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运行服务规范》报批稿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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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运行服务规范》报批稿编制说明
广东省地方标准《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运行服务规范》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根据广东省质监局(原)《关于批准下达2018年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粤质监标函〔2018〕629号)。
由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广州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南方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两棵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网商协会、深圳市海购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新银河世纪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易仓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贝法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运行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的起草工作。
二、编制背景、目的和意义
据海关统计广东省2016年和2017年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分别以228亿元和441.9亿元的规模继续领跑全国,表现出规模化、专业化、集聚化的特征,广东省已然成为我国跨境电商的第一大省。
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跨境电商发展,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部署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大背景下,出台多个加快发展跨境电商政策文件,要求努力把我省打造成为亚洲重要的跨境电商中心、国家跨境电商强省,并提出要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着力在跨境电商各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
然而,跨境电商在迅猛发展的同时,存在着难以快速通关、规范结汇及退税等一系列问题。
在跨境电商贸易中,由于外贸企业需要与海关、国税、外管局、商务等政府职能部门及银行等一一对接,而跨境电商行业多碎片化订单,若每笔订单都重复与各职能部门对接将极大降低交易效率,这将严重制约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而且政府职能部门之间也需要一个公共区域共享企业上传的数据,并进行数据采集、交换对比、监管等工作。
针对这一现状,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从这个政策文件开始我国政府做出相关部署,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要加快建设一个连接电商平台、经营企业、跨境物流、跨境支付和政府监管部门等所有环节的综合信息平台,不仅可以为政府各职能部门,海关、国税、外汇管理、商务提供涉及经营备案、口岸通关等的管理服务类信息的采集、共享与交换,还可为涉及跨境电商的各类外贸企业、电商平台、物流企业、支付企业等为他们提供涉及海关、涉税和外汇管理的各类业务数据系统入口或导航入口,进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但目前在规范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方面仍处于没有标准现状,与其相应的运行服务规范尚未出台,致使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水平不高,不能较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该标准的制定,将有利于提高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应用和服务水平,从而更好地为广东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化服务,对促进我国跨境电商行业快速、健康、有序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编制思路和依据
本标准立足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6〕2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24号)等政策文件,结合我省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发展的实际现状,旨在对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成后的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撑等进行规范,内容涉及与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的支撑的业务模式、平台功能服务、日常维护、信息安全、投诉处理与改进等方面,并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而制定。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参考的政策、法规、标准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6〕2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15〕3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互联网+”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5〕5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2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广州)、中国(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6〕119号);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通知》(粤商务电字〔2015〕3号)。
四、编制过程与内容的确定
1、预研阶段
电商标准化工作一直是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的重点研究领域,课题组参与完成多项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
2017年12月,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通过公开投标方式,成功中标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跨境电子商务有关业务标准制定》项目,项目成果中包含《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运行服务规范》该标准。
在全面了解我省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发展现状、标准化现状、存在问题和标准化需求的基础上,对已建成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基于提高其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撑等服务水平的目的,提出本标准的结构框架及主要内容。
2、立项阶段
在承担广东省商务厅公开招标项目《广东省跨境电子商务有关业务标准制定》的基础上,2018年3月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牵头申报《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运行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广东省质监局(原)于2018年8月下达该地方标准立项的通知。
2018年3月省标院作为牵头单位与广州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南方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两棵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网商协会、深圳市海购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新银河世纪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易仓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贝法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标准起草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并收集和整理相关的政策法规、标准、学术文献、案例材料等,开始标准草案的研制工作。
