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枕原材管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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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枕原材管理细则
目录
1范围-2-
2引用标准-2-
3水泥检验-4-
4砂的检验-8-
5碎石检验-12-
6钢材检验-17-
7减水剂的检验-22-
8掺合料的检验-26-
9混凝土拌和养护用水-28-
10预埋套管检验-30-
原材料检验细则
1.范围
1.1本细则规定了轨枕厂的水泥、砂、石、钢材、外加剂、掺合料、拌和用水、等原材料的检验程序、检验项目、试验方法及验收标准。
2.引用标准
科技基[2008]74号《运专线铁路双块式无砟轨道双块式混凝土轨枕暂行技术条件》
科技基[2005]101号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
TB10424-2010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12573-2008水泥取样方法
GB/T208-1994水泥密度测定方法
GB/T176-2008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8074-2008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
GB/T1345-2005水泥细度检验筛分析法
GB/T17671-1999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GB/T2419-2005水泥胶砂强流动度测定方法
GB/T1346-2001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JC/T1073-2008水泥中氯离子的化学分析方法
TB/T3054-2002铁路混凝土工程预防碱-骨料反应技术条件
TB/T2922.1-1998铁路混凝土用骨料碱活性试验方法
GB/T701-2008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GB/T228-2002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T232-1999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2011.5.31废止)
GB/T232-2010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2011.6.1执行)
YB/T5294-2009一般用途低碳钢丝
GB/T13788-2008冷轧带肋钢筋
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
GB/T8077-2008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
GB50119-200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JG/T223-2007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
GB/T50080-2002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1-2002普通混凝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2-2009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
TB10005-2010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
JGJ63-2006混凝土用水标准
TB10425-1994铁路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T14684-2001建筑用砂
GB/T14685-2001建筑用卵石、碎石
铁科技函[2006]248号《客运专线扣件系统暂行技术条件》
掺合料检验依据执行科技基[2008]74号《客运专线铁路双块式无砟轨道双块式混凝土轨枕暂行技术条件》
3.总则
3.1为加强原材料管理,保证产品质量,防止不合格原材料投入使用,特制定本检验细则。
3.2原材料进场应按批检验和验收,未经检验和验收的材料不得使用。
3.3原材料进场必须有生产厂的材料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其质量指标应符合相应标准规定。
3.4检验职责
3.4.1物资设备部负责材料的材质证明书的收集核对并负责材料的外观质量的检查。
试验室负责原材料性能、质量指标的检验,并出据试验结果报告。
3.5检验程序
3.5.1原材料进场后,首先由物资设备部核对质量证明书、材料牌号、品种规格、数量、炉(罐)号、出厂日期、编号、包装检查外观(表面)质量、尺寸偏差等,并做好检查记录。
3.5.2经外观质量检验合格后,物资设备部填写《材料进场通知单》,试验室接到《进场材料通知单》,首先核对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核实无误后,及时进行取样。
试验结果由试验室按规定在试验报告上填写,并进行合格性能判定。
3.6检验结果处理
3.6.1材料经外观质量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库,待性能试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3.6.2材料经检验结果如不符合标准规定时,不得验收入库。
4.水泥检验
4.1水泥的技术要求须满足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科技基[2008]74号《客运专线铁路双块式无砟轨道双块式混凝土轨枕暂行技术条件》、TB10424-2010《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科技基[2005]101号《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中的相关规定。
