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区域两化融合评估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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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区域两化融合评估报告
中国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
2013年01月15日】【来源: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赛迪研究院)】【字体:
大 中 小】
为科学衡量全国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准确把握“两化”融合发展规律,正确引导地方深入推进“两化”融合,根据2011年12月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即“6+1”活动)中“两化融合深度行”活动的部署,在信息化推进司的指导下,赛迪研究院制定了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在评估试点的基础上首次开展了全国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形成了《中国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报告》。
一、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过程
“两化”融合是战略性、全局性、系统性的变革过程,涉及理念转变、模式转型和路径创新,其推进工作需要顶层设计和把握。
区域发展水平评估是推进“两化”深度融合的重要依据和抓手,有利于摸清各地“两化”融合发展现状,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准确把握发展趋势和规律,引导政府部门找到发展方向和实现路径,制定具体有力的推进措施。
2012年初开始启动评估工作,历经前期研究、试点评估、修改完善和评估实施等阶段。
(一)前期研究(1月-2月)。
2012年初,成立了评估工作组,开展评估指标体系及方法专题研究。
评估工作组在借鉴国内外已有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经与专家讨论和反复修改,按照系统性、可比性、可测度、可扩展的基本原则,初步制定了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基本指标体系和评估计算方法。
(二)区域试点评估(2月-9月)。
2月份评估工作组制定了《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试点方案》。
3月份,确定了具有区域代表性、具备工作基础和工作条件的上海市、江苏省、河南省、广东省、重庆市、云南省作为评估试点省市。
6月份试点省市上报了工作方案。
8月底至9月初,评估工作组对试点省市的评估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总结了评估试点工作,并修改完善了指标体系和计算方法。
(三)修改完善(7月-10月)。
7月19日和9月21日,评估工作组召开了两次专家研讨会,修改完善评估指标体系。
9月18日,信息化推进司组织召开司局讨论会,再次修改完善评估指标体系。
10月底,按照杨学山副部长关于评估工作的指示,评估工作组全面完善评估指标体系。
该体系包括基础环境、工业应用、应用效益三类指标(共23个),其中有8个指标的数据需要调研统计。
(四)评估实施(10月-12月)。
首先是数据采集阶段。
10月30日、31日,评估工作组先后向部各相关司局和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函征集原始数据,11月6日在京召开全国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工作布置会,由各地方按照评估指标体系采集数据,并进行数据审核和上报。
为按时并高质量完成数据采集和指数测算,评估组专门开发了“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企业数据填报系统”,编制了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指数测算软件。
截止12月中旬,全部完成数据采集工作。
其次是数据处理和分析阶段。
评估工作组在对原始数据进行审核的基础上,采用综合评分法,通过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指数测算软件,计算得出各地“两化”融合发展指数,并进行纵向分析和横向区域对比分析。
最后,评估工作组根据数据分析结果,总结出各省份“两化”融合发展特点,最终完成《中国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报告》。
二、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及说明
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主要由三类指标构成(见表 1,共包括三类23个指标):
第一类是基础环境,涵盖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移动电话和互联网应用普及、“两化”融合政策环境建设、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工业企业信息化环境建设等方面;第二类是工业应用,涵盖工业企业重要信息系统应用、电子商务应用、生产装备信息技术应用以及工业园区信息化应用等方面;第三类是应用效益,涵盖工业生产效益和水平、创新能力、节能减排水平以及信息产业发展水平等方面。
表1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类别
指标及权重
单位
数据来源
计算方法
指标说明
基础环境(25.0)
城(省)域网出口带宽(1.0)
Gbps
当地通信管理局、电信运营商统计数据
反映当地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这里统计省级国内和国际互联网出口带宽总和
固定宽带普及率(4.0)
个/人
工信部运行局统计数据、《中国统计年鉴》
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数/年平均人口;年平均人口为当年年底人口与当年年初(上年年底)人口的平均数
反映当地宽带网络基础设施覆盖率;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数为工信部运行局统计数据,人口数据来自统计年鉴
固定宽带端口平均速率(4.0)
Mbps
当地通信管理局、电信运营商统计数据
反映当地居民宽带网络享有水平;这里统计宽带用户购买带宽的平均速率
