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厨具电器安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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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厨具电器安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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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厨具电器安规
目录
项目
内容
页码
简介
1.
范围
3
2.
元件
3
3.
度量单位
3
4.
參考
3
结构
5.
總體要求
3
6.
框架及外壳
3
7.
装配
9
8.
穩定性
9
9.
防腐蚀
9
10.
电源连接
9
11.
载流零件
14
12.
内部电线
14
13.
加熱元件
16
14.
电气绝缘
16
15.
绝热
16
16.
馬達
16
17.
馬達過載保護
16
18.
過電流保護總體要求
17
19.
過電流及/或過熱保護
17
20.
燈座
17
21.
打開電源指示裝置
17
22.
開關
17
23.
雙電壓器具
18
24.
自動控制裝置及控制電路
18
25.
過熱保護
18
26.
間隙
19
27.
接地
19
28.
压力容器及承受压力的零件
20
29.
对伤害人体的防护
21
性能測試
30.
一般要求
21
31.
输入功率測試
21
32.
漏电流测试
22
33.
功能测试
23
34.
感溫型溫控器的跌落測試
23
35.
正常温度测试
24
36.
對流式烤箱的前頂邊溫度測試
30
37.
潮湿测试后的漏电流及絕緣電阻測試
32
38.
高压测试
33
39.
機械耐久性測試
34
40.
断开发热丝测试
34
41.
溢水測試
34
42.
金屬殼沖擊測試
34
42A.
外殼非金屬緊固件测试
36
43.
热降解
39
44.
非正常操作测试
39
45.
嵌裝式器具及墙挂式器具的冲击测试
42
46.
负载测试
42
47.
溫控器的插拔测试
42
48.
開關元件及控制裝置
42
49.
標識的永久性测试
45
50.
室外使用器具電源線吊牌的永久性测试
45
生产线测试
51.
高压测试
45
52.
极性及接地连续性测试
46
额定值
53.
電氣參數
47
标识
54.
细节
47
55.
彩盒标识
49
说明书
56.
概述
49
57.
適用于所有器具的安全警告語
50
58.
具體器具的標識
51
59.
用户维护
52
说明
1、范围
1.1這些要求用于额定电压为250V或250V以下的﹐在一般場合下使用的家用厨具电器,包括临时及永久性户外使用的电器﹐但不包括1.2節所述的電器。
1.2這些要求不包括其它家用电器、电极类电器,煮锅和炸锅类电器,干酪机、WOKS机、TEMPURAS机、爆玉米花机及咖啡机,酿造类的电器、商用蒸煮器具、微波炉或有个别要求背离标准的电器制品。
1.3以下文本中,如果一条要求适用于一种类型器具,则注明该类型器具;凡是无注明类型的,或仅用“器具”一词,则该要求适用于本标准范围内的所有器具。
1.4如果一种产品存在本安全标准中未涉及到或与本标准不同的特征,性质,零件,材料或系统,而且这些特征,性质,零件,材料或系统可能引起火灾,电击或其它危害人身安全的,则应该按照本标准的初始意图适当地增加部件及整机测试项目,以达到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如果这些特征,性质,零件,材料或系统跟本标准中的某些要求有冲突,则不能将其判定为符合本标准。
