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现状评价作业指导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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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现状评价作业指导书
煤矿安全现状评价作业指导书
1、概述及引用的标准
1.1概述
本作业指导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有关法律;依据《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6号令)、《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21号)等有关部门规章;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煤矿安全评价导则》(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安监技装字〔2003〕114号文)等有关标准;依据本公司的《过程控制体系文件》的通知制定,规定了本公司实施安全现状评价的总体内容、基本作业程序和方法。
为安全评价人员规范实施安全现状评价项目、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提供指导。
1.2本作业指导书所引用的标准
1.2.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3.7.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12.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3.5.1);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3.6.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3.7.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1996.10.30);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7.29);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14.7.29)。
1.2.2部门规章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方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6号令);
◆《关于印发<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委办[2008]17号);
◆《关于贯彻<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做好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劳动和保障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劳社部[2005]8号);
◆《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安监总煤装〔2011〕33号);
◆《关于加强煤矿供用电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电监安全[2007]15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财企[2012]16号);
◆《山西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晋政发[2008]30号);
◆《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71号);
◆《关于印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晋煤监办字[2009]123号);
◆《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定(修订)>的通知》(晋煤监办字[2009]81号文);
◆《关于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审查过程中有关问题的说明》(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煤监安二字[2005]128号);
◆《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说明>的通知》(晋煤监安一字[2004]250号);
◆《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安监总规划[2006]146号、安监总煤装[2008]49号、[2011]17号);
◆《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的通知》(晋煤安发[2008]322号发布);
◆《关于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的补充规定》(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煤监办字[2006]92号);
◆《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安监总煤装[2011]162号文);
◆《关于公布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目录(第一批)(2013年修订)、(第二批)(2013年)的通知》(晋煤监技装〔2013〕161号);
◆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办法和核定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晋煤办发[2014]64号);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5号令);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改投资[2003]1346号);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安监监察[2007]44号);
◆《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2〕15号);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关于加强煤矿采空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6〕3号)。
1.2.3标准、规范
◆《煤矿安全规程》(2015年出版);
◆《煤矿救护规程》(AQ1008-2007);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15);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12719—199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
◆《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2006);
◆《煤矿井下防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
◆《矿井通风安全装备标准》(GB/T50518-2010);
◆《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
