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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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
四、危害因素辨识与风险评价
4.1危害因素辨识与风险评价的方法
4.1.1危害因素分类
项目现场危害因素成千上万,种类繁多,按照导致事故的性质、事故伤害类别以及职业病产生类别的不同,可从三个方面对其进行分类。
4.1.1.1按危害因素的性质分类
依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按危害因素性质不同,现场的危害因素可分为如下4类:
1)人的因素
(1)心理、生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包括负荷超限,健康状况异常,从事禁忌作业,心理异常,辨识功能缺陷等;
(2)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包括指挥错误,操作错误,监护失误等。
2)物的因素
(1)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包括设备、设施、工具、附件缺陷,防护缺陷,电伤害,噪声,振动危害,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运动物伤害,明火,高温物质,低温物质,信号缺陷,标志缺陷,有害光照等;
(2)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粉尘与气溶胶等;
(3)生物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包括致病微生物,传染病媒介物,致害动物,致害植物,其他生物性危险和有害因素等。
3)环境因素
(1)室内作业场所环境不良,包括室内地面滑,室内作业场所狭窄,房屋基础下沉,室内安全通道缺陷等;
(2)室外作业场地环境不良,包括恶劣气候与环境,脚手架、阶梯和活动梯架缺陷,作业场地基础下沉,门和围栏缺陷等;
(3)地下(含水下)作业环境不良,包括地下水,地下作业面空气不良,水下作业供氧不当等。
4)管理因素
职业安全卫生组织机构不健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责任制未落实,管理不完善,安全投入不足等。
4.1.1.2按伤亡事故分类
依据GB/T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按事故统计规定的分类标准,项目现场的危害因素可分为20类。
1)物体打击
指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不包括爆炸引起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指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伤亡事故,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机械伤害
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
指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吊具、吊重)物体打击和触电。
5)触电
电流流经人体导致的生理伤害,包括雷击伤亡事故。
6)淹溺
由于水大量经口、鼻进入肺内,导致呼吸道阻塞,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
它适用于船舶、排筏、设施在航行、停泊、作业时发生的落水事故,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淹溺。
7)灼烫
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8)火灾
指造成人身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
9)高处坠落
指由于危险重力势能差引起的伤害事故。
适用于脚手架、平台、陡壁施工等场合发生的坠落事故,也适用于由地面踏空失足坠入洞、沟、升降口、漏斗等引起的伤害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10)坍塌
