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收单业务管理办法.docx
- 文档编号:8992967
- 上传时间:2023-02-02
- 格式:DOCX
- 页数:27
- 大小:28.17KB
银行收单业务管理办法.docx
《银行收单业务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收单业务管理办法.docx(2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银行收单业务管理办法
XX银行收单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收单业务管理,促进收单业务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银行卡联网通用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银联《银行卡业务运作规章》、《银联卡特约商户类别码使用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收单业务是指我行为特约商户提供交易终端设备和资金结算服务,并按约定比例或金额向特约商户收取手续费的业务;特约商户是指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并签订协议,受理银行卡结算交易的商户;交易终端设备是指特约商户用于受理银行卡刷卡结算的机具。
第三条我行收单业务实行“直联模式,联网通用,规模与质量并重”的经营管理原则,在获取收单收益的同时,承担由此项业务带来的风险。
第四条我行所辖各分支机构开展收单业务时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机构职责及岗位设置
第五条个人金融业务部是我行收单业务的综合管理部门,内设客户管理岗、设备管理岗和风险控制岗。
客户管理岗岗位职责:
(一)负责特约商户资料的审核及保管;
(二)负责商户信息资料的录入、变更和机具密钥下载;
(三)负责组织我行员工和特约商户进行收单业务培训;
(四)负责商户后期管理、定期回访等;
(五)负责商户服务工作及受理投诉。
设备管理岗岗位职责:
(一)负责机具和耗材的采购工作;
(二)负责机具的布放安装工作;
(三)负责对已布放的机具进行检查、维护等日常管理,并做好耗材配送;
(四)负责机具管理,包括对机具的收、发保管工作以及已布放机具的监管工作等。
风险控制岗岗位职责:
(一)负责新增商户资质初步审查(包括实地调查和登录中国银联风险管理系统进行核对)及违规商户的上报工作;
(二)负责商户信息资料录入后的复核;
(三)负责对特约商户的巡检及风险防范工作;
(四)负责对申请所报商户资料的审核及复查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商户不能成为我行特约商户;
(五)负责机具程序、密钥的安装;
(六)在接收到电子银行部的调单通知后进行调单处理;
(七)制定风险控制方案及紧急情况下的处理预案。
第六条电子银行部是我行收单业务的清算数据接收和账务查询及差错处理的管理部门,内设业务处理管理岗。
业务处理管理岗岗位职责:
(一)负责接收银联清算数据并及时提供清算资金入账流水明细;
(二)负责受理账务查询及差错查询工作,及时与中国银联协调处理;
(三)负责银联差错平台发起的调单接收,并将调单申请提交个人金融业务部。
(四)负责相关差错、手工退货、手工预授权类交易处理;
第七条运营管理部是我行收单业务清算资金的管理部门,内设清算资金管理岗。
清算资金管理岗岗位职责:
(一)负责全行收单业务的清算资金往来。
第八条各行具体负责我行收单业务的营销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特约商户的营销和商户资信调查;
(二)负责对商户资信证明、相关申请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上报个人金融业务部备案;
(三)为商户及时办理开户等相关手续,做好帐户管理工作;
(四)提供日常交易明细对账业务,做好商户对账服务工作;
(五)对于收单业务资金结算工作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个人金融业务部。
第三章特约商户的营销、变更与撤机
第九条特约商户基本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依法经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在我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
第十条特约商户营销
在营销新特约商户时,要遵循“风险控制、稳健发展、效益为本”的原则,杜绝“一柜多机”现象。
(一)商户向我行提出申请,填写《特约商户申请表》(见附件1);
(二)支行收到商户申请后,对目标商户进行调查,调查工作要双人进行,并进行必要的复查。
调查要现场调查和资质审查相结合。
现场调查主要内容为:
目标商户的基本情况、营业场所、经营和财务状况等资料,并拍摄实地照片;资质审查主要内容为:
