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信息工程学校职位设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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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信息工程学校职位设置
沈阳市信息工程学校职位设置
与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成立健全学校职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按照《沈阳市事业单位职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沈人社发[2011]102号)、《沈阳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位聘用工作指导意见》(沈人社发[2012]8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成立职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整合人材资源,凝聚优秀人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职位管理的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踊跃性和创造性,增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进展。
二、大体原则
1.坚持科学设岗、优化结构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
3.坚持平稳入轨、分步实施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本方案仅适用于我校2014年12月30日进行的第一次全员职位聘用工作,聘用对象为我校2011年8月1日在管理职位、专业技术职位和工勤技术职位上工作的正式编制职工。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增强对学校职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实施,我校决定成立职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全员职位聘用工作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贲志宇、钟岩
成员:
赵殊、曹爱东、周放、杨春红、王雪松、初勇
学校职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主任:
王英男
成员:
田成、孙慧强、蔡仲颖、唐洵洵、马玥桓、刘健、王岩、
张放、李玉慧、郭丽秀
第二章职位设置
按照上级人社部门审批的《事业单位职位设置核准表》,我单位设置职位总量360个,其中:
管理职位22个,占职位总量的6%;专业技术职位313个,占职位总量的87%。
专业技术主系列是中专教师系列,辅系列职位包括会计师系列、工程师系列、图书馆系列、医药卫生系列等,辅系列职位最高品级为副高级。
工勤技术职位25个,占职位总量的7%。
具体品级和数量如下:
一、管理职位
五级领导职位2个,五级普通管理职位1个;六级领导职位5个,六级普通管理职位2个;七级领导职位4个,七级普通管理职位3个;八级普通管理职位3个;九级普通管理职位1个;十级普通管理职位1个。
二、专业技术职位
1.正高级职位15个,其中:
二级职位1个,三级职位4个,四级职位10个。
2.副高级职位78个,其中:
五级职位16个,六级职位31个,七级职位31个。
3.中级职位172个,其中:
八级职位52个,九级职位68个,十级职位52个。
4.低级职位48个,其中:
十一级职位24个,十二级职位24个,十三级职位不限。
三、工勤技术职位
工勤技术职位25个,其中:
技术工二级1个,技术工三级8个,技术工四级12个,技术工五级4个。
四、双肩挑职位
双肩挑职位5个。
包括在领导职位任职,同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校长、党委书记、主管束学工作副校长、主管学生管理工作副校长、主管培训工作副校长。
第三章职位任职条件
一、各类职位大体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能全面履行本职位职责。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年度考核达到合格以上。
二、管理职位任职条件
1.管理职位的工作人员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管理职位,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受聘到五级领导管理职位的人员,需在六级管理职位工作2年以上;受聘到五级普通管理职位人员,需在六级管理职位工作4年以上。
3.受聘到六级、七级、八级管理职位的人员,需别离在下一级管理职位工作3年以上,其中:
受聘到六级普通管理职位的人员,需在七级管理职位工作4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职位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十二级职位:
已聘助理级专业技术人员。
2.专业技术十一级职位:
已聘助理级专业技术人员,且聘用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刻不低于1年。
(聘历时刻均指满全年,下同)
3.专业技术十级职位:
已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4.专业技术九级职位:
已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且聘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刻不低于2年。
5.专业技术八级职位:
已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且聘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刻不低于4年。
6.专业技术七级职位:
已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7.专业技术六级职位:
已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且聘用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刻不低于3年。
8.专业技术五级职位:
已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且聘用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刻不低于6年,取得博士学位的聘用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刻不低于5年。
9.专业技术四级职位,已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10.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上职位,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四、工勤人员职位任职条件