但如果这些特征,性质,零件,材料或系统被证实是合理的,则要建议修改本标准,并将其测试方法纳入到本标准中。
2﹑元件
2.1除了2.2中所提及的,本标准所包括的元件要符合該元件的要求,見附录A元件標准列表。
2.2元件不须符合特别要求的是:
a)、元件所具有的某種性質在產品中不作要求。
b)、或者是被标准中的要求取代。
2.3元件的使用条件应与其標示值一致。
2.4某些元件在結構上不完整﹐或受到性能的限制﹐只能在限定狀況下使用(如溫度不能高于限值)﹐則這些元件只能在規定狀況下使用。
3.测量单位
3.1若测量值有一个带圆括号的值,第二个值只是近似的值,第一个值才是所要求的。
4.参考
4.1在本標准中﹐沒有注明日期的參考標准或代號﹐均指最新版本的標准或代號。
结构
5.一般要求
5.1若电器的工作產生蒸汽或其它氣體﹐而又無減壓措施﹐則應考慮工作時發生爆炸的可能性。
器具應具有足夠的強度﹐以免發生爆炸﹐否則不可接受。
6.支架及外壳
6.1器具的支架及壳体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及刚度,以抵抗正常使用中可能遇到的滥用。
器具本身应具有一定的防护程度,使其避免整體或局部破壞﹐從而减少间隙,造成零件的松动或移动,或產生其它严重缺陷,从而增大火灾,电击及对人体的伤害的危险。
6.2器具外殼材料應符合特定的使用要求。
外殼應將在任何條件下能起火﹐產生電擊或傷害人體的帶電體遮罩起來﹐但電源線及14.3﹑14.4所述的裸露式發熱元件除外。
如果器具打算永久性與電網連接﹐則外殼應帶固定裝置﹐使其按預定方式固定﹐并提供所需的連接配件﹐如支架﹑吊钩等。
6.3在一般烹调过程中采用油或油脂的器具,則應特別考慮位于鍋體上面的外殼﹐其材料應能滿足使用要求。
6.4如果器具外殼上有通風孔﹐或者打算與電網永久性連接的外部固定部件上有通風孔﹐則當按預定方式安裝時﹐通風孔所在位置應使得不會排氣至建筑物的密蔽空間﹐假天花板空間﹐牆壁中空空間等。
6.5当确定一种外壳合格时,须考虑下列因素:
a)機械强度
b)抗冲击性
c)吸湿性
d)燃烧性
e)抗腐蚀性
f)承受正常使用条件及非正常使用条件下的熱變形的能力
对非金属外壳,参照UL746C的外殼要求。
對金属外壳或金屬外壳部分﹐按42章進行測試。
特例一:
在考虑UL746C的非正常条件及恶劣条件時,按本标准的第44章做测试。
特例二:
热固性塑料不必进行UL746C相对热性能试验。
对在高于标定温度下工作的热固性塑料,按43.1所述进行1000小时的老化试验。
6.6帶有过热保护装置(25章,过热保护)的器具,如果其热塑性材料外壳的材料为HB级,且其大电流电弧引燃不少于60个电弧,耐高溫电阻丝引燃时间不少于7s,而且所有外壳零件(包括筋﹐散熱窗之类)与非绝缘带电體的距离不小于1/2”(12.7mm),则外壳不必满足UL746C之阻燃性要求。
6.7外壳上的铸件及钣金件的壁厚不得低于表6.1中的规定的壁厚。
如壁厚小于表6.1的規定值﹐但經檢驗判定符合要求(如符合6.5及6.8的要求)﹐則可用。
6.8除了考慮6.5所提到的因素外,钣金件外殼還要根據其大小及形状、壁厚、器具的預定使用狀況來判定其合格性。
6.9器具的电气零件(自动多士炉裸露式發熱絲的發熱部分除外),其位置應能防止意外碰到非絕緣帶電體﹐否則要將其封裝起來(參見22.7)。
絕緣馬達電刷帽不用再加外壳。
表6.1金屬外殼的最小壁厚
金属类型
在小的、光滑的、非加固的平面和通过弯曲、加筋等来(或是另外的大小及形状)来提供等同的物理强度的加固平面。
有配线连接的平面
相对大的未加固平面
英寸
毫米
英寸
毫米
英寸
毫米
压铸件
3/64
1.2
_
_
5/64
2.0
可锻铸鐵
1/16
1.6
_
_
3/32
2.4
其它铸造件
3/32
2.4
_
_
