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楼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框架结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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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住宅楼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框架结构
1、工程概况及编制依据
1.1、工程概况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7835m2。
26层框剪住宅楼;最高高度99.50m。
主体采用剪力墙结构,裙房为框架结构,地下一层为人防地下室。
框架抗震等级为三级,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三级,剪力墙底部加强区为1-3结构层。
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抗震设防分类为丙类建筑,场地类别为Ⅱ类。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公司《安全管理手册》、《安全管理计划》
2、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人身死亡事故。
——杜绝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重伤率小于1.0‰,轻伤率小于8‰。
——严格控制各种习惯性违章。
——创“安庆市安全优良项目”。
3、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各级、各部门人员应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实现安全管理目标。
1、项目安全机构图:
2、安全管理体系图:
4、安全生产措施
4.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各级、各部门人员应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共同实现安全管理目标。
项目经理职责
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项目副经理协助项目经理分管项目安全工作,对项目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坚持以“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4、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聘用业务人员时,明确各业务人员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员的工作,安全员及特殊工种均须持证上岗。
5、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内部专业人员和外包队伍的安全教育,保证他们有一个健康生活环境与安全生产环境。
6、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落实。
7、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
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整改。
8、不折不扣的提取和用好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实现工地安全达标。
9、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4.1.1、技术负责人职责
1、技术负责人为安全技术责任人,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及各种规章制度。
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易燃易爆物品引起的伤亡、火灾或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设施、设备投入使用。
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8、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4.1.2、项目安全员的职责及权力
1、项目安全员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
2、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安全先进经验。
3、制定“设施场地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参与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的编制,预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并制定响应的预防措施。
5、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正确使用,并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区域设置安全标志。
7、监督施工员(工长)对班组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8、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安全动态,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9、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重大事故隐患有权下令停止施工。
10、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班组进行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
11、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对工伤事故进行统计分析。
12、对不遵守安全管理的行为有处理权。
如不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违章作业等,对项目职工的升级、晋职有一票否决权利。
13、每天做好安全施工日记,并随时接受业主的检查。
14、与业主、其他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保持工作联系,随时协调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15、每月以书面向业主报告安全施工动态。
4.1.3、工长、施工员职责
1、工长是负责生产区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分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分包)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分包)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交底制度、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分包)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安全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安全隐患。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认真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保证措施的要求落实本生产责任区域内保护措施。
4.1.4、班组长职责
1、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的工作。
2、坚持班组安全日活动,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7、熟悉了解作业环境,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施工员,当安全隐患消除后,方可进入作业区作业。
8、掌握本队人员的思想动态及身体状况,合理安排工作。
4.1.5、机械设备管理员职责
1、认真执行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2、负责项目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修和保养工作。
3、参与上级或项目组织对项目机电设备的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4、参加项目机电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5、负责项目机电设备的运转原始记录的收集。
6、负责督促机操人员进行安全学习。
4.1.6、财务部门的职责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总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买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在签订经营承包责任制或经济承包责任制时,必须有安全生产内容,并监督其落实。
4、协助安全部门建立安全奖罚基金,办理安全奖、罚款手续。
