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密工作各项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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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密工作各项制度
保
密
工
作
各
项
制
度
-1-
一、涉密人员管理制度....................................................................2
体管理制度二、国家秘密载6............................................................
三、定密工作制度10..........................................................................
料管理制度四、秘密文件、资12........................................................
保密管理制度五、涉密会议17..........................................................
保密工作方案六、涉密会议19..........................................................
保密管理制度七、涉密网络22..........................................................
算机保密管理制度八、涉密和非涉密计24......................................
保密管理制度介质储九、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25..........................
保密管理制度维修、更换、报废十、涉密计算机27.........................
-2-
十一、涉密载体销毁管理制度......................................................28
十二、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30......................
十三、保密承诺书..........................................................................33
-3-
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单位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全面规范单位
的保密工作,跟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
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涉密人员分类和等级界定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涉密人员是指在工作中产生、掌握、
管理和大量接触国家秘密的人员。
第三条在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
为核心涉密人员;在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
的人员为重要涉密人员;在涉及秘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
担任务的人员为一般涉密人员。
第四条单位根据涉密人员工作任务、工作岗位和职责范围
的实际涉密情况综合界定其涉密等级。
第五条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界定,由有关部门根据承担工
作任务人员的实际涉密情况,提出名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确定后,
报送单位领导审批并存档备案。
第六条单位对涉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涉密人员所在部门
根据涉密人员实际工作岗位、工作任务、职责范围的变化,及时
提出调整涉密等级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单位领导
-4-
审批并进行调整。
第三章涉密人员审查与保密责任书签订
第七条单位对承担涉密任务,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进行严
格审查,并对审查情况记载备案。
重点考评其现状政治表现、工
作表现、学习及遵守保密法规制度和纪律的情况。
第八条所有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自己应当承担
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和管理
第九条单位按照各级政府有关保密教育制度对涉密人员进
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
第十条单位对涉密人员遵守保密制度和纪律以及接受保密
教育的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建立健全保密监督和管理制度并严
格执行。
第五章涉密人员流动管理
第十一条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实行脱密期管理制度,应
清退所有涉密文件、资料及物品,并不得解除相关秘密。
脱密期
一般为:
核心涉密人员年;重要涉密人员年;一般涉密人员123
年。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必要时可适当延长涉密人员的脱密期。
第十二条涉密人员退休后,在其相应的脱密期内仍由单位
按在职涉密人员进行管理。
借调、返聘人员在涉密岗位工作的按
照在职涉密人员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涉密人员申请调动的,经单位同意,先将其调离涉
-5-
密岗位,待脱密期满,经单位相关领导批准,签订保密承诺书后,
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对于尚在脱密期内需要办理调动手续的特
殊情况,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在其人事档案注明涉密身份和脱密
期,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十四条涉密人员在脱密期一般不得辞职。
对于确有特殊
原因而本人坚持申请辞职的非核心涉密人员,经单位批准,在其
人事档案注明涉密身份和脱密期,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
理辞职手续。
第十五条涉密人员不得擅自离职。
若本人要求辞职的,按涉
密人员辞职规定办理手续。
对不回单位又拒不履行保密义务和
手续的,通过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涉密人员调动、辞职会使国家秘密安全受到威胁
的和国家另有规定不得辞职的,单位可不予批准。
第六章职责划分和保障措施
第十七条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密人员管理工作进行
指导,对涉密人员资格审查和等级审定、调动离职等进行批准,
并按照小组分工抓好督促落实工作。
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涉密人员资格审查;一一一
根据部门初审意见进行涉密人员登记审定和变更;一一一
;诺书组织和安排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一一一
;保密教育活组织涉密人员动一一一
;制保密津涉密等根据涉密人员级拟贴发细放明一一一
-6-
涉密人员的脱密期管理;一一一
对涉密人员调动辞职等进行保密审查。
一一一
第十八条涉密人员违反保密法规,泄露相关秘密的,单位将
进行查处,并根据有关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涉密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7-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
第一条定义
国家秘密载体(以下简称秘密载体)1.
