起扣0.2分,超计划拨付移民资金30%以上每起扣1分。
市局移民科
市局项目科
⑤完成上年度后扶资金项目计划实施及总结工作,计3分,项目计划每少完成10%扣0.2分,未报总结扣0.5分;及时完成重点项目验收工作,计2分,验收未完成或不规范各扣1分。
市局移民科
市局项目科
⑥加强移民后扶人口动态管理,按有关规定及时核减后扶人口,计2分,未及时核减每发现一起扣0.2分。
市局移民科
⑦配合省局、市局开展稽察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单位及时进行整改,计3分,配合不力及未上报整改报告各扣0.5分;县(市)局年内组织对所辖1个乡镇开展稽察工作,计3分,未落实扣3分。
市局移民科
市局项目科
⑧配合市局完成本辖区内移民后扶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计3分,配合不力及工作没完成各扣1分。
三
移民资金管理和使用
①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使用移民资金,积极开展移民资金使用自查自纠专项活动,计3分,每发现一起违规使用移民资金扣1分,没有上报资金自查情况总结扣1分。
20
市局移民科
②县(市)政府没有调剂、挪用移民资金,有关部门没有滞留、截留、强占和巧立名目收取移民资金,移民机构没有挤占、挪用移民项目资金,任何个人没有贪污、非法占用移民资金,计4分,每发现一起违反规定扣1分。
③实行县级报账制并分类核算、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台账、报表准确及时,计4分,没有配备专业财务人员扣1分,没有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扣1分,移民资金没有实行分账核算扣1分,报表不准确扣1分。
④完成省局年度审计计划明确的任务,计3分,未完成审计任务扣1分,未上报内审意见、整改报告和内审总结各扣0.2分,整改不到位的扣0.5分,未建立内审台账扣0.5分;认真整改国家、省、市审计发现的问题,计2分,整改不到位每发现一起扣0.5分。
⑤完成财政指定专项资金投入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价,计2分,未完成扣2分,已开展绩效评价但未形成报告扣1分;配合市本级对移民培训资金和扶助金进行专项检查,计2分,配合不力、资金管理存在问题、资料不完善各扣0.5分。
四
为移民办实事
①完成实用技术培训502人、转移就业技能培训70人,其中18人须在省局认定的定点培训院校接受A、B类职业技能培训(获证率95%以上,就业率90%以上),计4分,每少完成培训任务的1%扣0.2分,获证率、就业率每下降1%扣0.2分,在省局认定的定点培训院校接受A、B类职业技能培训人数每少1%扣0.2分;按要求编报移民培训项目台账及移民培训统计报表,计1分,不及时、不准确每次扣0.2分;按要求输送学员参加省本级、市本级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计2分,未输送或输送学员不符要求每起扣0.5分。
20
市局项目科
②做好移民后扶直补资金发放工作计4分,未及时足额发放到移民个人每发生一起有效举报扣0.5分,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每发现一起扣0.5分,未采取“一卡通”形式发放扣1分。
市局移民科
③认真落实省局重点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新开水果300亩,计1分,未完成每少10%扣0.2分;改造油茶3000亩、水果500亩,计3分,未完成每项每少10%扣0.2分;完成移民饮水安全900人,计2分,每少完成10%扣0.2分;扶持移民示范合作社1个,计1分,未采取有效措施扶持扣1分。
市局项目科
④及时准确掌握特困移民和受灾移民的情况,做好特困移民帮扶和受灾移民救济救助工作,计2分,未及时准确掌握上报灾情每起扣0.5分,对困难和受灾移民救助未公示扣0.2分。
市局移民科
五
移民维稳维权
①认真做好水库移民维权工作,计3分,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影响每起扣0.5分。
14
市局移民科
②认真贯彻水库移民政策法规,开展一次水库移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计3分,未开展扣2分,已开展但未在10月中旬前报送检查报告扣0.5分;加强水库移民政策法规学习宣传,组织干部参加市本级举办的移民干部移民政策法规培训班,计2分,未参加培训扣2分。
③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及时上报信访稳定工作月报,计3分,每发生一起5人(含5人)以上大中型水库移民到市、到省、赴京非正常上访分别扣0.2分、0.5分和1分;积极配合省局、市局、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移民群体性事件,计3分,未及时完成市局交办的信访稳定工作每件扣1分。
六
效能与作风建设
