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填表说明.docx
- 文档编号:9022130
- 上传时间:2023-02-02
- 格式:DOCX
- 页数:27
- 大小:30.73KB
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填表说明.docx
《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填表说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填表说明.docx(2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填表说明
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
填表说明
教育部财务司制定
二ΟΟ三年九月
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填表说明
I 基层报表填表说明
一、制定基层报表的目的
为了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全国教育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为国家和地方政府编制教育发展规划,制定教育政策,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提供重要决策的参考依据,更好地利用电子计算机的先进技术手段进行信息分析处理,使教育经费统计工作更加规范完善,特制定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基层表式,供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事业单位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盟)、县(市、区、旗)教育行政部门填报。
二、统计范围
本表统计凡列入国家教育事业单位预算支出科目第13类“教育事业费”支出的教育部门办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事业单位和其他部门办各级各类学校,企业办并在企业营业外资金列支或企业自有资金列支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职业学校、小学和经过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学等;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并承认学历的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办大学、中专、中学、小学校。
三、统计时间
统计时间:
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四、代码说明
1.地址代码采用统计部门制定、全国通用的行政区划代码。
其代码以8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第一、第二位数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标识,第三、第四位数为地(市、州、盟)标识,第五、第六位数为县(市、区、旗)标识,第七、第八位为乡、镇标识。
其中前六位为国家统计部门制定、全国通用的行政区划代码。
第七、第八位从01开始自行顺序编制乡镇代码。
省、地(市、州、盟)、县(市、区、旗)本级代码均在其标识代码末位后相应加00,全部补齐八位数字。
如:
山西省的代码为14;山西省晋中地区的代码为1424;山西省晋中地区左权县的代码为142422。
山西省晋中地区左权县麻田镇为14242201。
省本级为14000000,地区本级为14240000。
山西省晋中地区左权县本级为14242200。
2.单位名称应正确填写填报单位的全称。
3.单位代码包括教育部门所属及其他各部门所属各级各类学校和企业、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办各级各类学校的代码。
①普通高等学校代码:
采用统计部门制定,全国通用的普通高等学校代码,为5位数,其首位码为“1”。
②成人高等学校代码:
采用统计部门制定,全国通用的成人高等学校代码,为5位数,其首位码为“5”。
③中等专业学校代码:
采用统计部门制定,全国通用的中等专业学校代码,为5位数,其首位码为“2”。
以下编码规则由教育部财务司制定,全部代码为5位,首位码为学校类别码,后4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行定义。
④技工学校:
首位码为3。
⑤中 学:
首位码为4。
⑥职业中学:
首位码为4。
⑦小 学:
首位码为6。
⑧特教学校:
首位码为7。
⑨幼儿园:
首位码为8。
⑩其 他:
首位码为9。
4.单位隶属关系码由1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分别有“1”、“2”两种表示方式。
其中,“1”表示中央所属单位,指国务院各部委所属的各类学校和中央厂矿企业举办的各类学校以及教育部直属的教育事业单位;“2”表示地方所属单位,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盟)、县(市、区、旗)及以下所属的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事业单位。
5.部门类别码以1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具体表示如下:
“1”表示教育部门办各级各类学校及事业单位;
“2”表示其他部门办并在13类“教育事业费”中列支的各级各类学校;
“4”表示企业办各级各类学校;
“5”表示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校。
6.学校类型区别码以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第一位数为不同九大类别学校的标识,第二位和其他位数为各大类中的小类的标识。
具体表示如下:
“1”表示高等学校
“11”表示普通高等学校
“12” 表示成人高等学校
“2”表示中等专业学校
“21”表示中等技术学校
“22”表示中等师范学校
“23”表示成人中专学校
“3”表示技工学校