03/1/8
3.2
未喷涂鋼板
0.026a
0.66a
0.032
0.81
0.026
0.66
电镀鋼板
0.029a
0.74a
0.034
0.86
0.029
0.74
有色金属板
0.036a
0.91a
0.045
1.14
0.036
0.91
厚度小于表中數值的金屬板件﹐如果經檢驗符合要求(如6.5的要求)﹐則可用。
6.10外壳结构应保证熔融金属、绝缘材料的燃烧,燃燒顆粒等不會落在支撑表面上。
6.11為了滿足6.10的要求﹐對于底部開孔的外殼﹐在下述情況下﹐要在孔位上方或下方增加擋板。
a)孔位位于馬達下方﹐除非﹕
1)马达或器具的結构零件具有擋板的等同功能。
2)對馬達的保護使得當馬達在出現以下故障時接通電源時﹐沒有燃燒的絕緣材料或熔融物質落下到器具的支撐表面上。
i)主繞組开路
ii)起动繞組开路
iii)起动开关短路,并且
iv)对永久分離电容器马达,电容器短路。
將電容器短路﹐再接通馬達電源﹐堵住马达轉子。
3)马达采用過热保护裝置(对温度、电流都敏感的保护裝置)﹐来保证马达在不会触发保护装置动作的最大负荷下运行时,其繞組温度不超过1250C(2570F),并在鎖住馬達转子時﹐其温度不超过1500C(3020F)。
4)马达符合阻抗保护要求。
b)孔位位于線路下方﹐除非電線符合VW–1火焰測試要求﹐或符合UL1581之垂直火焰測試要求。
c)孔位位于無外殼的开关,变压器,继电器,電磁鐵等下方,除非能証明這些元件在發生誤動作時不致引发火灾。
d)孔位位于工廠自制的接線端子﹑過載保護及過電流保護裝置下方。
例外:
如果开口不在图6.1所示框线D区域内,则不必提供挡板。
图6.1擋板的位置和范围
A-由挡板保护之区域。
如元件未用其它方法保护,则该区域为整个元件;如果用元件壳体或相当物体对元件的一部分加以保护,则该区域为元件未被保护部分。
B-元件轮廓在水平面上之投影。
C-描出挡板最小面积之斜线。
该线总是:
与元件相切;与垂直方向成5°角;在水平面上描出的面积最大。
D-挡板的水平位置及其最小区域。
该区域为斜线C与挡板水平面的交线所围出的内部区域。
6.126.11节所述挡板应该:
(1)金属材料、陶瓷或符合6.5节要求的材料
(2)水平
(3)位置如图6.1所示,其面积不能比图6.1所示区域小。
6.13对小边尺寸小于1”(25.4mm)的壳体开口,如果将图6.2所示的测试指插入开口内而不会碰到任何非絕緣帶電體或可引发电击的漆包线,则这样的开口符合要求。
测试指在插入前,插入时及插入后,都要随意弯曲及转动。
6.14对小边尺寸大于或等于1”(25.4mm)的壳体开口,如在图6.3所示范围内没有非绝缘带电體或漆包线,则这样的开口符合要求。
在检查开口是否符合要求时,位于该区域内的任何挡板,除非挡板与该区域边界线的交线为一连续封闭线,否则都忽略不计。
其中:
R为距开口内部周边的距离,R=X-T,
X为距开口平面的距离,X等于能插入开口的最大圆棒直径的5倍,但不小于6–1/16”(154mm)
T为壳体壁厚。
6.15如果壳体有标志提示用户通过壳体上的开口来调整温控器或做类似事情,则当用直径为1/16”(1.6mm)的圆棒插入孔中时,应不会损坏绝缘或碰到非绝缘带电體。
6.16在检查器具是否符合6.9及6.13–6.15节要求时,如果壳体为下述两种情况之一,则任何壳体都要去掉(打開或取下)。
a)在执行制造商所要求的用户维护、操作调整、配件装配或其它指示时,必须将壳体打开或取下,不管打开或取下壳体是否借助于工具。
b)不借助于工具可将壳体打开或取下。
見6.16.1。
例外:
在执行制造商所要求的用户维护、操作调整、配件装配或其它指示时,必须借助于工具才能打开或取下的零件,如果器具按54.9节要求进行标识,则测试时,该零件仍保留在原位。
6.16.1對6.16(b)﹐如果要求一部分外殼需借助于工具才能取下可打開﹐則用非金屬結構(如扣位等)作為機械連接的外殼或外殼的任一部分﹐應符合42A章的測試要求。
