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塔作业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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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塔作业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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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塔作业施工方案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2
1.1编制依据2
1.2工程概况2
第二章群塔平面布置2
2.2塔吊位置确定因素4
第三章塔吊安装及操作流程4
3.1施工准备4
3.2塔吊基础施工5
3.3塔吊安装7
3.4安全措施7
第四章塔吊防碰撞措施8
第五章塔吊安全使用规定10
5.1安全协议及安全交底10
5.2塔式起重机的验收10
5.3塔式起重机的使用管理11
5.4塔吊指挥信号11
第六章群塔作业安全保证措施12
6.1对塔吊司机的要求12
6.2对信号工、挂钩工的要求13
6.3保证措施15
第七章日常维护工作16
第八章应急预案18
8.1、应急预案的方针与原则 18
8.2应急策划18
8.3、应急准备20
8.4应急响应22
8.5塔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2
8.6现场恢复 23
第一章工程概况
1.1编制依据
1、奥马和园项目工程建筑、结构施工图;
2、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施工方案;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1);
5、《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表标准》(JGJ59-2011);
6、《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7、TC6016、TC6517塔吊使用说明书等。
1.2工程概况
奥马和园工程地处郑州市二七区奥马路与鼎盛大道交叉口东北角,地势有高差。
用地呈矩形,总建筑面积约124277.54㎡;地上面积84632.8平方米,地下面积(含地下车库)39644.74平方米。
各栋楼具体数据详见下表:
楼号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建筑高度
结构形式
8#
25
2
81.2m
框剪结构
2#
26
2
83m
框剪结构
3#
26
2
83.8m
框剪结构
9#
25
2
81.2m
框剪结构
10#
26
2
84m
框剪结构
11#
26
2
83.8m
框剪结构
本工程为2层地下室,主楼筏板基底标高为-7.5m、-6.9m、-6.1m,基坑深度约10m左右;施工现场拟布置型号为TC5013塔机4台、TC5613塔机2台。
塔机钢筋砼基础地面顶标高:
10#:
-7.57m、11#:
-8.17m、2#:
-7.57m、3#:
-8.17m、8#:
-6.77m、9#:
-6.52m;塔机直立安装总高度10#达到93米,11#达到91米,2#达到89米,3#达到91米,8#达到89米,9#达到91米。
第二章群塔平面布置
本工程拟布置塔吊6台,每个楼号布置1台塔吊。
位置参见平面布置图,是综合考虑了主体结构的施工而布置的。
在基坑最后一层土方开挖前,先行施工塔吊基础,在地下室底板施工前,完成塔吊安装。
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为保证工程安全生产,防止塔吊相互间发生碰撞,每个塔吊之间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均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
针对本工程施工现场塔吊布置情况,塔吊存在交叉作业区域。
为了加强塔吊在作业过程中的管理,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特编制本工程群塔作业施工方案。
具体塔吊配置见表2.1-1,相邻塔机之间的距离距离见附图2.1-1。
表2.1-1塔吊的布置及选择
序号
塔机编号
塔吊型号
塔吊高度
(基础底板面算起)
塔吊臂长
使用部位
使用时间
1
10#
C5613
93M(建筑高度84M)
56M
10#主楼和群楼
至结构完成
2
11#
C5013
91M(建筑高度83.8M)
50M
11#主楼和群楼
至结构完成
3
2#
C5013
89M(建筑高度83M)
50M
2#主楼和群楼
至结构完成
4
3#
C5013
91M(建筑高度83.8M)
50M
3#主楼和群楼
至结构完成
5
8#
C5613
89M(建筑高度81.2M)
56M
8#主楼和群楼
至结构完成
6
9#
C5013
91M(建筑高度81.2M)
50M
9#主楼和群楼
至结构完成
图2.1-1奥马和园平面图
2.2塔吊位置确定因素
2.2.1尽量减少塔机基础施工和塔机安装后对护坡桩稳定性可能带来的影响。
2.2.2尽量避免塔机机身通穿结构,从而减少对结构施工的影响。
2.2.3便于塔机的安装和拆除。
2.2.4保证施工进度。
要求各塔机的塔臂高度必须有安全回转高度差,且回转时不得碰及相邻塔机的塔臂和塔身。
2.2.5要求塔机高度必须在有限的自由高度和顶升高度中调整,每次升降必须履行报批手续,且不得违章作业。
2.2.6塔机在考虑安装、拆除方便的同时,应使塔机的回转半径尽可能覆盖整个施工作业区,尽量减少塔机的作业盲区和提供尽可能多的材料堆放场地。
2.2.7塔机数量应能满足本施工区域吊次的最低要求。
第三章塔吊安装及操作流程
3.1施工准备
3.1.1现场前期准备
1.提供场地,便于塔吊部件的摆放和汽车吊的入场选位。
2.对塔吊基础进行钎探,并提供相应的报告。
3.依据有关数据对塔吊基础进行设计和验算,制作塔吊基础。
4.在塔吊安装当日,满足安装提出的现场施工条件并派专人负责联系。
3.1.2塔吊专业公司前期准备
1.准备六台合格塔吊。