3、草案形成与完善阶段
2018年3月至2018年4月,在标准草案研制过程中,标准起草组组织学习了《广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搜集了大量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文献以及相关标准,结合我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现状以及标准化需求,并多次召开内部研讨会,在包括编制目的、编制原则、编制内容和编制要求以及开展工作的方案等方面达成共识,形成标准初稿。
2018年5月至7月,课题组开展标准调研工作,实地走访了广州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南方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两棵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网商协会、深圳市海购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新银河世纪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易仓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贝法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对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的发展情况、存在问题、标准化需求等进行调研、分析和总结。
在此基础上,课题组召开多次内部研讨会,对标准内容进行讨论分析,将标准框架确定为:
1范围
2术语和定义
3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原则
4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服务
5日常维护
6服务方式及要求
7信息安全
其中,第四章,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服务,包含:
4.1企业
4.2地方政府
4.3个人
4.4数据交换
4.5与联检部门对接
4.6信息发布
在上述框架基础上,确定各个章节的主要内容,并对已明确的标准内容进行起草,完成标准草案一稿。
4、征求意见稿形成阶段
2018年8月,工作组召开征集意见前的专家研讨会,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成了标准草案第三稿,其中主要的修改包括:
1、将一稿第三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原则中,增加平台所支持的业务模式内容;2、修正并补充了第四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服务中每个功能模块子结构所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3、根据实地调研结果,在第四章日常维护,增加技术对接、系统升级、处理失败的报文、突发故障解决、对跨境电商重大活动支持等相关内容;4、在第六章服务方式及要求并入第五章,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标准结构确定为:
1范围
2术语和定义
3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原则
4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服务
5日常维护
6信息安全
其中,第三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原则,包含:
3.1建设原则
3.2支撑的业务模式
第四章,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服务,包含:
4.1企业
4.2地方政府
4.3个人
4.4数据交换
4.5与联检部门对接
4.6信息发布
5、送审稿形成阶段
2018年9月至10月,工作组将征求意见稿向全省21个地市的质监系统标准化部门、8个编码所、1个行业协会、38个跨境电商行业企业,3个科研机构高校等共71个单位发送,同时在网上公开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共收到56条意见,其中35个单位无意见,另有19条意见采纳,2条意见不采纳。
2018年10月,在征求意见结束后,工作组召开送审前的专家研讨会,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包含:
1、本标准不需要体现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原则,将第三章改为公共服务平台支撑的业务模式;2、对第四章中内容再次进行了补充和完善;3、增加了投诉处理与改进章节。
最终完成了标准送审稿。
标准结构确定为:
1范围
2术语和定义
3公共服务平台支撑的业务模式
4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功能
5日常维护
6信息安全
7投诉处理与改进
其中,第四章,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服务,包含:
4.1企业
4.2地方政府
4.3个人
4.4数据交换
4.5与联检部门对接
4.6信息发布
6、报批稿形成阶段
2019年6月18日,标准编制工作组召开了广东省地方标准《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运行服务规范》(送审稿)审定会,来自来自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海关、广东省冷链协会、广东省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广东高捷航运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好物加一科技有限公司、河源市洋汇科技有限公司等7个单位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运行服务规范》(送审稿)进行了评审。
专家组听取了起草单位的汇报,审阅了相关资料,对该标准的框架、内容和格式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及质询,一致同意《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运行服务规范》通过审定。
会后,标准编制工作组对专家意见进行汇总分析,共汇总专家意见23条,全部采纳,并根据采纳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形成报批稿。
五、主要内容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范围内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行服务和技术支撑。
2、关于标准的属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不涉及强制性标准范畴。
因此,编制组建议本标准作为推荐性标准发布。
3、有关条款的说明
3.1标题
标准名称根据广东省质监局(原)《关于批准下达2018年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粤质监标函〔2018〕629号)的项目名称,英文翻译Specificationofoperationandserviceforpublicserviceplatformofcross-bordere-commerce。
3.2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对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了定义。
3.3主要内容
第三章:
主要对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所能支撑的跨境电商业务模式进行了规定。
第四章:
主要规定了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具体的服务功能。
第五章:
主要规定了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所需日常维护方面需满足的具体要求。
第六章:
主要规定了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在信息安全方面需满足的相关要求。
第七章:
主要规定了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在收到用户投诉时的处置方式以及服务改进方面提出总体要求。
六、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协调性
本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
七、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本标准在起草过程中无重大意见分歧。
八、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本标准实施后,由广东省商务厅推荐给广东省相关企业使用。
本标准实施后,标准起草单位同标准化技术机构对本标准进行宣贯;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使相关单位尽快熟悉、了解、掌握和应用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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