“4”表示中学
“41”表示普通中学
“411”表示高级中学
“412”表示完全中学
“413”表示初级中学
“4131”表示城镇初级中学
“4132”表示农村初级中学
“42”表示成人中学
“5”表示职业中学
“6”表示小学
“61”表示普通小学
“611”表示城镇普通小学
“612”表示农村普通小学
“62”表示成人小学
“7”表示特殊教育学校
“8”表示幼儿园
“91”表示其他教育事业单位
附:
学校代码表
学校类型
学校代码及首位码
隶属关系码
学校类别码
普通高等学校
1
1
1
中央教育部门普通高等学校
1××××
11
11
2
中央其他部门普通高等学校
1××××
12
11
3
地方教育部门普通高等学校
1××××
21
11
4
地方其他部门普通高等学校
1××××
22
11
5
中央企业办普通高等学校
1××××
14
11
6
地方企业办普通高等学校
1××××
24
11
7
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办
普通高等学校
1××××
25
11
成人高等学校
5
5
8
中央教育部门成人高等学校
5××××
11
12
9
中央其他部门成人高等学校
5××××
12
12
10
地方教育部门成人高等学校
5××××
21
12
11
地方其他部门成人高等学校
5××××
22
12
12
中央企业办成人高等学校
5××××
14
12
13
地方企业办成人高等学校
5××××
24
12
14
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办
成人高等学校
5××××
25
12
中等专业学校
2
2
15
中央教育部门中等技术学校
2××××
11
21
16
中央其他部门中等技术学校
2××××
12
21
17
地方教育部门中等技术学校
2××××
21
21
18
地方其他部门中等技术学校
2××××
22
21
19
中央企业办中等技术学校
2××××
14
21
20
地方企业办中等技术学校
2××××
24
21
21
社会团体办中等技术学校
2××××
25
21
22
中央教育部门中等师范学校
2××××
11
22
23
中央其他部门中等师范学校
2××××
12
22
24
地方教育部门中等师范学校
2××××
21
22
25
地方其他部门中等师范学校
2××××
22
22
26
中央教育部门成人中专学校
2××××
11
23
27
中央其他部门成人中专学校
2××××
12
23
28
地方教育部门成人中专学校
2××××
21
23
29
地方其他部门成人中专学校
2××××
22
23
30
中央企业办成人中专学校
2××××
14
23
31
地方企业办成人中专学校
2××××
24
23
32
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办成人
中专学校
2××××
25
23
技工学校
3
3
33
中央其他部门办技工学校
3××××
12
3
34
地方其他部门办技工学校
3××××
22
3
35
中央企业办技工学校
3××××
14
3
36
地方企业办技工学校
3××××
24
3
37
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办技工学校
3××××
25
3
中学
4
4
38
中央教育部门高级中学
4××××
11
411
39
中央其他部门高级中学
4××××
12
411
40
地方教育部门高级中学
4××××
21
411
41
地方其他部门高级中学
4××××
22
411
42
中央企业办高级中学
4××××
14
411
43
地方企业办高级中学
4××××
24
411
44
社会团体办高级中学
4××××
25
411
45
中央教育部门完全中学
4××××
11
412
46
中央其他部门完全中学
4××××
12
412
47
地方教育部门完全中学
4××××
21
412
48
地方其他部门完全中学
4××××
22
412
49
中央企业办完全中学
4××××
14
412
50
地方企业办完全中学
4××××
24
412
51
社会团体办完全中学
4××××
25
412
52
中央教育部门初级中学
4××××
11
4131
53
中央其他部门初级中学
4××××
12
4131
54
地方教育部门城镇初级中学
4××××
21
4131
55
地方其他部门初级中学
4××××
22
4131
56
地方教育部门农村初级中学
4××××
21
4132
57
中央企业办初级中学
4××××
14
4131
58
地方企业办初级中学
4××××
24
4131
59
社会团体办初级中学
4××××
25
4131
60
中央教育部门成人中学
4××××
11
42
61
地方教育部门成人中学
4××××
21
42
62
中央企业办成人中学
4××××
14
42
63
地方企业办成人中学
4××××
24
42
64
社会团体办成人中学
4××××
25
42
职业中学
4
5
65
中央教育部门职业中学
4××××
11
5
66
中央其他部门职业中学
4××××
12
5
67
地方教育部门职业中学
4××××
21
5
68
地方其他部门职业中学
4××××
22
5
69
中央企业办职业中学
4××××
14
5
70
地方企业办职业中学
4××××
24
5
71
社会团体办职业中学
4××××
25
5
小学
6
6
72
中央教育部门办普通小学
6××××
11
611
73
中央其他部门办普通小学
6××××
12
611
74
地方教育部门办城镇普通小学
6××××
21
611
75
地方其他部门办普通小学
6××××
22
611
76
地方教育部门办农村普通小学
6××××
21
612
77
中央企业办普通小学
6××××
14
611
78
地方企业办普通小学
6××××
24
611
79
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办城镇小学
6××××
25
611
80
中央教育部门成人小学
6××××
11
62
81
地方教育部门成人小学
6××××
21
62
82
中央企业办成人小学
6××××
14
62
83
地方企业办成人小学
6××××
24
62
84
社会团体办成人小学
6××××
25
62
特殊教育
7
7
85
中央教育部门特殊教育学校
7××××
11
7
86
地方教育部门特殊教育学校
7××××
21
7
幼儿园
8
8
87
中央教育部门幼儿园
8××××
11
8
88
地方教育部门幼儿园
8××××
21
8
其他教育事业
9
9
89
中央教育部门其他事业单位
9××××
11
91
90
地方教育部门其他事业单位
9××××
21
91
