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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集指引
全国文明城市总测评材料报送指引
一、要求报送材料的项目
《珠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分解表(2011年版)》(以下简称《责任分解表》)中“测评方法”为“材料审核”的项目,均须报送材料,涉及要报送材料的项目共有280项。
二、报送材料内容
《责任分解表》)中每条“测评标准”均有责任单位和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负责向牵头单位提交材料,牵头单位负责汇总所有责任单位的材料并将材料提交到市创建办。
1、责任单位必须提供的材料:
A、按每条测评标准填写《测评材料提交表》(见附件一);
B、每条测评标准所对应文件材料的目录(见附件四);
C、所有佐证材料,包括文件、照片、剪报、影像材料、签名条幅实物等。
2、牵头单位必须提供的材料:
A、收集各责任单位的材料,并按每条测评标准填写《待审材料记录表》(见附件二);
B、《待审材料索引表》(见附件三);
C、每条测评标准所对应文件材料的目录(见附件四);
D、所有责任单位提交的佐证材料,包括文件、照片、剪报、影像材料、签名条幅实物等。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提供的材料为近两年的材料(2009年1月至2011年4月,2011年4月以后的材料要求补送),“待审材料记录表”中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部分项目涉及机构成立或领导小组成立等时间在09年前的,需要提供机构或领导小组成立的文件。
2、所有文件均须按每条测评标准在文件目录中进行编号,编号格式如下:
“Ⅲ-1-2-①”,其中,“Ⅲ-1-2”代表测评标准,“Ⅲ-1-2-①”代表该标准的第一份原始材料。
3、《待审材料记录表》中的“材料记录”栏的填写要求:
①文字类材料要根据每一条测评标准提供结论及相关情况说明;②数据类材料要提供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并注明数据来源。
另外,因中央文明办未下发新的操作手册,因此,《待审材料记录表》中“材料要求”一栏暂时不用填写。
4、所有材料均须由出具单位盖章,公章盖在材料首页左上角,复印材料须在首页左上角加盖“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此件与原件相符”印章由市创建办统一制作,由各责任单位联络员于4月1日到市创建办领取。
5、照片统一冲洗成光面、4R大小,贴在A4纸上,并配简要的照片说明(包括提供单位、时间、地点、活动主题等,如“市文明办2010年6月28日在珠海新闻中心举办珠海文明网启动仪式”)。
每张A4纸贴两张照片,贴上照片后的A4纸右上角需写上照片对应的测评标准项目编号,如Ⅲ-5-1)。
6、开展主题活动的影像材料须刻录成光盘,每张光盘上均须贴上测评标准项目编号,如Ⅲ-5-1);
7、所有提供的材料(文字和照片)均需提供对应的电子版。
8、测评标准中要求媒体报道的项目(如《责任分解表中》Ⅲ-3-4,Ⅲ-29-1),各牵头单位提交材料时需同时提供相关媒体报道佐证材料(报纸、视频等)。
剪报须贴在A4纸上,注明日期、报刊名称、第几版(如“2010年3月9日珠海特区报第4版”),并在右上角进行编号。
四、统计口径
1、测评数据为市区数据(含各区、各功能区),通过统计年鉴以及明确全市范围搜集数据的测评内容(如Ⅲ-70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除外。
2、凡按照统计法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纳入当地统计范围的数据,以当地的统计数据为准。
3、以人口为计算基数的数据,以户籍人口为统计口径(特别注明的除外)。
五、其他事项
1、牵头单位将汇总的材料报送至创建办时,需由报送人与戴朝莲或丰霞同志签字确认。
2、各单位之间需要互相提交材料的,请直接与单位联络员联系。
材料报送地点:
新光里三街23号1幢(市二中后门往上走)104室。
联系人:
戴朝莲丰霞电话:
21189232226065
附:
1、《测评材料提交表》;
2、《待审材料记录表》;
3、《待审材料索引表》;
4、文件目录表;
5、《测评材料提交表》样式;
6、《待审材料记录表》样式;
7、《待审材料索引表》样式。
8、文件目录表格式
9、提交文件材料盖章格式;
10、照片格式;
11、媒体报道目录格式;
12、光碟格式。
13、各责任单位联络员名单;
14、市创建办人员名单。
附件一
测评材料提交表
测评项目序号:
提供部门(盖章):
负责人签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提交日期:
结论性说明:
附件二
待审材料记录表
单位:
填表人:
电话:
填表时间: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材料要求
材料记录
附件三
待审材料索引表
单位:
填表人:
电话:
填表时间:
测评内容
材料编号
材料出具部门
附件四
文件目录表
单位(盖章):
填表人: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页数
附件五
“测评材料提交表”样式
测评项目序号:
Ⅲ-54-1-①
提供部门(盖章):
市文明办
负责人签名:
龚选萍
联系人:
周声芳
联系电话:
2222631
提交日期:
2011年4月8日
结论性说明:
市文明办积极组织开展道德模范的评选表彰工作,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珠海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2009年度“珠海公益奖”评选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2010年度珠海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成立了评选活动组委会,主任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黄晓东同志担任。
根据全国和省道德模范奖项设置类别,我市道德模范共设“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
从2009年开始,我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每年开展一次,目前已开展了两届,共评选出道德模范20人,道德模范提名奖9人。
每年的道德模范评选活都在我市广播电视台召开隆重的表彰大会,晚会进行现场直播,使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通过道德模范的评选表彰活动,集中展示了我市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待审材料记录表”样式
单位(盖章):
市文明办填表人:
周声芳电话:
2222631填表时间:
2011年4月8日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材料要求
材料记录
Ⅲ-54培育并推出道德模范
1)培育并推出道德模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1)说明市级相关部门制定的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其实施情况
我市积极开展道德模范的评选表彰工作,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珠海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2009年度“珠海公益奖”评选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2010年度珠海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成立了评选活动组委会,主任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黄晓东同志担任。
根据全国和省道德模范奖项设置类别,我市道德模范共设“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
从2009年开始,我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每年开展一次,目前已开展了两届,共评选出道德模范20人,道德模范提名奖9人。
每年的道德模范评选活都在我市广播电视台召开隆重的表彰大会,晚会进行现场直播,使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通过道德模范的评选表彰活动,集中展示了我市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待审材料索引表”样式
单位(盖章):
市文明办填表人:
周声芳电话:
2222631填表时间:
2011年4月8日
测评内容
材料编号
材料出具部门
Ⅲ-54培育并推出道德模范
Ⅲ-54-1①~⑩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广播电视台、红十字会、团市委
“文件目录表”样式
单位(盖章):
市文明办填表人:
周声芳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页数
1
《关于开展珠海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
Ⅲ-54-1-①
10
2
《关于开展2009年度“珠海公益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Ⅲ-54-1-②
5
3
《关于开展2010年度珠海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
Ⅲ-54-1-③
8
4
……
……
……
5
……
……
……
提交材料盖章格式
Ⅲ-54-1
照片格式
2010年4月珠海市道德模范基层巡讲进机关专场
2010年珠海市道德模范基层巡讲进企业专场
Ⅲ-54-1
媒体报道目录格式
序号
标题名称
报纸来源
日期及版面
1
珠海市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珠海特区报
2009年8月8日第4版
2
道德模范候选人公示
珠江晚报
2009年10月8日第5版
……
……
……
……
光碟格式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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