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职业院校技能竞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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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职业院校技能竞赛
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
制 度 汇 编
省竞赛组委会
2017年3月
目 录
一、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赛点工作要求1
二、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赛点准备与相关工作要求16
三、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工作程序与要求19
四、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成绩评判规则22
五、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仲裁组工作办法24
六、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评奖办法26
七、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赛题管理办法28
八、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专家工作管理办法34
九、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选手抽签及参赛须知37
十、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赛点开幕式、闭幕式基本议程39
十一、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裁判守则40
十二、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指导教师守则41
十三、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参赛选手守则42
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
赛点工作要求
一、工作职责
1.负责竞赛组织的联络协调。
2.配合主办单位制订所辖赛项竞赛执委会工作方案。
3.负责牵头组织赛点各赛项竞赛规程与评分标准的制定(修订)。
4.负责制定赛点工作方案。
5.负责赛点各赛项赛事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主要工作内容
1.联络协调是指组织竞赛的整体协调,主要包括:
联系
主办单位,竞赛组委会和赛点各赛项执委会之间的上传下达,竞赛相关文件的送签,赛点各部门的调配,赛点与参赛学校之间的沟通交流等。
2.各赛项竞赛执委会工作方案应包括组织机构及职责、
赛点赛项信息表、主要工作及要求、时间安排、联系方式等内容(执委会工作方案模板见附件1)。
3.赛点工作方案应包括组织机构及职责、竞赛安排、应急预案、经费预算等内容,由赛点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制定,经赛点主任审核签字后报各竞赛执委会审定颁布(赛点工作方案模板见附件2)。
4.各赛项竞赛规程与评分标准的修订,应根据2017年已颁布国赛规程,按照《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规程与评分标准(模板)》(见附件3)的体例要求,尽可能按照国赛规程的内容,并考虑湖南省职业院校及赛点设施设备情况进行调整,竞赛规程与评分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文字表述要规范、无歧义,并按齐、清、定的要求在全体专家签字、组长认可后提交各竞赛执委会审定颁布。
5.各赛项赛事的组织,包括:
①赛前的各种准备;②工作人员的选定;③选手报到、抽签及资格审查;④选手、裁判及相关人员的食宿安排;⑤组织开幕式和闭幕式;⑥竞赛过程的组织、协调及安全保卫;⑦协助竞赛成绩评判、统计上报;⑧协助执委会处理选手的投诉等。
具体要求见相关制度规定。
三、时间安排
日 期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备注
3月23日
颁布省赛通知
组委会办公室
3月23-28日
省赛报名
组委会办公室秘书处
3月28日
召开2017年省赛赛点工作会议
组委会办公室
4月1日-4月6日
1.收集审定竞赛规程、评分标准及各赛项竞赛执委会工作方案;2.完成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完成市州和高职院校报名数据统计;完成代表团报名信息汇总,并把相关数据告知各赛点
各赛项竞赛执委会(赛点)
组委会办公室
4月8日前
1.颁布竞赛规程、评分标准;
2.颁布各赛项竞赛执委会工作方案;
3.收集赛点工作方案
各赛项竞赛执委会(赛点)
组委会办公室
4月11—14日
遴选、审定专家名单(命题、裁判)并联系最后确定名单
各赛项竞赛执委会技术组
4月14日前
审定并颁布赛点工作方案
各赛项竞赛执委会(赛点)
4月15日—19日
完成竞赛命题
各赛项执委会技术组
4月20日—21日
完成印制各赛项试题
各赛项执委会技术组
4月22日-23日
秩序册和相关胸牌、证书、奖牌验收、清点,相关资料下发各赛点
组委会办公室秘书处(赛点)
4月24日前
完成赛点有关准备
各赛点
4月24日—25日
巡视、检查各赛点竞赛准备工作
各赛项竞赛执委会
4月25日
参赛学校、裁判员、省派赛点第一副主任到各赛点报到
