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林业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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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林业局
涞源县林业局
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规定,现将涞源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林业生态建设。
组织全县造林绿化、退耕还林、防沙治沙、防治水土流失、应对气候变化等工作,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二)造林绿化。
组织、指导全县开展造林绿化工作,指导义务植树和社会造林;
(三)森林抚育。
组织对中幼龄林进行抚育作业,低质低效林改造,更新造林;
(四)退耕还林。
按照规划和省市下达的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退耕还林、荒山荒地造林等工程,兑现政策补助资金;
(五)防沙治沙。
组织实施全县防沙治沙规划,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沙尘暴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
(六)生态效益补偿及天然林保护。
界定国家、省市和县级公益林,对纳入重点公益林范围的森林资源按规定标准进行补偿,加强公益林监测、保护和管理。
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
(七)林业自然保护区、湿地、森林公园保护与建设。
依法对森林、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湿地类型等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公园、保护小区的建设和管理,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监督湿地、森林公园合理利用;
(八)林果产业发展扶持果品、蚕桑、苗木、花卉的标准化生产和基地建设,推动果品、蚕桑、花卉的结构调整。
指导全县林业产业相关工作,扶持林业企业发展;
(九)支持现代果品业发展。
组织实施果品、蚕桑的结构调整和基地建设,指导果品、蚕桑的品种改良、品质提高和标准化生产工作;
(十)支持苗木花卉产业发展。
改善苗木花卉产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改变落后的生产方式和技术手段,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
(十一)支持林业产业发展。
落实林业产业政策,扶持林业重点企业和合作组织发展,加强木材行业管理。
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
落实林业贷款贴息项目;
(十二)林业科技支撑和公共服务。
组织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创新和技术示范推广,为林业生态发展和林产品生产提供公共支撑;
(十三)林木良种繁育县级及以上林木良种基地建设与管理,加强全县林木种质资源管理;
(十四)林业改革。
深化林业体制改革,推动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场改革;
(十五)林业防灾减灾。
组织、协调全县森林火灾的预防与扑救工作,承担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六)野生动植物保护及疫源疫病监控。
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
依法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十七)林业科研推广。
林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示范,基层推广体系建设等;
(十八)林业行业质量安全。
监督管理林业行业产品质量安全,负责相关质量安全监测及信息发布工作;
(十九)森林公安。
承担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
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二十)林业基础保障设施建设。
国有林场交通、通讯、电力设施改造,(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防火、营林房舍等基础设施建设,基层林业站、木材检查站等建设;
(二十一)森林资源监测与管理。
严格执行林地、林权管理森林采伐限额,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负责实施。
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
监管全县国有林业资产和森林资源资产;
(二十二)林业政务管理。
依法依规履行机关日常管理工作;
(二十三)综合业务管理。
调研提出规划和建议,林业执法、教育培训、信息宣传,工作部署、协调推动、普查统计、督促指导、行政审批、业务监管及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行政管理事项;
(二十四)综合事务管理。
加强机关事务性管理、机关党建和老干部工作,开展机关信息化建设、自身能力建设。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涞源县林业局
行政
正科级
财政拨款
涞源县林果技术推广中心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
涞源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1、收入说明
2018年涞源县林业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3360.59万元。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60.59万元。
2、支出说明
2018年部门支出安排预算总额3360.59万元。
基本支出874.77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649.01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225.76万元
项目支出2485.82万元
其中:
本级支出2485.82万元
3、与上年增减情况
本年度预算收支安排3360.59万元,较上年增加945.51万元。
其中:
基本支出增加151.91万元,主要增加为人员经费增加(调资增长);项目支出增加793.6万元,主要增加造林项目。
第三部分: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涞源县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5.76万元,其中办公费11.3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0.3万元、邮电费2.66万元、取暖费10.4万元、差旅费28.3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被装购置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劳务费1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万元。
第四部分: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单位:
万元
项目名称
2017年度预算
2018年度预算
增减金额
变化原因
因公出国经费
0
0
0
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0