4.2试验所用的仪器:
胶砂搅拌机、净浆搅拌机、抗折抗压试验机、比表面积测定仪、电子天平、振实台等,必须标定过才能使用。
4.3任何新选货源或使用厂家同批号、品种、同出厂日期的水泥需要进行全项检验一次,且送到有资质单位。
4.4使用前了解水泥的熟料化学成分和矿物组成、掺和料种类和数量。
4.5水泥的检验方法和检验数量应符合下表1.1.1~表1.1.2表的规定。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1
比表面积
300~350m2/kg
按GB/T8074检验
2
凝结时间
初凝≥45min终凝≤600min
按GB/T1346检验
3
安定性
沸煮法合格
按GB/T1346检验
4
强度
符合表1.1.2的规定
按GB/T17671检验
5
烧矢量
≤5.0%
按GB/T176检验
6
游离氧化钙含量
≤1.0%
按GB/T176检验
7
氧化镁含量
≤5.0%
按GB/T176检验
8
三氧化硫含量
≤3%
按GB/T176检验
9
cl-含量
≤0.06%
按GB/T176检验
10
碱含量
≤0.60%
按GB/T176检验
11
助磨剂种类及掺量含量
符合GB175-2007第5.2条的规定
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12
石膏名称及掺量
符合GB175-2007第5.2条的规定
13
混合材炸种类及掺量
符合GB175-2007第5.2条的规定
14
熟料中的C3A含量
≤8%
按GB/T21372相关规定检验
注:
1、骨料具有碱-硅酸反应活性时,水泥的碱含量不应超过0.60%。
品种
强度等级
抗压强度(MPa)
抗折强度(MPa)
3d
28d
3d
28d
普通硅酸盐水泥
42.5
≥17.0
≥42.5
≥3.5
≥6.5
52.5
≥23.0
≥52.5
≥4.0
≥7.0
表1.1.3水泥的检验要求
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
质量证明文件检查
抽样试样检验
1
比表面积
√
每厂家、每编号核查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全部检查
√
下列情况之一时,检验一次;
①任何新货源。
②使用同厂家、同编号的水泥达6个月。
施工单位试验检验;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
同厂家、同编号、同生产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散装水泥达500t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施工单位抽检一次,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2
凝结时间
√
√
√
3
安定性
√
√
√
4
强度
√
√
√
5
烧矢量
√
√
/
6
游离氧化钙含量
√
√
/
7
氧化镁含量
√
√
/
8
三氧化硫含量
√
√
/
9
cl-含量
√
√
/
10
碱含量
√
√
/
11
助磨剂种类及掺量含量
√
/
/
12
石膏名称及掺量
√
/
/
13
混合材炸种类及掺量
√
/
/
14
熟料中的C3A含量
√
√
/
1)抽验项目:
①强度 ②凝结时间 ③安定性 ④比表面积
2)检验频次:
对进场的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要按批进行抽验。
散装水泥不得超过500t。
3)取样方法:
随机从不少于三个车罐中,用槽型管在适应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不超过2m)。
随机的抽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将12Kg水泥试样分成两份,一份由试验室按标准进行试验,一份使用专用的标准留样筒并在留样室密封保存三个月,以备有疑问时用于复验。
4.6水泥进场外观质量检验如下:
原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验收单位: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西客专忻州轨枕厂(水泥)
材料名称
进场时间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进场数量
实收数量
生产厂家
合格证
批号
包装
过磅
自购或甲控供货
其它
验收人:
验收时间:
5.砂的检验
5.1质量标准
5.1.1选择砂场时,须有砂产地全面质量检查资料。
砂的质量指标应符合科技基[2008]74号《客运专线铁路双块式无砟轨道双块式混凝土轨枕暂行技术条件》、TB10424-2010《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科技基[2005]101号《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标准的规定。
5.2检验项目与检验方法
5.2.1外观质量检查。
每批进场的砂,应检查砂中是否混入灰块、泥块、石块及其它杂物等。
5.3批量规定
5.3.1对砂产源固定,产量、质量稳定的生产单位,在正常情况下供应的砂,以一批汽车运输同一产地、规格均相当的砂为一批,每批总重量不超过400m3或600t。
5.4取样规定
5.4.1从汽车中取样时,从每辆车中的两个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混拌均匀,组成一组试样。
取样数量按GB/T14684-2001《建筑用砂》中规定。
若发现各辆汽车砂的质量相差悬殊时,应对有怀疑的汽车单独取样试样。
5.4.2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的表层去掉,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混拌均匀,组成一组试样。
5.4.3试验方法。
砂按GB/T14684-2001《建筑用砂》规定执行。
若取样检验不合格,应重新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试样检验。
5.4.4试验所用的仪器:
电子秤、震击式震筛机、电热鼓风干燥箱、砂子筛、玻璃器具等,必须经过标定之后方可使用.