指载有国家秘密信息的物体,包括密件和密品两类。
密件2.
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形式载有国家
等物件,如:
文介质、磁介质、光介质秘密信息的物件,包括纸
件、资料、磁盘、磁带、光盘、录像带等。
密品3.
指直接含有国家秘密信息的设备或者产品。
这种设备或者
测试、分析手段能够获得国家秘密信息。
察或者产品通过观
第二条密件的制作及标定
制定密件必须依照单位定密程序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
1.
密件内容一经审核批准,密件内容原稿就不应再做文字和数
据的修改补充,如需进行修改补充,必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密件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进行制作,任何部门和个人2.
不准多留、私留。
密件形成过程中产生的原始材料和中间材料,包括草稿、3.
用文件,存放在负责专当由承稿和废稿、讨论审议稿等应办人
柜中保管。
不需保存的应及时销毁,不能随意丢失或泄密。
-8-
密件制作完成后,在封面或首页的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4.
密件人员对顺序号;承办级、秘密级密期限,机密的应当编排
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标识是否正确负有确认责任。
制作秘密载体的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如配备密码文5.
电磁泄漏等保密措施。
当采取防设备的应件柜等。
使用电子
需外部制作的密件应当在区政府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6.
单位制作。
的
第三条密件的收发与传递
收发密件,承办人必须严格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1.
清退等手续。
传递密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机要途径(机要通2.安送时应选择送,派专人传讯、机要交通)传递或者派专人传
全的交通工具和线路,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
传递密件应当包装密封,其包装信封或者袋子上应当标3.
单位名称。
件级、编号和收发明密
采用现代通讯(密码传真机等)传递国家秘密信息,应当4.
讯设定,不得在非保密通,并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加密传输
备中传递。
承办部门收发、传递密件要做到安全、准确、及时。
5.
第四条密件的使用
单位涉密人员借(调)阅本部门形成的密件征得所在部门1.
领导同意后即可办理,并填写登记表。
单位涉密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借(调)阅非本部门和本2.
-9-
人形成的秘密级(含机密级以上)密件,须征得本部门领导、密
件产生部门和保密领导小组批准并填写登记表。
借(调)阅密件,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管理人员要随3.
动向。
掌握密件时
阅读和使用密件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4.
表,履记和使用密件的,必须填写登办公场所以外阅读确需在
行审批手续。
密件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注意做好存放和知悉范围的保5.
密工作。
因工作需要对外单位提供和传递密件,由承办部门履行6.
记表。
续,并填写登审批手
第五条密件的复制、汇编及摘录
因工作需要复制密件,秘密级密件必须征得单位保密领1.
导小组审批;机密级密件经保密领导小组审定后方可复制∕打
印。
绝密级文件不得复制。
复制密件,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2.
复制密件必须严格保密管理,不准多印、多留。
3.
复制密件过程中出现印有字迹的废页要按密件要求及4.时销毁。
复制密件必须及时履行登记、编号、签字手续,并等同5.
原件管理。
汇编密件,应当经原制发机关、单位批准,未经批准不6.
汇编。
得
-10-
摘录∕引用国家秘密内容形式的秘密载体,应当按原件7.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管理。
的密
第六条密件的保存
密件在指定场所和部位保存,需由保存人员在涉密文件1.
登记表上做好相应登记,并使用必要的保密措施、设备。
密件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所存密件进行清查、核对,发现2.
组报告。
小位保密领导及时向单问题
涉密人员、密件管理人员在离岗、离职前,应当将所保管3.
续。
办理移交手的密件全部核对和清退,并
第七条密件的销毁
销毁密件,应经单位保密领导小组审查,并履行清点、登1.
记、签字手续。
纸介质密件,应当采用焚毁、化浆等办法送上级保密工2.
监销。
有两人以上押运和,并应作部门指定的工厂销毁
严禁各部门和个人将密件作为废品出售给废旧回收单位3.