①加强移民基础数据库、后期扶持项目库建设,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报表、政务信息(动态类信息12篇、综合类信息1篇)与移民编志材料,计2分,“两库”数据更新不及时、不准确各扣0.5分,统计报表、移民编志材料报送不及时不准确每起扣0.2分,政务信息未完成任务每少10%扣0.2分;推进移民资金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计1分,未开展扣1分。
14
市局移民科
市局项目科
市局办公室
②积极推行政务公开,移民项目计划及时在本级移民网或当地政府网上公布,计1分,未建立本级移民网扣0.5分,未在网上公布扣0.5分;积极推行移民资金项目政务公开“阳光行动”,计1分,县(市)未上网、村未上墙公示、公布每起扣0.2分。
市局移民科
市局项目科
③按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移民后扶工作,配合计生等部门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计5分,未按时上报资料和报表每次扣0.5分。
市局移民科
④加强廉政建设,计2分,移民干部职工发生违纪违规行为被查实的每起扣1分,4月中旬和11月中旬前未上交党风廉政工作要点和年度工作总结每项扣0.5分。
市局办公室
⑤加强作风建设,计2分,违反中央、省委、市委反对“四风”系列规定的每起扣1分,绩效考核有关情况反馈按《全省移民系统2015年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湘移函〔2015〕20号)执行。
市局办公室
注:
1.年度考核周期自上年11月1日起,至当年10月31日止;
2.年度考评综合得分为100分制,由日常考核(占80%)、特色工作(占20%)构成。
其中,各县(市)区移民工作受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表彰的,经市局局务会审定,每次加1-3分;
3.由一个以上科室进行日常考核的指标,有关科室按职责范围考核,不交叉重复扣分;
4.凡考核年度内县(市)区移民机构在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上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干部在移民资金使用管理上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实行评先“一票否决”。
2015年宁乡县移民工作绩效考评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考评内容与计分方法
分值
日常考评数据
采集责任处室
一
党委政府
重视
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县长办公会议研究移民工作1次以上,市、县领导现场办公解决移民工作难题,计3分,未召开会议或未现场办公解决难题扣1分。
5
市局办公室
②将移民工作纳入县政府绩效考核范围,计1分,未纳入扣1分。
③重视移民机构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计1分,领导班子或工作人员未按编制配齐每少1人扣0.2分。
二
规划、年度计划编报及实施
按程序及时编制、报送移民后扶项目年度计划,计2分,编报不及时、不符程序要求每起扣0.2分;移民扶助金项目计划实行县编制、市审批、省备案,计2分,未按要求落实的每发现一起扣0.2分。
27
市局移民科
市局项目科
②按程序做好移民后扶项目前期工作,计2分,未按要求落实每发现一起扣0.2分。
市局移民科
市局项目科
③抓好库区“十二五”移民规划项目实施工作,及时完成移民后扶“十三五”规划编制,计2分,未按要求实施每发现一起扣0.2分,未完成移民后扶“十三五”规划编制扣1分。
市局移民科
市局项目科
④严格执行移民项目计划,坚持计划跟着规划走,项目跟着计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计3分,未按规划编报项目计划每起扣0.2分,调整计划项目超过15%每起扣0.2分,擅自调整计划项目扣1分,无计划实施项目每起扣0.2分,超计划拨付移民资金30%以上每起扣1分。
市局移民科
市局项目科
⑤完成上年度后扶资金项目计划实施及总结工作,计3分,项目计划每少完成10%扣0.2分,未报总结扣0.5分;及时完成重点项目验收工作,计2分,验收未完成或不规范各扣1分。
市局移民科
市局项目科
⑥加强移民后扶人口动态管理,按有关规定及时核减后扶人口,计2分,未及时核减每发现一起扣0.2分。
市局移民科
⑦配合省局、市局开展稽察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单位及时进行整改,计3分,配合不力及未上报整改报告各扣0.5分;县局年内组织对所辖1个乡镇开展稽察工作,计3分,未落实扣3分。
市局移民科
市局项目科
⑧配合市局完成本辖区内移民后扶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计3分,配合不力及工作没完成各扣1分。
三
移民资金管理和使用
①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使用移民资金,积极开展移民资金使用自查自纠专项活动,计3分,每发现一起违规使用移民资金扣1分,没有上报资金自查情况总结扣1分。
20
市局移民科
②县(市)政府没有调剂、挪用移民资金,有关部门没有滞留、截留、强占和巧立名目收取移民资金,移民机构没有挤占、挪用移民项目资金,任何个人没有贪污、非法占用移民资金,计4分,每发现一起违反规定扣1分。