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事故,如挖沟时的土石塌方、脚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等,不适用于车辆、起重机械、爆破引起的坍塌。
11)冒顶片帮
指矿井工作面、巷道侧壁由于支护不当、压力过大造成的坍塌(片帮)以及顶板垮落(冒顶)事故。
适用于从事矿山、地下开采、掘进及其他坑道作业时发生的坍塌事故。
12)透水
指从事矿山、地下开采或其他坑道作业时,意外水源带来的伤亡事故。
不适用于地面水害事故。
13)放炮
指爆破作业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14)瓦斯爆炸
指可燃性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形成的达到燃烧极限的混合物接触火源时引起的化学性爆炸事故。
15)火药爆炸
指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在生产、加工、运输、贮存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16)锅炉爆炸
指锅炉发生的物理性爆炸事故。
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蒸汽锅炉,但不适用于铁路机车、船舶上的锅炉以及列车电站和船舶电站的锅炉。
17)受压容器爆炸
指压力容器破裂引起的气体爆炸(物理性爆炸)以及容器内盛装的可燃性液化气在容器破裂后立即蒸发,与周围的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遇到火源时产生的化学爆炸。
18)其他爆炸
指可燃性气体煤气、乙炔等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可燃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如汽油挥发)引起的爆炸;可燃性粉尘以及可燃性纤维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引起的爆炸;间接形成的可燃气体与空气相混合,或者可燃蒸汽与空气相混合遇火源而爆炸的事故;炉膛爆炸、钢水包、亚麻粉尘的爆炸等亦属“其他爆炸”。
19)中毒和窒息
指人接触有毒物质或呼吸有毒气体引起的人体急性中毒事故,或在通风不良的作业场所,由于缺氧有时会发生突然晕倒甚至窒息死亡的事故。
20)其他伤害
指除上述以外的危害因素,如摔、扭、挫、擦、刺、割伤和非机动车碰撞、轧伤,冻伤,野兽咬伤等。
4.1.1.3按职业病类别分类
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卫疾控发〔2013〕48号)《职业病分类目录》,项目现场的职业危害可分为10类:
1)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含尘肺病,如矽肺、石棉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等;含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如过敏性肺炎、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
2)职业性皮肤病。
如接触性皮炎、光接触性皮炎、电光性皮炎、化学性皮肤灼伤等;
3)职业性眼病。
如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等;
4)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如噪声聋、铬鼻病、牙酸蚀病、爆震聋;
5)职业性化学中毒。
如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锰及其化合物中毒、镉及其化合物中毒、磷及其化合物中毒、氯气中毒、二氧化硫中毒、光气中毒、氨中毒、一氧化碳中毒、二硫化碳中毒、硫化氢中毒、苯中毒、正己烷中毒、汽油中毒、氯乙烯中毒等;
6)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如中暑、高原病、手臂振动病、冻伤等;
7)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如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骨损伤、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放射性性腺疾病等;
