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设部设备管理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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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设部设备管理方案
二、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设备管理利于施工,有利于管理、有利于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有利于改善设备的技术状况,有利于提高设备化施工水平,有利于充分发挥设备的作用,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条设备管理体制必须适应公路工程项目多变的特点,具有一定的应变能力。
任务对象比较固定的,可根据任务大小,核定设备常年需要量,直接装备使用单位,实行管理统一;任务对象变化较大的单位,设备需要量变化很大,不常用的设备应由上一级单位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第三条设备管理体制要符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
(一)大型集中,中小型分散。
大型设备一般结构较复杂。
管理、操作技术要求高,保修难度大,如有不周将直接影响设备的技术状况,使用寿命和经济效益。
因此,大型施工设备应尽可能集中管理。
(二)不常用的设备集中,常用的设备分散。
年工作台班达到年定额工作台班的70%以上,可视为常用设备。
不常用设备闲置时间较长,调动机会多,管理困难较大,由设备部集中管理。
(三)管理集中,使用分散。
公路工程线长点多,比较分散。
施工设备为工程服务,分散使用是客观存在,而设备的管、用、养、修、供五个环节,既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又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具有一定的科学性、技术性和系统性。
因此管理工作不宜过于分散。
(四)大中修集中,小修保养分散。
大中修集中有利于提高修理质量,减少修理装备。
小修保养分散,可解决维修保养的及时性和施工进度的协调性。
(五)配件及附属油品集中统购供应。
(六)设备部对所有设备的使用负有监管职责。
第二章设备计划管理
第一条为加强设备计划与供应管理,明确各级职责,确保设备供应准确及时到位,避免设备流失和超需求供应,提高设备使用率,有效控制施工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设备计划的编制要求。
项目部管理委员会应严格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为依据,在项目部组建之初编制设备需求总计划,总计划要明确各类设备配置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划使用时间及其他特殊要求(有关技术数据、用途)编制计划。
编制计划要求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不留缺口、使计划切实可行。
第三条依据经批准的项目施工组织计划编制项目设备需求总计划。
总计划经项目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公司项目办(工程部)审核,经本公司执委会审核通过,报工程委员会审批后,由设备部备案。
第四条项目部根据施工进度,依照总计划,编制阶段性设备需求计划,经项目经理、总工审核通过后,报公司项目办(工程部)审核,经本公司总经理审核,股份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设备部复核办理。
第五条临时增加和工程变更所需设备,依据总计划审批程序执行。
第六条设备部根据批准的计划,首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设备实行统一调拨调配。
第七条设备部要根据经批准的设备总计划,并建立设备使用计划台账。
第三章设备调配与使用
第一条设备部按照经审批的设备配置计划按程序对设备进行统一调配,设备使用遵循先自有后外租的原则。
第二条公司所有设备由设备部根据工程需要及设备状况统一管控,在调配过程中各使用单位要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拒绝设备进、转场。
第三条如需外租的设备,由设备部按外租设备流程和相关规定办理;如需新购的,按设备购置流程和相关规定办理。
对于自有与外租的设备,在调遣时,都应签订运输合同,调遣费用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办理。
第四条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使用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地做好原始记录和计时计量签认、填写签认单,会签记录,签认单必须经三方于当日会签确认,签认资料将作为结算的依据。
第五条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由使用单位负责。
凡未使用过的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设备部组织对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六条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责任性损坏,在查清责任后,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四章外租设备管理