和个人。
第八条本章节的密件管理仅适用于纸介质密件管理,磁
介质、光介质等密件的保密管理按照有关移动存储介质管理
制度中有关条款执行。
-11-
定密工作制度
第一条公文拟稿时要依法定密。
各部门具体承办人员要依
据保密范围,对工作中产生的事项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
对属
于国家秘密的,应当拟定密级,并提出定密依据。
第二条拟稿人必须在文稿密级栏内拟定密级,如属国家秘
密事项,则按所需保密等级定为秘密、机密或绝密(本局定“””““”
密后需报区保密局审批);如系公开事项,则定无密;如属内部”“
事项,则定内部,不得使之处于空白。
区分的标准和依据是《国”“
家秘密及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第三条对已确定为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的公文,应依据有关
期限规定确定保密期限。
除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
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年。
保密期1020
限在一年以上的,以年记;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记。
密级和保密期
限一经确定,应当在封面(或首页)的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
限。
国家秘密的标识为★,★,★(如前标密级后标保密期限。
““””“”
。
秘密★年)”“5
第四条审核文稿内容的同时,一要审查是否确定了密级;二
,批密级级是否准确。
分管领导签发文稿的同时审所定密要审查
办公室人员在编号、文印时再次对密级把关。
在此过程中,凡密
级不合格者,皆退回拟稿人,并重新审核、签发。
第五条文件密级一经确立,其传递、核稿、签发、盖印、封发、
,续记,均需履行严格的登手环节保管、清退、移交、销毁等各个
-12-
并按照文件规定的级别、范围进行传递,对涉密文件要由指定保
密员负责全程监控,严禁非涉密人员介入。
第六条对已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国家秘密事项,因泄露
后对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的损害程度已发生明显变化的;因为工作
需要,原来接触范围需要作很大调整的;公开后无损于国家安全
和利益,或者从全局衡量公开后对国家更为有利的,应当根据情
况及时变更或解密。
变更密级或者决定解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
具体意见,交主管负责人同意后报保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
可。
第七条国家秘密事项变更密级或者在保密期限内解密以后,
门面形式通知有关部以书志旁边标明,并及时应当在原密级标
和单位。
第八条用于存储秘密信息的计算机磁盘必须统一编号、标
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涉密磁盘的使用、传递、复制、保存、降密、
解密和销毁等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的保密管理规定办理。
第九条单位实行定密工作责任制。
谁发文,谁定密。
定密必
员责任。
的追究相关人及时、准确,发现错定、漏定、滞后订须
第十条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公文、会议记录、计算
审查。
导、监督和储介质等的定密、变更、解密工作进行指机存
审查工作必须定期进行,将重点涉密部门的文件资料列为重点
审查对象,发现有漏定或错定密级的必须及时加以提醒和纠正,
情况较重、屡教不改的必须严肃批评教育或按有关规定予以必
要的处分。
-13-
秘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秘密文件、资料的收发
第一条秘密文件、资料的收发应由保密员负责。
因特殊
情况保密员不在单位时由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
,
第二条秘密文件、资料的收发应采用保密部门统一印制
的收发文登记簿进行登记以规范管理。
登记的项目一般包括,()
收发文时间、收发文单位、文件字号、文件标题、秘密等级、))((
文件份数、收发文编号即按年度编排顺序号等。
各项登记)(()
均应准确无误。
第三条收发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履行签收手续明确交接,,
责任。
双方的
第四条接收秘密文件、资料的程序如下:
(一)首先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并将件数、发送编号、密级、,
收件单位与送件单位进行认真对照核实无误后在回执清单上,,
签上姓名、日期和加盖文件收发专用印章证明已经收到。
(二)签收后即打开包装检查是否存在错发或数量不对等,
现象。
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发出单位查询防止漏失。
如无差,,
错应随即在收文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在文件、资料的首页上,,
方加盖本单位的收发文印章并填上收文编号和日期。
)(
第五条对外发出秘密文件、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
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程序如下:
-14-
(一)按照确定的发放范围在发文登记簿上按对应的栏目,
记。
进行登要求
(二)在文件、资料首页上方盖上单位的收发文印章用号,()
编号。
发文码机打上
(三)在信封面左上方标志好秘密等级及发文编号并准确,
单位的地址和名称。
写收件书
(四)核点数量并进行封装。
如果在同一信封内装几份或几
信封面清楚记簿上记录个不同内容的秘密文件时要在发文登,,
上要标明其中的最高密级。
(五)秘密文件发出前要认真清点核对确保收件单位、发,,
编号、密级准确。
文
(六)由单位保密员按发放范围发放。
第二章秘密文件、资料的传阅
第一条传阅秘密文件、资料应由保密员专人负责。
先由单
以、单位的要求和制发机关、资位主管领导根据文件料的密级,
任何机员负责传阅然后由保密实际确定知悉的范围及工作;,,
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
对绝密级
的保密员必须对接触和知悉内容的人员做出文字记录记录内,,
容包括接触人员姓名、文件编号、签领时间、退回时间等。
第二条阅读绝密级文件、资料必须在保密室或符合保密
要求的阅文室进行。
阅读其它密级的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其
它办公场所内进行。
如因确工作需要在办公场所以外阅读和
使用的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阅读和使用时必须遵守有关保,
密规定确保秘密文件、资料的安全。
-15-
第三条传阅秘密文件、资料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
传,
阅时必须采取直传方式不得在阅读人之间自由传阅保密员,-,
要随时掌握文件、资料的去向。
第四条阅读人不得擅自留存、摘抄传阅的秘密文件、资料。
第五条传达秘密文件、资料时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
应当事先申明。
达者
第三章秘密文件、资料的复印
第一条绝密级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得复印如确因工作需,
要复印的应当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上级机关批准。
第二条复印制发机关、单位允许复制的机密、秘密级文件、
。
领导批准本机关当经、单位的主管资料应,
第三条密码电报严禁复印。
第四条复印秘密文件、资料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
和知悉范围。
第五条复印秘密文件、资料应当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复;,
印件应当标明复印的机关、单位、份数和日期及编号并视同原,
件一样管理。
第六条汇编秘密文件、资料要请示原制发单位经批准后,,
方可汇编。
汇编时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并,,
且要按照其中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进行标志和管理。
第七条摘录、引用国家秘密内容形成的秘密文件、资料,
应当按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进行管理。
-16-
第四章秘密文件、资料的清退销毁制度
第一条秘密文件、资料必须采用保密部门监制的电脑密
码文件柜存放并单独设置保密室由保密员统一管理。
存放秘,,
密文件、资料的场所必须配备防盗铁门、铁窗。
第二条秘密文件、资料原则上要退回原制发的机关、单位。
。
办法保密部门清退特殊情况的可咨询,
第三条保密员要定期核查、清退所经管的秘密文件、资料。
员保密时清退外一般情况下规定清退时间的须按除制发机关,,
、资当年的秘密文件每季度核查、清退一次每月要进行清点,,
料必须在次年第一季度全部清退完毕。
如确需立卷归档或需
延长使用时间的应当向发文机关说明情况并办理有关手续。
,
第四条涉密人员、保密员离岗、离职前应当按有关规定,
将所保存的秘密文件、资料进行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五条需要归档的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
归档。
定案法律规
第六条如果单位被撤销或合并的应当将秘密文件、资料,
移交给承担其原职能的机关、单位或上级机关并办理好登记、,
签收等移交手续。
第七条与会人员带回的秘密文件、资料要及时交给保密
员登记、保管。
保密员要主动跟踪会议文件、资料的管理防止,
有关文件、资料丢失。
第八条要建立定期的文件清理制度,定期做好文件的清退
和销毁工作。
按政府有关要求集中清退和销毁文件,文件的清退
-17-
与销毁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文件销毁时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同意。
个人不得擅自销毁文件。
第九条秘密文件、资料的销毁,由单位保密员按国家保密
领导同意。
须单位主要进行销毁,并地点部门指定的销毁
-18-
涉密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组织举办涉及单位商业秘密的会议,必须在具备
安全条件的场所进行,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不得在公共场
所特别是涉外宾馆、饭店召开涉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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