8)职业性传染病。
如炭疽、森林脑炎、布鲁氏菌病、艾滋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莱姆病等;
9)职业性肿瘤。
如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苯所致白血病、氯甲醚、双氯甲醚所致肺癌、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六价铬化合物所致肺癌、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等;
10)其他职业病,如金属烟热等。
4.1.2危害因素辨识范围
对项目现场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应覆盖现场建设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试开车阶段,应覆盖现场所有的活动、产品和服务范围,应当根据实际工作任务,对厂址、人员活动、机具设备、周边环境等可控制或可施加影响的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并综合考虑物理、化学、生物、心理生理、行为及其它原因造成的危害。
具体实施时,辨识危害因素应在时间、空间、设备、物料、活动和环境六个方面展开。
4.1.2.1在时间方面的危害辨识
在辨识危害因素尤其是环境危害因素时,要特别考虑其在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下对现场的影响。
即在识别环境因素时,不仅要考虑现场正在运行的工业锅炉产生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氟氧化物、烟尘等对周边社区的影响,也应考虑到以往施工中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化学品泄露对土地的污染,工业废水废渣排放等前期遗留的问题,同时还应该估计到在下一步开试车调试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中间产品或原材料意外泄漏或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带来的环境问题。
4.1.2.2在空间方面的危害辨识
应从现场厂址的地形地貌、工程地质、自然气象、水文水质、主导风向、周边环境、自然灾害、居民分布、资源交通、社会救援能力等方面进行。
应考虑建设地是否存在地震、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应考虑现场自然承载力是否满足大件运输、重物吊装要求;应考虑现场装置标高是否利于积水排放,地下水位是否容易造成基坑坍塌;应考虑项目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原料堆场、危险品设施布置是否合理,现场危险区域划分是否合理,危险品库房布局是否符合规定,库房建设材料是否阻燃;应考虑危险有害物质(如氧气站、乙炔站、液化石油气站、压缩空气站、氮气站)、火炬和安全泄放系统等防火间距和安全距离是否合理;应考虑危险化学品储存库是否符合存储要求,库房内通风/除湿等是否满足要求,库房消防通道是否通畅;应考虑现场消防通道是否通畅,安全疏散通道及集合点是否合理;应考虑现场施工临设布局和临时用电布置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如临时建筑物布置、风向、安全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运输线路及库房等是否合理等。
4.1.2.3对设备设施方面的危害辨识
对作业场所内所有的设备设施(包括自有、租赁和外来的设备设施),应考虑其在物理、化学、生物、心理生理、行为方面可能造成的危害。
除要考虑危险性较大设备、起重吊装、强夯压机、搅拌设备、挖掘车辆、运输车辆、电气焊设备、钢筋加工、抛丸卷板、机械加工、电动工具等的常见危害外,还应考虑化工设备装置的高温、低温、腐蚀、高压、振动、控制、操作、检维修和故障、失误时的紧急异常情况产生的危害;对机械设备还应考虑运动零部件、操作条件、检修作业、误运转和误操作产生的危害;对电气设备还应考虑断电、触电、静电、雷电、火灾、爆炸、误运转和误操作产生的危害。
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国家实行生产许可的特种设备,还应当辨识因不满足规定的安全距离而产生的危害,如乙炔瓶与氧气瓶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压力容器距火源过近,起重机械回转空间过小等。