③实行县级报账制并分类核算、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台账、报表准确及时,计4分,没有配备专业财务人员扣1分,没有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扣1分,移民资金没有实行分账核算扣1分,报表不准确扣1分。
④完成省局年度审计计划明确的任务,计3分,未完成审计任务扣1分,未上报内审意见、整改报告和内审总结各扣0.2分,整改不到位的扣0.5分,未建立内审台账扣0.5分;认真整改国家、省、市审计发现的问题,计2分,整改不到位每发现一起扣0.5分。
⑤完成财政指定专项资金投入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价,计2分,未完成扣2分,已开展绩效评价但未形成报告扣1分;配合市本级对移民培训资金和扶助金进行专项检查,计2分,配合不力、资金管理存在问题、资料不完善各扣0.5分。
四
为移民办实事
①完成实用技术培训450人、转移就业技能培训58人,其中16人须在省局认定的定点培训院校接受A、B类职业技能培训(获证率95%以上,就业率90%以上),计4分,每少完成培训任务的1%扣0.2分,获证率、就业率每下降1%扣0.2分,在省局认定的定点培训院校接受A、B类职业技能培训人数每少1%扣0.2分;按要求编报移民培训项目台账及移民培训统计报表,计1分,不及时、不准确每次扣0.2分;按要求输送学员参加省本级市本级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计2分,未输送或输送学员不符要求每起扣0.5分。
20
市局项目科
②做好移民后扶直补资金发放工作计4分,未及时足额发放到移民个人每发生一起有效举报扣0.5分,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每发现一起扣0.5分,未采取“一卡通”形式发放扣1分。
市局移民科
③认真落实省局重点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新开油茶500亩、茶叶600亩、水果600亩、中药材300亩,计3分,未完成每项每少10%扣0.2分;改造油茶200亩、水果400亩,计1分,未完成每项每少10%扣0.2分;完成移民饮水安全2000人,计2分,每少完成10%扣0.2分;扶持移民示范合作社1个,计1分,未采取有效措施扶持扣1分。
市局项目科
④及时准确掌握特困移民和受灾移民的情况,做好特困移民帮扶和受灾移民救济救助工作,计2分,未及时准确掌握上报灾情每起扣0.5分,对困难和受灾移民救助未公示扣0.2分。
市局移民科
五
移民维稳维权
①认真做好水库移民维权工作,计3分,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影响每起扣0.5分。
14
市局移民科
②认真贯彻水库移民政策法规,开展一次水库移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计3分,未开展扣2分,已开展但未在10月中旬前报送检查报告扣0.5分;加强水库移民政策法规学习宣传,组织干部参加市本级举办的移民干部移民政策法规培训班,计2分,未参加培训扣2分。
③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及时上报信访稳定工作月报,计3分,每发生一起5人(含5人)以上大中型水库移民到市、到省、赴京非正常上访分别扣0.2分、0.5分和1分;积极配合省局、市局、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移民群体性事件,计3分,未及时完成市局交办的信访稳定工作每件扣1分。
六
效能与作风建设
①加强移民基础数据库、后期扶持项目库建设,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报表、政务信息(动态类信息12篇、综合类信息1篇)与移民编志材料,计2分,“两库”数据更新不及时、不准确各扣0.5分,统计报表、移民编志材料报送不及时不准确每起扣0.2分,政务信息未完成任务每少10%扣0.2分;推进移民资金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计1分,未开展扣1分。
14
市局移民科
市局项目科
市局办公室
②积极推行政务公开,移民项目计划及时在本级移民网或当地政府网上公布,计1分,未建立本级移民网扣0.5分,未在网上公布扣0.5分;积极推行移民资金项目政务公开“阳光行动”,计1分,县未上网、村未上墙公示、公布每起扣0.2分。
市局移民科
市局项目科
③按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移民后扶工作,配合计生等部门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计5分,未按时上报资料和报表每次扣0.5分。
市局移民科
④加强廉政建设,计2分,移民干部职工发生违纪违规行为被查实的每起扣1分,4月中旬和11月中旬前未上交党风廉政工作要点和年度工作总结每项扣0.5分。
市局办公室
⑤加强作风建设,计2分,违反中央、省委、市委反对“四风”系列规定的每起扣1分,绩效考核有关情况反馈按《全省移民系统2015年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湘移函〔2015〕20号)执行。