第一条设备部根据主任委员会议批复的设备租赁单价,采取比价择优租赁方式,按照选择者与批准者相分离的原则,实行报批制。
第二条租赁合同采取包月或工程量计量的方式,必须按照公司统一范本(租赁时间、地点、双方责任、租赁单价、税金、计量方法、付款方式、安全与民事责任等)逐项明确,合同一式四份,设备出租方、项目部、设备部、财务部各存一份。
合同用章必须由专人保管,严格按照公司印章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设备部负责外租设备的进场,并做好进场前的验收工作,确保设备性能良好,进场设备由使用单位的设备负责人组织验收、建档。
第四条外租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不得再行转租抵押。
第五条在使用过程中使用单位如无充足理由不得随意停用外租设备,如需更换或解租必须报设备部审查确认后方可进行。
第六条使用单位必须设专人对外租设备的运转状况进行全过程监控,并做好每日工作记录,当日开具设备使用签认单。
第七条设备使用签认单、汇总表,必须领用公司统一印制的表格,填写要求:
字迹工整、清晰、准确、签字齐全、不得涂改,存根联不得缺号、撕页。
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程序报送。
第五章设备验收
第一条新购设备的验收工作统一由设备部组织实施。
第二条购置的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由设备部组织人员按合同规定进行验收,大型设备须成立设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设备部及时建立设备台帐,技术资料整理归档。
第三条对进口设备要注意合同要求的索赔期,一般设备及附件的数量检查核实索赔期为90天,质量检查索赔期为一年,在此期间应做好使用期质量、效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故障情况等方面的资料收集工作。
第四条设备验收完成后划拨给使用单位投入使用;使用单位根据划拨资料建立二级台账,按时登记有关资料,作为统计、分析和修理、保养等方面的资料和依据。
第六章设备维修与保养
第一条设备维修管理
(一)设备维修以内修为主,外送为辅的原则,一般不出公司,由设备部后勤保障中心进行维修。
(二)设备维修要严格执行进出厂检验制度和修理流程,确保质量;维修配件的采购要严格按照公司采购制度和流程办理,达到及时、准确,保证质优价廉。
(三)设备大修,由设备部编制设备大修计划,经设备部部长和分管领导、股份公司总裁审核并报董事会批准后申请大修专项资金;如勤保障中心不能完成,需外修的必须呈递专题报告,经批准后,方可送到资质齐全、口碑良好的专业外修厂家进行大修。
设备部要对大修的全过程进行督促检查,做好维修台账,并组成验收小组做好修理后的验收工作。
项目部实施二级管理的设备大修,由项目部报计划至设备部,设备部会同设备使用单位编制大修计划,经分管领导、总裁审核批准后实施。
大修计划编制时,要注明修理部位,需更换配件的名称,在大修计划审批完成后,做比价表比价后,确定大修资金,审核批准后执行。
(四)一般维修
1.项目部现场报修:
由设备操作手将施工机具、设备故障以书面报告形式向设备使用单位主管人员(机械副经理、机械主管、机械工程师)提出。
设备使用单位管委会审核通过,上报设备部审核通过并制定方案,报分管领导批准,视情况决定由公司修理班派人修理、项目部自行修理或邀请厂家到现场维修。
2.设备部后勤保障中心库管的施工机具、设备报修:
由设备部后勤保障组将施工机具、设备故障、待修项目,以书面报告形式,向设备部提出并填报设备修理报告,填写预定维修费并签字,设备部审核。
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后勤保障中心方予安排维修。
3.验收(备案):
设备维修完成后,由设备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1)由设备部委托维修的设备由设备部部长、后勤保障组相关人员及操作手共同验收备案;
(2)由项目部委托维修的设备由项目部组织主管人员(机械副经理/机械主管/机械工程师)、设备操作手验收。
并由项目部主管人员(机械副经理/机械主管/机械工程师)验收备案。
(五)委托修理
因本公司维修技术、力量无法满足设备维修需求的由设备部组织外委修理。
1.设备部要查明故障原因,列明维修项目,进行市场考察做出维修方案并注明无法自行修理的原因,报分管领导批准。
2.按修理规模确定招标或比价选择维修厂家,签订合同,指派专人负责监督。
3.修理完成后由设备部组织人员成立验收小组按合同验收。
第二条设备维护与保养管理
(一)设备的日常维护一般由设备操作人员按照设备使用保养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设备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督促设备操作人员按要求保养好设备。
(二)设备日常维护要严格按照清洁、润滑、紧固、防蚀、调整的“十字”方针进行,使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
(三)大型设备的维护保养,如龙门吊机、异型钢模板、输送机、沥青拌合设备、稳定土拌合设备及摊铺设备等,除日常使用中例行保养外,每项工程完成后,由设备使用单位定期进行专项维护保养和维修等工作,并作好相关记录,设备部负责监督检查。