目标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有效身份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对有关证明文件复印留存。
(三)支行调查后,根据调查结果填写《特约商户信息调查表》(附件2),并填制《新增特约商户申请表》(附件3),连同相关资料提交个人金融业务部进行审核。
(四)个人金融业务部客户管理岗首先对申请表中填写信息的完整性、正确性进行审核,按要求编制商户编码。
其次,由风险控制岗进行商户资质审查,形成审查报告,按商户风险等级报部门总经理或主管业务副行长进行审批,经审批后由客户管理岗在《中国银联商户集中管理系统》中详细录入相关资料信息,同时汇总填制《新增特约商户表》(附件4),将相关信息(通过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传至中国银联河南分公司,并对《新增特约商户申请表》原件及相关资料入档保存。
(五)录入的商户资料经中国银联审批并同步后,个人金融业务部客户管理岗从商户管理系统中下载机具密钥,交由风险控制岗人员安装至指定的特约商户机具中。
(六)个人金融业务部与商户签订《XX银行特约商户受理银联卡协议书》,由设备管理岗将商户资料、相关参数录入指定的特约商户机具中并为商户进行布放。
安装机具时,要收取一定的机具押金。
(七)填写商户资料、编制相关参数规则如下:
1商户编码、商户类别码必须严格按照《银联卡特约商户类别码使用规则》和《商户分类对照表》的标准执行。
对特约商户进行编码时,由客户管理岗人员统一按类别进行编号。
2在机具中录入商户资料时,商户名称为商户对外使用的名称,录入要完整、准确。
机具程序设置中,商户名称处可写入20个汉字,实际名称如果超过20个字,可省略非关键字,但要体现出商户名称的唯一性和商户经营内容的合法登记信息。
3填写各种表格时,商户开户名称的填写一定要和综合业务系统中开户单位里的名称一致。
商户名称为商户对外使用的名称。
清算行号为商户开户行的清算代码。
(八)特约商户申请增加机具时,应填制《特约商户增加机具申请书》(附件5),经支行调查后报送个人金融业务部,在《中国银联商户集中管理系统》中为其录入机具的相关信息,其他流程同本条的(四)、(五)、(六),该申请书作为已签协议书的一部分入档保存。
第十一条特约商户变更
(一)特约商户下列事项发生变更时,要向我行提出变更申请,并填写《特约商户资料变更申请书》(附件6)。
1.商户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商户地址、经营范围、银行账户等;
2.业务经营或销售方式变更,特别是开展邮购、电话订购、网上订购、批发等业务时。
(二)开户支行收到商户的变更申请,经过调查核实并通过个人金融业务部审批。
(三)个人金融业务部客户管理岗在《中国银联商户集中管理系统》中进行变更,并填制《特约商户基本信息变更表》(附件7)审核后,提交中国银联河南分公司,在系统中进行变更。
(四)客户管理岗通过查询《中国银联商户集中管理系统》,确认银联变更完成后,留存《特约商户资料变更申请书》原件,由设备管理岗在特约商户机具中进行信息变更。
《特约商户资料变更申请书》作为原协议书的一部分进行入档保存。
(五)特约商户的名称、费率变更时,需重新签订协议书。
出现差错的特约商户在变更时,按正常变更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特约商户退出
(一)特约商户退出包括主动退出、强制退出和因停业、破产等其他原因退出。
(二)特约商户主动退出时,由设备管理岗收回布放于商户的机具、自退出日前6个月的交易单据,并告知商户在法律规定的交易、差错及争议处理有效期限内,商户仍需承担已发生交易产生的未偿债务风险损失和信息保密责任等,我行保留追索权利。
收回机具后,填制《特约商户信息/机具删除表》(附件8)并留存保管。
(三)客户管理岗人员在《中国银联商户集中管理系统》中作撤销、停用处理。
紧急情况下,开户支行可先通知个人金融业务部在《中国银联商户集中管理系统》中直接作停用处理。
(四)特约商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金融业务部需立即书面通知特约商户强制解除协议,收回机具,并保留对风险损失的追索权利:
1.多次出现违规操作,经指出拒不纠正的;
2.存在欺诈行为或虚假交易的;
3.侧录、泄露账户及交易信息的;
4.发生套现、洗单的;
5.多次无故拒绝受理银联卡,经指证拒不改正的;
6.屡次无理拒绝或故意拖延我行查询查复业务和调单要求的;
7.多次受到他行投诉、无法妥善处理相关问题的;
8.因商户其他原因导致收单风险增大的;
9.三个月未发生有效消费交易的;
10.多次擅自移机的,及移机从事违法、欺诈活动的;
11.我行认为其他应该退出的情况。
(五)对强制退出的特约商户,个人金融业务部要及时填制《特约商户信息/机具删除表》,汇总后报中国银联联席会议办公室,录入中国银联不良信息系统。
第十三条特约商户要求撤掉其中的一台或几台机具时,设备管理岗人员收回机具,要求商户提交自停用日之前9个月的交易单据,并填写《特约商户信息/机具删除表》,由客户管理岗人员在《中国银联商户集中管理系统》作停用处理。
第四章特约商户管理