市局办公室
注:
1.年度考核周期自上年11月1日起,至当年10月31日止;
2.年度考评综合得分为100分制,由日常考核(占80%)、特色工作(占20%)构成。
其中,各县(市)区移民工作受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表彰的,经市局局务会审定,每次加1-3分;
3.由一个以上科室进行日常考核的指标,有关科室按职责范围考核,不交叉重复扣分;
4.凡考核年度内县(市)区移民机构在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上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干部在移民资金使用管理上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实行评先“一票否决”。
2015年望城区移民工作绩效考评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考评内容与计分方法
分值
日常考评数据
采集责任处室
一
党委政府
重视
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区长办公会议研究移民工作1次以上,市、区领导现场办公解决移民工作难题,计3分,未召开会议或未现场办公解决难题扣1分。
5
市局办公室
②将移民工作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范围,计1分,未纳入扣1分。
③重视移民机构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计1分,领导班子或工作人员未按编制配齐每少1人扣0.2分。
二
规划、年度计划编报及实施
按程序及时编制、报送移民后扶项目年度计划,计2分,编报不及时、不符程序要求每起扣0.2分;移民扶助金项目计划实行县编制、市审批、省备案,计2分,未按要求落实的每发现一起扣0.2分。
27
市局移民科
市局项目科
②按程序做好移民后扶项目前期工作,计2分,未按要求落实每发现一起扣0.2分。
市局移民科
市局项目科
③抓好库区“十二五”移民规划项目实施工作,及时完成移民后扶“十三五”规划编制,计2分,未按要求实施每发现一起扣0.2分,未完成移民后扶“十三五”规划编制扣1分。
市局移民科
市局项目科
④严格执行移民项目计划,坚持计划跟着规划走,项目跟着计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计3分,未按规划编报项目计划每起扣0.2分,调整计划项目超过15%每起扣0.2分,擅自调整计划项目扣1分,无计划实施项目每起扣0.2分,超计划拨付移民资金30%以上每起扣1分。
市局移民科
市局项目科
⑤完成上年度后扶资金项目计划实施及总结工作,计3分,项目计划每少完成10%扣0.2分,未报总结扣0.5分;及时完成重点项目验收工作,计2分,验收未完成或不规范各扣1分。
市局移民科
市局项目科
⑥加强移民后扶人口动态管理,按有关规定及时核减后扶人口,计2分,未及时核减每发现一起扣0.2分。
市局移民科
⑦配合省局、市局开展稽察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单位及时进行整改,计3分,配合不力及未上报整改报告各扣0.5分;区局年内组织对所辖1个乡镇开展稽察工作,计3分,未落实扣3分。
市局移民科
市局项目科
⑧配合市局完成本辖区内移民后扶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计3分,配合不力及工作没完成各扣1分。
三
移民资金管理和使用
①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使用移民资金,积极开展移民资金使用自查自纠专项活动,计3分,每发现一起违规使用移民资金扣1分,没有上报资金自查情况总结扣1分。
20
市局移民科
②区政府没有调剂、挪用移民资金,有关部门没有滞留、截留、强占和巧立名目收取移民资金,移民机构没有挤占、挪用移民项目资金,任何个人没有贪污、非法占用移民资金,计4分,每发现一起违反规定扣1分。
③实行县级报账制并分类核算、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台账、报表准确及时,计4分,没有配备专业财务人员扣1分,没有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扣1分,移民资金没有实行分账核算扣1分,报表不准确扣1分。
④完成省局年度审计计划明确的任务,计3分,未完成审计任务扣1分,未上报内审意见、整改报告和内审总结各扣0.2分,整改不到位的扣0.5分,未建立内审台账扣0.5分;认真整改国家、省、市审计发现的问题,计2分,整改不到位每发现一起扣0.5分。
⑤完成财政指定专项资金投入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价,计2分,未完成扣2分,已开展绩效评价但未形成报告扣1分;配合市本级对移民培训资金和扶助金进行专项检查,计2分,配合不力、资金管理存在问题、资料不完善各扣0.5分。
四
为移民办实事