4.1.7、保卫部门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2、制定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其实施。
3、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考核。
4、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5、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对新招人员需进行暂住证等资格审查,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8、负责组织义务消防队,并地表进行知识培训和演习。
4.1.8、后勤卫生部门的职责
1、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检查,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2、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3、正确使用防暑降温费用,保证清凉饮料的供应与卫生。
4、负责企业食堂(含现场临时食堂)的管理工作,搞好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
5、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上报并积极组织抢救、治疗,并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伤势情况,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4.2、安全生产经费保证措施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买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在签订经营承包责任制或经济承包责任制时,必须有安全生产内容,并监督其落实。
4、建立安全奖罚基金,办理安全奖、罚款手续。
4.3、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项目每季度组织一次由项目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和施工班组参加的安全教育与考试。
2、新工程开工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对新入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
4、对从事电气、焊接、起重、架子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工等特种作业工种,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章的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5、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型机具、工人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
6、对违章作业人员,由质安部门重新进行安全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7、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安全思想教育: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国家建设部有关民用建筑的规程、规定;本企业有关规章制度;本企业的施工特点、安全施工情况;本企业事故典型案例等。
2)安全知识教育:
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机电设备、高空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安全基本知识;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
3)安全技能教育:
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5、安全技术措施
实行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措施,是强化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有效途径。
我们针对该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5.1、一般工序安全措施
5.1.1、安全防护棚的搭设
按现场总平面布置要求,钢筋制作场、木工制作场及施工电梯进口处应设置双层安全防护棚,其棚顶用竹夹板和二层竹篱笆覆盖,以防重物击穿或滑落。
5.1.2、结构内洞口、临边的防护
所有电梯井口,结构层周边,板上的预留口制作固定的钢管围栏或盖板,结构层周边围栏上要张挂安全网,电梯井洞内每层之间张挂一层或二层的水平兜网。
施工电梯进出口设置安全平台和安全门,进出时要关闭安全门。
楼梯临边防护示意详见下图:
电梯井洞口防护示意图:
5.1.3、冬、雨季施工阶段的防护措施
加强机械检查、安全用电,防止漏电、触电事故。
雨、雪天气尽量不安排在外架上作业,如因工程需要必须施工,则应采取防滑措施,并系好安全带。
拆除外架应在天气晴好时间,不得在下雨、下雪的时间内进行。
冬季施工时,应在上班操作前除掉机械上、脚手架和作业区内的积雪、冰霜,严禁起吊同其它材料结冻在一起的构件。
雨季应经常检查临边及上下坡道,做好防滑处理。
5.1.4、消防保卫措施
加强防火工作,有易燃品堆放处、仓库、生活临建区等设置灭火工具,并设专人管理。
经常与气象部门取得联系,及时通报天气情况,遇到恶劣天气时,及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畅通消防车道,配备足够消防器材、消火栓、进水主管务必满足消防要求;
消防设施应能保证建筑物最高的灭火需要,高压水泵及高层消火栓要随结构施工同时设置。
临时消火栓要有防寒防冻保温措施;
现场料场、库房的布方应合理规范,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均应设专库保管,严格执行领用、回收制度;
现场建立门卫、巡逻护场制度,并实行凭证出入制度;
各分部各分项工程,各分管辖地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5.1.5、安全信号装置的设置
塔吊安装航标灯,施工电梯每楼层均安白炽灯作为照明。
配电房、配电箱和临时电路标有醒目的标志。
楼梯间、地下室等阴暗处均设置常明照明系统。
基坑施工阶段在周边防护栏上每隔20m设夜间红色警示灯。
5.2、特殊工序的安全措施
5.2.1、基坑施工安全措施
1、基坑开挖前,应将基坑周边的各类地下管线设施及道路、建(构)筑物的情况等调查清楚,并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避免土方开挖及锚杆施工过程中将其损坏。
2、基坑开挖应根据基坑支护进展情况,开挖与支护密切配合。
土方开挖必须采取分层、分段开挖。
随挖随支护的施工方法。
土方开挖应分层,严禁一次开挖过量,开挖后应避免暴露时间过长,使边坡松弛范围变大,造成危害。
边坡开挖施工要保证坡面平整顺直,以利支护工程的施工。
边坡开挖中,如有地下水泄露,应将及时进行处理。
3、基坑开挖过程中应做好排水、防水措施,避免漏水、渗水进行到边坡土体。
4、基坑开挖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开挖,待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继续开挖。
开挖时,如与建筑物较近,应先挖减震沟再爆破,以免对邻近建筑物产生影响及破坏。
5、基坑支护期间及支护施工完毕均应做好排水措施,坡顶、坡底设置排水沟,坡面设置泄水管。
6、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坡顶3m范围内荷载值不应超过5Kpa。
5.2.2、脚手架安全措施
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细则》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上岗人员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①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②连墙杆。
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排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落地脚手架地基应平整夯实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钢管立杆不能直接立于地面上,应加设底座和垫板,垫板厚度不小于50mm,为减少架子不均匀沉降,在立杆底部应加扫地杆。
挑架的支撑点,在搭设前应进行结构计算设计,并有搭拆方案,
架体与建筑物之间用连墙杆连结,水平每4m,竖向每7m设置一排。
脚手架应沿全长和全高连续设置剪刀撑。
脚手架由架子工严格按规程要求搭设,搭设前要进行安全交底;脚手架应有分部、分段,按施工进度的书面验收。
脚手架的拆除顺序为:
先搭的后拆,后搭的先拆,先从钢管脚手架顶端拆起。
外脚手架搭设前另行编制详细的《外脚手架搭设施工组织设计》。
5.2.3、模板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本工程柱梁板采用木胶合板模板体系,为确保安全,采取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平模放置时应满足自稳角要求。
两块模板应采取板面对板面的存放方法。