完全采用金屬連接件(如螺絲或鉚釘)將外殼固定到其它外殼上﹐則不必進行該測試。
6.17任何運动零件,如电机转子、链条、滑轮、皮带及齿轮,應將其封閉起來或加以保護﹐以減小傷害人體的可能性。
6.18關于6.17中提到的要求﹐外壳的保护等级要依据器具的总体结构及預定使用方式。
当断定一个外露的運动件是否可以接受时﹐须考虑以下因素:
a)外壳的保護程度;
b)運动件的锐利度;
c)无意碰到運动件的可能性;
d)運動零件的運動速度﹔
e)手指、手臂、衣服被卷入運动件的可能性(如齿轮啮合點,皮带在滑轮上的拉緊处,運动件的剪切動作)。
6.19外壳上的门及盖應帶有將其牢固地保持在關閉位置的裝置。
6.20如果從外壳的盖或门處可以對要求復位的過載保護裝置進行維護﹐或為了使過載保護裝置動作必須打開蓋子﹐則這樣的門或蓋子需采用鉸鏈結構或其它等效連接方式﹐需帶閂緊裝置或等效裝置﹐并且沿外殼開孔周邊需采取緊配合或過盈配合。
6.21如果打算手动操作或调整,或定期维护器具零部件,则这些零部件应不借助于专用工具(只有维修人员才具备的工具)而易于操作。
7.如果温控器毛细管或球体的损坏可增加引发火灾的可能性,则应对毛细管及球体加以保护,防止受到机械损害。
圖6.3器具上的開孔
装配性
7.1器具上的开关、灯座或插头型连接器等,应可靠固定,防止转动。
但其防转措施应该不能仅用表面摩擦力。
7.2从根部固定的开关,正确使用防松垫圈来防止转动是可以的。
7.3如果非绝缘带电零件的移动可使其间隙减小到低于26.1.1.1–26.1.1.4最小要求值,则应将其固定到底座或表面上,使其在受力情况下不会转动或移动。
7.4接触面之间的摩擦不可作为带电零件的防易位措施或防转措施,但正确使用防松垫圈是可以的。
8.稳定性
8.1电器在正常使用过程中應不易于翻倒。
8.2易于用手搬动的﹑將液體加熱至溫度高于1150F(460C)的烹调或保溫用家用電器(如慢燉鍋、食物保溫鍋等),放在一个与水平面成15°的斜面上時應不滑動及傾倒。
測試時﹐將器具裝上各種可分離零部件﹐液體或其它物質﹐使其產生最大傾倒趨勢。
器具裝入的液體量至少為5盎司(148ml)。
9.防腐蚀性
9.1如果无防腐蚀钢铁件的腐蚀可增大引发火灾或电击的危险,则应采用喷油,镀锌,电镀或其它等同方法来保护。
例外﹕对于暴露于大气及水汽或其它影响氧化的环境中(板厚及温度也是影响氧化的因素)而不加速氧化的钢材,不必采取防腐蚀措施。
壳体内的钢板表面可以不采取防腐蚀措施。
铸铁件,在空气中工作的发热管及直接与发热丝连接的接线端子,不必采取防腐蚀措施。
9.2器具的电镀或其它表面处理方法,其老化特点应使得当这些处理方法的性能降低时,不会导致器具性能完全不符合要求。
10.电源驳接
10.1永久性连接电器
10.1.1一般要求
10.1.1.110.1.1.2所述的除外,打算與電網永久性連接的器具﹐應提供一種與符合国家电器编码(ANSI/NPPANO70993)要求線路的連接裝置。
10.1.1.2對于打算固定在一個地方或位于一固定位置的器具﹐如果采用帶插頭的電源線與電網連接﹐也許可以接受。
檢查該連接方式是否可以接受時﹐應考慮器具的使用性及易于通過插頭斷開電源的必要性。
10.1.1.3电網與器具連接的接線盒﹐其位置應使得當器具按要求安装后,便于檢查其連接情況。
10.1.1.4與電網連接的接線盒﹐固定到器具上后﹐應能防止轉動。
10.1.2接線端子
10.1.2.1打算与電網永久性連接的器具﹐其與电源導線連接的接線端子及引線的許用電流值應不小于器具額定電流的1.25倍(對大于或等于3小時的連續負載)﹐或不小于器具的額定電流(對間斷負載)。
10.1.2.2適用于这些要求的接線端子﹐是指用于連接電源導線及控制裝置的端子。
10.1.2.3接線端子應有線耳﹐用于焊線﹔或帶有被牢固固定起來(如用螺絲固定)的壓線式連接器。