0
0
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经费
12.7
31
+18.3
防火特种用车较多。
公务接待费支出
5.5
4
-1.5
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主要是:
公费节俭。
合计
18.2
35
+16.8
防火特种用车较多,接待防火检查较多。
第五部分:
绩效预算信息
一、总体绩效目标
(一)部门年度发展规划目标
1、造林6万亩,其中人工造林3万亩,飞播造林2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
2、义务植树60万株。
3、争取省级太行山绿化工程2万亩。
4、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
5、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1.6‰以内。
6、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以上。
(二)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1、扎实推进造林绿化。
2018年依托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等工程建设,继续抓好窗口地带、国省干道、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两侧、两河周边、旅游景区周围等区域造林绿化。
2、积极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
按照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基本方针,调动农民绿化美化的积极性,在农村“四旁”(村旁、宅旁、水旁、路旁),以绿化美化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兼顾经济效益,大力开展以营造阔叶树和果树为主的“四旁”绿化,发展农村林业经济,推动新农村建设步伐,完成义务植树110万株。
3、扩大产业基地建设规模。
抓好核桃片区产业带建设,新增核桃基地1万亩,确保我县三年新建20万亩核桃基地任务的完成。
4、深入开展公益林管护工作。
一方面要做好我县45.06万亩国家重点公益林和27万亩省级公益林的管护工作,加强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管理,做到定额支付、报账管理和专款专用,确保补偿基金发挥出应有的效益。
另一方面要按照《河北省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认真、科学地做好省级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和审批工作,力争将没有纳入重点公益林范围的林地,尽可能多地纳入省级公益林保护面积,最大范围地实现我县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
5、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抓宣传教育,强化防火意识。
利用多种载体宣传森林防火工作,通过设置防火警示牌、发放防火宣传册、张贴防火标语、群发防火短信等手段,组织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断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二是抓火源管控,消除火灾隐患。
组织力量经常性地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增设防火检查点、加大巡护密度等措施,注重节假日关键时期和林场林区、重点进山口、坟地等关键区域,加强对痴、呆、傻等特殊群体的监护,严格野外火源管理,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抓,现行就罚,宁拘不罚。
三是抓技能培训,提高扑救能力。
加强森林消防队伍训练,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扑火、科学扑火的业务培训,提高扑救能力。
四是抓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信息及时。
搞好了望监测系统和通讯系统设施建设,增强信息监测和捕获能力,以便及时为火情扑救提供准确信息。
6、加强封山禁牧工作。
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落实优惠政策,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坚决彻底禁牧,保护好造林成果。
7、抓好林政执法工作。
一是加强征占用林地管理。
严格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制度,对不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建设项目不得审核审批。
加强对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不批乱占林地案件的查处,加强林地监管,严厉打击毁林开垦、毁林挖塘等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强化对非法征占用林地行为的打击,减少林地的非法流失。
二是严格执行林地限额管理,严格执行木材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制度,严厉打击盗伐、滥伐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开展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非法征占用林地等专项行动,森林公安和执法队协同作战,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8、搞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2018年继续以防控美国白蛾和防治红脂大小蠹及鼠兔害防治工作等为重点,实施专群结合、联防联治等森林病虫害防治新机制,筹建民间森林病虫害防治协会和专业防治服务队,全面实施监控,加大预防和防治力度,严密防控重大林业灾害,将森林资源遭受病虫害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9、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合作,积极开展林权抵押担保贷款业务,完善林权抵押贷款相关制度,为林农再生产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
推进林地流转,规范资源流转行为,鼓励林农将林地以出租、转让和承包等方式流转给公司、大户造林,快速林业发展步伐。
(三)实现年度发展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
1、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多种渠道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荒山造林绿化的重大意义、广泛传播森林文化、生态道德文化等方面的丰富内容、深邃内涵,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态文化的认知,促进生态文化的繁荣,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理念。
进一步宣传有关林业法律政策,增强全民绿化意识,提高广大群众造林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参与、全民动手进行造林绿化、保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
并适时召开现场会、观摩会、调度会,做好组织发动,确保绿化工作顺利开展。