对新型设备机具和现场自制工装夹具除需验证其性能功能满足规定的目的外,还应辨识其配置的安全设施是否满足安全使用的要求。
4.1.2.4对物料方面的危害辨识
在考虑原材料、化学品、催化剂、废料、产品、副产品和自然资源使用、能源使用、物理属性(包括大小、形状、颜色外观)时,还要考虑物料化学物质安全特性,主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说明书和急救与防护措施。
要考虑现场存在的易燃易爆、剧毒有害工艺物料的主要成分、理化特性、燃爆特性、存储、装卸注意事项、废弃物处理、健康危害、日常防护、应急处理、及消防措施等。
在试开车阶段,包括系统吹扫、水压气密、单机试车、联动试车、受送电、仪电调试、联校、试车介质物料投入,还应考虑在正常、非正常、紧急状态情况下,化学物料向水体排放、大气排放、土地排放、能量释放(热、辐射、噪声、震动)和废弃物和副产品危害评估。
4.1.2.5在活动方面的危害辨识
对活动方面的风险辨识重点应放在工作活动策划和施工实施二个方面,地点应涵盖建设现场与现场临时办公及上下班交通安全方面,人员应包括现场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参观人员、外来人员、厂商服务人员等。
在工作活动策划和作业实施方面要特别注意辨识下列风险:
1)应考虑装置设计不当带来的施工和开车HSE风险,如过于紧凑的平面布局会给安装带来的难度和安全风险,是否存在异常复杂、高大的框架区域和非常困难安装的设备设施,不恰当的工艺投用顺序增加的施工风险;
2)施工/开车计划方案策划中可能存在的HSE风险,如不合理的工期安排是否会导致施工/开车风险的加大,不合理的标段划分是否会引起不同作业单位交叉作业,工序安排是否存在高度交叉的隐患,不合理的作业平面布置产生的HSE风险,有问题的作业流程布置,不合理的机具搭配,吊装时吊车站位不当等;
3)在现场临时设施风险辨识方面,应考虑临时办公场所的逃生通道是否畅通无阻,逃生出口是否足够,是否可以让人员随时迅速逃生,临时办公场所是否有足够及合适的手提灭火器,灭火设备有否提供足够数目,是否配备急救箱,箱内药品是否适用于急救。
此外,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除应辨识正常生产状态下的HSE风险外,还应对变更作业、异常状态下的HSE风险进行辨识,如在开停车、检修时,尤其是在投料试车阶段、开车保运期间可能发生的设备突发故障、意外停电、锅炉、发电机启动时异常排污;来料不纯导致局部排污剧增,工厂定期检修清洗设备时产生高浓度废液等风险进行辨识。
还应考虑在紧急状态下突发的火灾、爆炸、特大暴雨、洪水、大规模物料泄露、强台风、地震等突发情况带来的危害。
4.1.2.6在环境因素方面的危害辨识
对环境方面的辨识要考虑自然环境和人文周边环境二个方面。
1)在自然环境方面应考虑项目建设地天气是否存在严寒、酷暑等情况,是否存在季节性台风、飓风、雷暴、雨雪等自然灾害,是否存在和易发流行性瘟疫或疾病,装置周边是否存在外部重大危害因素,周边道路是否通畅、良好,装置地是否容易造成扬尘污染和地下水污染等等。
2)在人文周边环境方面应考虑当地社区和周边环境对项目的影响,应考虑建设地附近是否有足够的医疗设施,是否有充足的社会消防力量,是否建有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土壤道路有无对物料存储、装卸特殊的保护要求,当地政府对HSE有无特殊规定,项目业主对文明施工、现场形象有无特殊要求。
4.1.3危害因素辨识与评价程序
危害因素辨识方法较多,通常辨识步骤如下:
辨识步骤及详细说明如下:
(1)确定工作任务:
明确辨识对象,了解基础数据,工作环境,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
(2)划分评价单元:
根据评价目标和评价方法的需要,应将现场作业分成相对独立、有确定范围的评价单元。
常用的评价单元划分方法如下:
在施工阶段,可以按分部分项工程和工序作业划分评价单元,可按编制一份施工作业活动表,活动表内容应考虑作业环境、作业地点、使用设备和工具、管理要求等;划分可按生产阶段、工作任务、作业流程、工序安排、装置设备进行划分,并收集有关信息。
在试车开车阶段,可以按危害因素类别、装置特征、危险物质特征和数量划分评价单元。
(3)分析辨识危害因素:
根据评价对象的复杂程度,采用适当的方法开展危害辨识,辨识应涵盖与作业活动有关的所有危害,应紧扣“可能发生的风险,导致风险发生的触发条件,谁会受到伤害,如何受到伤害”的主线进行,一般应首先考虑外部工作环境可能带来的危险,如上方高处落物、周边物体打击、侧面车辆撞击、近处物体坍塌、触电、中毒窒息、火灾爆炸、腐蚀液体喷溅,发生坠落等伤害,然后再考虑由于施工人员安排不当、经验技能不足、动作失误产生的危害,最后辨识上下交叉、平面交叉、协同配合失误带来的危害。