2.安装起重臂和平横臂时常用的牵引麻棕绳。
3.旋紧螺栓的电动扳手以及其它扳手和装拆销轴的榔头。
4.运输塔吊部件所必须的车辆。
5.所有入场安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必须按照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标准,对设备进行CI准备。
3.1.3技术资料准备
1.地基堪探报告
2.地基承载力报告
3.塔吊基础施工记录
3.2塔吊基础施工
3.2.1塔吊承台设计
根据塔吊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塔吊基础为5500×5500×1350mm砼矩形板式基础,砼级别C35,采用双层双向HRB335直径25的钢筋。
由于本工程场地狭小,现拟将塔吊基础降到地下室筏板基础以下,塔吊基础下边为天然地基,上下层钢筋之间拉筋为φ14@495,基础顶钢筋保护层20㎜基础底及侧壁钢筋保护层50㎜。
其中塔机基础的砼强度等级为C35,抗渗同筏板抗渗等级(P6),基础垫层砼强度等级为C15,厚度为100㎜。
基础配筋图详见下附图3-1附图3-2。
附图3-1
附图3-2
3.3安全措施
3.3.1塔吊安装完毕后的一周时间内,对塔身的垂直度的测量不少于4次,并做好测量记录,如垂直度超过4‰,塔吊必须停止工作,并报专业公司处理。
3.3.2所有参加作业人员都必须遵守现场施工的各项安全规范及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3.3拆装单位必须指定一名熟悉该类型塔吊、经验丰富的工长现场指挥。
3.3.4塔吊司机、塔吊拆装人员以及塔吊指挥都必须有当地市级劳动部门签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统一着装,佩带齐全安全防护用品。
3.3.5塔吊司机每班作业前都必须对设备进行例行检查,塔吊的各项安全限位必须齐全可靠。
3.3.6塔吊拆装前,拆装队必须熟悉现场。
3.3.7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3.3.8塔吊在自升过程中,要合理分工,必须派专人观察顶升套架滚轮与标准节间距离,派专人负责销轴的连接,派专人负责液压油缸的操作等。
3.3.9塔吊在顶升过程中严禁回转起重臂,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塔吊间及塔吊与建筑物之间发生碰撞。
3.3.10塔身标准节之间的连接销及其他任何部件之间的连接销都必须穿开口销。
3.3.11塔吊安装好后,应遵循《安装质量验收制度》、《塔吊安装后验收和交付使用制度》中要求进行空载实验和重载实验,检查各工作机构、电气控制系统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各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3.4.12严禁高空落物
3.3.126级风以上严禁塔吊安装作业,4级风以上严禁塔吊顶升施工作业。
3.3.13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不小于20*20米的安全作业区。
3.3.14施工机械、设备出入现场,司机注意场地周围的高压电线,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器火灾或人身伤亡事故。
严禁使用220伏及以上的电源。
3.3.15下班前,要认真检查现场,包括现场办公室、休息室、生活集装箱,熄灭一切明暗火种,切断所有机械设备电源。
3.3.16塔吊在施工完毕后,由专业队按装塔逆向作业进行拆除。
拆除时各有关工种搞好配合,需有专人指挥,作业范围内严禁行人通过。
第四章塔吊防碰撞措施
1.塔与塔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吊臂架端部与两侧塔身之间至少有两米的距离,处于高位塔吊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塔吊中处于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少于2m(图4-1塔吊防碰撞安装示意图)。
2.塔吊安装高度必须错开,塔与塔之间高差为不少于2.0米,从而保证塔吊塔臂不在同一工作面上。
防止了两塔在同一作业面上互相碰撞。
图4-1塔吊防碰撞安装示意图
根据该原则确定塔吊的安装高度,TC5613塔吊的独立高度为40m,先确定各塔吊安装高度:
8#塔吊初次安装高度为37m,9#塔吊初次安装高度为35m,3#塔吊初次安装高度为35m,10#塔吊初次安装高度为40m,2#塔吊初次安装高度为40m,11#塔吊初次安装高度为35m。
3.安全高差的控制在于保证群塔的安全;高差太小,有可能造成高位塔吊钩与低位塔吊起重臂碰撞;高差过大,由于群塔的连续排序,造成连锁反应,结果是:
①要求过多的塔机进行附着;②建筑物结构施工达到的高度太低,不满足塔机锚固高度要求。
因此,塔机的高差须进行合理的计算。
H塔=H=H1+H2+H3+H4
H——塔吊出±0.000m高度
H1——建筑物高度
H2——顶层安全生产所需高度
H3——构件最大高度
H4——绑扎点到吊钩距离
H2塔=89m、H3塔=91m、H10塔=93m、H11塔=91m、H8塔=89m、H9塔=91m
△H3、2=91-89=2m
△H3、8=91-89=2m
△H9、8=91-89=2m
△H10、8=93-89=4m
△H10、9=93-91=2m
△H10、11=93-91=2m
△H>=2m均满足规范要求
4.塔吊在顶升过程中严禁回转起重臂,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塔吊间及塔吊与建筑物之间发生碰撞。
5.塔吊应由专职人员操作和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和超载使用,机械出现故障或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予以解决。
6.塔臂前端设置明显标志,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塔与塔之间回转方向必须错开,严格控制楼和楼之间的操作高度和作业时间。