2、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对全县造林工程实行“集中连片,规模治理”造林模式,造林时期重点放在雨季,造林重点突出在国省干道、旅游景区周围、县城周边。
按照“适地适树”原则,逐地块、逐小班确定造林方式、树种和密度,编制高标准的施工方案,采取乔灌结合,以乔为主,针阔叶结合,以针叶为主,构建生态林、防护林、景观林生态屏障,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创造良好生态环境。
3、创新机制,加大投入。
一方面放活造林机制。
实现由农户一家一户分散性造林方式向实施专业队伍承包造林方法转变。
另一方面搞活资金投入机制。
为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依托三北林业工程建设资金支持的同时,拓宽筹资渠道,加大投资力度。
一是保证财政投入。
县财政对通道绿化和荒山绿化继续予以补助,侧重于重点地域、重点路段、重点景区的绿化补助。
二是分包县直单位、厂矿企业对分包工程在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
三是整合发改、水利、交通、扶贫、林业等部门支农专项资金,在造林绿化工程建设上捆绑使用。
四是乡、村多方筹资,以劳代资,积极开展社会造林。
4、科技造林,确保质量。
一是搞好技术培训服务。
造林施工前,对林业局专业技术人员和乡村林农进行林业专业技术培训,加强整地、栽植、管护等技术环节的技术培训,形成县、乡、村三级培训体系,提高了群众造林技术水平。
二是推广造林新技术。
大力推广容器苗造林,使用生根粉、保水剂、地膜覆盖等先进适用造林技术。
三是严格监督,严把质量。
造林施工中,林业局技术人员和乡村技术干部现场指导,县林业技术人员始终工作在造林第一线,全程加强造林质量管理,严把造林“四关”,即整地关、苗木关、栽植关、管护关,及时解决造林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做到不合格整地穴不发放苗木,不合格苗木不栽植入穴,提高造林质量,确保栽一棵,活一棵。
四是积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联系,详细了解气候变化和降雨信息,准确把握雨季造林的最佳时机。
5、加强管护,保护成果。
一是将新造林地全部纳入三北工程管护区,全面落实封山护林措施,防止人畜破坏;二是完善管护措施。
新造林地一律插标立界,白石封山,树立管护标牌,制定护林公约。
森林公安派出所、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同各乡镇、办事处协调联动,建立县、乡、村三级护林队伍体系,健全和完善林木管护制度,把管护任务落实到乡、村、户,把管护责任落实到人。
同时,严格控制火灾对造林的毁坏,对新造林地死看死守,严禁火种进山入林,有效保护造林成果。
6、强化督导,落实奖惩。
造林期间,工程绿化领导小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检查,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检查,一评比,一通报,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及时报道造林绿化情况,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7、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落实行政负责制,层层鉴订责任状,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将造林、防火、森防等林业工作纳入各有关部门的年终考核内容,提高领导的重视程度,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全面推动涞源生态强县建设。
8、加强学习,提高服务水平。
强化干部职工理论和业务学习,全面提高林业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为林业发展保驾护航。
二、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327涞源县林业局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林业生态建设
1173.72
组织全县造林绿化、退耕还林、防沙治沙、防治水土流失、应对气候变化等工作,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完成省市下达和县委县政府制定的造林任务及全县森林覆盖率考核目标。
有效改善生态环境。
造林绿化
364.00
组织、指导全县开展造林绿化工作,指导义务植树和社会造林。
增加有林地面积,提高全县绿化水平和森林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
产出指标
当年全县造林绿化完成面积
100%
≥80%
≥60%
森林抚育
组织对中幼龄林进行抚育作业,低质低效林改造,更新造林。
增加有林地面积,提高全县绿化水平和森林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
产出指标
全县森林抚育作业完成面积
效果指标
全县森林面积净增加量与全县面积的比率
≥0.8
≥0.6
≥0.5
退耕还林
246.26
按照规划和省市下达的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退耕还林、荒山荒地造林等工程,兑现政策补助资金。
工程治理地区的生态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效果指标
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面积占退耕还林任务面积的比例
100%
≥90%
≥80%
产出指标
全县完成退耕还林任务面积占省市下达退耕还林任务面积的比率
100%
≥90%
≥80%
防沙治沙
组织实施全县防沙治沙规划,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沙尘暴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
沙化土地得以治理,重点治理区生态状况明显改善。
效果指标
沙化土地面积治理情况
产出指标
全县完成的防沙治沙面积与占政府下达的年度任务的比例
100%
≥95%
≥90%
生态效益补偿及天然林保护
490.90
界定国家、省市和县级公益林,对纳入重点公益林范围的森林资源按规定标准进行补偿,加强公益林监测、保护和管理。
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
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促进全县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效果指标
核查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
≥95%
≥85%
≥80%
产出指标
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落界核定面积与总任务的比率
100%
≥90%
≥80%
林业自然保护区、湿地、森林公园保护与建设
72.56
依法对森林、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湿地类型等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公园、保护小区的建设和管理,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监督湿地、森林公园合理利用。
加强林业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管理、加强湿地保护恢复。
产出指标
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任务完成占建设和管理任务计划的比例
100%
≥90%
≥70%
产出指标
湿地监测管理目标完成占管理目标计划的比例
100%
≥90%
≥80%
产出指标
