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民法考试试题及解析四.docx
- 文档编号:901967
- 上传时间:2022-10-13
- 格式:DOCX
- 页数:36
- 大小:43.43KB
司法民法考试试题及解析四.docx
《司法民法考试试题及解析四.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司法民法考试试题及解析四.docx(3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司法民法考试试题及解析四
司法-民法考试试题及解析(四)
一、单选题(本大题40小题.每题1.0分,共40.0分。
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
第1题
赵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赵某将自己的汽车作价5万元抵押给李某,未约定担保数额,并依法进行了抵押登记。
后一次事故使汽车报废,保险公司赔偿8万元。
赵某与李某之间的抵押关系:
( )
A 应归于消灭
B 继续有效,应以保险赔偿金中的5万元继续担保赵某对李某的债务
C 继续有效,应以全部保险赔偿金8万元继续担保赵某对李某的债务
D 终止,赵某应以保险赔偿金提前清偿李某
【正确答案】:
C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本题涉及担保数额和抵押权人的物上代位权问题。
本题中,赵某将自己的汽车抵押给李某,因未约定担保数额,则整个汽车的价值均应作为担保债权的标的。
又因该汽车因事故报废,获得保险金8万元,抵押权人李某对该保险金享有物上代位权,可请求将该保险金提存或提前清偿债务。
据此,本题AB选项错误。
D选项因赵某应以保险金提前清偿李某只给予了一种可能性,故错误。
第2题
下列人员中,可以行使自力防御权的有:
( )
A 出租人
B 出质人
C 寄存人
D 留置权人
【正确答案】:
D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本题涉及自力防御权的行使主体问题。
出租人、出质人、寄存人均为间接占有人,故不能行使自力防御权,只有留置权人为直接占有人,可行使自力防御权。
第3题
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违约金为2万元。
同时,甲向乙支付定金500元。
后乙违约;造成甲的经济损失2.1万元。
现甲起诉到法院,则甲最多可获得( )的赔偿。
A 2.1万元
B 2.6万元
C 3万元
D 4.6万元
【正确答案】:
A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本题涉及定金和违约金的适用问题。
依照《合同法》规定.如果同一合同既规定违约金,又规定定金的,权利人只能选择适用,或者适用定金条款,或者适用违约金条款。
本题中,如果适用定金条款,则适用双倍返还规则,甲最多获得赔偿1万元。
如果适用违约金条款,因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权利人可请求增加,增加数额为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甲最多可获得21000元的赔偿。
此时,甲向乙支付的定金就转化为预付款,如果合同已经履行,该预付款就可冲抵合同价款,如果合同未履行,该预付款就应按不当得利予以返还。
本题中,因5000元定金转化为预付款,属于返还数额,不属于赔偿数额,故B选项错误。
C、D选项的错误是明显的。
第4题
甲的哥哥1997年底去世,留下遗嘱给甲一处房子作新房。
甲与乙于1998年1月登记结婚,3月接到房子并办理登记,搬进居住。
’因该房屋年久失修,且过于简陋,经有关部门同意后;二人对房屋进行了翻盖,共花费6万元。
现二人离婚,对房屋的.权属发生了争议。
依法该房屋所有权应:
( )
A 属于甲、乙的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房屋办理登记时,二人已登记结婚
B 属于甲单独所有,因为甲已于其哥哥去世时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C 属于甲、乙的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甲的哥哥的遗嘱中已说明将房屋给甲和其妻子共有
D 属于甲、乙的共同财产,因为二人以共同财产对房屋进行翻盖
【正确答案】:
B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本题涉及个人财产和夫妻共有财产的问题。
个人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题中,甲取得的该房屋是在婚前,因此为婚前个人财产。
第5题
下列关于回赎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 回赎是出典人与典权人协商,出典人支付原典价以消火典权的双方法律行为
B 回赎权的主体只能是原出典人
C 回赎只能向原典权人提出,
D 典权未定期限的,出典人可以在出典后30年内随时回赎
【正确答案】:
D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本题涉及回赎的相关问题。
回赎是出典人向典权人提出以支付原典价消灭典权的单方行为,回赎权的主体不以原出典人为限,如果原出典人将典物的所有权让与他人时,由受让人事有回赎权,回赎权的相对人也不以原典权人为限,如果原典权人已将典权让与他人时,则应当向该受让人行使回赎权。
典权未定期限的,出典人可以在出典后30年内随时回赎。
第6题
某海滨水产养殖公司为私营家族企业,其经理、出纳、会计均为亲屑。
强某系出纳,公司经常将公款由会计、出纳等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某日,张某同学王某因私营家具厂欲向海滨信用社贷款,要求张某疏通经理以海滨水产养殖公司名义为其贷款做担保。
张某感觉到由公司出面作保困难较大,便提出可用其公司10万元公款但以其私人名义存在当地农行营业所的定活两便存单质押。
海滨信用,社遂与王某、张某签订了8万元的质押贷款合同,张某交10万元存款存单给信用社。
但当时张某,王某均未告知信用社该存单所载款项系公款。
后因王某无力还款.海滨信用社诉至法院,要求实现质权。
水产养殖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
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A 海滨信用社质权无效,理由是张某无权以存单设定质押
B 海滨信用社质权无效,理由是水产养殖公司拒绝追认
C 海滨信用社质权有效,理由是质权的善意取得
D 海滨信用社质权有效,理由是张某有权设定质权
【正确答案】:
D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本题涉及存单质押问题。
《担保法》第76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
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存款单所记载的权利为证券债权,该债权与证券不可分,虽然本案张某所持存款单系单位公款所存,但存款单上记载的权利人系张某,故张某有权以该存款单设定质权。
质权的善意取得是指出质人无权处分他人财产而将财产设定质押,质权人可基于善意而取得质权,然而本题中,张某并非无权处分,故谈不上善意取得的问题。
本题答案为D。
第7题
甲向某商场订购红木家具一套,但未约定履行方式。
商场认为,甲应上门拉货;甲认为,商场应送货上门。
为此引起纠纷。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A 应由甲上门拉货
B 应由商场送货上门
C 应由甲上门拉货,但拉货费用应由商场承担
D 应由商场送货上门,但送货费用应由甲承担
【正确答案】:
B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本题涉及债的履行方式、履行费用问题。
当事人对履行方式没有约定的,应依照习惯确定。