7.从施工流水段上考虑两塔作业时间尽量错开,避免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两塔同时使用时发生碰撞。
8.塔吊同时作业必须照顾相邻塔吊作业情况,其吊运方向、塔臂转动位置、起吊高度、塔臂作业半径内的交叉作业,并由专业信号工设立限位哨,以控制塔臂的转动位置及角度,同时控制器具的水平吊运。
9.禁止相邻塔吊同时向同一方向吊运作业,严防吊运物体及吊绳相碰,确保交叉作业安全。
第五章塔吊安全使用规定
5.1安全协议及安全交底
5.1.1塔吊进场前所有安全协议书和安全技术交底均须按规定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禁代签。
租用单位必须与出租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塔吊出租单位或安装单位须与设备承运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1.2塔吊使用前,凡可能造成交叉作业的塔吊双方均须签订交叉作业安全协议书,并对双方的塔吊操作工、信号工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5.1.3设备出租单位、安装单位、承运单位在施工作业前均须对本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5.1.4未签订安全协议书及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单位和作业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
5.2塔式起重机的验收
5.2.1塔吊基础隐蔽工程(钢筋验收)资料齐全;采取C35砼,7天砼强度报告达到塔吊设计的混凝土强度要求。
5.2.2部件、附件、联结件安装齐全,位置正确;螺栓拧紧力矩达到技术要求,开口销完全撬开;结构无变形、开焊、疲劳裂纹;压重、配重重量、位置达到说明书要求。
5.2.3绳、轮、钩系统。
钢丝绳在卷筒上面缠绕正确、润滑良好;钢丝绳规格正确、无断丝和磨损;钢丝绳固定和编插符合国家标准;各部位滑轮转动灵活、可靠,无卡塞现象;吊钩磨损达到标准的允许范围、保险装置灵敏、可靠。
5.2.4各机构转动平稳、无异常响声;各润滑点润滑良好、润滑油牌号正确;制动器、离合器动作灵活可靠。
5.2.5电缆供电系统供电充分、正常工作、电压380±5%;炭刷、接触器、继电器触点良好;仪表、照明、报警系统完好、可靠;控制、操纵装置动作灵敏、可靠;电气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电气系统对塔吊的绝缘电阻不大于0.5兆欧。
5.2.6力矩限制器灵敏、可靠,其综合误差不大于额定值的8%;重量限制器灵敏、可靠,其误差不大于额定值的5%;回转限位器灵敏可靠;变幅限位器灵敏可靠;超高限位器灵敏可靠;吊钩保险灵活、可靠;卷筒保险灵活可靠。
5.2.7试运行要检查各传动机构工作准确、平稳,无异常声音,液压系统无渗漏,操纵和控制系统灵敏可靠,钢结构无变形和开焊,制动器可靠;调整安全装置并进行不少于3次的检测。
5.2.8塔机安装完毕后,要经安装单位验收,填写验收表格;验收合格后,再由公司或事业部安全主管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好验收单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5.3塔式起重机的使用管理
5.3.1本工程塔式起重机由安全环境管理部统一管理,各施工队要配置专业管理人员对所属塔式起重机进行重点管理。
5.3.2塔式起重机使用前,安全环境管理部要对司机、信号工和挂钩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塔式起重机的司机、信号工和挂钩工必须服从安全环境管理部的统一管理,接受其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和考核。
5.3.3安全环境管理部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针对塔机所存在的问题,对出租方和相关单位的人员进行督促整改。
5.3.4安全环境管理部负责督促对塔式起重机进行保养、维修、自检,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必须停止使用。
5.3.5如每日有两班以上的作业时,要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5.3.6当机械设备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伤员,并保护好现场。
与此同时,要立即上报领导和安全环境管理部。
5.4塔吊指挥信号
5.4.1塔吊指挥信号以对讲机为主,旗语、哨声辅助,每台塔吊使用专用单一频道。
5.4.2严禁占用、串用塔吊专用频道。
5.4.3旗语信号必须使用统一的规定信号。
5.4.4塔吊操作工、信号工
1.塔吊操作工和信号工须持有效上岗证件方可上岗作业。
2.每台塔吊须配备2名塔吊司机,2名信号工。
3.塔吊司机和信号工严禁连班作业,每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
4.除本塔吊信号工外严禁任何人和其他塔吊信号工对该塔吊进行指挥作业,塔吊司机有权拒绝各种违章指挥作业。
5.塔吊司机、信号工要熟记本塔机各种机械性能,特别是本塔吊的起重量——幅度吊重性能曲线。
6.信号工穿着与本塔吊编号统一的指挥马甲,指挥马甲是塔吊司机识别指挥人员的唯一重要标志,非信号工不得穿着与信号服颜色、样式相近的服装。
7.信号服颜色和号码颜色根据塔吊实际使用情况予以区分。
8.马夹和号码颜色要求色差大,醒目,前后做法相同。
5.4.5塔吊使用协调指挥。
由于本工程分区组织施工,在分区的交接处,各施工队应本着团结协作、留困难让方便的精神,搞好配合协调;需借用2小时以上对方施工队塔吊,应提前24小时,报项目安全环境管理部统一协调;各施工队之间的塔吊临时借用(2小时以下)由各施工队指定专人负责协调。
