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地区金融服务监管展望》德勤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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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地区金融服务监管展望信任、科技和变革CENTREforREGULATORYSTRATEGYASIAPACIFIC亚太地区金融服务监管展望|全球概览2亚太地区金融服务监管展望|目录全球概览3亚太地区:
极具活力的地区6实施危机后议程8巴塞尔协议的实施9利率基准—“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之外”12管理风险和行为16行为、文化与治理18金融犯罪24动态监管30驱动及管理创新34新兴技术35隐私42开放式银行45管理网络风险48术语表52尾注53目录2亚太地区金融服务监管展望|Sectiontitlegoeshere亚太地区金融服务监管展望|全球概览3全球概览金融危机十年后,持续已久的阴霾逐渐消散。
除《巴塞尔协议III》(BaselIII)尚处于最后阶段外,大多数危机后审慎政策均已敲定。
银行方面表现尤其突出,其资本充足情况远超危机前,流动性也大大提高。
在国家层面实施的各项议定审慎改革方案和时间表中,文化与治理、新技术挑战以及新兴经济、市场与操作风险成了当务之急。
企业需提前应对上述重心转移及应运而生的新需求。
加强融通性货币政策纵观全球,虽然利率仍远低于历史标准,利率“正常化”正逐渐取代货币宽松及低利率政策。
美国主导了一系列加息措施,美联储亦开始缩减资产负债表。
英国央行试探性地启动加息,欧洲央行也结束了对资产负债表的扩大。
中国和澳大利亚的利率目前仍维持不变,预计将上涨;而日本则是个例外,其利率预计将在短期内维持低位。
鉴于全球经济面临诸多不利因素(如高负债、政局动荡和贸易保护主义),加息步伐可能放缓。
对某些企业而言,高利率可能有利于改善净收益:
银行可享受更高的净利差,而保险公司也能受益于增长的资产收益率。
然而,利率正常化亦可能导致某些资产价值下降和信贷违约情况加剧,并暴露出全球经济和企业的结构性弱点。
目前尚不清楚这些因素造成的整体影响,尤其是在企业和行业层面的影响。
不确定的经济环境同时,前期宽松的货币政策致使债务不断累积,造成当前全球债务金额达247万亿美元1,远高于危机前的峰值。
许多评论员认为这预示着重大的系统性风险2。
低利率也推动对收益的不断追求,这可能导致放贷方和投资者纷纷降低信贷准入门槛。
此外,银行较高的资本要求为非银行贷款的增加创造了条件,这意味着信贷市场的风险现已扩展至更大范围。
尤其是在长期低利率后,杠杆贷款和房地产市场都更容易受到高利率的影响,同时消费者信贷扩张和因此居高不下的个人负债率则可能会使众多消费者在利率上升时受到冲击。
亚太地区金融服务监管展望|全球概览4一些评论家认为,全球经济已进入“晚周期”阶段,最明显的标志是资产估值飙升至历史高位。
在欧盟,近7,310亿欧元3不良贷款持续对部分银行的恢复能力及盈利能力构成主要威胁;而在全球范围内,日益严峻的贸易保护主义和政局动荡也让业内人士忧心忡忡。
英国脱欧仍是主要的地缘政治及监管不确定因素,而政府及监管机构将在尽力降低此类不确定性所产生的风险及影响。
然而,一旦发生无序脱欧而催生新的政治策略和方法,这对我们在英国提出的监管预测可能产生深刻影响。
在此背景下,我们预计各行业的监管机构将对经济衰退和市场冲击的风险保持高度警惕。
监管机构意识到,在前所未有的低利率时期,某些商业模式已在相对温和的环境下发展壮大,但仍需经历经济持续下行的考验,因此其将广泛运用压力测试来评估企业的脆弱性和恢复能力。
退出全球协调全球监管方式正在发生变化。
金融危机的余波促使全球协调一致地制定了一系列新规,这有利于建立更加稳健的金融体系。
然而,我们现在开始注意到,全球性的政策制定正在减少,人们对跨境监管合作的兴趣已然消退。
因此,由于不同地区和国家希望调整相关监管规定来满足自身需求,造成监管差异日趋显著,包括基于地域和地区事件的监管措施。