①完成实用技术培训100人、转移就业技能培训20人,其中10人须在省局认定的定点培训院校接受A、B类职业技能培训(获证率95%以上,就业率90%以上),计4分,每少完成培训任务的1%扣0.2分,获证率、就业率每下降1%扣0.2分,在省局认定的定点培训院校接受A、B类职业技能培训人数每少1%扣0.2分;按要求编报移民培训项目台账及移民培训统计报表,计1分,不及时、不准确每次扣0.2分;按要求输送学员参加省本级、市本级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计2分,未输送或输送学员不符要求每起扣0.5分。
20
市局项目科
②做好移民后扶直补资金发放工作计4分,未及时足额发放到移民个人每发生一起有效举报扣0.5分,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每发现一起扣0.5分,未采取“一卡通”形式发放扣1分。
市局移民科
③认真落实省局重点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新开蔬菜300亩,计4分,每少完成10%扣0.2分;完成移民饮水安全1100人,计2分,每少完成10%扣0.2分;扶持移民示范合作社1个,计1分,未采取有效措施扶持扣1分。
市局项目科
④及时准确掌握特困移民和受灾移民的情况,做好特困移民帮扶和受灾移民救济救助工作,计2分,未及时准确掌握上报灾情每起扣0.5分,对困难和受灾移民救助未公示扣0.2分。
市局移民科
五
移民维稳维权
①认真做好在建水库移民维权工作,计2分,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影响每起扣0.5分。
14
市局移民科
②做好湘江航电枢纽工程后扶人口核定工作,计3分,核定不准确、资料不全、上报市局不及时各扣0.5分。
③认真贯彻水库移民政策法规,开展一次新建水库移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计2分,未开展扣2分,已开展但未在10月中旬前报送检查报告扣0.5分;加强水库移民政策法规学习宣传,组织干部参加市本级举办的移民干部移民政策法规培训班,计1分,未参加培训扣1分。
④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及时上报信访稳定工作月报,计3分,每发生一起5人(含5人)以上大中型水库移民到市、到省、赴京非正常上访分别扣0.2分、0.5分和1分;积极配合省局、市局、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移民群体性事件,计3分,未及时完成市局交办的信访稳定工作每件扣1分。
六
效能与作风建设
①加强移民基础数据库、后期扶持项目库建设,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报表、政务信息(动态类信息12篇、综合类信息1篇)与移民编志材料,计2分,“两库”数据更新不及时、不准确各扣0.5分,统计报表、移民编志材料报送不及时不准确每起扣0.2分,政务信息未完成任务每少10%扣0.2分;推进移民资金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计1分,未开展扣1分。
14
市局移民科
市局项目科
市局办公室
②积极推行政务公开,移民项目计划及时在本级移民网或当地政府网上公布,计1分,未建立本级移民网扣0.5分,未在网上公布扣0.5分;积极推行移民资金项目政务公开“阳光行动”,计1分,区未上网、村未上墙公示、公布每起扣0.2分。
市局移民科
市局项目科
③按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移民后扶工作,配合计生等部门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计5分,未按时上报资料和报表每次扣0.5分。
市局移民科
④加强廉政建设,计2分,移民干部职工发生违纪违规行为被查实的每起扣1分,4月中旬和11月中旬前未上交党风廉政工作要点和年度工作总结每项扣0.5分。
市局办公室
⑤加强作风建设,计2分,违反中央、省委、市委反对“四风”系列规定的每起扣1分,绩效考核有关情况反馈按《全省移民系统2015年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湘移函〔2015〕20号)执行。
市局办公室
注:
1.年度考核周期自上年11月1日起,至当年10月31日止;
2.年度考评综合得分为100分制,由日常考核(占80%)、特色工作(占20%)构成。
其中,各县(市)区移民工作受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表彰的,经市局局务会审定,每次加1-3分;
3.由一个以上科室进行日常考核的指标,有关科室按职责范围考核,不交叉重复扣分;
4.凡考核年度内县(市)区移民机构在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上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干部在移民资金使用管理上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实行评先“一票否决”。
2015年岳麓区移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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