移动电话普及率(4.0)
部/百人
工信部经济运行局统计数据
反映当地居民移动信息化应用水平
互联网普及率(4.0)
%
《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反映互联网在当地居民工作生活中的渗透率
“两化”融合专项引导资金(2.0)
-
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是则记为该项满分,否则记为零分
反映当地“两化”融合财政支持力度;这里以是否设立省级“两化”融合专项引导资金来计分
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数(3.0)
个
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反映当地面向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这里统计省级以上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的个数
重点行业典型企业信息化专项规划(3.0)
%
调查数据①
制定企业信息化专项规划的企业数/调查企业总数
反映当地企业对信息化建设的重视程度
工业应用(50.0)
重点行业典型企业ERP普及率(6.0)
%
调查数据
广泛应用ERP的企业数/调查企业总数
广泛应用ERP是指物料需求计划、采购计划、主生产计划、销售执行计划、财务预算、人力资源计划等功能基本实现
重点行业典型企业MES普及率(6.0)
%
调查数据
广泛应用MES的企业数/调查企业总数
广泛应用MES是指应用MES实现自动排产计划生成、生产过程监控、设备状态监控的车间比例均在80%以上
重点行业典型企业PLM普及率(6.0)
%
调查数据
广泛应用PLM的企业数/调查企业总数
广泛应用PLM是指应用PLM基本落实企业产品研发管理制度
重点行业典型企业SCM普及率(6.0)
%
调查数据
广泛应用SCM的企业数/调查企业总数
广泛应用SCM是指供应链信息和协作管理、供应链业务执行等功能基本实现
重点行业典型企业采购环节电子商务应用(6.0)
%
调查数据
电子商务产生的采购额占采购总额30%以上的企业数/调查企业总数
反映当地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重点行业典型企业销售环节电子商务应用(6.0)
%
调查数据
电子商务产生的销售额占销售总额30%以上的企业数/调查企业总数
重点行业典型企业装备数控化率②(7.0)
%
调查数据
调查企业的数控装备数量总和/调查企业的生产装备数量总和
反映当地工业企业生产装备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两化”融合发展水平(7.0)
%
工信部规划司
由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评估指标体系中“大中型企业数字化设计工具普及率”和“电子商务交易额”两项加权得出
反映当地重点工业园区“两化”融合发展水平
应用效益(25.0)
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4.0)
%
《中国统计年鉴》
工业增加值/GDP
反映当地工业发展对GDP增长的贡献率
第二产业全员劳动生产率(4.0)
元/人·年
《中国统计年鉴》
第二产业增加值/第二产业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
反映当地第二产业从业人员的生产效率;第二产业增加值、第二产业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均为统计局数据,再根据计算公式获得
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4.0)
%
《中国统计年鉴》
反映当地工业企业的盈利能力
单位工业增加值工业专利量(4.0)(备)
件/亿元
《各省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
工矿企业专利申请受理数/工业增加值
反映当地工业企业创新能力;工矿企业专利申请受理数取自《各省统计年鉴》,工业增加值数据取自《中国统计年鉴》,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3.0)
吨标准煤/万元
《中国统计年鉴》
反映当地工业节能水平
电子信息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3.0)
亿元
工信部运行局统计数据
反映当地“两化”融合带动信息产业发展的能力
软件业务收入(3.0)
亿元
工信部运行局统计数据
1、上表中所有调查数据均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调查行业应为当地总产值排名前4位的重点工业行业,调查企业应为上述每个行业中产值排名前10位的企业和10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的选取由各地自行确定)。
2、装备数控化率是指数控装备占生产装备的比例。
三、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结果
根据上述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基于对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2300多家企业网上调查,采用综合评分法,对2010年和2011年全国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进行了评估。
(一)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整体情况分析
从2011年各省份 “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结果看,江苏、上海、山东、北京、广东“两化”融合发展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福建、浙江、天津、湖北、辽宁紧随其后,甘肃、青海、云南、贵州、西藏等地区的“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较低,其余各省处于中间水平(如表2所示)。
三、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结果
根据上述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基于对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2300多家企业网上调查,采用综合评分法,对2010年和2011年全国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进行了评估。
(一)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整体情况分析