有鉴于此,全球企业不仅要遵守其经营所在司法管辖区中的规定,还需优化其本地治理结构、运营模式、法律实体结构和簿记模式(bookingmodels)。
监管转变我们预计监管机构不会大范围地解除或推翻危机后实施的改革措施。
但显然,如果没有重大突发事件,出台关键新规的可能性不大,尤其是在银行和保险业的资本监管方面。
监管机构的首要任务是巩固和维护过去十年的改革举措,并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完善改革措施。
我们预计将会有一个迅速的从监管转型创新阶段到改革监管体系实施和落地阶段的转变。
由此,诸多国家的企业面临日益增强的监管预期,这反映了原则导向监管方法的发展,此类方法强调公司治理、文化和管理方式及相应结果的重要性,明确审慎原则与行为规范。
由于政府和监管机构对金融行业中各类企业不良行为的关注,越来越多的国家越发重视公司行为规范及其应对客户方式。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监督机构正采取更具干预性的措施,如更广泛地开展现场监督访问。
这反映了全球领先实践及日益增长的监管需求—通过直接接触企业以了解其战略与商业模式、风险概况与偏好、风险管理框架与方法,并督促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关责任。
从更广泛的全球经济形势来看,经济前景喜忧参半。
尽管中国经济增速放缓,但亚洲部分地区的经济增长依旧强劲,而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的发展前景却不一致。
英美两国的经济复苏已近10年,虽然在此期间欧元区的扩张态势较弱,但落实情况较好。
从历史来看,每十年至少发生一次经济低迷或衰退,而英美近10年的复苏表明下一次危机可能还未到来。
亚太地区金融服务监管展望|全球概览5新技术企业、监管机构及企业的客户正在考虑与新技术相关的机遇和风险。
举例而言,由于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和金融科技(FinTech)解决方案的快速发展,我们现在身处“新”技术迅速成为主流的世界。
我们不应该低估新技术对消费者和监管机构的巨大影响。
因此,技术的变革步伐需深入考量怎样的监管模式对流程、产品和机构是恰当的监管,防止出现监管差距,进而确保金融稳定和消费者受到保护。
技术的发展和颠覆已经引发了对金融服务监管范围的讨论。
现有企业普遍担心,新技术催生的竞争者提供的服务超出了现有金融服务监管的范围,而现有企业从合规角度需要付出更高的成本来提供这些服务。
我们认为,随着对公平竞争环境的持续关注和对科技在社会中的影响的普遍担忧,对金融科技企业(和加密资产)的监管将备受关注,更确切而言,此类企业在哪些方面未能受到妥善监管。
然而,我们不认为此类企业会得到监管机构的“拯救”,他们将不得不利用自身资源来迎接竞争挑战。
应对不确定性虽然的监管环境似乎较从前更为稳定,但世界各地的监管机构仍在设立较高的预期目标—基于强大的风险管理和合规能力,依靠拥有稳健财务及运维弹性的企业来维持金融行业的强劲复苏。
我们认为,这可能促使领先金融机构把重点从被动制定新规应对框架,转移到主动运用新技术和运营模式以实现优化。
世界变化,监管亦随之而变围绕监管范围和金融体系潜在分散化的讨论反映了金融体系的运维弹性及其对网络和金融犯罪的敏感性已成为企业和监管机构面临的两大问题。
作为其中的一部分,我们预计,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如何控制其与外包供应商及其他第三方接触中所产生的风险将受到严格监督。
过去十年,经济、就业及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而持久的演变。
金融服务的提供者、消费者和监管机构都在不断变化。
老龄化人群和千禧一代消费者选购金融服务产品的类型和渠道都存在差异。
这种富有挑战性的变化迫使公司从全局考虑未来监管方向。
各个行业和利益相关者均扮演着重要角色。
德勤监管中心今年发布的展望报告将就上述话题展开讨论。
KevinNixon亚太区监管战略中心ChristopherSpoth美洲区监管战略中心DavidStrachan欧洲、中东、非洲区监管战略中心亚太地区金融服务监管展望|亚太地区:
极具活力的地区6亚太地区:
极具活力的地区亚太地区仍是充满活力的经济增长地区,以世界领先的金融服务创新、持续强劲的GDP增长和快速提升的金融包容性为显著特征。
我们预计,该地区的监管机构会在继续落实全球危机后改革措施的路线方针,以实现稳健的风险治理和文化,并在管理新风险过程中顺应创新技术的发展。
每个领域均有其自身的一系列政策目标和挑战,某些领域的发展路线更为明确具体,而其他领域的方法和体系框架尚在制定中。
当前,制定全球性政策的趋势已减退,围绕《巴塞尔协议III》相关修订的长期讨论即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尽管基础资本和流动性改革正按议定的最低额度及时间表实施,但如何在亚太地区开展某些改革项目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因此,需密切关注以下常见项目的具体改革举措:
交易账户的基本性审核(FRTB)、银行账户利率风险(IRRBB)、恢复与处置计划(RRP)、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
所有区域均面临其各自的挑战,在金融市场和经济体极具多元化的亚太地区尤其如此。
美国和欧盟主导了场外(OTC)衍生品的危机后监管,但近年来,亚太地区在实施相关交易、报告和清算监管时产生了诸多问题。
利率基准方面也可能存在类似问题。
因此需制定利率基准替代方案,而方案过渡存在很高风险。
我们认为,这是行业和监管机构需在亚太地区持续关注的问题,因为其他地区的决策和趋势可能会同时影响发达市场及新兴市场。
监管机构仍然高度重视风险行为的管理。
近年来,文化和治理一直在全球受到广泛关注,而我们所在地区之一澳洲则主要通过澳大利亚皇家委员会(AustralianRoyalCommission)推进相关工作,目前已形成重要影响力。
澳大利亚的实施情况将促进其他政府监管部门密切关注销售活动、激励措施、产品设计、风险管理,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的职能。
个人问责制已在某些国家实行,并很可能成为整个地区的一项重点工作话题。
全方位治理金融犯罪和网络风险的需求日趋强烈。
基于近年的经验教训,传统三道防线的模式遭到质疑,虽然这一概念很可能继续存在,但下一年度人们将主要侧重第一条防线,同时加强集成和监督。
金融危机的另一教训是要防止时点(Point-in-time)限制,即静态监管。
我们所在地区的监督机构在强化动态监管方面处于领跑位置。
亚太地区金融服务监管展望|亚太地区:
极具活力的地区7新兴技术正逐步瓦解相对静态的商业模式。
金融服务创新并不鲜见。
从ATM到网上银行和电子交易,金融服务创新随处可见,但这类创新通常是帮助现有企业以更高效的方式提供已有服务;而数字化、人工智能(AI)和分布式账本技术则将从根本上改变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乃至提供方。
亚太地区在创新方面走在世界前列,相关监管机构亦与时俱进,营造出健康的环境来加速创新。
随着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网络化,隐私问题日益凸显。
银行一方面需确保数据安全,另一方面正在转变为更开放的模式。
同时兼顾这两方面的难度不容小觑。
随着人们联系得越来越紧密,而行业却日趋分散和颠覆,网络风险可能是行业和监管机构面临的最大风险之一。
对于金融服务而言,亚太地区的确是充满活力和令人欢欣鼓舞的地区。
通过发布本次展望报告,我们希望就行业所面临的部分重大监管问题展开讨论。
金融危机后,全球一直寻求对现有体制框架进行改革;与此同时,局势也在迅速演变,新老风险层出不穷,监管机构和行业忙于应对。
KevinNixon亚太区监管战略中心领导合伙人TonyWood监管战略中心合伙人ShiroKatsufuji监管战略中心总监8亚太地区金融服务监管展望|SectiontitlegoeshereI.实施危机后议程至的金融危机促使监管机构制定相应对策,西方世界上次做出监管回应还是代的经济大萧条时期。
对于亚洲经济体而言,或许是由于代末发生过亚洲金融危机,或是地区经济背景问题,亦或是行业和监管机构所采取的立场,金融危机的影响虽然严重,但不如其他地区剧烈。