各赛项竞赛执委会(赛点)
组委会办公室
4月25日下午
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
组委会办公室
4月26日-28日
正式比赛。
组委会、执委会、赛点学校
5月2日-5日
统计竞赛成绩。
组委会办公室秘书处
四、具体要求
1.实行赛点主任负责制。
赛点主任必须由院(校)长担任,是各赛点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竞赛组委会和各赛项竞赛执委会的要求,切实担负起该赛点各赛项竞赛执委会工作方案的拟定、竞赛规程与评分标准的修订、赛点工作方案的制定、赛事的具体组织及安全等责任,确保竞赛安全、规范、顺利、有序进行。
赛点学校与省教育厅签订责任状,发生竞赛组织及安全等相关问题,实行责任追究制。
2.赛点第一副主任(由省教育厅选聘)职责:
检查、指导赛点赛前的各种准备工作;全程参与赛点赛事,包括参加赛点裁判会、选手会和开、闭幕式,督查竞赛过程的组织、成绩评判、安全保卫等工作;协助竞赛执委会处理赛点参赛选手的申诉;协助竞赛执委会和赛点做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并及时向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告赛点突发情况;收集赛点各项目竞赛成绩等相关资料。
3.竞赛设施设备的配备,应尽可能使用国赛指定的设施设备;如果没有条件使用国赛指定的设施设备,应根据赛点条件和相关参赛院校实际,明确所使用的设施设备。
竞赛设施设备须在竞赛规程中明确,并在赛前安排参赛学校选手来赛点熟悉相关设施设备。
4.各赛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并将相关材料,包括经各执委会审定后颁布的竞赛规程与评分标准、赛点工作方案、竞赛结果、竞赛存档资料(开、闭幕式影像资料,比赛现场录像视频及照片,获奖优秀选手、指导教师采访资料等)及时报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秘书处。
附件:
1.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赛项竞赛 执委会工作方案(模板)
2.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赛点工作方案(模板)
3.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规程与评分标准(模板)
附件1:
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
×××赛项竞赛执委会工作方案
(模板)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执委会
负责×××等赛项竞赛筹备与组织实施等工作,审定竞赛规程和赛点工作方案等重大竞赛事项。
主任:
(牵头主办单位分管领导)
常务副主任:
(教育厅分管领导)
副主任:
(主办单位业务处室领导、相关赛点学校主要领导)
成员:
(主办单位业务处室相关人员、相关赛点学校分管领导)
(二)执委会下设机构
1.执委会办公室
负责竞赛执委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竞赛执委会内部工作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竞赛组织方案和实施计划制定、竞赛报名组织、竞赛规程和赛点工作方案初审、竞赛过程管理和协调等竞赛有关的具体工作。
主任:
(牵头主办单位业务处室领导)
副主任:
(教育厅业务处室领导)
成员:
(主办单位业务处室相关人员)
2.仲裁组
受理各代表团提出的申诉,负责对执行竞赛规程产生的疑问或出现的纠纷进行仲裁处理,确保竞赛规程的正确规范执行。
组长:
(牵头主办单位业务处室领导)
副组长:
(教育厅业务处室领导)
成员:
(主办单位业务处室相关人员)
3.技术组
负责选聘专家(包括规程审定、竞赛命题、竞赛裁判专家),审定赛项竞赛规程和赛点工作方案,组织赛项试题命制等竞赛技术工作。
组长:
(牵头主办单位业务处室领导)
副组长:
(教育厅业务处室领导)
成员:
(主办单位业务处室相关人员)
3.安全保卫组
负责竞赛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竞赛专家名单及竞赛试题等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对参赛学校及赛点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及检查。
下设代表团、赛点安全保卫组,负责组织制定代表团及赛点安全保卫详细工作方案,维护竞赛的秩序和纪律,预防和处理竞赛期间的突发事件,确保竞赛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组长:
(牵头主办单位业务处室领导)
副组长:
(教育厅业务处室领导)
成员:
(主办单位业务处室相关人员)
4.宣传联络组
负责竞赛的宣传策划和市场运作,负责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竞赛事项的宣传报道,代表竞赛组委会发布新闻。
组长:
(牵头主办单位业务处室领导)
副组长:
(教育厅业务处室领导)
成员:
(主办单位业务处室相关人员)
二、赛点赛项信息表
序号
赛 点
赛项名称
组 别
赛项数
三、主要工作
1.筹措赛项竞赛经费
2.审定赛项竞赛规程
3.审定赛点工作方案
4.选聘赛项竞赛相关专家
5.组织赛项试题命制
6.指导、管理与监督各赛项赛事的具体组织实施
……
四、时间安排
根据赛点工作要求中规定的时间安排自行确定。
五、联系方式
牵头主办单位联系人:
省教育厅联系人:
赛点学校联系人:
附件2
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
×××赛点工作方案
(模板)
赛项:
1.