(四)设备使用单位或自管的无专职操作人员的小型设备,使用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其使用,操作人员应负责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设备部要随时抽查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五)设备的运转、保养、检查
1.现场运转使用的施工机具、设备要定期进行保养维护,设备要定人、定岗、定机,责任到人。
2.设备要勤维护、勤保养、勤观察外观、油、水、气、跑、冒、滴、漏,按运转情况进行保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填写保养维护记录。
3.使用单位设备主管人员(机械副经理、机械工程师)组成设备管理检查小组,定期不定期的对设备的运转情况、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立即予以纠正,查遗纠偏。
4.公司设备部每年对项目部的设备运转和保养维护情况进行不少于二次的检查。
(六)奖惩措施
各单位项目部要严格执行股份公司的各项设备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
为提高操作人员的积极性,奖勤罚懒,对设备管理及操作人员采取以下的奖惩措施:
1.对严格执行各项设备管理制度、规程,设备保养良好,检查合格的项目部设备主管人员与机驾人员分别给以50-500元的奖励。
2.对不严格执行各项设备管理制度、规程,设备保养不好,检查不合格的项目部设备主管人员与机驾人员,分别给以50-500元处罚。
对违反设备管理制度、规程造成事故的项目部设备主管人员与机驾人员,除对相关责任人分别处200-1000元(视情节轻重)罚款外。
相关责任人还需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罚金、赔偿金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3.设备主管人员要做好检查结果记录,并及时存档备案。
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当场开据“限期整改通知单”,勒令相关人员整改。
并跟踪落实,直至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第七章设备封存与启用
第一条长期闲置(六个月以上)的且技术状况良好的设备进行封存管理,由设备部负责实施。
第二条设备在封存前必须经保养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第三条封存设备应停放在避雨安全可靠的地方,必要时要进行包装覆盖。
轮式设备要垫高离地,定期检查,妥善保管。
第四条设备封存和启封,均需办理申报审批手续,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封存设备,要通知财务部,停止计提大修基金和折旧费;启用设备亦需通知财务部恢复计提大修基金和折旧费。
第八章设备类资产盘点
第一条盘点范围及内容
盘点范围包括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小型机具等。
盘点内容包括核实资产数量、型号;核查资产质量,损毁情况;核对资产手续是否完善、证册是否完备;核实施工地点。
第二条盘点方式
季度抽查:
根据固定资产账册每季度抽查一次,每次至少5项。
因特殊情况而临时决定对某几项设备进行资产盘点。
由设备部相关负责人请示分管领导后,会同项目部相关人员,做抽样盘点。
年度盘点:
年度实行实物盘点法
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的全面盘点,即年终盘点。
由设备部牵头,会同财务部相关人员、项目部相关人员、监察部相关人员于年终实施全面总清点。
原则上应采用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股份公司总裁核准后,改变方式进行。
第三条参与的部门、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盘点人员:
设备部指派人员、财务部固定资产会计、项目部相关人员、监察部人员。
每次盘点工作均需由分管领导安排部署,由设备部负责具体落实,组成固定资产盘点小组进行盘点。
财务部应积极参与盘点工作,设备部追查盘盈盘亏的原因和提出处理意见,监察部人员应对盘点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条盘点流程
(一)设备部根据盘点目的制定盘点表,拟定盘点通知及盘点人员,呈设备总监及总裁核定并签发,公布实施。
(二)盘点人员确定后,由盘点负责人召集盘点小组成员召开盘点协调会,拟订盘点计划,并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三)设备部人员将盘点所需资料预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四)盘点期间已收到而未办理入帐手续的固定资产,标注明确,盘点结束后建档入册。
(五)实物盘点完成后,由专人与固定资产台账进行核对。
盘点时,由项目部相关人员提供设备清单,并以此为据进行现场盘点,专人应依现场盘点情况,如实详尽记录于“盘点表”,无误后与盘点相关人员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备日后查核。
(六)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表”汇总编制“盘点汇总表”,一式两份,由盘点小组人员签名确认后,一份由设备部自存,另一份送财务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七)对于在盘点中发现的问题,设备应尽快查明具体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待股份公司董事会批复后再做处理。