因此,《巴塞尔协议III》的首轮改革对亚太地区的影响甚小。
事实上,就资本而言,《巴塞尔协议III》曾被视为稳定公平竞争环境的协议。
然而,在随后几年的改革(相关设计愈发复杂)中,“一刀切”的全球监管方式饱受质疑。
《巴塞尔协议III》的最终确定旷日持久,表明在建立全球一体化框架的深度和具体程度方面存在分歧,迟迟未能达成共识。
悬而未决的事项和大量本地执行工作仍旧存在。
巴塞尔原则和《巴塞尔协议III》的目标虽仍在贯彻中,但监管分散化的风险或有增加,而跨国企业或在实际经营中愈发倾向于采用最大程度的平均标准或分散化方法。
亚太地区金融服务监管展望|实施危机后议程亚太地区金融服务监管展望|实施危机后议程91.1当然,并不存在监管机构设计或构思的完整巴塞尔国际一体化规定。
相关标准本身是最低标准,亚太地区和其他地区的监管机构通常实施比此类标准更高的标准。
此外,《巴塞尔协议III》一揽子计划包含22个国家允许监管机构实施的自由裁量权。
因此,各国显然已可以实行迥然不同的监管比率,并采用不同于议定标准的22种方式,同时还完全符合巴塞尔标准。
然而,随着各国在进入实施《巴塞尔协议III》最终版阶段,监管分散化风险很可能上升,尤其是在亚太地区。
时机挑战除标准本身外,对实施时机的讨论也存在争议,这使得分散化管理更具挑战性。
底修订版本的最后实施期限为1月。
然而,根据各国的实施情况,许多“议定”的改革措施已超过其最后实施期限。
举例而言,BCBS在近期发布的巴塞尔监管框架监测报告4中指出,在1月的最后实施期限前,27个BCBS成员国中仅有10个执行了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条例。
个别国家还错过了许多其他实施期限,日期不仅限于,还可追溯到和。
这一趋势预计将在最新一轮改革中延续。
交易账户基本原则检查(FRTB)需密切留意市场风险框架的相关修订,即交易账户基本原则检查(FRTB)。
相关改革于最终确定,原定最后实施期限为1月1日,而各国就所提出改革产生的影响、实施中框架的复杂性与系统挑战性争论不休,导致实施延期。
在亚太地区,澳大利亚、中国香港和新加坡5宣布在期间推迟实施上述框架,而我们所在地区及全球的其他许多国家也存在类似情况。
意识到不断涌现的问题,随着12月《巴塞尔协议III》一揽子计划的最终确定,由此公布将FRTB及其他改革主要部分的实施期限推迟至1月1日。
该公告指出,这是为了“使银行有额外的时间开发应用相关框架所需的系统基础设施,同时使委员会能解决与市场风险框架相关的特定问题。
”6重要的是,BCBS仍在解决FRTB的复杂性和实施问题,因此《巴塞尔协议III》一揽子计划中就此问题还远未达成最终结果。
BCBS宣布于底发布修订后的FRTB最终文件。
为突出该问题,上文提到的最新监测报告指出,仅有两个位于亚太地区以外的司法管辖区发布了征求意见草案。
从亚太地区监管机构的观点中可看出,无论对本地引入FRTB是持谨慎或默许态度,其未来进展仍不明朗。
对银行的影响而言,相关成果取决于FRTB改革的最终形式,因此需首先确保巴塞尔层面能持续参与和监控,其次在改革的形式和时间上因地制宜。
巴塞尔协议的实施12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已就《巴塞尔协议III》的一揽子计划达成最终协议,明确了全球银行审慎标准的危机后改革事项。
虽然制定实质性全球政策历时许久(在最后激烈讨论阶段尤为漫长),但这一过程还远未结束。
目前,焦点已转向如何在国家层面实施上述一揽子计划,如果全球协议最终版本透露出该迹象,这很可能加大监管分散化的风险。
10亚太地区金融服务监管展望|实施危机后议程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APRA)风险与数据分析部门执行总经理SeanCarmody表示:
“正如我们在今年早些时候所言,我们将推迟确定《巴塞尔协议III》市场风险框架在各国实施的范围和时间,直至最终在巴塞尔层面明确自1月起,该框架已发生重大变更,并且.这一演变可能将证明我们持观望态度是正确的决定。
当然,若我们获得了巴塞尔委员会的框架最终版本,且已对澳大利亚审慎框架做好了细致研究,那时我们会向行业提供明确导向。
”7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副局长王宗智(OngChongTee)指出:
“根据近期发布的《巴塞尔协议III》最终版本,下一阶段将在全球范围“全面、及时、统一”地推进实施。
这对降低监管套利风险十分重要。
当然,每个司法管辖区或地区的银行系统在开放性、国际化、成熟度及复杂度方面大相径庭。
巴塞尔协会已考虑到将其标准设定为最低要求,并在有限的情况下提供某些监管自由裁量权,包括采用第二支柱措施(Pillar2)。
”8亚太地区FRTB亚太地区内部模型日本金融厅(JFSA)ShunsukeShirakawa表示:
“总体而言,《巴塞尔协议III》最终确定后,亚洲银行的资本需求趋于减少,原因是许多银行采用标准化方法(或较落后的模型)计算风险加权资产,并不依赖内部模型,而实际影响取决于如何在各个司法管辖区实施《巴塞尔协议III》另一方面,日本主要银行的资本需求将大幅上升,但仍然赞同巴塞尔委员会对IRB方法相关限制条件的最终调整,这些调整旨在平衡风险敏感性、可比性和简易性。
”11APRA风险与数据分析执行总经理SeanCarmody指出:
“针对业内对内部模型的质疑以及内部模型实施日趋复杂的情况,审慎监管变化的总体趋势是提升标准法的风险敏感性、实施日期为7月,我们在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标准化方法(SA-CCR)方面领先于许多其他主要司法管辖区,而不同的是,在澳大利亚不采用内部模型方法(IMM)。
”12亚太地区IRRBBAPRA风险与数据分析执行总经理SeanCarmody提到:
“APRA正在更新银行账户利率风险(IRRBB)的第一支柱措施。
澳大利亚的IRRBB是一种仅适用于大型银行的内部模型方法。
我们已进行了初步磋商,提出的某些变化反映了对加大标准化和增加内部模型使用限制的变革需求,这与我提到的更广泛的趋势相一致。
规模较大的银行也期望尽快出台更新的报告表格和第三支柱措施,这基本反映了巴塞尔在其4月发布的报告中提出的标准化冲击。
目前,我们正在研究相关细节并计划在明年上半年对审慎标准更新后的IRRBB修订版本进行深入磋商。
”9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8月通告:
“虽然目前我们仍处于银行账户利率风险本地化实施标准相关政策文件的制定过程中……来自行业协会的强烈反馈表明—新的本地IRRBB框架可能导致某些在香港以外成立的授权机构分摊不合理的成本,特别是那些在香港运营相对简单且规模较小的授权机构。
对于要求所有在香港以外成立的授权机构实施新的本地IRRBB框架,我们在权衡利弊后决定:
如果本地成立的授权机构不作为母公司在香港的代表机构,在香港以外成立的授权机构一般不纳入新的本地IRRBB框架。
”10监管机构的意见亚太地区金融服务监管展望|实施危机后议程11内部模型和风险加权资产最低测算值(outputfloor)内部模型法的局限性是《巴塞尔协议III》最终确定过程中最具争议的问题之一,普遍认为“风险加权资产最低测算值(outputfloor)”是协议延迟一年最终达成的关键因素。
根据10月发布的BCBS监测报告13,较之欧洲银行,《巴塞尔协议III》的最终确定对亚太地区(更确切而言,是指欧洲和美洲以外地区的银行)最低资本要求的影响相对有限。
有鉴于此,风险加权资产最低测算值作为《巴塞尔协议III》一揽子计划的一部分,不太可能在亚太地区出现分散化实施落地的情况。
亚太地区银行所面临风险主要是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的问题,因为世界其他地区可能进一步推迟或改变相关实施工作。
银行账户利率风险(IRRBB)亚太地区另一备受关注的领域是实施银行账户利率风险(IRRBB)相关的资本处理改革措施。
从标准的合理运用,到利率冲击情景建模所涉及的缺乏合适数据和系统的实施挑战,整个地区范围的实施情况也存在不确定性。
再参考近期的BCBS实施报告可见,规定实施的改革中,27个国家中仅有4个(亚太地区有印度尼西亚和日本)实施了新的IRRBB框架;另一方面,27个国家中有6个甚至还未发布征求意见草案。
正在制定征求意见草案的大多数国家似乎也不重视该草案的制定。
管理定案和分散化虽然巴塞尔标准已经确定,但针对各国家层面的最终形式和实施时间仍有大量工作需要开展。