(4)编制现场风险登记册:
为对风险进行有效管理,现场应建立项目现场风险登记册(见附表3),对辨识出来各种风险进行有效记录和持续监控,在登记册中应明确包括风险类型、风险影响描述、发生概率、暴露频率、危害后果、风险等级、触发条件、削减措施、残余风险评估、责任人等相关内容,并将辨识结果填入相应栏中。
任何重大方案的调整或变化需要关注其对HSE的影响,必要时应对其进行风险再评估,其结果应记录在更新的风险登记册中。
4.1.4危害因素辨识方法
根据现场作业的特点,常用的现场危害因素辨识方法有头脑风暴法、现场观察法、对照分析法、类比法、检查表法、工作前安全分析、事件树分析法和事故树分析法等。
按照“简便易行,操作有效”的原则,对于简单、常规、危险性较低的作业活动,推荐采用前5种方法进行辨识,对于危险性较高、作业复杂、环境条件恶劣或首次接触的新工艺新工法等作业活动,推荐采用后3种方法进行风险辨识。
各种辨识方法要点说明如下:
(1)头脑风暴法——是一种利用专家集体智慧,尽可能激发创造性,产生尽可能多设想的方法。
组织施工或开车经理、专业工程师、技术员、操作工人、HSE人员召开专题会议,集思广益,对危害因素问题开展广泛的讨论,并做出判断。
采用头脑风暴法辨识时要注意:
组织者要以明确的方式向所有参与者阐明问题,主题要明确,目标要集中,与会人员一律平等,提倡自由发言,主张独立思考,禁止批评和评论,尽量创造融洽轻松的气氛。
组织者一般不发表意见,以免影响自由讨论气氛,鼓励参加人员“自由”地提出尽可能多的方案。
(2)现场观察法——现场观察法是通过实地观察工作的进行以获取工作信息的方法。
组织施工或开车经理、专业工程师、技术员、操作工人、HSE人员等有经验的人员对作业范围内的现场逐一进行现场调查,这是快速、直接地辨识出现场危害因素有效的方法。
开展现场观察法时最好预先准备观察提纲,按提纲实行观察,作好详细记录,最后整理、分析、概括观察结果,做出结论。
(3)对照分析法——对照有关安全标准、管理规范、国家法律法规或依靠分析人员的经验和判断能力,直观地对现场危害因素进行辨识方法。
(4)类比法——利用国内外相同或类似工程中获得的事故实例、故障统计、作业条件、运行经验、统计数据等资料来类推、分析所评价现场作业面临的危害因素。
(5)检查表法——是系统安全的一种最基础、最简便的系统危险性评价方法。
它是由一些对工艺过程、施工工法、机械设备和作业情况熟悉并富有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经验的人员,事先对分析对象进行详尽分析和充分讨论,事先确定检查项目和重点检查内容,并按系统编制成表,检查时按规定的项目和内容进行检查和诊断,便于发现和查明各种危害因素。
此外,也可通过查阅有关记录或从有关类似方案、经验资料、专家咨询等方面获取有关危害因素信息,加以分析研究,辨识出存在的危害因素。
上述几种方法可单独使用或综合使用。
(6)工作前安全分析(简称JSA)——是一种现场常用的用来辨识特定作业活动相关的潜在危害,保证风险最小化的系统方法。
工作前安全分析的主要分析步骤如下:
①描述将要做的工作;
②列出完成工作所需的工具、设备和材料;
③把工作按顺序分解为具体的步骤或工序;
④识别每个步骤或工序所伴随的风险;
⑤评估风险大小;
⑥确定消除或减小风险的控制方法;
⑦评估控制措施是否已将风险减小到可接受的程度。
为有效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分解步骤或工序时不可过于笼统或过于细节化,一般可参照操作规程进行步骤分解。
对一些环境危险、动作复杂、工序繁多的特别危险的工序,应依据工作任务所涉及的人、设备、工具和环境是否发生较大变化来分解步骤;
②审查工作方案措施应实地考察工作现场,核查此项工作任务的关键环节和特殊要求,核查施工人员是否有足够的经验技能,是否使用了新型机具设备,周边环境是否满足安全条件,是否有严重影响本工作安全的交叉作业等因素;
③识别危害时应充分考虑人员、设备、材料、周边环境、方法五个方面和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
辨识结果应填写在JSA表中。
(7)事件树分析法(简称ETA)——它是一种按事故发展的时间顺序由初始事件开始推论可能的后果,从而进行危害因素辨识的方法。
事件树分析法是一种时序逻辑的事故分析方法,是基于一个事件发生的顺序存在着一定的因果逻辑关系。
它以一初始事件为起点,按照事故的发展顺序,分成阶段,一步一步地进行分析,每一事件可能的后续事件只能取完全对立的两种状态(即成功或失败,正常或故障,安全或危险等)之一的原则,逐步向结果方面发展,直到达到系统故障或事故为止。
