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准化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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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准化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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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准化制度汇编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本着“四定”(定项目、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
凡是自己解决的不能往上推)的原则,及时解决,并进行考评打分。
二、各车间及有关部门每星期一次安全检查,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三、每逢节日前后,各车间都要组织安全检查活动,发动群众揭露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解决,无力解决的要上报,在未解决之前,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四、各车间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研究职工安全思想动态和安全生产情况,特别要注意“死角”和零散作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操作人员对运行和使用的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立即报告车间主任,必要时停止设备运行,立即进行检修。
五、相关部门对查出重大事故隐患的,或遇到有作业场所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装置失灵,带病运行,可能造成重大事故,或遇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而口头通知后不立即纠正的,安全专业部门有权下达“不安全指令书”,强制停止作业,限期加以解决。
六、通过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任部门应及时予以消除。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安全隐患,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向单位的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人员。
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开发区和经贸局。
对于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开发区和经贸局报告。
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设备、设施检维管理,确保检修过程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对作业人员的伤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过程的安全检修,主管部门为生产安全部,机电修车间负责实施,企管办协助执行。
三、本公司实行日常检修和定期检修管理,年度定期检修计划要在每年底对设备、设施普查的基础上制定。
四、日常检修和定期检修的责任部门均为机电修车间。
机电修车间主任全面负责检修过程中的有关安全事项。
五、日常检修的频次根据生产运行状况临时确定。
定期检修根据年度计划至少每年一次。
六、设备、设施停工大检修时,检修项目应按照“五定”管理,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七、检修准备
1、所有检修前应办理相应的作业票证,对作业进行风险分析,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从事动火作业,高处作业、破土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作业许可证。
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2、根据“检修任务书”和“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要求,要对检修的设备管道进行工艺安全处理,包括清洗、置换、吹除等。
3、检修单位与生产部门共同对工艺安全处理等情况检查确认后办理交接手续。
不经生产负责人同意,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
4、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检修传动设备、传动设备上的电器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起动复查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起动牌或上安全锁卡。
5、对检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6、检修单位应检查检修中用防护器具、消防器材准备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八、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1、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企业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2、检修的设备、管道与在生活区域的设施、管道连通时,中间必须隔绝。
3、在易燃、易爆区域的生产车间临时检修时,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他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4、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进行严格管理。
5、在生产危险化学物品的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化工操作工人联系。
当化工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品或紧急停车的情况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6、应在检修、施工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标志,在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灯。
九、检修完工后处理
检修完毕后必须做到:
1、一切安全设施恢复正常状态。
2、清理现场。
3、检修任务书归档保存。
4、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属单位及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机和联动试车,验收后办理交接手续。
5、投料开车前,岗位操作人员认真检查确认维修部位和安全部件,保证其安全可靠,仪表管线畅通。
6、生产岗位交接班时,操作人员必须将检修中变动的设备、管道、阀门、电气、仪表等情况相互交接清楚。
十、制度考核
未执行制度有关规定扣主管部门负责人2-10分,实施部门负责人3-15分,报公司考核办执行。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目的
为了有效识别与提升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加强现场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安全意识培训教育。
三、职责
新员工入厂必须进行公司、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或学习。
1、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科组织进行。
安全教育内容为:
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及企业文化;
本公司的生产特点及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消防常识等;
典型事故及其教训。
2、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管安全生产的主任负责,由安全员进行教育,经过车间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安全教育内容为:
本车间的生产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
职业危害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等;
结合本车间特点的安全知识和事故教训。
3、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经过班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指定老员工带领参加工作。
安全教育内容为:
本岗位的生产流程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
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本岗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的作用、防护用品使用和保管方法;
岗位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等。
本岗位地理环境及紧急疏散路线。
四、公司内工作调动、干部参加劳动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返回原来岗位者,要进行车间、班组安全教育。
五、安全员负责对进入生产厂区的外来人员讲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项,并派专人负责带队。
六、管理人员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劳动纪律的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使职工自觉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七、通过安全标语、橱窗、宣传画、事故通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八、各班组要利用班前会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讲话和安全交底。
九、从事电气、焊接、起重、车辆驾驶、气瓶检验充装、压力容器操作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由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作业证后,方可从事作业。
安全员负责对特殊工种人员证件按有关规定做好年检。
十、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时,安全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
事故现场教育,吸取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布置下一步安全环保重点工作及应采取的措施,提出公司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二、各二级生产单位每旬由行政一把手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和解决存在问题,对安全隐患制定有效的防范、整改措施,每次例会都必须有详细具体的记录。
三、公司相关部门每周召开由各基层生产单位安全员参加的安全例会,汇报和总结本周安全生产情况,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领导指示,布置下周安全工作。
四、公司和二级生产单位每天上午召开生产调度会时,要按照“五同时”的要求,对安全工作进行讲评和详细布置。
五、各部门每周召开例会时,要根据当日生产任务,有针对性地布置安全工作和注意事项。
临时性工作要制定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熟知措施内容。
六、每周一为公司安全生产活动日,安全活动以班组为单位,由班组长负责组织,落实安全活动日内容。
1、安全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小时。
2、安全活动日内容:
由安全小组组长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布置本周安全工作重点。
针对季节性安全工作重点或特点,班组成员开展讨论并做好记录。
组织各类事故和先进经验的学习和教育。
组织规章制度或安全技术知识方面的学习。
组织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知识的学习。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安排的专项内容。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筹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生产奖惩,明确管理基本内容与要求、安全目标管理奖惩、检查与考核等相关事宜,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内容与要求
在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成绩显著或有特殊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者,视情节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一次性奖励200元至5,000元。
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在安全工作中有革新、发明、创造并获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
运用现代科学的安全管理方法,预测、预防事故,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
及时发现事故预兆,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
在事故抢险中,使国家财产和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的单位和个人。
举报“三违”、安全生产渎职、隐瞒事故等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为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经确认被采纳的。
在安全生产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安全工作获得上级部门表彰的。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单位处以500元至5,000元经济处罚,对责任人处以100元至1,000元经济处罚,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并追究刑事责任。
不履行安全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的;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无可靠措施保障,盲目进行生产作业的;
违反有关规定,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或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上岗)的;
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的;
在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交叉作业不戴安全帽的;
在生产区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违章驾驶或违章乘车的;
违反有关规定不办理各种作业票证的,或办理票证而不认真落实安全措施的;
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对安全常识、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不能熟练掌握,安全基础工作不完善,不扎实的;
违反有关规定,隐瞒、谎报、拖延不报告事故的或隐瞒事故真相,妨碍事故调查分析的;
接到安全部门发出的安全必办通知单,未按期整改的;