2.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负责整个竞赛的组织、协调、督查和实施。
主任:
(电话:
)
第一副主任:
(电话:
)
副主任:
(电话:
)
成员:
(电话:
)
赛点联系人:
(电话:
)
(说明:
1.赛点主任是赛点的第一责任人,由学校校长担任;第一副主任由省教育厅选聘,主要负责检查、指导赛点赛前的各种准备工作,全程参与赛点赛事,包括参加赛点裁判会、选手会和开、闭幕式,督查竞赛过程的组织、成绩评判、安全保卫等工作,及时报告并协助竞赛执委会处理赛点参赛选手的申诉,向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和执委会报告赛点突发情况,并协助赛点做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收集赛点成绩等相关资料。
)
(二)领导小组下设机构
1.竞赛组
负责竞赛场地(赛场、候赛室、检录室)、设备、软件环境、材料等竞赛准备工作以及参赛选手、指导教师接待工作。
组长:
(电话:
)
成员:
2.会务组
负责竞赛会务和报到工作,协助做好接送车辆安排,协助开、闭幕式和竞赛相关会议会场布置及相关会议资料的准备。
组长:
(电话:
)
成员:
3.宣传组
负责整个竞赛过程中的宣传、报道及记者的接待工作,负责竞赛志愿者招聘、培训工作。
组长:
(电话:
)
成员:
4.后勤组
负责整个竞赛水电保障、医务保障和休息场地的安排、校园环境卫生、参赛队员中餐等工作。
组长:
(电话:
)
成员:
5.接待组
负责整个竞赛领导、联络员、裁判的接待、食宿安排、车辆安排等工作。
组长:
(电话:
)
成员:
6.保卫组
负责整个竞赛安全、赛场警戒、车辆指挥工作,保证赛事安全、交通畅通。
组长:
(电话:
)
成员:
二、竞赛安排
(一)赛项及参赛人数
(二)报到安排
(三)选手熟悉场地
(四)竞赛地点
(五)竞赛日程
说明:
1.分赛项列表;2.选手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报到,同一赛项需多场举行的项目,报到时抽取顺序号,确定参赛场次,报到结束后领取参赛证;3.每场比赛提前30分钟检录,选手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参赛证检录,检录时应抽取工位号;4.比赛全部结束后,必须保证2小时的成绩公示时间,公示无异议后才能颁奖。
三、其他
(一)食宿安排
(二)应急预案
(三)学校详细地址(含乘车路线、交通线路图、分布图等)
(四)联络方式
经费预算(参考表)
××赛点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
××赛项经费预算表
比赛所需材料(含水电、交通)费用预算
序号
项目名称
参赛人数
材料名称
单价
数量
小计
填报人
说明
合计
比赛工作量及相关费用预算
序号
项目名称
规程制订(人/天)
单价(元)
监考(人/天)
单价(元)
裁判(人/天)
单价(元)
技术/(人/天)
单价(元)
工作
人员(人/天)
单价(元)
小计
合计
材料与人工预算金额合计
填报人签名:
年月日
系部意见:
年月日
学院意见:
年月日
主办单位意见:
年月日
附件3:
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
规程与评分标准
(模板)
××专业类××赛项技能竞赛
规程、评分标准及选手须知
一、竞赛内容
1.
2.
二、竞赛方式
三、竞赛时量
四、名次确定办法
五、评分标准与评分细则
1.评分标准及分值
2.评分细则
六、赛点提供的设施设备仪器清单
七、选手须知
(一)选手自带工具清单
(二)主要技术规程及要求
(三)选手注意事项
具体要求如下:
1.竞赛内容:
明确赛项名称、赛项基本内容。
2.竞赛方式:
明确竞赛的具体组织方式,包括个人赛还是团体赛,团体赛要写明组队要求,选手资格有特殊要求的也要写明。
3.竞赛时量:
明确竞赛的时长。
4.名次确定办法:
原则上按照竞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名次。
总分相同时,完成时间较短者名次列前;成绩和完成时间均相同时,操作过程较规范者名次列前。
5.评分标准与评分细则:
赛项评分标准要全面、详细,应涵括赛项每个环节、每个考核的知识点、技能点的成绩评定,具体包括竞赛项目、内容、评分规则、技术要求、记分标准、参考分值等,评分标准与赛项的竞赛内容、规程应完全一致。
6.赛点提供的设施设备仪器清单:
公开本赛项比赛需要技术平台的全部信息,包括硬件和软件信息、机器设备信息、工量具信息等。
原则上应采用通用技术平台,但产品必须是成熟的合格产品。
7.选手须知:
分别明确本赛项选手自带工具清单、技术规范要求、选手注意事项等。
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
赛点准备与相关工作要求
一、组织报到
各赛点要设置报到处,热情接待各代表队。
