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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
新股申购程序
投资
者保护基金所有。
万安科技(002590)新股发行介绍
一、发行概况
发行人: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
发行数量:
不超过2334万股
市盈率:
17.93倍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自然人
、法人等投资者
发行价格:
15.60元/股
网下申购上限:
不超过450万股
网上申购上限:
18,000股
网下申购日期:
2011年6月1日
网上申购日期:
2011年6月1日
网下申购规定:
1、参与对象
经主承销商确认,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且所提交的有效报价不低于
发行价格的询价对象为12个,对应的配售对象为13个,对应的有效
报价总量为4,050万股。
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
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不低于发行价格的有效报价及网
下有效申购数量。
2、网下申购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资金。
(1)申购资金=发行价格×网下有效申购数量
(2)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与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一致;
(3)配售对象应使用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
金;
(4)配售对象应确保资金在T日当日15:
00之前到达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该日15:
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
请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5)配售对象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
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3、网下申购、配号摇号及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配售对象的网下申购结果确定获配名单及获
配股数。
确定原则如下:
(1)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450万股,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
本次摇号采
用按申购单位(75万股)配号的方法,按照配售对象网下有效申购
的数量进行配号。
每一申购单位获配一个编号,并于2011年6月2日
(T+1日)进行网下申购摇号抽签,最终将摇出6个号码,每个号码
可获配75万股股票。
(2)若网下有效申购的总量等于450万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3)若网下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450万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销商)将协商中止发行。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于2011年6月3日(T+2日)刊登《浙江万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
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摇号中签结果和配售结果。
上述公告一经刊出,
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4、多余款项退回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T日15:
00后对配售对象划付的申购资金按《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的规定进行有效性检查,并于2011年6月2日(T+1日)9:
00前发
出电子付款指令,要求结算银行将无效资金退至配售对象备案账户。
退款情况包括:
配售对象划付金额大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多划
款退回;配售对象划付金额小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全部来款退
回;配售对象本次无申购资格,当日划付的金额无效,将全部来款
退回。
2011年6月2日(T+1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
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配售对象实际应付的认购金额,并将配售对
象T日划付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认购金额后的余额于2011年6月3日
(T+2日)9:
00前,以电子指令方式通过相应的结算银行退至其备案
账户。
5、其他重要事项
(1)网下发行股份锁定期:
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2)验资: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将于T日对获配的配售对
象网下发行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3)律师见证: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
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4)违约处理:
如果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未按规定及时足额
缴纳申购款,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主承销商将把违约
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若配售对象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
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
※华鼎锦纶(601113)申购指南
◎本次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8,000万股。
其中网下发行数量1,6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不超过6,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
网下发行由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在发行价格区间内进行累计投标询价;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14.00元/股缴纳申购款。
(三)初步询价情况及发行价格区间
2011年4月20日(T-4日)至2011年4月22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北京、上海和深圳组织了三场"一对多"推介会,共有54家询价对象管理的114家配售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购平台提交了初步询价报价。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路演推介和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等,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区间为人民币12.50元/股-14.00元/股(含上限和下限),并于2011年4月25日(T-1日)在《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
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中披露。
本次发行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
1、27.17倍~30.4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0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36.23倍~40.5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0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8,000万股计算为32,000万股)。
(四)发行价格
本次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等,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最终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于2011年4月28日(T2日)在《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序号
日期
发行安排
1
T-5日2011年4月19日(周二)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2
T-4日2011年4月20日(周三)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3
T-3日2011年4月21日(周四)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4
T-2日2011年4月22日(周五)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初步询价截止日(15:
00截止)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5
T-1日2011年4月25日(周一)
刊登《新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网下发行公告》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网下申购缴款起始日网上路演
6
T日2011年4月26日(周二)
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网上申购日(9:
30-15:
00)
7
T+1日2011年4月27日(周三)
确定发行价格网上、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上申购配号
8
T+2日2011年4月28日(周四)
刊登《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网下申购资金退款,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9
T+3日2011年4月29日(周五)
刊登《网上资金申购摇号中签结果公告》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
1、T日为网上资金申购日。
对应之"日"均指交易日。
2、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确定
1、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
2、单一网上申购账户的申购上限为64,000股。
3、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网上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
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申购。
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再参与网上申购,导致其申购无效的,由配售对象及管理该配售对象的询价对象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参与本次网上申购。
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11年4月25日(T-1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及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5、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以及指定交易在不同证券公司的企业年金账户可按现有开立账户参与申购(企业年金账户指定交易在不同证券公司的情况以2011年4月25日(T-1日)为准)。
◎华鼎锦纶(601113)IPO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的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万元)
1
年产4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
20000
2
年产2万吨差别化DTY锦纶长丝项目
31300
合计
51300
◎发行人历史沿革、改制重组:
(一)设立方式
发行人是经商务部《关于同意义乌市华鼎锦纶有限公司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08]38号)的批准,由华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28日,发行人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公司设立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33070040000144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投入的资产
公司发起人为三鼎集团、王俊元(台湾)和义乌德卡。
上述发起人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截至2007年8月31日的净资产26,724.71万元人民币整体变更设立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股份公司股本为24,000万股,超出部分进入资本公积。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24,000万股,本次发行不超过8,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5%。
发行人控股股东三鼎集团承诺:
自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股东、董事王俊元承诺:
自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发行人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发行人股东义乌德卡承诺:
自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二)公司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如下(发行股数按8,000万股计算)
(三)本次发行前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起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是从事民用锦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
公司主要产品按生产工艺可分为前纺生产的预取向丝(POY)、高取向丝(HOY)、全牵伸丝(FDY)和后纺加工的弹力丝(DTY)
发行人生产的民用锦纶长丝按其性能可分为普通长丝和差别化、功能性长丝,其产品结构中,差别化、功能性锦纶长丝比率接近60%
◎股东研究:
华鼎锦纶(601113)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1
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68,000,000
70
2
王俊元
60,000,000
25
3
义乌市德卡贸易有限公司
12,000,000
5
◎华鼎锦纶(601113)最近三年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总资产(亿元)
15.203
11.666
6.669
净资产(亿元)
4.928
3.69
2.893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净利润(亿元)
1.24
0.8
0.06
资本公积(万元)
2724.71
2724.71
2724.71
未分配利润(亿元)
2.05
0.92
0.2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2
0.33
0.02
稀释每股收益(元)
0.52
0.33
0.02
每股现金流(元)
0.69
0.18
-0.18
净资产收益率(%)
28.73
24.22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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