原则上应在年终决算前处理完毕。
第五条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处理审批
对固定资产的盘盈和盘亏,应由盘点小组分析差异原因,及时形成处理意见,上报股份公司管委会审核批准。
第六条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二)盘点人员盘点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接受工作安排。
如有特殊事由,需另行安排人员代办并事先报设备部。
(三)所有盘点财产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设备的进出及调动要及时标注。
(四)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均须经盘点小组签字确认后方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
(五)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盘点后不得更改。
第七条盘点问题的处理
(一)固定资产盘赢盘亏资产的帐务处理一定要在写报告报股份公司董事会批复后方可进行。
但对于盘亏的资产,应及时责成专人追查原因,追索赔偿,避免造成公司更大的损失。
(二)对所保管的资产有盗卖、调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对所保管的资产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一经查实报股份公司管理委员会处理。
第九章设备折旧与报废
第一条设备折旧管理;设备折旧制度主要适用于被定为固定资产的大型设备、标准模板、异形模板。
(一)大型设备调拨给项目部使用的,按年10%计提折旧费(十年原值折清)。
(二)标准模板、异形模板首次使用时,当年摊销60%,余额下一年度折清。
(三)小型机具(锅炉、50KW以下发电机、夯实机具、气囊、电焊机、水泵、振动电机、振动棒等机具)当年一次性摊销。
第二条设备报废管理
(一)设备报废条件
1.设备的主要结构、主要部件已经损坏,虽经修理,技术性能仍然达不到最低使用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施工。
2.修理费用高,无修理价值。
3.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无改造价值。
4.属于淘汰机型,配件无供应来源。
5.结构性能有严重缺陷。
6.因意外灾害或突变事故,受到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
7.非标准专用设备,本企业不适用,其它企业也不适用。
(二)凡符合以上之一者,无法修复和改造者可申请报废。
(三)项目部或后勤修理组提出申请,由设备部组织鉴定对报废设备作详细、正确、全面的技术鉴定,确认符合报废条件后,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经设备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股份公司管理委员会审批。
(四)凡申请报废的设备,如折旧尚未提足,应按财务规定将折旧提足后申报,特殊情况列书面申请报公司。
(五)已批准报废不能使用的设备,设备部要组织解体鉴定,对尚能用的零、部件要尽量使用(除国家规定办理的汽车、锅炉等外),对尚未批准待报废的设备,不得任意拆卸零部件。
(六)对于已批准报废的设备不能继续使用。
(七)设备因管理不善丢失的,使用单位要清查,严肃处理,设备帐按财务制度处理。
(八)设备报废后,设备部门汇同财务部对报废设备的帐务及台帐进行销账处理,及时处理帐务。
第十章设备辅助油料与配件管理
第一条辅助油料与配件
(一)辅助油料由项目部其材保管或油料保管统一入库管理。
(二)辅助油料的领用须经项目部设备主管签字确认后由机长(主驾)领用。
(三)配件的领用原则上必须是以旧件换新件,旧件交保管库存,领用新件;并由设备主管签认后机长(主驾)领用。
(四)无法交还旧件的,须由设备主管核查后发放。
(五)配件、辅助油料的领用必须在保证设备完好率的前提下,提前计划、确保设备的正常维护、保养,杜绝乱报油料、领用油料不更换现象的发生。
(六)设备主管对附属油料、配件的更换负监管责任。
第二条小型机具及设备配件
(一)设备配件及小型机具的采购原则
1.统一性原则
为保证配件、小型机具的采购质量,原则上设备的配件统一由设备部从生产厂家或专业供应商处采购,这样一方面配件质量有保证,另一方面售后服务也有保障。
2.适量应急储备原则
由于有些项目部处于交通、通信不便的地方,配件可有一定的应急储备,以便在设备出现故障时能及时更换,避免停机,保证正常施工。
备用储备要掌握一年内或一个项目施工周期需要的储备即可,防止积压。
3.全面性原则
各项目部设备主管在制定采购计划时要根据项目部施工情况和设备本身情况全方面、周密制定采购配置计划,防止片面或遗漏造成被动。
(二)设备配件及小型机具的采购权限
1.统购机具及配件
包括小型机具及常用大宗配件及专用配件,这部分材料由项目部上报计划,由设备部统一采购。
(1)小型机具包括:
小型整套专用工具,台钻、空压机、金属切削、量具、刀具、刃具及磨具、电动及气动工具、焊接及喷涂器材、振动夯、各类水泵油泵、50KW以下的发电机、电焊机、振动棒、振动器、小型钢筋加工机具。
(2)大宗配件、主要配件、单件价值在300元以上的电气元件。
(3)沥拌设备、水稳,砼拌合站的衬板、搅拌缸叶片、拌臂、托辊、运输带、除尘袋、沥青泵、高强度螺栓、等大宗配件及润滑油等。
(4)通用设备的高压油泵、高压油缸、高压马达、主要部位电机、减速机、轴承等。
(5)刮料板、行走链条、分料链条、各种滤芯、发动机、变速箱、履带板、橡胶板、熨平板、电脑、平衡梁配件等。
(6)喷嘴、电瓶、振捣油、缸筒、活塞、轴承、标准件。