第十四条个人金融业务部与商户签约后,应建立特约商户管理档案并统一入档保管,特约商户档案保管期限为自协议终止日起至少两年。
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商户基本信息相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受理协议及相关附属协议;
(三)各项申请书及表格;
(四)与商户终止或意欲终止收单协议的书面文件;
(五)与商户终止收单协议的其他相关报告和资料;
(六)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新发展的或原有特约商户收银员发生变动的,个人金融业务部必须对收银人员进行培训并确认其能够正确操作后,方可允许其开办业务。
第十六条个人金融业务部应根据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需要,制定特约商户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对其财务人员及收银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培训,及时向特约商户发布风险提示信息。
培训必须有书面记录,记载参训人员、培训内容等,并要有培训的单位负责人、会计负责人及受训人员签字确认,书面记录要归入档案管理。
第十七条个人金融业务部应对特约商户财务人员和收银人员安排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一)银行卡受理相关知识和交易流程;
(二)国内(外)银行卡基本检查方法和防伪标志识别;
(三)银行卡受理设备功能操作和简单维护;
(四)银行卡授权和异常交易解决办法以及交易风险防范等。
针对财务人员还要特别培训以下内容:
(一)银行卡交易流程;
(二)账务处理和差错处理流程;
(三)商户受理银行卡的责任和权利;
(四)交易单据保管等。
第十八条个人金融业务部应监督特约商户妥善保管所有银行卡交易单据及与交易相关的原始凭证等,保存期限自交易日起至少24个月,以备查询和调阅。
第十九条特约商户按月交易金额和商户经营性质分为高风险类商户、重点商户、一般商户。
个人金融业务部应安排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特约商户进行巡检,对于高风险类商户每月检查至少一次;对于重点商户(月交易金额超过200万以上)每季巡检至少一次;对于一般商户每半年巡检至少一次。
巡检时登记《特约商户日常检查表》(附件9)。
第二十条个人金融业务部要建立《特约商户服务工作登记簿》(附件10),做好机具布放后的特约商户服务工作。
第二十一条个人金融业务部要加强对特约商户进行我行成本效益分析,每年撰写一次分析报告,作为是否撤出机具具或继续进行合作的依据。
第五章机具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机具供应商由我行招标选定,个人金融业务部根据我行收单业务发展计划统一订购。
第二十三条个人金融业务部在机具程序、密钥的下载及安装过程中,应加强监控,密钥机专柜保管,在为特约商户安装密钥时,必须有详细的书面记录。
第二十四条个人金融业务部应加强机具的管理,对机具入库、出库、型号、编号、装机位置、状态和商户名称等进行记录,定期盘点。
第二十五条个人金融业务部为特约商户布放机具时,认真填写《特约商户机具管理登记表》(附件11),并落实以下内容:
(一) 已与商户签署协议书,并确认该商户相关信息已在银联网络主机系统中进行注册;
(二)确认安装机具的商户为原申请商户,严禁不同商户合用同一台机具,对于“店中店”商户,应根据其经营的独立性,分别布放机具;
(三)装机后,换人复核,确认台数和装机地点,避免出现装错机情况。
装机完成后,现场进行测试,确保能够正常工作。
第二十六条特约商户不得将机具、签购单、签购结算单、受理标识牌等专用于收单业务受理的资源用于协议范围以外的用途,也不得转给第三方使用;对无线移动机具,严禁商户挪作它用。
第二十七条个人金融业务部对机具进行维护时应认真填写《特约商户机具管理登记表》(附件11),详细记录维修时间、机具编号、故障原因、维修描述等;与商户解除合约收回机具时,应认真核对原登记记录和检查维修记录,并做好回收机具记录。
第二十八条个人金融业务部应定期对布放的机具进行检查,检查时填制《特约商户日常检查表》(附件9),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机具的数量及编号是否与原登记记录一致;
(二)机具的状态是否正常;
(三)机具的布放位置是否有变动;
(四)商户是否对机具进行擅自更换或加装其他设备。
第二十九条机具的撤机、报废和追查管理
(一)对于因各种原因需要撤机的商户,个人金融业务部设备管理岗人员应在撤机申请审批核准后尽快完成撤机工作。
因风险原因而被撤机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他原因而被撤机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撤机时,应检验机具的完好性,并做好登记。