5.5混凝土中的碱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不得使用具有碱—碳酸盐反应活性或砂浆棒膨胀率大于等于0.20%的碱—硅酸盐反应活性的骨料,当骨料的碱—硅酸反应砂浆棒膨胀率大于等于0.10%且小于0.20%时,混凝土的总碱含量应小于3.0kg/m3;应在混凝土中掺加具有明显抑制效能的矿物掺和料和外加剂,并经试验证明抑制有效。
砂颗粒级配区
累计筛余(%)级配区
工程粒径(mm)
I区
II区
III区
10.0
0
0
0
5.00
10~0
10~0
10~0
2.50
35~5
25~0
15~0
1.25
65~35
50~10
25~0
0.630
85~71
70~41
40~16
0.315
95~80
92~70
85~55
0.160
100~90
100~90
100~90
细骨料的性能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C30~C45 ≥C50 GB/T14684-2001 1 含泥量 ≤3.0% ≤2.5% ≤1.5% GB/T14684-2001 2 泥块含量 ≤0.5% GB/T14684-2001 3 云母含量 ≤0.5% GB/T14684-2001 4 轻物质含量 ≤0.5% GB/T14684-2001 5 有机物含量 浅于标准色 GB/T14684-2001 6 压碎指标(人工砂) ≤25% GB/T14684-2001 7 石粉含量(人工砂) MB<1.40 ≤10.0% ≤7.0% ≤5.0% GB/T14684-2001 MB≥1.40 ≤5.0% ≤3.0 ≤2.0% GB/T14684-2001 8 吸水率 ≤2% GB/T14684-2001 9 坚固性 ≤8% GB/T14684-2001 10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0.5% GB/T14684-2001 11 cl-含量 ≤0.02% GB/T14684-2001 注: 1、冻融破坏环境下,细骨料的含泥量应不大于1.5%,吸水率应不大于1%。 2、当细骨料中含有颗粒状的硫酸盐或硫化物杂质时,应进行专门检验,确认能满足混凝土耐久性要求时,方能使用。 细骨料的检验要求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 1 颗粒级配 √ 下列情况之一时,检验一次: 1任何新选料源。 2连续使用同料源、同品种、同规格的细骨料达一年。 施工单位试验检验;监理单位平行检验。 √ 连续进场的同料源、同品种、同规格的细骨料每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样试验一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平行检验,但不少于一次。 2 含泥量 √ √ 3 泥块含量 √ √ 4 云母含量 √ √ 5 轻物质含量 √ √ 6 有机物含量 √ √ 7 压碎指标值(人工砂) / / 8 石粉含量(人工砂) / / / / 9 吸水率 √ / 10 坚固性 √ / 11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 / 12 cl-含量 √ / 13 碱活性 √ / 如下: 原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验收单位: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西客专忻州轨枕厂(砂子) 材料名称 进场时间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进场数量 生产厂家 过磅 其它 6.碎石检验 6.1质量标准 6.1.1不得采用具有碱-碳酸盐反应活性的骨料或砂浆膨胀率大于等于0.2%的碱-硅酸盐反应的骨料,并优先采用非活性骨料,选用的骨料在试生产之前进行碱活性试验;当所采用的骨料碱-硅酸反应砂浆膨胀率大于等于0.10%且小于0.20%时,混凝土的总碱含量不超过3.0kg/m3,并经试验证明抑制有校。 碎石的质量指标应符合科技基【2008】74号《客运专线铁路双块式无砟轨道双块式混凝土轨枕暂行技术条件》、TB10424-2010《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科技基[2005]101号《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标准的规定。 6.2检验项目与检验方法 6.2.1外观质量检查。 每批进场的碎石应检查石中是否混入灰块、泥块及其它杂物等。 6.2.2试验方法;碎石检验方法按GB/T14685-2001《建筑用卵石、碎石》规定执行。 6.2.3试验所需仪器: 压力机、电子秤、震击式震筛机、电热鼓风干燥箱、石子筛等,必须经过标定才可以使用。 6.2.4若取样检验不合格,应重新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试样检验,若再次试验不合格清退现场。 6.3批量规定 6.3.1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和试验。 用汽车运输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运输(如小型拖拉机)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 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验收批处理。 6.4取样规定 6.4.1从汽车上取样时,由每批汽车中随机选择8辆,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16份,混拌均匀,组成一组试样。 6.4.2在料堆上取样时,同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均匀分布的各5个不同部分取样,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的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份抽取大致相等16份,混拌均匀组成一组试样。 6.4.3如经观察,各辆汽车所装碎石的质量相差甚为悬殊时,应对有怀疑的汽车单独取样试验和验收。 6.5碎石存放时间过长或混入杂物有可能影响其质量时,使用前应重新取样试验,根据实验结果决定是否使用。 6.6任何新选货源或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粗骨料达一年者须进行一次全项检验,且送到有资质单位。 