(7)轮胎、传动行走部分的零部件、电器原件等。
(8)自购机具及配件
设备中常用的各种继电器、少量螺栓、保险片、各种开关、各种滤芯、一些急需单价小于300元以下的电气元件、各类电机上的附属元件,施工中常用的附助配件如少量的电线、架管等。
第十一章设备单机核算
第一条设备统计报表十二月二十日前或项目完工后二十日内报出。
第二条统计报表分月报、年终报表,月报在股份公司统一规定期限报出,年终报表在十二月二十日前报出。
统计报表的内容包括:
单机(单车)的产值、油料消耗、工作量、维修等。
第三条设备的考核是根据设备的统计报表对设备利用率、完好率、企业装备率以及单机(单车)的各项成本、利润进行考核与核算。
第四条实行二级管理的设备,单机(单车)的各项成本核算由各单位项目经理部各自负责,并向设备部提交核算报告和报表。
设备的指标考核由设备部负责办理,并向总裁和提交考核报告和报表。
第五条设备的成本核算每十天进行一次,每月进行一次汇总;每月25日和结算资料一并报送。
第十二章外租设备结算
第一条设备使用单位每月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经本单位审核通过后的汇总表和原始记录报送设备部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
1.原始记录的真实性、逻辑合理性。
2.“设备使用签认单”与“设备使用工时汇总表”核对。
3.各方签字是否齐全、真实。
4.计量方法与合同的约定是否一致。
第二条结算公式如下:
1.以包月形式租赁设备:
单位:
元/月
单机每月结算金额=合同单价*(当月自然天数-故障维修天数)/当月自然天数(30/31)
2.临时按天租赁设备:
单位:
元/天
单机每月结算金额=合同单价*有效工作天数
3.以临时台班租赁设备:
单位:
元/台班
单机结算金额=合同单价*有效台班数
注:
每10小时为1个台班
第三条合同约定内容与其执行情况是否相符。
同时根据租赁合同所约定的租赁单价进行预结算,开具相应的预结算单,并由设备部审核人员及部门经理审核、设备总监审核、检查委员会审核、交财务部相关项目会计处。
第四条设备使用汇总表作为结算附件,其它原始资料存设备部备查。
第五条设备运输托运单由设备部材料会计填写,在设备安全、按时、无损运达的情况下,由项目部设备主管签收后一联留存,一联由承运方带回后由该部门主管会计核实后由部门经理对运费进行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财务经理复核签字后挂账。
第六条设备租赁费的年终结算按年终结算程序结算。
第十三章周转材料管理
第一条周转材料的特点、定位:
周转材料的特点是单个材料价值相对较低;所需批量大,多次参与施工企业生产而不改变实物形态,可重复使用的材料。
大致包括1.模板类:
标准钢模、异形模板、定制小钢模、连角模;2.支架类:
碗扣支架、钢架管、U托;3.扣件类:
U型卡、蝴蝶卡、直卡、十字卡、万向卡。
(一)周转性:
指在工程施工中能多次周转使用的辅助材料。
(二)完整性:
指在工程施工中要基本保持周转材料的形状和使用性能的完整,被严重分割和损坏的材料只能作为损耗和易耗品一次性摊销。
(三)所有周转材料由公司设备部统一调配。
(四)周转材料项目部为现场管理的主体,施工队为现场使用管理的主体,项目部对施工队起领用、监督、回收、核算管理的作用。
第二条周转材料分为两大类
(一)是自有周转材料。
按照折旧方式核算周转材料费用,通过周转材料的使用计划、进场、领用、回收等自行核算周转材料费用,根据周转材料计划进行周转材料的调配、采购,保证工程顺利施工,同时对自购的周转材料进行库存的管理,计算其周转材料费用后归入相应的成本中。
(二)是租赁周转材料。
租入的周转材料按照租赁合同、付款条件、租赁单价、租赁时间以项目核算租赁费进入项目成本核算。
它包括:
周转材料计划管理、材料进场、退场、赔偿、在租物品统计,租赁费核算等。
为了提高周转材料的管理水平,加强周转材料的利用率,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减少损耗、节约成本,分公司、项目部、各施工班组在遵循总公司有关流程的前提下,仍需在周转材料的需求计划、采购、验收、入库、使用、出库、结算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
第三条周转材料的调拨、购置、使用制度
项目部编制周转材料的需用计划经项目部经理审核后,报分公司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报设备部,设备部根据基地仓库的库存量及其它项目的存量情况,决定调拨或外租,以满足施工需要。
调拨由公司设备部统一负责;公司无法调出且租赁难度大或无法租赁的,经股份公司工程管理委员会批准购置,并由设备部负责按股份公司流程报送购买。
第四条周转材料的采购及合同签订
脚手架钢管类、模板,设备部负责采购与合同签订;
第五条周转材料验收
(一)钢管、大钢模板由公司设备部组织人员验收调入项目部;其它周转材料由项目部与现场材料管理人员负责进行按调拨单与托运单验收,公司设备部进行抽查与监督;周转材料内部调拨,公司与各项目部采用租赁方式,建立相应验收台账,每月结算租金,不再使用的周转材料必须及时报停与送还公司;对所有进出周转材料,项目部必须严格把好质量关,数量关,价格关,手续审批关,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则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责任。
(二)周转材料的调拨或进出项目部,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把手续关,没有项目经理签字,任何材料不得放行,门卫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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