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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林地可研报告
大同煤矿集团
临汾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占用征用林地
可行性研究报告
1、总论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
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9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工程
1.1.2业主名称:
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
1.1.3法人代表:
王国林
1.1.4项目负责人:
郑忠
1.1.5项目批准单位及文号:
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晋煤重组办发[2009]54号
1.1.6项目建设目标:
年生产规模90万吨/年
1.1.7投资规模及来源:
22851万元,企业自筹
1.1.8项目建设地点:
洪洞县左木乡红光村委南崖村西
北石崖峡沟内
1.1.9拟征占用林地规模和用途:
项目拟征用天保工程
区防护林地9.5hm2,主要用于矿区的生产建设、办公区建设和生活区建设。
1.1.10项目效益:
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9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工程,正常年销售收入44100万元,总成本为13851.9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费为6195.4万元;年利润总额为24052.69万元。
1.1.11项目立项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大力推进新型企业工业化,产业结构化,生产科学安全化,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矿井兼并重组整合及开工建设的要求,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54号文件,对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工程予以备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1]796号文件,对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规发[2010]177号文件,对加快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地质报告和初步设计编制审批等工作的通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规发[2010]1929号文件,对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地质报告的批复;临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临安监审发[2006]47号文件,对洪洞县左木乡红光煤矿等三十座煤矿2006年度瓦斯等级鉴定的批复;临汾市环境保护局临环开函[2011]93号文件,对大同煤矿集团临汾
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整合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批复;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晋环函[2011]1909号文件,对核定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9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函;临汾市环
境保护局临环函[2011]311号文件,对确认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9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批复意见;洪洞县环境保护局洪环控函[2011]7号文件,对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9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核定意见。
随之,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工程进行了筹备,对土地手续进行了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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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拟征用林地性质、面积项目建设需拟征占洪洞县三交河国营林场林业用地面积9.5hm2。
1.3编制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
(1)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晋煤重组办发[2009]54号《关于临汾市洪洞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
(2)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办基发[2010]796号《关于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3)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规发[2010]177号《关于加
快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地质报告和初步设计编制审批等工作的通知》;
(4)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规发[2010]1929号《关于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地质报告的批复》;
(5)临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临安监审发[2006]47
号《关于洪洞县左木乡红光煤矿等三十座煤矿2006年度瓦斯等级鉴定的批复》;
(6)临汾市环境保护局临环开函[2011]93号《关于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整合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批复》;
(7)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晋环函[2011]1909号《关于核定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90万吨/年矿井兼
并重组整合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函》;
(8)临汾市环境保护局临环函[2011]311号《关于确认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90万吨/年矿井兼
并重组整合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批复意见》;
(9)洪洞县环境保护局洪环控函[2011]7号《关于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9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
组整合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核定意见》;
(10)洪洞县林业局洪林字[2011]40号《关于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9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
合项目工程占用林地的申请报告》
2、项目区域的基本情况
2.1自然地理气候概况项目工程位于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左木乡、蒲县乔家湾乡和尧都区一平垣乡境内,行政区划属洪洞县左木乡管辖,地理坐标:
北纬36°18’56〃一36°2T0T,东经111°20’27〃一111°23’00〃,。
项目工程区位于洪洞县西部,距县城30km,地处吕梁山西侧,属中起伏土石山区,母岩母质为石灰岩和沉积岩,土壤为冲击性褐土、砂土、草甸土、粗骨土等交织而成,土层厚度随地形变化分薄、中、厚。