但是﹐當用于連接10AWG線甚至更小線時﹐如果翻過來的線耳可將線固定到位﹐則可采用一個壓線螺絲。
10.1.2.4接線端子應采用表面間磨擦力以外的方法來防轉或防止易位。
這可用以下方法達到此目的﹕兩顆螺絲或鉚釘﹐方肩或方形槽﹐定位銷或定位塊﹐嵌入相鄰零件的夾子﹐或其它類似方法。
10.1.2.5接線端子的壓線螺絲不能小于#10。
但對用于連接14#AWG(2.1mm²)线或更小的導线的接線端子﹐可用#8壓線螺絲﹔用于连接16#AWG(1.3mm²)线或更小的控制電路導线,可用#6壓線螺絲。
10.1.2.6用于連接壓線螺絲的攻丝的金属片﹐其厚度應不小于0.05英寸(1.3mm)。
如果螺纹有相同的机械强度,厚度不小于0.03英寸(0.8mm)的连接片也可用。
金屬螺紋應不小于2個全牙﹐有必要時﹐可在攻牙處翻邊﹐以使有足夠的螺紋數。
10.1.2.7翻下來的線耳或凹形垫圈應能連接10.1.2.1中所述規格的导体,但不小于14#AWG(2.1mm²)线。
10.1.2.8壓線螺絲應旋入金屬中。
10.1.2.9打算與帶接地電源線連接并采用以下元件的器具﹐應有一個帶接地標志的端子或引線與電源線接地線連接。
接地端子應與燈座的螺殼連接﹐而不與單刀開關或單刀自動控制裝置連接﹐但24.2所述的除外。
a)燈座或圓頭燈座﹐
b)单刀开关,或者
c)单刀自动控制裝置
10.1.2.10接地端子应用纯白的金属制造或电镀成白色,并易于同其它接线端子区分開來,或采用其它合適標志(如在線路標出)區分。
接地線應為白色線或淺灰線﹐并易于與其它引線區分。
10.1.2.11如果引線用于與外部電路連接﹐則位于接線盒內的引線自由長度應不少于6英寸(152mm)。
10.1.2.12若用较长的引線可能引发火灾或触电,则引线的长度可以小于6英寸(152mm)。
10.1.2.13專用于與器具接地導線連接的引線﹐其絕緣皮應為綠色或綠底黃條紋。
其它引線不能用此種顏色。
10.1.2.14与接地导体连接的压线螺钉头应是绿色的,外形是六边形、开槽或开槽六边形。
用于連接接地導線的壓線器﹐應清楚地標上“G”、“GR”、“GND”、“GROUNDING”或类似的标记。
對電熱器具﹐可在位于器具上的線路圖中標出來。
压线螺钉及压线连接器﹐其位置應使得在器具維護過程中不可能被取掉。
10.1.2.15專用于連接接地線的端子﹐應能固定適用于特定應用的合適規格的導線。
10.2帶電源線的器具
10.2.1一般要求
10.2.1.1帶電源線的器具(用软线與電網连接的器具)应有电源线来连接电源,或者帶公端子與分離式電源線連接。
電源線(可拆或不可拆電源線)長度應在表10.1所示的限值內。
10.2.1.2电源线及其附件的额定值(电流及电压)应不小于器具的额定值,当器具是连续工作(3小時或3小时以上),插头的额定电流不低于器具额定电流的125%。
10.2.1.3电源线類型應為表10.2所示類型﹐或其性能符合使用要求。
10.2.1.4对于打算使用于ROASTER的BROILER配件﹐ROASTER應提供適合于使用要求的可拆式電源線﹐而ROASTER及BROILER則不再帶可拆式電源線。
表10.1电源线的长度
器具类型
电源线种类
可接受最小长度a
可接受最大长度a
英尺
米
英尺
米
所有台式器具
附属线及分离式电源线
2.0
0.6
7.0
2.1
所有室外使用器具
附属线及分离式电源线
1.0
0.3
7.0
2.1
所有其它器具
附属线及分离式电源线
6.0
1.8
7.0
2.1
A外露長度﹐包括附件但不包括插头插片。
表10.2电源线的类型及使用場合
使用電源線的器具類型
器具正常使用时,电源线可能接触到1210C(2500F)以上温度表面
器具正常使用时,电源线可能接触到1210C(2500F)以下温度表面
台式電炉、多士炉及其它非户外使用电器(下列除外)
HPD、HPN、HSJ、或HSJO