撤回的机具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入库登记。
(三)因商户倒闭、失踪等原因而无法收回的机具,个人金融业务部应指定人员进行追查,追查超过半年仍无法收回的,应考虑进行报损处理。
(四)机具无法使用需要作报废处理时,设备管理岗人员应填写机具报废申请书,详细注明报废原因、机具型号、数量等,经审核后做报废处理。
第三十条对于发生故障的机具,设备管理岗人员要及时与供应商联系进行维修,确保机具的正常使用。
要经常对机具的质量和供应商的服务进行跟踪,每半年填制一次《机具服务及质量调查表》(附件12),作为我行对各供应商的评比依据。
第六章资金清算、差错及争议处理
第三十一条对于商户的日常交易要做到及时入账,一般情况下在正常工作日的次日入到商户账上。
第三十二条对收单业务中出现的差错、账务查询,电子银行部业务处理管理岗人员应严格按照中国银联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发生争议时,在遵循中国银联相关业务规定的基础上,按以下要求进行处理:
(一)系统内交易查询及差错通过电子银行运行部进行协调处理。
(二)跨行交易有争议由商户提供相关证据,个人金融业务部协商解决。
若协商解决无效,可向中国银联争议处理机构申请仲裁。
(三)电子银行部收到发卡行的争议处理要求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个人金融业务部,由个人金融业务部通知特约商户。
第三十四条电子银行部在收到调单、拒付等差错处理要求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个人金融业务部,由个人金融业务部及时通知特约商户,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关交易单据或退回款项。
第三十五条我行应明确告知特约商户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的差错及争议处理损失由特约商户承担:
(一)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业务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操作流程的行为;
(二)特约商户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交易单据或提供的交易单据不符合要求;
(三)特约商户有违反收单受理协议的其他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有关风险管理防范和处理,参照《银联卡收单机构商户风险管理规则》、《XX银行收单业务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具体执行。
第三十七条有关差错处理,参照《XX市商业银行银行卡业务操作规程(借记卡部分)》、《银联卡投诉差错及争议处理》具体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XX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录:
(一)以下商户禁止发展:
1、非法设立的经营组织;
2、我国法律禁止的赌博及博彩类、出售违禁药品、毒品、黄色出版物、军火弹药等其它与我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商户;
3、涉嫌违规套现、非法洗钱或隐藏目前实际经营业态、故意套用其他行业分类代码的商户;
4、注册地及经营场所不在收单行所在地的商户;
5、存在实际经营范围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符;
6、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行业管理规定,被有关机构查处、被司法机关立案或介入调查;
7、商户或商户负责人被中国银联列入不良信息系统;
8、被其他机构或组织列入“高风险客户”;
(二)以下商户谨慎发展
1、易成为伪冒卡使用目标的商户类型:
机票代售点或手机专卖店、珠宝、工艺品、名牌服饰专卖店、各类娱乐场所如夜总会、卡拉OK、酒吧、桑拿按摩服务等;
2、易发生套现的商户类型:
提供中介、咨询服务的商户、小型经贸公司、各类传销机构、批发类商户等;
易发生虚假交易的商户类型:
电话营销及信函营销、音像制品出租等;
3、易恶意倒闭的商户类型:
在跳蚤市场、二手市场和街头的个体商铺、预付款类商户,如旅行社、短期培训班、各种俱乐部等;
4、主动上门要求装机的小型商户:
欺诈嫌疑较一般商户要大。
附件1
特约商户申请表
:
本公司现提交申请,希望成为贵单位的特约商户,加入中国银联网络,遵守中国银联和贵单位的相应规则受理银联卡。
本单位郑重承诺申请表中的所有信息均属真实,如有虚假情况存在,愿承担贵单位单方解除收单协议以及相关赔尝责任。
(商户全称、盖章)
年月日
1.商户基本信息
商户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名):
注册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注册资本:
开业时间:
商户行业类型:
商户交易类型:
□实地交易 □网上交易 □电购 □邮购 □其他
商户性质:
□国营 □集体 □私营 □合资 □股份制 □其他
2.商户经营信息
营业用地性质:
□自有 □租用
(如为租赁,应附租赁协议复印件)
营业用地面积:
经营环境:
□经营区域□工业区□住宅区□购物商场
营业时间:
员工人数:
经营范围:
主业:
副业:
分支机构:
范围:
数量:
前一年营业额:
前一年利润:
预计月平均银行卡营业额(人民币):
预计每张签购单平均交易额(人民币):
3.商户收单经验信息
是否有内卡收单经验:
□有 □无
开始收单日期:
收单银行:
是否有外卡收单经验:
□有 □无
开始收单日期:
收单银行:
受理卡种:
收银员卡片受理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经验丰富,受卡设备操作熟练
□有一定受理经验,能完成基本操作
□无任何受理经验,不会使用受卡设备
附件2
特约商户信息调查表
注:
打●号的为必填项,须仔细核对后填列
1、商户基本信息
商户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名):
●注册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注册资本:
●开业时间:
●商户服务类别码(MCC):
商户知名度:
□高□一般□低
●商户交易类型:
□实地交易□网上交易□电购□邮购□其他
●商户付款方式:
□预付款□钱货两清□分期付款□赊购
●商户性质:
□国营□集体□私营□合资□股份制□个体□其他
2、商户经营信息
●营业用地性质:
□自有□租用
●营业用地面积:
●经营地段;□商业区□工业区□住宅区
●经营区域:
□城区□郊区□农村□边远地区
●营业时间:
●员工人数:
●经营范围:
主业:
副业:
分支机构:
数量:
范围:
前一年营业额:
前一年利润:
预计月平均银行卡营业额(人民币):
预计每张签购单平均交易额(人民币):
3、商户收单经验信息
●是否有内卡收单经验□有□无
开始收单日期:
收单银行:
●是否有外卡收单经验:
□有□无
开始收单日期:
收单银行:
受理卡种:
●收银员卡片受理知识和操作技能:
□经验丰富,受卡设备操作熟练
□有一定受理经验,能完成基本操作
□无任何受理经验,不会使用受卡设备
4、商户道德信用
●商户是否被列入中国银联或其他卡组织的可疑商户名单:
□是□否
商户是否有卷入法律诉讼:
□是□否
商户负责人(法人代表或高层管理者)是否有卷入法律诉讼:
□是□否
商户被执法部门的处罚记录(如工商、税务、环保等):
商户与银行往来记录:
负债额:
信用额:
信用期:
是否有债务逾期:
□是□否
商户负责人(法人代表)信用状况;
是否被列入中国银联或其他卡组织的不良持卡人名单:
□是□否
是否有债务逾期:
□是□否
5、考察情况及意见
●商户考察情况及意见:
1、是否检查验证商户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是,符合规定。
□否,原因:
2、是否对收银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的资格审核
□是。
□否,原因:
3、是否向商户所在地工商部门、联合征信机构进行企业信用状况查询
□是,查询结果:
□否。
4、是否对商户时行实地考察
□是,在商户营业时间进行实地考察。
□否,原因:
5、商户营业范围与营业执照登记是否相符
□是,营业范围与营业执照登记相符
□不符,原因:
6、是否有足够的存货来支持销售
□是。
□否,存货数量不够或存货与营业执照登记的营业类型不匹配。
7、商户经营状况
□商户经营状况总体良好。
□商户经营状况一般。
□商户经营状况较差,但会有改善。
□商户经营状况差,风险很高。
8、是否向商户索取财务报表
□是,前()年的财务报表。
□否,原因:
9、商户考察意见
□优质商户。
□一般商户,风险较低。
□一般商户,有一定风险,需要对其业务有所监控。
□高风险等级商户,暂不考虑发展。
6、支行意见
调查意见:
调查经办人:
支行负责人:
(支行签章)
年月日
附件3
新增特约商户申请表
收单银行:
编号(机构代码+6位顺序号):
特约商户名称
特约商户地址
邮政编码
商户开户名称
商户类型
商户编码
终端号
台数
费率描述
结算账号
开户银行名称
清算行号
营业执照号
税务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固话)
支行负责人审批意见:
支行负责人签字:
(支行签章)
年月日
个人金融业务部审查意见:
审查人:
部门负责人:
(部门签章)
年月日
附件4
新增特约商户表
填制单位: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序号
商户开户全称
商户名称及简称
终端号及台数
商户编码
费率
开户行
帐号
清算
行号
商户
地址
联系
电话
营业
执照
商户类型
备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银行 业务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