模板存放在施工楼层上,必须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不得沿外墙周边放置,要垂直于外墙存放。
没有支撑或自稳角不足的大模板,要存放在专用的堆放架上,或者平卧堆放。
不得靠在其他模板或构件上,严防下脚滑移倾倒。
模板起吊前,应检查吊装用绳索、卡具及每块模板上的吊环是否完整有效,并应先拆除一切临时支撑,经检查无误后方可起吊。
在模板拆装区域周围,应设置围栏,并挂明显的标志牌,禁止非作业人员入内。
模板组装或拆除时,指挥、拆除和挂钩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的地方方可操作,严禁人员随大模板起吊。
模板必须有操作平台、上下梯道、走桥和防护栏杆等附属设施。
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
拆模起吊前,应复查穿墙销杆是否拆净,在确无遗漏且模板完全脱离后方准起吊。
拆除外墙模板时,应先挂好吊钩,绷紧吊索,再行拆除销杆和扁担。
吊钩应垂直模板,不得斜吊,以防碰撞相邻模板的墙体。
摘钩时手不离钩,待吊钩吊起超过头部方可松手,超过障碍物以上的允许高度,才能行车或转臂。
模板安装就位后,要采取防止触电的保护措施,要设专人将模板串联起来,并同避雷网接通,防止漏电伤人。
结构施工中,必须支搭安全网和防护网。
防护网要随墙逐层上升,并高出作业面1m以上。
安全网每隔3~4层增设一道,挑出不小于3m。
安全网和防护网要支搭牢固,拼接严密,连成整体,网孔张开,并经常清除网内杂物。
当风力为5级时,仅允许吊装1~2层模板和构件。
风力超过5级,应停止吊装。
5.2.4、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A、一般要求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定期进行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范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
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6、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B、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
1、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2、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3、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1)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志。
2)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线路分别验电。
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4)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拆除时顺序相反。
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用品。
5)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
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6)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4、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头,应戴绝缘手套。
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
严禁负荷拉、合开关。
5、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
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
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6、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
禁止用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7、施工现场夜间施工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米。
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8、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5.2.5、配电箱及开关箱
1、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设置
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箱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如室内总配电屏的装设应符合规定要求。
室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简称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下同),如无特指,合称配电箱。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设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3)开关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
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需作特殊处理。
6)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7)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不应小于1.0mm。
8)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不大0.6m,小于1.5m。
9)配电箱内的电气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
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1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1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劲,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13)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14)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2、电器装置的选择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2)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
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
总开关电器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3)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它仪表。
4)分路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
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5)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6)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7)开关箱中必须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装设应符合规定要求。
36V及36V以下的用电设备如工作环境干燥可免装漏电保护器。
8)漏电保护器应安装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9)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电流动作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小于0.1S。
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10)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功能。
11)漏电保护器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
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连续使用一个月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查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12)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线路。
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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