检验项目按科技基【2008】74号《客运专线铁路双块式无砟轨道双块式混凝土轨枕暂行技术条件》、TB10424-2010《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科技基[2005]101号《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的标准执行 粗骨料的颗粒级配 公称粒径(mm) 累计筛余,按质量(%) 筛孔边长尺寸(mm) 2.36 4.75 9.5 16.0 19.0 26.5 31.5 37.5 53 5~10 95~100 80~100 0~15 0 - - - - - 5~16 95~100 85~100 30~60 0~10 0 - - - - 5~20 95~100 90~100 40~80 - 0~10 0 - - - 5~25 95~100 90~100 - 30~70 - 0~5 0 - - 5~31.5 95~100 90~100 70~90 - 15~45 - 0~5 0 - 5~40 - 95~100 70~90 - 30~65 - - 0~5 0 细骨料的压碎指标(%) 混凝土强度等级 ≥C30 岩石种类 沉积岩 变质岩或深成的火成岩 喷出的火成岩 沉积岩 变质岩或深成的火成岩 喷出的火成岩 碎石 ≤16 ≤20 ≤30 ≤10 ≤12 ≤13 卵石 ≤16 ≤12 粗骨料的性能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C30~C45 ≥C50 1 针片状颗粒总含量 ≤10% ≤8% ≤5% GB/T14685-2001检验 2 含泥量 ≤1.0% ≤0.50% ≤0.50% GB/T14685-2001检验 3 泥块含量 ≤0.2% GB/T14685-2001检验 4 岩石抗压强度 ≥90 GB/T14685-2001检验 5 吸水率 <2% GB/T14685-2001检验 6 紧密空隙率 ≤40% GB/T14685-2001检验 7 坚固性 ≤8% GB/T14685-2001检验 8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0.5% GB/T14685-2001检验 9 cl-含量 ≤0.02% GB/T14685-2001检验 10 有机物含量(卵石) 浅于标准色 GB/T14685-2001检验 粗骨料的检验要求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 1 颗粒级配 √ 下列情况之一时,检验一次: 1任何新选料源。 2连续使用同料源、同品种、同规格的细骨料达一年。 施工单位试验检验;监理单位平行检验。 √ 施工单位每批抽样试验一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平行检验,但不少于一次 2 压碎指标值 √ √ 3 针片状颗粒总含量 √ √ 4 含泥量 √ √ 5 泥块含量 √ √ 6 岩石抗压强度 √ / 7 吸水率 √ 8 紧密空隙率 √ √ 9 坚固性 √ / 10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 / 11 cl-含量 √ / 12 有机物含量(卵石) √ / 13 碱含量 √ / 6.8碎石进场外观质量检验如下: 原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验收单位: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西客专忻州轨枕厂(碎石) 材料名称 进场时间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进场数量 生产厂家 杂质 泥块 过磅 外观检验状态 (是否合格) 自购或甲控供货 其它 验收人: 验收时间: 7.钢材检验 7.1质量标准 7.1.轨枕使用的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冷轧带肋钢筋、一般用途低碳冷拔钢丝的质量指标应分别符合下列标准: (1)GB/T701-2008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2)GB/T228-2002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3)GB/T232-1999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 (4)YB/T5294-2009一般用途低碳钢丝 (5)GB/T13788-2008冷轧带肋钢筋 (6)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7.2检验项目 7.2.1外观质量检查 7.2.1.1每批进场的钢材须按相应的钢材标准抽样或全部核对检查牌号、规格、供货状态、尺寸偏差、表面质量、炉(罐)号、质量证明书等项目。 7.2.2试验项目 7.2.2.1冷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每批须检验直径、每延米重量、屈服点、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冷弯试验。 7.2.2.2混凝土用一般用途低碳钢丝每批须做抗拉强度、反复弯曲。 对质量有疑问时,检验化学成份。 7.2.2.3钢筋焊接检验项目为拉伸试验、弯曲试验试验。 7.2.3试验仪器: 万能材料试验机、钢筋标距仪、反复弯曲机等,必须经过标定后方可使用。 7.3试验方法 7.3.1钢材拉力试验(测屈服点、抗拉强度和伸长率)方法应按GB/T228-2002《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标准规定执行。 拉力试验试样部分要求按GB2975-1998《钢材力学及工艺性能试验取样规定》标准执行。 7.3.2钢材弯曲试验方法、试样规定等按GB/T232-1999《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标准规定执行。 7.4批量及取样规定 7.4.1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7.4.1.1批量划分。 每批钢筋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组成。 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7.4.1.2冷轧带肋钢筋、 7.4.1.3批量划分。 每批钢筋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组成。 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7.4.1.4取样规定。 每批钢筋任选3根(盘),取样应随机从端头不小于50cm外抽取。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的检验项目如下: 项目 抽检项目 全检项目 质量要求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1)抗拉强度 √ 每批不大于60t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批号钢筋 √ ≤500MPa (2)屈服强度 √ √ ≥235MPa (3)伸长率 √ √ ≥23% (4)冷弯 √ √ 无裂纹 (5)直径 √ √ ±0.3mm (6)每延米重量 √ √ ±8% 冷轧带肋钢筋的检验项目如下: 项目 抽检项目 全检项目 质量要求 冷轧带肋钢筋 (1)抗拉强度 √ 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批号钢筋,每批不大于60t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批号钢筋 √ ≥550MPa (2)屈服强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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