HPD、HPN、HSJ、HSJO、SP-2、SPE-2、SPT-2、SV、SVE、SVO、SVT、SVTO、SJ、SJE、SJO、SJT、或SJTO
Barbucue-spitmotor
SJE、SJO、SJT、或SJTO
SJE、SJO、SJT、或SJTO
10.2.1.5如果電源線采用附加绝缘,则位于器具外部的附加绝缘不能超过1/2”(13mm)(除非有附加的机械保护措施),并且能防止磨损及散開,而且不能对拉力消除装置产生不良影响。
10.2.1.6器具不能提供3芯–2芯接地型适配器。
10.2.1.7用于与15A或20A通用插座连接的电源线插头,应该为3–芯接地式插头。
对带有以下装置的电源线插头,应该为极性式或接地式插头:
a)带有一个线连接型的ON/OFF单刀手动开关,或者
b)圆头灯座
10.2.1.8若用了3–芯接地插头或2–芯極性插头,插头的连接方式应按图10.1的方式,并且软线的极性标记按表10.3所示。
10.2.1.9下列零件應與电源线接地导線連接:
a)Edison-base型灯座的螺壳﹐和
b)插座的接地端子或接地引线。
表10.3標示了电源线接地导線的顏色。
图10.1插头连接方法
表10.3电源线的极性標志
標志方法
可接受组合方式
接地线d
其它线d
单根導线的編織線颜色
A
不带標志的白色(不透明)或淺灰色
除不透明白色及淺灰色之外的颜色﹐無標志
B
除不透明白色及淺灰色之外的颜色﹐有標志
除白色及淺灰色之外的不透明颜色﹐無標志
单根導线的绝缘皮颜色
Ca
白色(不透明)或淺灰色
除白色及淺灰色之外的不透明颜色
分隔物的颜色
C1e
浅蓝色
除浅蓝、白色和淺灰色之外的不透明颜色
Db
白色或淺灰色
除白色和淺灰色之外的颜色
其它方式
Ec
在导线絞线上涂锡或其它白色金属
导线絞线上不涂锡及不涂其它白色金属
Fb
电线外表面有条纹、起脊或沟槽
a仅用于单根導线上无編織線的电源线(SP-1、SPT-1除外)
b仅用于SP-1、SP-2、SPT-1、SPT-2型电源线
c仅用于SPT-1、SPT-2型电源线
d綠色或綠底黃條紋導線僅作為接地導線,見27.3及图10.1
e仅用于有护套的电源线。
10.2.2拉力消除裝置
10.2.2.1對不可拆卸電源線﹐應提供拉力消除裝置﹐以防止機械拉力傳遞至端子或內部電線上。
10.2.2.2若用木材,硬纸板或其它纤维材料来固定拉力消除裝置组件,则纤维材料应通过销,螺丝或其它可靠方式固定到器具上。
10.2.2.3若电源线被拉入进线孔可能引起机械破坏﹐或使电源线的溫度超過其溫度限值﹐或可能減小間隙至小于最小限值﹐則應提供裝置﹐防止電源線推進線孔里去。
10.2.2.4若用打结方法作为不可拆卸电源线的拉力消除措施,则与线结接触的表面应无可造成导线绝缘磨损的突点,利边,粗糙面,毛刺等。
10.2.2.5当按照10.2.2.6所述方法来进行拉力测试时,拉力測試1分鐘后應無位移。
測試時﹐將電源線在器具內部的連接斷開,施加35LBF(156N)的拉力。
10.2.2.6將規定的拉力施加在電源線上﹐并使拉力消除裝置在器具結構所允許的任一角度下受力。
如果在導線的斷開點處有過大位移﹐表明連接處產生拉力﹐則拉力消除裝置不合格。
10.2.3針式端子
10.2.3.1如果器具提供針式端子,则设计器具时,应使得当按正常方式将插头插入端子时及插入后,不会意外碰到带电體。
10.2.3.2針式端子的防护是必要的,以使得:
a)不插插头,将一个平端面横跨插头入口并与入口各边接触放置在任何位置上,应该不碰到任何载流端子。
b)将插头对准端子,插头端面与端子垂直,并位于端子端面所在的平面内,然后将图6.2所示的测试指插入任何开口内。
器具有任何位置下,测试指均不能碰到载流端子。
10.2.3.310.2.3.2(b)所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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