1.技术工二级职位:
已聘技师职位人员。
2.技术工三级职位:
已聘高级工职位人员。
3.技术工四级职位:
已聘中级工职位人员。
4.技术工五级职位:
已聘低级工职位人员。
第四章职位聘用
学校职位聘用工作,应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竞聘上岗、按岗聘用、逐级聘用,将年龄资历与业绩水平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确保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拟聘数额
学校职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依照上级人社部门核准的职位配额,结合学校实际情形,在全校范围内发布各职位拟聘数额。
二、个人申报
职工志愿申报参加竞聘,按职位类别填写《职位聘用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考核证明材料。
三、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
1.管理职位
申报五级、六级、七级领导职位人员,由学校党委出具相关录用文件,即可直接列入拟聘人员名单。
申报各普通管理职位人员,由学校职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认定其是不是符合相应的任职条件,并参照专业技术职位聘用程序和计分办法组织考核与评议,肯定各职位拟聘人员名单。
2.专业技术职位
(1)核实认定:
学校职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核实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依照部门职责归属别离在《职位聘用申报表》审核意见栏签字。
(2)测算初期得分:
学校职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核实认定专业技术人员各类信息后,依照《专业技术职位第一次聘用工作计分办法》(见附件)中的规定进行集中测算,基础得分与考核得分之和为申报者取得的初期得分。
(3)组织首轮测评:
组织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对申报专技五级、专技八级、专技十一级的职工进行测评,票数统计工作由学校职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依照《专业技术职位第一次聘用工作计分办法》测算申报者取得的测评得分,结合申报者初期得分情形,计算出最终得分和排名。
依照职位拟聘数额,肯定专技五级、专技八级、专技十一级的拟聘人员名单,同时保留得分和排名情形存档备查。
首轮测评后未列入专技十一级拟聘人员名单的职工,直接聘用专技十二级职位。
(4)组织二次测评:
组织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对上轮测评后未列入专技五级、专技八级拟聘人员名单的职工和申报专技六级、专技九级的职工进行测评,首轮测评结果不带入本次测评,依照《专业技术职位第一次聘用工作计分办法》测算申报者本轮取得的测评得分,结合申报者初期得分情形,计算出本轮最终得分和排名。
依照职位拟聘数额,肯定专技六级、专技九级的拟聘人员名单。
二次测评后未列入专技六级、专技九级拟聘人员名单的职工,直接聘用专技七级、专技十级。
3.工勤技术职位
申报各工勤技术职位人员,经学校职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考核认定其是不是符合相应的任职条件,由学校人事部门出具技术品级晋升和聘用手续,即可直接列入拟聘人员名单。
四、公示
各类职位拟聘人员名单、各层级专业技术人员最终得分和排名情形均要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3天,同意群众监督。
五、办理聘用手续
学校人事部门负责组织教职工签定聘用合同,为各类职位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第五章聘期管理
各类人员第一次聘用的聘期均为三年,从2014年12月30日-2017年12月30日。
聘期内专业技术人员因退休、职务晋升、调转等原因,同一层级内较高品级职位出现空岗,由下一品级排序在先的人员递补,再也不履行竞聘程序。
聘期内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出现空岗,依照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首个聘期结束时,学校将依照上级人社部门的政策和文件规定,另行制定再聘方案。
第六章附则
一、本方案由职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政策执行。
二、本方案经学校职工代表大会通事后实施。
三、本方案实施进程中碰到特殊情形,经职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处置意见。
附件:
《专业技术职位第一次聘用工作计分办法》
沈阳市信息工程学校
2015年5月12日
附件:
专业技术职位第一次聘用工作计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申请竞聘相应职位后,由学校职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核实和测算每位竞聘人员的得分,最终得分为基础得分、考核得分和测评得分三项之和。
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一、基础得分,为以下两项得分之和:
1.任职时刻得分:
从取得现职务资格并办理聘用手续时刻算起,每满1年计2分。
2.工龄(含学龄)得分:
此项为工龄得分与学龄得分之和。
工龄按虚年计算,每1年计1分;职工在参加工作前同意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教育的学习年限按实年计算,每1年计1分。
二、考核得分,为以下三项得分之和:
1.重要职位加分:
三年内(按学年度计算,即2012年2月至2015年1月)担任班主任每一年加2分,担任中层干部每一年加分,担任副校级以上领导职位每一年加3分。
担任重要职位时刻可细化到月,工作时刻内(不包括寒暑假)每满1个整月,得年标准分的1/10。
2.荣誉加分:
从教以来取得由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荣誉称号,个人荣誉取最高级别,不累计加分。
各品级加分标准如下:
荣誉等级
颁奖单位
加分
颁奖单位
加分
国家级
国务院
5
教育部
4
省级
省政府
4
省教育厅
3
市级
市政府
3
市教育局
2
区级
区政府
2
区教育局
1
3.缺勤扣分:
三年内(按学年度计算,即2012年2月至2015年1月)因病事假不在岗,缺勤1年扣4分,学期内缺勤时刻超过22天按1学期计扣2分。
三、测评得分
组织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对各职位参加竞聘人员按层次进行测评,权重10分,测评得分=得票数/总票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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