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管理条例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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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管理条例解读
社会团体管理条例解读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解读
1、什么是社会团体?
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包括各类使用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联谊会、联合会、商会等称谓的社会组织。
2、申请筹备社会团体的程序?
申请程序
(1)发起人向业务主管单位提出申请;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出具同意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的批准文件;
(3)当事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4)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同意后,发给同意筹备的批准文件。
3、申请筹备社会团体的当事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筹备社会团体需要提交:
(1)《筹备社会团体申请表》(一式二份);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一式一份);
(3)验资报告(一式一份);
(4)场所使用权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5)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一式一份);
(6)章程草案;(一式一份);
(7)拟吸收会员名单(一式一份);
(8)其他有关材料。
4、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应当具备:
(1)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均不能申请成立社会团体。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5、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有哪些部门?
(1)学术性社团原则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国家标准》二级学科设置。
对符合学科标准的,一般以学会命名;对未达到学科标准的,则以研究会命名。
(2)行业性社团原则上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类标准设置,其分支(代表)机构的设立原则上按小类设立。
同一行业在本市原则上只能设立一个行业协会。
一般以行业协会、同业公会命名。
(3)专业性社团原则上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小类标准设置,其分支(代表)机构的设立原则上按小类以下标准设立。
一般以协会命名。
对一些具有产业、产品和市场优势的经济类专业性社团,确有必要设立或更名为行业性社团的,经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及有关部门充分论证后设立或更名。
(4)联合性社团分为联合类社团和联谊类社团两种。
联合类社团根据相同或不同领域法人组织的需求设置,原则上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门类标准设置,一般以联合会、促进会、商会命名;联谊类社团根据相同人群的需求设置,这类社团原则上应从严掌握。
一般以联谊会命名。
对目前尚未列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上海国际化大都市发展需要的一些特殊的、边缘的、交叉的、跨行业的新型行业组织,经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及有关部门充分论证后设立。
10、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各有哪些职责?
登记管理机关有三项职责:
(1)负责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或者备案;
(2)对社会团体实施年度检查;
(3)对社会团体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社会团体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业务主管单位有五项职责:
(1)负责社会团体筹备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
(2)监督、指导社会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
(3)负责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初审;
(4)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
(5)会同有关机关指导社会团体的清算事宜。
11、社会团体变更事项有哪些?
社会团体变更事项有:
名称、住所、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活动资金、业务主管单位。
12、社会团体名称变更登记受理条件
(1)社会团体的名称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并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13、社会团体名称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2)社会团体变更名称修改章程的会议决议(一式一份);
(3)《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一式二份);
(4)章程(一式三份)。
14、社会团体住所变更登记受理条件
(1)有独立、固定的住所;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15、社会团体住所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2)社会团体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一式一份)。
注:
如社会团体变更住所,同时修改章程的,还应提交《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一式二份)和章程(一式三份)。
16、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受理条件
(1)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符合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2)法定代表人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17、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一式二份);
(3)《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一式二份);*
(4)产生法定代表人的会议决议(一式一份);
(5)《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审批表》(一式一份);*
(6)财务审计报告(一式一份);
(7)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名单(一式一份)。
注:
以上“*”的为可选材料,即有变化的提供变化的情况,没有变化的可不提供。
注:
如社会团体变更法定代表人,同时修改章程的,还应提交《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一式二份)和章程(一式三份)。
18、社会团体业务范围变更登记受理条件
(1)变更的业务范围与其它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无相同或相似;
(2)变更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与社会团体的名称相一致,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19、社会团体业务范围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2)社会团体修改章程的会议决议(一式一份);
(3)《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一式二份);
20、社会团体注册资金变更登记受理条件
(1)资金真实,来源合法;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1、社会团体注册资金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2)验资报告(一式一份);
(3)社团决定变更注册资金的会议决议(一式一份)。
注:
如社会团体变更注册资金,同时修改章程的,还应提交《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一式二份)和章程(一式三份)。
22、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受理条件
(1)原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不再担任该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
(2)有关部门或单位同意担任该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
(3)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职能与该社会团体的业务相关;
(4)有关部门或单位须是经正式确认的业务主管单位。
23、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2)社会团体决定变更业务主管单位及修改章程的会议决议(一式一份);
(3)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担任该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批文(一式一份);
(4)《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一式二份);
(5)章程(一式三份)。
24、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办结时限。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20日内,做出准予变更或者不予变更的决定。
25、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受理条件
(1)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或自行解散,或分立、合并,或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6、社会团体注销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社会团体注销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2)通过终止的会议决议(一式一份);
(3)财务终结审计报告(一式一份);
(4)银行账户销户证明(一式一份);
(5)其他有关材料。
社会团体提交上述材料同时,上缴《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以及社会团体印章。
27、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办结时限。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20日内,做出准予注销或者不予注销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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