除上述问题外,在改革中需多面考虑个别金融体系的合理性,如交易对手信用风险、OTC保证金处理、流动性标准和披露报告。
JFSA国际事务部副部长RyozoHimino在今年十月谈及此问题:
“分散化会减少市场流动性并限制稀缺资源,损害金融稳定性,还会降低效率和延缓经济增长。
消除市场分散化是我们共同的目标”,并呼吁“更加智能的全球化”。
14然而,对于更普遍推行内部模型的司法管辖区(如日本和澳大利亚)而言,本地监管机构能否在有限时间内完成内部模型的流程审批将影响实施工作的及时开展。
尤其对于采取FRTB的银行而言,内部模型的数量可能远远大于现行规定所允许的数量,复杂性可能也更高。
保持与当地政府的接洽十分重要。
对跨国企业而言,传达一致消息、比较和对比磋商对策并积极开展适当的协调工作,有助于减少国际业务中的摩擦和分歧,这是至关重要的。
随着改革的完成,企业需认真考虑采用最高共同基准方法的优势,以便在所有集团实体之间同步实施,简化运营和资本管理,或遵循监管机构的引导并采用更加个体化的实施方法来应对运营、报告和集团所面临的挑战,尤其是跨境整合业务。
亚太地区金融服务监管展望|实施危机后议程12利率基准—“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之外”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IBOR)代表了一类金融基准,作为金融衍生品、公司贷款、存款及(某些市场中的)抵押贷款等多种金融合约估值的基础参考点。
IBOR指银行同业间相互借贷的利率,涉及信用和期限估值。
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IBOR)是全球使用最广泛的IBOR,为美元和英镑的关键基准,在全球共计超过300万亿美元的合约参照此利率。
欧元(欧洲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澳元(银行票据互换利率—BBSW)、日元(东京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新加坡元(新加坡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和港元(香港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也有等价基准。
鉴于过去十年间发生过基准失效的情况,国家监管机构、跨国机构和央行越来越重视完善利率基准计算的质量和治理。
这一变化将直接影响金融机构及其客户。
当前,金融机构及相关领域需逐渐强化意识、分析影响,并绘制实施IBOR过渡路线图。
相关工作涉及范围广泛,需调用大量资源。
各地区在应对不同过渡阶段时亦面临挑战。
为什么会变化?
过去数年的IBOR审查见证了观察窗口期的交易量持续下降,这要求报价银行(PanelBank)在估算时倚重“专家判断”,而非参照充分活跃市场中的一系列实际交易。
为解决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相关问题并遵循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原则,金融稳定理事会(FSB)于7月针对改革主要利率基准(ReingMajorInterestRateBenchmarks)提出了利率基准的改革方案。
15由于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对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的可持续性提出质疑,该问题于7月被提上议程。
鉴于参考LIBOR的合约数量众多,FCA和委员会成员同意将LIBOR的有效性延至底,之后不再沿用。
因此,存在后不再使用LIBOR而其他基准可能也将出现此类情况的实际风险。
将限期设定在,旨在确保市场参与者有充足时间过渡至备选方案。
16为控制由IBOR过渡所产生的系统性风险,金融机构需通过全行业统一协作来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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