山梁为南北走向,区域内水系全部为黄河水系,矿区地处分水西侧,经汾河汇入黄河。
气候为暖温带半湿润性气候,四季分明,冬长夏短,春季多风干燥,夏季炎热少雨,秋季凉爽湿润,冬季寒冷少雪,年平均气候8.5C,最热月平均气温
22C,极端最高气温41.7C;最冷月平均气温一4.8C,极端最低气温一27C。
每年日均温》10C的积温3700C,年降水量520mm,无霜期162天,年日照时数2530小时。
2.2植被概况地域植被以天然植被为主。
森林主要有白皮松、辽东栎和石榆天然混交林。
其中白皮松面积分布较广,占到地域面积的70%。
灌木林有荚迷、黄栌、连翘、荆条、丁香、黄刺玫、胡枝子、山桃、山杏、虎榛子等;草类有羊胡草、白草、
甘草、蒿类。
项目区地处洪洞县左木乡红光村委南崖村西北石崖峡沟内,由于自然地理的原因,植被有天然的乔、灌、草,植被覆盖在0.8左右。
2.3社会交通状况左木乡位于洪洞县西部,地下煤炭资源丰富,工矿企业较为发达。
有县乡村公路经过矿区,东达洪洞与大运高速、大运二级公路连接,是矿区目前主要的运输通道。
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产业特点,以煤炭开采、运输、洗煤、焦化为生产链条的产业格局拉动着地方餐饮、建筑、服务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已发展成为西部山区一个中型煤炭工业基地,对周边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项目拟永久性征占用林地查验情况
3.1项目区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区野生动物主要有鼠类、野兔、獾、刺猬、山猪、山羊等;鸟类有喜鹊、野鸽、斑鸠、燕子、乌鸦、麻雀、啄木鸟等;爬行类有草蛇、蜥蜴。
未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项目区植物资源与区域内野生植物资源基本一致,乔木主要是白皮松、石榆、栎类;灌木林主要有连翘、黄栌、荚迷、丁香、黄刺玫、胡枝子、山桃、山杏、荆条、酸枣、野皂荚等;草类有羊胡草、白草、蒿类。
未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和名贵珍稀树木。
3.2项目区域风景名胜古迹调查项目区域未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古建筑群,古文化遗址,以及受文物保护性质的墓葬群分布。
3.3项目拟征占用林地的现场查验
3.3.1项目拟征占用林地类型与权属项目拟征占用林地位于洪洞县左木乡红光村委南崖村
西北石崖峡沟内,拟征占用林地9.5hm2,权属为洪洞县三交河国营林场。
林权证号为:
洪洞县林证字(2006)第00949号。
3.3.2项目拟征占用林地树种和株树在项目区拟征占用林地的面积中,将损毁白皮松、石榆
及栎类株数11258株,树龄平均63年,全部为天然林,林分尽管立地条件较差,但人为活动较少,林分质量还是相对较好,天然更新和森林群落结构也比较合理是洪洞三交河林场最好的林分。
3.3.3项目建设拟征占用林地,未有未批先占现象
4项目征占用林地对环境和林业的影响
4.1对森林资源的影响
项目建设将永久性减少林业用地面积9.5hm2,使森林资
源受到了一定影响。
但在项目建设用地中,相关单位已考虑
到对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的保护,对用地给予了最大节省,并按照异地补造,占补平衡的原则也制定出植被恢复规划,拿出了设计方案,使损失的9.14hm2森林面积的恢复有了较可靠的保证。
同时,征收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对异地造林资金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减少的林地面积异地补造有保障,从长远讲,该项目建设对森林资源生长发育是有一定影响,当没有此项目,森林的生产发育同样受这煤业开采的负面影响,所以长痛不如短痛,项目的建设对当地林业的发展和区域经济的发展,均有着促进的作用和意义。
4.2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项目建设使部分林地用途改变,是区域植被生态遭到一定破坏,也使该区域野生动物栖息环境发生了局部变化,给野生动物造成了干扰。
但项目占地相对集中,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也较小。
同时,项目建设对区域植被所造成的破坏,均为区域常见植物,不会对整个植物群落的结构造成改变,不会影响和降低整个区域的生物多样性形态,其影响力甚微,对区域生物多样性影响很小。
4.3对生态效能的影响该项目占地全部在沟道,占地使用综合利用,不会造成水土流失。
对于项目建设,企业采用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进行建设,利用乔灌花草改善生态和矿区面貌。
并且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的重视,人们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加强,社会对环境力度的加大,企业自身重视保护加强环境治理的意识也会增强,对占用林地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将会降低到最小。
4.4对景观风貌和环境质量的影响项目建设单位对占用林地的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了分析:
一是对自然物理环境的影响,二是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是对社会环境和生活环境的影响,并且作出了污染防治措施,如建设期因地表破坏做出的防止水土流失措施,出井矸石和打井废物堆放都在矿区做了合理安排,并进行覆盖绿化措施;对粉尘污染、水体污染、锅炉灰渣、生活垃圾、烟尘、噪音等由国家明确的规定和处置办法。
该项目占地在一狭窄沟谷,位置较背,占地相对来讲面积不算太大,对景观风貌不会造成大的影响。
废弃物在大风天气下造成的扬尘在所难免。
不过地处位置四周环山,沟谷通透不好,受风力影响不明显,不会造成大的空气尘埃。
4.5对林业发展的影响项目建设征用林地对区域植被会带来面积的减少和不同程度的破坏,但森林植被恢复费以及林地、林木补偿费直接填补了林业建设资金的不足,林业部门利用这部分资金进行异地造林和绿化工程建设,对林业的发展也还是有较大帮助作用的。
如能认真按照植被恢复规划设计完成异地造林,对使用后的矸石场进行精心的覆土改造和恢复,不仅不会减少绿地面积,反而会在数量上增加有林地。
而且随着人们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绿化意识的加强,随着项目建设拉动周边经济的发展,林业建设的步伐将会迈得更快。
5综合评价
5.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为临汾市矿井兼并重组整合后的骨干企业,建设规范、科技先进、安全系数高、年生产能力强,对提升企业形象,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推进技术进步,促进产业结构深化,引导社会发展,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示范作用。
通过项目建设的科技含量和节能环保的投入,对临汾市煤炭工业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引导作用。
5.2项目建设征用林地的可行性
项目建设拟占用洪洞县三交河国营林场部分保护林地,位置比较合理,选择在了比较隐蔽的沟内,企业现代科技的建设,不会造成大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与景观风貌的影响。
所占用林地范围内的植物成分,在项目区域内分布极为广泛,不会因为项目用地对区域内生物多样性造成变化。
项目用地单位对林地使用也采取了保护性措施,洪洞县林业局也制定出用地后的恢复规划与设计,再加上森林植被恢复费对异地造林的保障,项目用地不会造成区域有林地面积的减少,负面作用较小,项目占用林地可行。
6、可行性研究结论
从社会经济效益看,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科技含量高、节能环保、兴业性能强,新建的90万吨/年建设项目,对推动企业进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临汾煤炭工业的发展,有着极大的帮助作用。
从生态效益来看,项目建设造成林地面积减少后,通过林地补偿机制,为植被恢复提供了资金保障,对该区域林地面积和绿化质量有一定帮助,再加上企业对项目用地还要进行环境绿化,对生态环境也不会造成的影响和破坏。
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年生产原煤
90万吨生产建设项目为临汾市矿井兼并整合后的新建项目,使用林地节省需要,也很有必要,而且可行。
7、相关说明
临汾市林业调查规划院对本可研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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