它既可以定性地了解整个事件的动态变化过程,又可以定量计算出各阶段的概率,最终了解事故发展过程中各种状态的发生概率。
事件树分析法的主要分析步骤如下:
①确定初始事件:
正确选择初始事件十分重要。
初始事件是事故在未发生时,其发展过程中的危害事件或危险事件,如机器故障、设备损坏、能量外逸或失控、人的误动作等。
可以用两种方法确定初始事件:
根据系统设计、系统危险性评价、系统运行经验或事故经验等确定;也可根据系统重大故障或事故树分析,从中间事件或初始事件中选择。
②判定安全功能:
系统中包含许多安全功能,在初始事件发生时消除或减轻其影响以维持系统的安全运行。
常见的安全功能列举如下:
对初始事件自动采取控制措施的系统,如自动停车系统等;提醒操作者初始事件发生了的报警系统;根据报警或工作程序要求操作者采取的措施;缓冲装置,如减振、压力泄放系统或排放系统等;局限或屏蔽措施等。
③绘制事件树:
从初始事件开始,按事件发展过程自左向右绘制事件树,用树枝代表事件发展途径。
首先考察初始事件一旦发生时最先起作用的安全功能,把可以发挥功能的状态(又称成功状态)画在上面的分枝,不能发挥功能的状态(又称失败状态)画在下面的分枝。
然后依次考察各种安全功能的两种可能状态,直到到达系统故障或事故为止。
④简化事件树:
在绘制事件树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与初始事件或与事故无关的安全功能,或者其功能关系相互矛盾、不协调的情况,需用工程知识和系统设计的知识予以辨别,然后从树枝中去掉,即构成简化的事件树。
在绘制事件树时,要在每个树枝上写出事件状态,树枝横线上面写明事件过程内容特征,横线下面注明成功或失败的状况说明。
事件树分析法可以事前预测事故及不安全因素,估计事故的可能后果,寻求最经济的预防手段和方法。
也可在事件发生后用其倒推事故原因,十分方便明确。
(8)事故树分析法(简称FTA)——事故树分析又称故障树分析,是从结果到原因找出与灾害事故有关的各种因素之间因果关系和逻辑关系的分析法。
它是从要分析的特定事故或故障开始(称为顶上事件),层层分析其发生原因,直到找出事故的基本原因,即故障树的底事件为止,这些底事件又称为基本事件。
通过图中各因果关系用不同的逻辑门连接起来,这样得到的图形好像一棵倒置的树,因此这种方法被称为事故树分析法。
事故树分析的主要分析步骤如下:
①熟悉系统:
要求要确实了解系统情况,包括工作程序、各种重要参数、作业情况,必要时画出工艺流程图和布置图。
②调查事故:
要求在过去事故实例、事故统计基础上,尽量广泛地调查所能预想到的事故,即包括已发生的事故和可能发生的事故。
③确定顶上事件:
顶上事件即要分析的对象事件。
分析系统发生事故的损失和频率大小,从中找出后果严重,且较容易发生的事故,作为分析的顶上事件。
④确定目标:
根据以往的事故记录和同类系统的事故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求出事故发生的概率,然后根据这一事故的严重程度,确定我们要控制的事故发生概率的目标值。
⑤调查原因事件:
调查与事故有关的所有原因事件和各种因素,包括设备故障、机械故障、操作者的失误、管理和指挥错误、环境因素等等,尽量详细查清原因和影响。
⑥画出事故树:
根据上述资料,从顶上事件起进行演绎分析,一级一级地找出所有直接原因事件,直到所要分析的深度,按照其逻辑关系,画出事故树。
⑦定性分析:
根据事故树结构进行化简,求出最小割集和最小径集,确定各基本事件的结构重要度排序。
⑧计算顶上事件发生概率:
首先根据所调查的情况和资料,确定所有原因事件的发生概率,并标在事故树上。
根据这些基本数据,求出顶上事件(事故)发生概率。
⑨进行比较:
要根据可维修系统和不可维修系统分别考虑。
对可维修系统,把求出的概率与通过统计分析得出的概率进行比较,如果二者不符,则必须重新研究,看原因事件是否齐全,事故树逻辑关系是否清楚,基本原因事件的数值是否设定得过高或过低等等。
对不可维修系统,求出顶上事件发生概率即可。
⑩定量分析:
定量分析包括下列三个方面的内容:
a)当事故发生概率超过预定的目标值时,要研究降低事故发生概率的所有可能途径,可从最小割集着手,从中选出最佳方案。
b)利用最小径集,找出根除事故的可能性,从中选出最佳方案。
c)求各基本原因事件的临界重要度系数,从而对需要治理的原因事件按临界重要度系数大小进行排队,或编出安全检查表,以求加强人为控制。
4.1.5风险评价程序
危害因素评价方法较多,通常评价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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