发生各类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
违反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
二、安全目标管理奖惩
1、项目筹建组年初根据河南中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实际下达年度安全生产指标并进行分解、落实,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严格考核,奖罚兑现。
2、各单位完成年度安全考核指标,目前由河南中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奖惩。
3、所属单位未完成年度安全考核指标不得奖。
发生死亡事故,按奖励标准同等进行处罚。
发生重伤事故按奖励标准的60%进行处罚。
轻伤事故超过控制指标按奖励标准的30%进行处罚。
4、由筹建组安全、生产、技术、机动部门疏于管理,致使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超出控制指标的,不予奖励,罚各部门应得奖励金额。
三、管理人员考核
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领域中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的,严格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并处500元至3,000元的经济处罚。
1、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事故预兆或已经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4、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四、其他
1、安全奖励资金由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罚款从个人薪酬中扣除。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和贯彻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贯彻“五同时”的原则:
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制度的宣传、教育、培训、贯彻的组织工作;尤其是特殊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工作。
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督促、检查、考核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消除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事故隐患。
5、主持各类重大事故、重大隐患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6、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或制定控制措施,确保公司生产安全。
二、生产部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文件及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2、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考核。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进行处理。
不能立即处理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同时上报有关负责人。
检查处理情况要填写详细记录。
3、作为公司级的生产安全员,负责对全体生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新入岗、上岗职工的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4、应当经常性的深入各车间(部门)对生产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5、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上报、处理等事项。
6、负责监督特种设备的年检、检修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7、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建档及登记、记录。
有权制止、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行为。
三、车间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3、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贯彻执行“特殊工种必须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和“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工作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才可上岗。
4、组织本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整改措施。
5、加强班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安全员的作用。
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
6、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应积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负责查明原因。
依据“三不放过”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7、组织制定本部门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8、组织制定本部门执行临时性任务时的安全防护措施。
9、有权拒绝上级部门或领导的不安全指令;有权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职工提出奖励或处分意见。
四、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部门、车间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具体布置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搞好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3、负责检查、监督、考核本班组职工安全生产情况;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防护器具。
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
4、对公司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负责对新调入和转岗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5、发生事故时要及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自救并减少损失;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对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应做好详细记录。
7、有权拒绝、制止、劝阻、批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强令冒险作业。
五、部门、车间安全员职责
1、协助部门、车间负责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部门、车间负责人做好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技术考核工作。
3、负责对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4、参加部门、车间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5、经常了解本部门安全装置、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情况。
对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6、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7、负责新调入的职工和转岗职工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建立本部门安全教育、考核、检查记录。
8、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告部门负责人处理。
六、安全员职责
1、协助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检查工作。
2、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本小组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本小组人员的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
3、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保护现场;及时向领导汇报。
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搞好安全防护用品的维护、保养和合理使用。
5、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告班组负责人处理。
七、职工个人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了解、掌握本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坚持安全自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消除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安全生产提出建议。
事故管理制度
一、事故及其分类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
2、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
具体划分按GB641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二、事故的报告
1、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施工队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全科。
2、施工队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三、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
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
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形成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使企业达到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
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三、要求
1、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
2、安全费用应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的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3、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照4%提取;
4、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5、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二、各车间、部门根据安全工作需要,提出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经安全环保部、财务审计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列支安全专项资金。
三、财务审计部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建立安全费用台帐,属于专项资金范围内费用的使用与报销,按安全费用列支程序审批后办理。
公司财务审计部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予以汇总,定期同安全环保部核对,确保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四、每年年底,公司高层会同财务审计部对当年企业安全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审核、评估、总结,并将下一年度企业安全费用的实施意见、计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中。
五、有关安全费用的会计核算问题,按国家统一会计核算制度执行。
1、范围
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以下费用不列入安全费用:
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所需保险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六、检查与考核
公司安全环保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
公司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规范作业现场安全行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公司所有生产活动
三、职责
1、各单位对本单位安全作业负责。
落实作业证制度;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防护用品;贯彻落实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公布职业危害检测结果;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进行安全管理;现场检查安全作业措施落实情况。
2、综合管理部负责作业证的审批、公共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管理、公共场所作业安全管理和检查各单位安全作业情况,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内容
一、作业证管理
公司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
1、各单位在进行以上作业之前,必须对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填写作业证,作业证应有针对作业活动的安全措施和有效期、责任人、监护人等内容。
填写完的作业证报企管部审批。
2、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不得进行危险性作业。
二、警示标志管理
1、各单位应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牌,警示标识的设置要符合《安全标志》(GB2894-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1996)和其他有关要求,告知牌要载明危险物品的名称、危害后果、预防措施、应急措施等。
2、进行检维修、施工、破土、断路、吊装等作业的单位要在现场设置相应的警戒区和警示标志。
3、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内容包括:
相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生产单位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内容包括:
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应急救治措施及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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