第六章群塔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为了加强对本工程塔式起重机在群塔作业中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机械事故(件)的危害,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地方和中建八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特制定群塔作业安全保证措施,并建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见表6-1塔吊安全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
刘喜朝
生产经理:
冯旭光
安全员:
吉学飞
技术总工:
焦正须
工程部
技术部
材料部
合约部
安全部
塔吊作业班组
6.1对塔吊司机的要求
1.上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接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2.必须在穿着指挥信号服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
3.严禁酒后作业。
4.操作前应鸣笛示警,对指挥信号分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
5.严格执行“十不吊”管理规定。
6.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相应紧急措施。
7.操作控制器时,必须从零点开始,推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加档,每挡停1~2秒,直到最高档。
8.被吊物品严禁超出施工现场范围。
9.起吊重物时,应先将重物调离地面50cm停止,确定制动,物料捆扎和吊索具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10.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
11.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降下。
12.当钓钩滑轮组升到接近起重臂时,应用低速起升,防止超高限位失灵发生意外。
13.起重量、起生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作业。
14.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悬吊在空中。
15.起生卷扬不安装在旋转部分的起重机,在起重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6.凡是回转机构带有常闭式制动装置的塔式起重机,在停止操作后,司机必须掰开手柄,松开制动,以便起重机大臂在大风吹动下象风标一样随风转动。
17.当周边有障碍物,不允许吊臂处于自由旋转状态时,应设置地锚与钓钩锁定。
18.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20.塔吊顶升平台上、大臂上、平衡臂上禁放任何浮放物。
21.严禁从塔吊上面往下抛掷任何物品和便溺。
22.操作室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
23.塔吊驾驶室内必须配置灭火器材。
24.在无防护栏杆的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加油、保养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25.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1)遇有恶烈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
(2)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
(3)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
(4)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
6.2对信号工、挂钩工的要求
1.起重机司机、信号工、挂钩工在作业前,应共同交底,统一信号。
2.轮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境界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3.严禁将不同种类或不同型号的索具连在一起使用。
4.信号工正确选择指挥位置,不准站在吊物易碰难躲和反防护措施的危险部位。
5.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兼作挂钩工。
6.作业中必须戴好安全帽,配穿好专业服装,严禁酒后作业。
7.严格执行“十不吊”作业原则。
即:
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信号不清不准吊;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吊物上站人不准吊;埋在地下物不准吊;斜拉斜牵物不准吊;散物捆绑不牢不准吊;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不准吊;零碎物无容器不准吊;吊装物重量不明不准吊。
8.挂钩工必须服从信号工的指挥。
9.吊绳的挂设不得影响吊钩保险装置,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拉重物。
10.穿绳:
确定吊物中心,选好挂绳位置。
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奖手臂伸到吊物下面。
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11.挂绳:
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纽、扭压、绞拧。
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证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常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11.试吊:
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
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
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它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12.摘绳:
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
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
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
如遇不宜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它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13.抽绳:
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
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
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停用起重机抽绳。
14.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15.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16.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护。
17.捆绑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18.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有两个吊点。
19.当吊装构件、设备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20.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
不得使用有补焊、裂纹、变形的卡环。
严禁用补焊方法修复卡环。
21.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钢丝绳,编插断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
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2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在一个节距内的钢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2)出现拧扭死结、死弯、死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3)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4)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绳直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23.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
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
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6.3保证措施
6.3.1因气候的变化,加之夜间施工,有可能发生起重臂间碰撞,为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避免相临塔吊同时在交叉作业面上工作并保证塔吊高度之间有一定的高差。
各施工队须配备取得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指挥工,确保指挥时能兼顾邻塔的作业位置,以避免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碰撞高位塔吊的钢丝绳。
同时,还要注意天气风速的变化,当风力达到6级以上(包括6级)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
遇雾天或照明环境不良时应停止作业。
6.3.2多塔作业时,各机指挥要默契合作,要合理安排吊运时间,使各台塔吊能够充分利用各自空间工作。
6.3.3高塔避让低塔。
高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低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6.3.4动塔让静塔。
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6.3.5空载让重载。
两塔同时运行时,空载塔吊必须避让重载塔吊。
6.3.6客塔让主塔。
两塔交叉作业时,塔吊大臂需要转向另一塔吊施工区时要主动避让。
6.3.7前臂让后臂。
当作业半径内有其他塔吊后臂时,必须判断其运行方向,前臂避让后臂。
6.3.8信号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作业原则。
即:
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信号不清不准吊;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吊物上站人不准吊;埋在地下物不准吊;斜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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