从2011年各省份 “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结果看,江苏、上海、山东、北京、广东“两化”融合发展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福建、浙江、天津、湖北、辽宁紧随其后,甘肃、青海、云南、贵州、西藏等地区的“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较低,其余各省处于中间水平(如表2所示)。
表 2 2011年全国“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评估结果
省份
基础环境
指数
工业应用
指数
应用效益
指数
总指数
总指数
排名
江苏
74.55
68.71
117.44
82.35
1
上海
76.26
72.94
102.09
81.06
2
山东
70.4
71.03
91.37
75.96
3
北京
68.59
64.89
104.14
75.63
4
广东
72.18
50.77
121.66
73.84
5
福建
77.83
63.7
83.59
72.2
6
浙江
74.25
57.84
93
70.73
7
天津
66.89
55.65
90.74
67.23
8
湖北
63.1
71.24
62.47
67.01
9
辽宁
76.35
52.86
78.05
65.03
10
湖南
59.27
65.45
64.39
63.64
11
重庆
55.7
62.22
72.39
63.14
12
河南
61.68
64.83
59.61
62.74
13
安徽
51.2
66.68
65.72
62.57
14
陕西
67.34
58.51
65.54
62.47
15
黑龙江
63.28
66.92
50.14
61.81
16
四川
52.78
50.68
74.63
57.19
17
吉林
61.47
56.68
53.06
56.97
18
广西
52.28
64.94
43.4
56.39
19
新疆
58.67
50.51
52.71
53.1
20
河北
49.28
56.02
49.1
52.6
21
内蒙古
55.89
51.1
50.45
52.13
22
宁夏
46.47
52.6
49.69
50.34
23
江西
48.08
48.39
53.13
49.5
24
海南
57.29
46.05
42.81
48.05
25
山西
44.2
48.36
49.12
47.51
26
甘肃
47.65
44.82
35.52
43.2
27
青海
43.42
45.53
37.89
43.09
28
云南
36.26
47.31
40.46
42.83
29
贵州
49.59
35.77
46.09
41.8
30
西藏
26.95
27.15
34.84
29.02
31
全国均值
58.36
56.13
65.65
59.07
——
表 3 2010年全国“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评估结果
省份
基础环境
指数
工业应用
指数
应用效益
指数
总指数
总指数
排名
上海
71.97
69.9
94.91
76.67
1
江苏
63.37
62.78
104.86
73.45
2
北京
65.57
61.18
92.34
70.06
3
山东
63.13
65.49
83.25
69.34
4
广东
70.61
44.61
111.96
67.95
5
福建
73.09
58.04
75.16
66.08
6
浙江
65.9
52.94
82.27
63.51
7
天津
61.55
48.87
78.42
59.43
8
辽宁
70.56
48.48
69.53
59.27
9
湖北
57.22
61.07
56.19
58.89
10
黑龙江
59.47
64.14
47.3
58.76
11
湖南
53.55
61.17
54.71
57.65
12
河南
56.45
58.24
50.73
55.91
13
安徽
46.34
61.27
53.9
55.7
14
重庆
51.43
56.38
53.39
54.4
15
吉林
57.16
52.14
46.55
52
16
广西
44.42
57.25
40.62
49.89
17
陕西
57.92
41.07
57.84
49.47
18
四川
47.37
42.39
63.97
49.03
19
河北
44.25
52.28
44.91
48.43
20
内蒙古
52.02
44.87
46.06
46.96
21
江西
43.76
47.34
44.64
45.77
22
海南
51.67
42.06
38.29
43.52
23
新疆
49.66
38.71
45.11
43.05
24
山西
40.37
43.7
38.73
41.62
25
宁夏
40.61
45.1
33.1
40.98
26
云南
33.15
44.37
36.35
39.56
27
甘肃
40.83
38.37
34.13
37.93
28
贵州
44.35
31.61
39.06
36.66
29
青海
35.89
37.65
34.47
36.42
30
西藏
27.32
24.74
28.76
26.39
31
全国均值
52.93
50.26
57.47
52.73
——
通过测算31个省份“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得分情况,可将各省份“两化”融合发展水平分为四个梯队:
第一梯队:
“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在70以上。
江苏、上海、北京作为“两化”融合发展水平领先地区,两年均处于第一梯队。
山东“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2011年比2010年提高了6个点以上,由2010年的第二梯队上升至2011年的第一梯队。
此外,广东、福建、浙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提升较快,由2010年的第二梯队上升至2011年的第一梯队。
第二梯队:
“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在60-70之间。
除陕西由第四梯队上升至第二梯队之外,其他成员均由2010年的第三梯队上升至2011年的第二梯队,其中,天津、河南、安徽2年的排名情况尤为稳定,一直保持8、13、14位;湖北、湖南微有上升,分别从10、12位上升至9、11位;黑龙江、重庆有较大波动,特别是黑龙江,由2010年的11位下降至2011年的16位。
第三梯队:
“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在50-60之间。
除吉林仍然保持在第三梯队之外,其余成员均由第四梯队上升至第三梯队,其中,新疆、四川、宁夏的排名均有上升,特别是宁夏和新疆,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比2010年提高了将近10个点,排名上升了3-4位;而河北、内蒙古、广西的排名均下降了1-2位。
第四梯队:
“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在50以下。
尽管各省份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均比2010年有所提高,但仍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9.07),是我国“两化”融合发展滞后的地区。
其中,江西、海南、山西、云南、贵州2011年的排名均比2010年有所下降。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总结出我国区域“两化”融合发展的特点:
一是2011年比2010年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从时间上看,2011年,全国“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由2010年的52.73提高到了59.07,大部分省份“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均比2010年有5点以上的上升幅度。
从梯队成员数量变化看,2011年第一梯队成员数量由2010年的3名增加到7名,第二梯队成员数量由2010年的4名增加到9名,第三梯队成员数量由2010年的9名下降到7名,第四梯队成员数量由2010年的15名下降到8名。
二是我国区域间“两化”融合发展不均衡情况明显。
从2010年、2011年全国“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看,第一梯队的省份均位于东部地区,第二梯队以中部地区省份为主,第三梯队以西部地区省份为主,第四梯队的省份均位于西部地区。
这说明我国“两化”融合发展水平呈现出东高西低的现象,“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所占比例较少,且基本集中在东部沿海省份,而“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多集中在西部地区。
(二)各地区“两化”融合发展水平分析
通过对各项指标的原始数据进行具体分析,对2010年和2011年全国31个省份的“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进行了综合评析:
北京市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75.63,比2010年的70.06提高了5.57个点,位居全国第4位。
在“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中,应用效益指数最好。
2011年,北京市重点支持了创新研发、智能制造、公共服务、节能减排、电子商务、企业管理等“两化”融合项目,呈现出电子商务蓬勃发展、平台经济逐渐崛起的良好势头。
天津市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67.23,比2010年的59.43提高了7.8个点,位居全国第8位。
在“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中,应用效益指数最好。
2011年,天津市成为全国六个综合性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之一,构建起了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高新技术产业为引领的现代工业体系,产业结构进一步向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方向迈进。
河北省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52.6,比2010年的48.43提高了4.17个点,位居全国第21位。
在“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中,工业应用指数最好。
2011年,河北省培育了16家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和112家重点企业,推动了6个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快速发展,制造业信息化水平呈现明显上升趋势。
山西省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47.51,比2010年的41.62提高了5.89个点,位居全国第26位。
在“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中,应用效益指数最好。
2011年,山西省组织编制了《山西省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重点项目(第一批)指导计划》,培养了一批本地信息化服务企业,“两化”融合发展推动煤炭工业进入了集约、高效、现代化的大矿时代。
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52.13,比2010年的46.96提高了5.17个点,位居全国第22位。
在“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中,基础环境指数最好。
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结合规划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培训,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攻关以及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
辽宁省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65.03,比2010年的59.27提高了5.76个点,位居全国第10位。
在“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中,基础环境指数最好。
2011年,辽宁省继续实施百户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呈现高速发展态势。
吉林省2011年“两化”融合发展总指数为56.97,比2010年的52提高了4.97个点,位居全国第18位。
在“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中,基础环境指数最好。
2011年,吉林省与工信部签署了《加快吉林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合作协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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