①参赛选手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到赛点报到,并领取参赛证;
②做好报到登记(应事先制订好报到登记表),及时联系未报到的代表队;
③安排好代表队的食宿;
④需分组竞赛的项目,报到时应安排选手抽签确定比赛组号。
各赛点应提前打印好报到须知,报到时发给各代表队,并用大纸书写好张贴在报到处。
报到须知内容主要包括竞赛期间代表队的生活、休息、安排(熟悉赛场、竞赛时间等),竞赛办公室地点及联系人、电话等。
二、赛场设置
各赛点的赛场(包括评判场地)应相对独立,便于封闭、保卫,通风要良好;检录处应与赛场紧密相连,分组比赛的赛点的检录处应摆设相应数量的椅子,便于选手在检录处候赛休息;赛点办公室、医疗室、领队和指导教师休息室等其他场地离赛场要达到30米以上。
凡规定由赛点提供的比赛工具、设备及材料等,由各赛点按质按量准备。
赛场内各工位应按顺序编好和标明工位号;各赛点学校内与比赛相关的场地应张贴指示牌,便于各代表队在赛点活动;各赛点校门口应悬挂“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赛点”横幅。
三、警戒区域设置
赛场(含检录场地)和评判场地外四周30米左右为警戒区域。
警戒区域要有清晰的警戒线及相应标示。
每个项目比赛期间,除参赛选手、裁判、技术支持和组委会(含执委会)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能超越警戒线进入赛场、评判场地的警戒区域。
单独于赛场之外设置的评判场地,评判时除裁判外,任何人不得进入。
警戒区域要设专职保卫人员,以保证警戒区内无其他人员进入。
事先联系好的新闻单位人员、观摩人员(含代表团团长)若需要进入警戒区,应由赛点负责人陪同方可进入;事先没有联系同意的,一律不能进入。
四、证件表格准备
竞赛组委会统一制作获奖奖牌和证书,并提供代表团、参赛选手、裁判和各赛点相关人员证件样式模板,以及成绩报告单、竞赛结果表、成绩汇总表样表,具体由各赛点制作。
此外,各赛点还要负责制作秩序册、检录单(应包括选手编号、姓名、组号、工位号等)、抽签号码及与赛点工作相关的其它表格。
评分表由裁判长设计,全体裁判共同讨论后由各赛点印制(分项目按参赛选手人数每个裁判一份)。
五、后勤准备
各赛点要确保比赛设备的正常运转,确保比赛时的电力供应;要设专职医务人员,并提供必备药品;因比赛需要在赛场内进餐的,有关赛点应安排送餐。
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
工作程序与要求
一、赛前
1.裁判、参赛选手及指导教师报到。
裁判于比赛前一天下午15:
00前报到;各参赛队、指导教师于比赛前一天下午16:
30前到各赛点指定的报到地点报到。
①裁判集中学习。
各赛点相关项目所有裁判参加,由裁判长主持,集中在赛点熟悉赛场、学习竞赛规程、评分细则及裁判守则,统一对规程的认识和理解,确定执行尺度与过程要求,并明确分工与职责。
②参赛选手及指导教师以学校、参赛赛项为单位,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报到。
2.开幕式。
各赛点在正式比赛前举行开幕式,由赛点主任主持。
参加人员包括各代表队领队、指导老师、参赛选手、裁判及赛点工作人员。
开幕式必设议程为赛点所在学校代表致欢迎词、组委会相关人员讲话、裁判代表宣誓、选手代表宣誓,各赛点可另设其他议程。
3.参赛选手熟悉赛场。
竞赛前,赛点均应安排专门时间,让各代表队参赛选手熟悉比赛场地的设备、器械、工具及周边环境。
4.封闭比赛场地。
代表队参赛选手熟悉完场地及场地器械后,全面恢复到赛前状态,对比赛场地实行封闭,直至正式比赛选手进场。
场地封闭期间,任何人员不能进入。
场地封闭由赛点第一副主任和裁判长监督执行。
二、赛中
5.检录抽签。
检录抽签由赛点第一副主任及各赛点的检录员负责。
比赛开始前30分钟,参赛选手到检录处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参赛证报到检录,并抽签决定工位号。
检录员应逐一核准参赛选手身份,并组织参赛选手同时抽签。
抽签前,参赛选手所有具备通讯与联络功能的电子设备必须上交由检录员统一保管(不上交者,一经发现,视为舞弊处理)。
抽签完毕后,检录员要将选手的抽签号(分组和工位)与参赛选手姓名、编号逐一登记在《检录登记表》上,然后将登记好的《检录登记表》装入信袋密封,并在信袋两端封口上签上检录员姓名,将密封信袋交赛点第一副主任保管。
各代表队的领队和指导教师不得进入检录区域。
分组比赛的项目,第一组之后的选手是否需要封闭,由裁判长和赛点主任确定。
6.参赛选手进场。
参赛选手检录抽签后,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参赛证等上交由检录员统一保管,只持抽签号直接进入赛场,或在检录处候赛等待,不得再离开赛场(包括检录场地)。
若离开赛场,视为弃权或自动结束比赛,不能再进入赛场。
进入赛场后,选手应按照自己的抽签号与赛场的工位号,对号入位。