7.对于高等学校附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其单位代码按上述代码填列。
如:
山西大学附属初级中学,其单位代码为4xxxx,,隶属关系为21,学校类别码为4131(城镇初级中学)。
8.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其单位代码应按如下规定填列:
首位码为1,第二、三位为省、市代码,第四位为0,最末位为二十六个英文字母顺序填列。
如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其单位代码为1140A,隶属关系代码为21,类别代码为11。
9.对于由省本级财政拨款、教育部门或其他部门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其地址代码统一填报省本级代码。
五、填报方法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教财基1表的填报
教财基1表的填报范围:
“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基层表”,由列入国家预算支出科目第13类“教育事业费”支出的普通高校(含普通高校附设成人高校和留学生)和成人高校填报,高校的附属中小学填教财基2表,不填此表。
教财基1-1表的填报:
1.各类学校的教职工数的划分以工资关系为准。
1年末教职工数:
指当年12月31日在册的正式教职工数。
其中教师:
指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②年平均教职工数:
采用间隔相等的序时平均数公式计算,其公式为:
a1/2+a2+...+an-1+an/2
a=─────────────
n-1
例如:
某高校1998年各时点的教职工人数资料如下:
上年末1100人,一季度末1200人,二季度末1150人,三季度末1300人,四季度末1250人。
求1998年该校的平均教职工数。
将已知数据代入公式即得:
1100/2+1200+1150+1300+1250/2
a=───────-───-────=1210(人)
5-1
2.年末离退休人数:
指在学校领取离退休金的离退休人员。
3.学生数:
指上级教育计划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并具有学籍的全部学生数,包括本专科生、高职生、研究生、函授夜大学生、来华留学生。
1表内的博士生、硕士生、函授夜大学生、来华留学生按折算数填报:
博士生一个折三个,硕士生一个折两个,函授夜大生三个折一个,来华留学生一个折两点五个(四舍五入);补充资料的在校学生数按实际数填报。
2高职生:
指不享受国家财政拔款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
3年平均学生数:
采用间隔不相等的序时平均数公式计算。
其公式为:
(a1+a2)/2×f1+(a2+a3)/2×f2+...+(an-1+an)/2×fn-1
a=──────────────────────────
∑n-1fi
式中:
a表示序时平均数,
a1、a2...an表示各时期指标数值;
f1、f2...fn表示各时期的间隔;
n表示项数。
4.年末校舍面积:
按当年12月31日实际数填报。
5.年末固定资产总值:
包括校舍和设备等财产,并按会计报表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数填报。
6.本年改造危房面积:
指危险房屋无维修价值予以拆除并已改建的房屋面积和危房经过维修加固后,已将险情彻底排除,房屋完好,能正常使用的房屋面积。
改建的危房面积指已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当年交付使用的面积。
7.本年改造危房金额:
指在本年度内的各项经费实际支出数中用于危房改建和危房维修加固并已排除险情所支出的全部金额。
8.本年购置专用设备金额:
指在本年度内用各种资金购置专用设备(含电教设备)所支出的全部金额。
9.本年购置图书金额:
是指在本年度内用各种资金购置的并列入固定资产的图书资料所支出的全部金额。
10.本年购置图书册数:
是指在本年度内购置的并列入固定资产的全部图书资料册数。
11.机构数:
指经教育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的高等学校数,对高校分校、各大专班以及高校附设的学院都不计算校数。
教财基1-2表的填报:
1.教育事业费拨款:
是指高等学校从中央和地方财政取得的教育事业费,即列入国家预算支出科目第13类的“教育事业费”拨款数(包括经常性经费、专项经费、科研经费拨款)。
2.科研经费拨款:
是指高等学校从中央和地方取得的属于财政性拨款的科学研究经费,通常指纵向科研经费,包括国家(地方)教委、国家(地方)计委、国家(地方)科委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如纺织工业总会、省工业厅等)下达的科学事业费和科技三项费用等。
属于财政教育事业费安排的科研经费拨款,应在教育经费拨款中填列。
3.其他经费拨款:
是指除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以外的其他属于财政性的经费拨款,包括专项拨款和非专项拨款,如:
公费医疗经费、住房改革经费等。
4.教育附加费:
是指高等学校从中央和地方取得的教育附加费拨款。
5.事业收入:
是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教学收入和科研收入。
其中学费填列学校核准留用和财政专户已核拨数,不包括上缴财政专户但尚未返还的部分。
6.校办产业和经营收益用于教育事业:
是指高等学校兴办校办产业取得收益用于补充教育经费的部分和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益用于补充教育经费的部分,即经营收入的结余和其他收入中对校办产业投资收益之和。
7.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即附属单位交款和其他收入中扣除对校办产业投资收益之和。
8.基建拨款:
是指高等学校从中央和地方取得的列国家预算支出科目第一类“基本建设支出”中第147款的“教育基建支出”拨款和各部门基建支出中用于高校的基建拨款。
9.本年实际收取学费:
是指高等学校按照规定的标准向学生实际收取的学费,包括核准留用数、财政专户已核拨数和已上缴财政专户但尚未核拨的部分。
10.捐赠收入中港、澳、台及海外捐集资经费:
指海外侨胞、港澳台胞、外籍团体、友好人士等对教育的资助和捐赠。
11.本表中的“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其他经费拨款”、“教育附加费”和“基建拨款”等除填合计数外,还需按经费来源分清中央、地方填列明细数。
12.上级补助收入:
是指高等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教财基1-3表的填报:
高等学校经费支出分为事业性支出和基建支出两部分。
一、事业性经费支出:
分为“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1、人员经费支出:
指一般预算支出科目中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两部分。
①基本工资:
按照国家一般预算支出科目“基本工资”目级科目填列,也即指国家标准工资。
②补助工资:
按照国家一般预算支出科目“津贴”目级科目填列。
③其他工资:
按照国家一般预算支出科目“奖金”、人员支出中的“其他”目级科目之和填列。
④职工福利费:
按照国家一般预算支出科目中“福利费”、“退职(役)费”、“就业补助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医疗费”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中的“其他”目级科目之和填列。
⑤社会保障费:
按照国家一般预算支出科目的“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住房补贴”目级科目之和填列。
⑥奖、贷、助学金:
按照国家一般预算支出科目“助学金”目级科目填列。
2公用部分支出:
按照国家一般预算支出科目中公用支出部分填列:
①公务费:
按照国家一般预算支出科目中的“办公费”、“劳务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目级科目之和填列。
②业务费:
按照国家一般预算支出科目中的“专用材料费”、“印刷费”目级科目之和填列。
③设备购置费:
按照国家一般预算支出科目中的“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目级科目之和填列。
④修缮费:
按照国家一般预算支出科目中的“维修费”目级科目填列。
其中:
校舍建设费:
本指标主要反映事业性经费支出——“维修费”中用于基本建设的经费,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列入基本建设项目的支出。
⑤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一般预算支出科目中的“招待费”、“培训费”及公用支出中的“其他””目级科目之和填列。
2.基建支出:
指属于基本建设投资额度范围内的,并列入各级计划部门基建计划,由学校经批准用教育基建拨款和其他自筹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并专存银行基建专户的支出。
3.世界银行用于教育的贷款还本付息和承诺费、手续费等支出:
指利用世界银行的贷款用于发展教育项目贷款的还本付息和承诺费、手续费等支出。
4.本表的每个支出项目除填“合计数”外,还须填列:
“其中:
“教育事业费支出和基建支出”数。
教育事业费支出可按实际支出、预算安排或采用统计方法填报。
考虑到教育经费拨款上年结余、年末结余的情况,教育事业费支出可以不等于教育经费拨款数。
(二)教财基2表的填报:
教财基2表的填报范围:
“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基层表”,由列入国家预算支出科目第13类“教育事业费”支出的教育部门办、其他部门办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事业单位(以下简称:
学校和教育事业单位填报)。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除外。
其他部门办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其他教育事业单位不用填报。
教财基2-1表的填报:
1.各类学校的教职工数的划分以工资关系为准。
①年末教职工数:
指当年12月31日在册的公、民办教职工数。
公办教职工指在学校或教育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固定教职工数,包括经批准招收的合同制工。
民办教职工指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录用,并由国家教育事业费开支工资或给予补助费的人数。
对于临时工,代职代课教职工,大集体人员,领退职退休补差的人员,停薪留职人员等不计算在内。
②年平均教职工数:
采用间隔相等的序时平均数公式计算,其公式为:
a1/2+a2+...+an-1+an/2
a=─────────────
n-1
例如:
某中学1998年各时点的教职工人数资料如下:
上年末110人,一季度末120人,二季度末115人,三季度末130人,四季度末125人。
求1998年该校的平均教职工数。
将已知数据代入公式即得:
110/2+120+115+130+125/2
a=────────────=121(人)
5-1
2.年末离退休人数:
指在学校或教育事业单位领取离退休金的离退休人员。
3.学生数:
指上级教育计划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并具有学籍的全部学生数,包括国家统招生、自费生、委培生。
不包括各种培训班学生数。
(1)成人中等学校学生:
包括独立设置教师进修学校的短期培训和函授的学生数。
(2)幼儿园在园人数:
指由教育部门举办的并由“教育事业费”开支的人数。
(包括小学附设的幼儿班和学前班人数)。
(3)年末在校学生数:
指当年12月31日的在册人数。
(4)年平均学生数:
采用间隔不相等的序时平均数公式计算。
其公式为:
(a1+a2)/2×f1+(a2+a3)/2×f2+...+(an-1+an)/2×fn-1
a=──────────────────────────
∑n-1fi
式中:
a表示序时平均数,
a1、a2...an表示各时期指标数值;
f1、f2...fn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全国 教育经费 统计 报表 填表 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