在向商场购买大型家具的履行方式的习惯问题上,一般采送货上门方式,同时依照合同法规定,履行费用没有约定的,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
故本题选项为B。
第8题
甲,乙2人共有房屋一幢,甲长期在外地,由乙实际居住,并付给甲若干补偿,一日因房屋地基不牢倒塌,对邻房造成一定损害。
对此:
( )
A 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B 应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C 应由甲、乙分担责任,并由乙适当多负担
D 应由甲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B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本题涉及共有财产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
对于共有财产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我国法律暂无规定,但依据民法原理,共有财产致人损害属于不可分之债,应由共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9题
甲、乙、丙3人合买了一套机器设备。
甲欲以5000元的价格转让白己的份额。
丙表示不要,乙未置可否。
3个月后,丁愿意购买该份额,甲接受了丁交付的5000元款项。
此时甲父知道此事也欲购买该份额,甲又与其父签订了转让份额协议。
这时乙,丙也分别向甲表示欲购买甲的份额。
甲的份额应转让给谁?
( )
A 乙与丙
B 乙
C 丁
D 甲父
【正确答案】:
C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的行使问题。
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当在合理期间内行使,该合理期间我国法律只是对房屋买卖规定了3个月期限,对其他财产未规定具体期限,依照法理,该具体期限不能超过3个月。
本题中,甲在3个月前就通知乙、丙,乙明确放弃,丙未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故乙、丙巳不存在优先购买权问题。
甲已将份额卖给了丁,且接受丁丁交付的款项,表明份额所有权已经转让给丁,交付已经完成。
其父是在知道甲转让份额后,欲取得该份额,因该份额已经转让给丁,故甲父不能取得该份额所有权。
本题正确选项为C。
第10题
下列行为中,可以作为债权人撤销权的标的的是:
( )
A 债务人某甲在其父亲死亡后,拒绝接受继承的行为
B 债务人某乙以自己财产为自己的亲戚李某从银行贷款设定担保,由于李某打算贷款炒股,风险极大,有可能损害某乙的债权人的利益
C 债务人某丙捡到他人的钱包又将其返还给他人,并且还拒绝他人给付他的酬金的行为
D 债务人某丁自己本身就比较贫困,却还收养了一个孤儿的行为,有可能害及债权
【正确答案】:
B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本题涉及撤销权的标的问题。
撤销权的标的是债务人实施的使自己的责任财产予以减少的行为,而且该行为应是可能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
在实务中,这些行为具体包括:
(1)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
(2)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3)债务人放弃未到期债权的行为;(4)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5)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的行为;(6)债务人无偿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7)债务人与某一债权人恶意串通,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抵押给某一债权人而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
撤销权的标的应是财产行为,而且应是使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予以减少的行为,不使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予以增加的行为不为撤销权的标的,如债务人放弃继承、放弃受遗赠、放弃赠与。
债务人的身份行为也不得撤销,如收养行为、婚姻行为。
本题中,A选项属于债务人不使自己的责任财产予以增加的行为,故不得撤销;C选项与A选项相同,故不得撤销;D选项属于身份行为,不得撤销。
只有B选项属于使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的行为,故属于撤销权的标的。
第11题
1991年5月,冯敏因受单位行政处分而离家出走,一直下落不明。
1997年6月其妻王慧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同月,冯敏所在单位欲将其除名亦向同一法院送交了宣告冯敏死亡申请书。
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 )
A 法院应判决离婚,但不应判决宣告死亡
B 法院应判决宣告死亡,使冯敏与王慧的婚姻关系自然解除
C 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也可以判决宣告死亡
D 法院可以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宣告死亡
【正确答案】:
A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本题涉及宣告死亡的条件问题。
宣告死亡除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外,必须要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失踪人的近亲属以及与失踪人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人。
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
本题中,冯某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已满4年,但其妻只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而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而冯某所在单位只与冯某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其单位不具有申请人的资格,故人民法院只能判决离婚,不应判决宣告死亡,故本题正确选项为九
第12题
甲为一精神病人,乙为甲的监护人,乙的下列行为哪些为合法行使监护职责的行为?
( )
A 为防止甲外出惹事,将甲的双脚戴上脚镣的行为
B 对甲未患精神病时赠与给他人的财产予以撤销的行为
C 对丙所欠甲的债务以自己的名义请求返还的行为
D 对甲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的行为
【正确答案】:
D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本题涉及监护人的职责问题。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负有管理和教育的职责,但管理和教育行为应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习惯。
将甲的双脚戴上脚镣,违反了管理和教育的本质,是侵害人身权的行为。
故A选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司法 民法 考试 试题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