比赛正式开始后,未参加检录抽签的选手不能再进入警戒区域及赛场,亦不再办理抽签手续,即不能参加比赛。
7.比赛现场。
比赛现场由裁判长主持。
裁判长负责掌握比赛时间、场内休息时间,记录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比赛项目的先后次序。
8.成绩评判。
成绩评判由裁判长主持,按《成绩评判规则》和各项目《评分标准和细则》执行。
三、赛后
9.评判结束后,由裁判长和赛点第一副主任在评判场地拆开密封的《检录登记表》,并按裁判长提供的《成绩报告单》填写《竞赛结果表》、《成绩汇总表》(公示表),由裁判长、各赛点第一副主任和赛点主任签名。
10.成绩公示。
由赛点在指定地点进行参赛选手成绩公示,公示2小时无仲裁申请则成绩有效,公示2小时内有仲裁申请则待仲裁结束无异议后成绩有效。
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
成绩评判规则
一、裁判应严格按统一的评分细则和评分标准执行,不得自行另外制订评分标准。
二、按赛项成立裁判组,其中裁判长1名,裁判4名或6名。
按照回避的原则,裁判主要从普通本科院校、相关行业、企业的技术专家和技能大师及职业院校省级专业带头人中遴选产生,由竞赛执委会统一遴选和聘请。
三、裁判评分时,只填写选手的工位号。
每个裁判应逐一对所有选手评分,并将评分结果填写在《评分表》上,由裁判长和赛点检录员填写《成绩报告单》,根据《成绩报告单》填写到《成绩汇总表》,在本赛点结束后公布,并由赛点联络员带交大会组委会。
原始《评分表》、《成绩报告单》、《成绩汇总表》由赛点第一副主任保管备查。
《评分表》、《成绩报告单》、《成绩汇总表》,相关人员均要签字。
四、以结果作为评判依据的项目可在该项目竞赛全部结束后由裁判长组织评分;以过程或过程与结果作为评判依据的项目,应当场评分,以各裁判评分之和取其平均值,作为该选手的最后得分。
五、裁判对评判过程有争议时,由裁判长裁定。
参赛选手若对评判不服,可在成绩公示2小时内由领队向赛项执委会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由仲裁组裁决。
仲裁组作出的决定为最终裁决。
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
赛项执委会仲裁组工作办法
一、各赛项执委会仲裁组(以下简称仲裁组)是本次技能竞赛所辖赛项的仲裁机构,在各赛项执委会领导下进行工作,任务是裁决比赛期间执行竞赛规程中发生的纠纷,保证竞赛规程的正确执行。
二、仲裁组不受理按竞赛规程应在裁判职权范围内处理的有关事宜,以及与竞赛无直接关系的违纪、寻衅闹事等行为的处理。
三、仲裁组的人选由各赛项执委会确定并公布。
四、对裁判评判不服的,允许参赛选手在竞赛成绩公示后2小时内由领队向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文本。
仲裁组根据书面申诉文本,要求裁判书面报告评判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并召开仲裁组会议进行讨论,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经仲裁组裁决,判定裁判的评判是正确的,当事人必须坚决服从;判定属于裁判的错误,仲裁组可视情节对裁判进行教育或处分,但不改变裁判在其职权范围内所作出的决定。
仲裁组对申诉所作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并立即生效,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仲裁组所作决定应报各竞赛执委会备案。
五、参赛选手、指导教师、领队违反竞赛规程,经仲裁组裁决判定生效后,仍无理纠缠的,应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仲裁组根据其情节轻重程度,可给予批评、警告、停止比赛直至取消选手比赛资格的处分,性质特别恶劣、干扰竞赛正常进行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在执行评判任务过程中,对表现突出的裁判,仲裁组可写出书面报告,报各赛项执委会给予表扬;对有错误的,视其程度,仲裁组可取消该裁判的评判资格。
仲裁组对比赛期间受理的申诉、控告,应及时作出裁决,不得影响其他场次的比赛或竞赛结果。
七、仲裁组是临时机构,比赛期间履行职责,比赛结束后自行撤消。
八、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
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
评奖办法
一、奖项设立及奖项数
1.团体奖:
按代表团设团体奖。
中职组设6个,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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