林业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任务完成占工作任务计划的比例
100%
≥90%
≥85%
林果产业发展
扶持果品、蚕桑、苗木、花卉的标准化生产和基地建设,推动果品、蚕桑、花卉的结构调整。
指导全县林业产业相关工作,扶持林业企业发展。
推进林果产业标准化生产,改善品种,调整结构,提升品质和产量,提升经济效益。
支持现代果品业发展
组织实施果品、蚕桑的结构调整和基地建设,指导果品、蚕桑的品种改良、品质提高和标准化生产工作。
促进全县果品基地建设提档升级,全面提高果品质量安全水平
效果指标
全县主要果品优质果产量占全县果品产量比率
≥85%
≥80%
≥75%
产出指标
全县果树结构调整生产完成面积
≥95%
≥90%
≥80%
产出指标
良种使用面积与新发展果品面积比率
≥95%
≥90%
≥80%
支持苗木花卉产业发展
改善苗木花卉产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改变落后的生产方式和技术手段,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
提高我县苗木和花卉产业的整体水平。
产出指标
全县花卉新栽植面积
≥200
≥180
≥150
支持林业产业发展
落实林业产业政策,扶持林业重点企业和合作组织发展,加强木材行业管理。
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
落实林业贷款贴息项目。
提高我县林业产业的整体水平。
效果指标
实际落实贴息贷款规模占国家下达计划规模的比例
≥90%
≥70%
≥50%
产出指标
完成任务情况占下达的年度任务目标的比率
100%
≥90%
≥80%
产出指标
完成任务情况占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年度任务目标对比
100%
≥90%
≥80%
林业科技支撑和公共服务
778.84
组织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创新和技术示范推广,为林业生态发展和林产品生产提供公共支撑。
示范推广林业生产管理的良种、良法,提高林产品品质和经济效益。
林木良种繁育
县级及以上林木良种基地建设与管理,加强全县林木种质资源管理
提高林木种苗质量,保障林木良种供应,加快林木良种推广步伐
产出指标
全县良种培育数量占年度任务目标的比率
100%
≥90%
≥80%
产出指标
全县完成良种基地生产面积占年度任务的比率
100%
≥90%
≥80%
林业改革
深化林业体制改革,推动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场改革。
增加林业发展活力,促进林业持续发展
产出指标
完成任务情况占年度任务目标对比
100%
≥90%
≥80%
林业防灾减灾
705.04
组织、协调全县森林火灾的预防与扑救工作,承担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对森林资源的损失,保护森林资源
效果指标
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面积占全县森林面积的比率
≥0
≥1‰
≥2‰
效果指标
全县森林火灾发生面积与森林面积总和的比率
<0.1‰
<0.2‰
<0.3‰
产出指标
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完成面积占计划的比例
≥90%
≥80%
≥60%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疫源疫病监控
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
依法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保障生态安全。
产出指标
完成情况占年度任务目标的比例
100%
≥95%
≥90%
产出指标
完成情况占年度任务目标的比例
100%
≥95%
≥90%
林业科研推广
林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示范,基层推广体系建设等。
发挥科技成果的示范带动作用,完善基层推广体系。
产出指标
推广项目完成情况与占度任务目标的比例
100%
≥95%
≥90%
林业行业质量安全
监督管理林业行业产品质量安全,负责相关质量安全监测及信息发布工作。
保障林产品、果品质量安全。
产出指标
果品抽查监测批次占计划批次的比例
100%
≥95%
≥90%
森林公安
23.80
承担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
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提高森林公安队伍执法能力,减少林区案件发生、保护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
产出指标
已办结案件占受理案件的比例
≥95%
≥90%
≥85%
林业基础保障设施建设
国有林场交通、通讯、电力设施改造,(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防火、营林房舍等基础设施建设,基层林业站、木材检查站等建设。
提高森林公安队伍执法能力,减少林区案件发生、保护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
产出指标
林业基础设施运行情况
100%
≥90%
≥80%
产出指标
涉林刑事案件批捕量占案件量的比率
≥95%
≥90%
≥85%
森林资源监测与管理
50.00
严格执行林地、林权管理森林采伐限额,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负责实施。
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
监管全县国有林业资产和森林资源资产。
监管全县林地、林权和森林资源,提高林业资源资产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效益。
产出指标
审核工作完成情况占年度目标的比例
100%
≥90%
≥80%
产出指标
考核工作完成情况占年度省政府布置的目标的比例
100%
≥95%
≥90%
林业政务管理
533.26
依法依规履行机关日常管理工作。
依法依规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机关业务正常运行,提高业务工作效率。
综合业务管理
调研提出规划和建议,林业执法、教育培训、信息宣传,工作部署、协调推动、普查统计、督促指导、行政审批、业务监管及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行政管理事项。
保障全县林业事业健康科学持续发展
产出指标
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100%
≥95%
≥90%
综合事务管理
533.26
加强机关事务性管理、机关党建和老干部工作,开展机关信息化建设、自身能力建设。
确保机关正常运行,提高业务工作效率。
产出指标
综合事务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100%
≥95%
≥90%
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七部分:
国有资产信息情况说明
涞源县林业局2017年末固定资产总值787.11822万元。
我单位2018年无拟购置情况。
涞源县林业局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31日
项 目
数量
价值(单位:
万元)
固定资产总额
—
787.11822
1、房屋(平方米)
3411.44
301.51832
其中:
办公用房(平方米)
3411.44
301.51832
2、车辆(台、辆)
18
15.62124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
—
0.00
4、其他固定资产
—
469.97866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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