◆《煤矿防爆蓄电池电机车通用技术条件》(MT491-1995);
◆《煤矿安全评价导则》(煤安监技装字〔2003〕114号);
◆《矿井防灭火规范》(1988煤安发第237号);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AQ1056-2008);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生产经营煤矿的安全现状评价。
3、作用
为安全评价人员规范实施安全现状评价项目、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提供指导。
4、煤矿安全现状评价定义及内容
4.1定义
煤矿安全现状评针对煤矿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事故风险、安全管理等情况,辨识与分析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审查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安全现状评价结论的活动。
4.2评价内容
4.2.1评价煤矿安全管理模式对确保安全生产的适应性,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制度等安全管理相关内容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及其落实执行情况,说明现行企业管理模式是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4.2.2评价煤矿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系统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明确其是否满足煤矿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
4.2.3评价各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4.2.4识别煤矿生产中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
4.2.5评价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明确是否形成了煤矿安全生产系统,对可能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4.2.6对于一矿多井的企业,应先分别对各个自然井按上述要求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然后再根据所属自然井的安全评价结果对全矿井进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
5、煤矿安全评价程序
煤矿安全评价程序一般包括:
风险分析;签订合同;任命项目组长、组建项目组、下达评价任务书;编制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计划评审;前期准备;现场勘查;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初稿;现场复查;安全评价报告定稿;报告三级审核;安全评价报告评审;报告审批出版;资料归档。
6、前期工作
6.1前期准备
签定合同之前由XXX安全评价部组织,首先对拟被评价单位进行前期调查,调查内容如下:
6.1.1有效、合法证件是否完善,相关证明材料或文件是否齐全。
6.1.2矿方能否提供安全评价所需要的技术数据、资料、设计文件。
6.1.3目前是否存在系统不完善或重大隐患,能否在评价期间得到整改。
6.1.4被评价单位是否提出不合法、不合理的要求。
6.2风险分析
6.2.1质量技术部负责人负责主持召开对拟接受的评价项目及初步达成的签订合同意向进行风险分析会议。
6.2.2参加部门和人员:
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质量技术部、安全评价部、财务部、技术专家。
6.2.3风险分析会议内容
⑴被评价项目的基本情况、需进行的评价类别、项目规模、地理位置、周边环境、企业性质及合法性、行业风险特征以及在评价以前的安全生产情况;
⑵根据评价委托要求分析评价过程中应重点关注的重大危险源和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给评价工作带来的风险,提出规避风险措施;
⑶被评价企业的经济性分析,与业主协商的评价费用是否合理、
符合标准;
⑷所承担评价项目是否在本机构经营范围;
⑸评价项目组的人员组成及专业技术力量配备情况分析。
根据项目规模确定专业配备人数;为了保证安全评价的质量,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根据评价项目实际情况确定聘请技术专家的参与人数和技术专家的重点工作内容;
⑹根据项目承担的风险,做出评价项目可行性分析结果。
由参会人员填写项目风险分析记录表,并由质量技术部负责人批准。
表式见《安全评价项目风险分析记录表》(附后)。
6.3签订合同
6.3.1根据风险分析得出的结论,由安全评价部负责与业主签订评价合同。
6.3.2查看合同文本是否规范、清楚,合同内容是否全面、完善,符合安全评价的有关规定。
6.3.3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要求,保证合同公平合理。
6.3.4执行合同期间,如有合同变更或(解除)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安全评价部按相关要求负责填写《合同变更(解除)通知单》,并报经理批准,并将修改内容及时通知所有受到影响的人员。
6.3.5如客户的要求与合同之间有差异时,安全评价部应与客户及时沟通,并在工作开展前得到解决。
7.任命项目组长、组建评价项目组、下达评价任务书
7.1任命评价项目组组长,组长由安全评价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任命。
见附表
7.2按照风险分析结果的内容,根据被评价单位的性质、规模,组建评价项目组,由项目组长提出项目组成员及技术专家组成建议,并进行分工,报评价部负责人批准。
7.3接收煤矿企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现状委托书,并领取由评价部负责人签发的《评价任务书》(附后),明确该组成员组成、专业构成及分工,见《评价项目组成员组成与分工表》(附表),确保评价人员专业配备能够满足项目要求,有同类型企业评价经验的评价人员优先参与。
如个别专业人员不足时,应选择相应专业的技术专家参加,并赴现场开展评价工作。
8.制定安全评价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计划评审
由项目组长指定评价人员编制具体的评价项目实施计划,安全评价项目实施计划应体现评价工作各个阶段(步骤、内容和计划完成时间)经评价部负责人审核后批准执行。
内容如下:
8.1项目实施计划编制日期。
8.2委托方名称、所评价项目类别。
8.3项目组成成员包括项目组长、评价人员、技术专家。
8.4安全评价项目实施计划,除上述内容外,还应着重反映实施评价项目工作各阶段的步骤、内容和所需的时间
8.4.1前期准备工作的内容和计划完成时间。
8.4.2赴现场考察、勘查、检查需用的时间。
8.4.3收集、获取委托方有关设计、和有效检测、检验的数据资料需用的时间。
8.4.4识别与分析评价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⑴划分评价单元;
⑵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划分的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
⑶按照项目组成员专业分工编制评价报告初稿。
8.4.5现场复查的计划和安排
⑴根据对前次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进行复查;
⑵按要求对于需要整改项分期实施现场复查。
8.4.6修改完善评价报告初稿、做出评价结论需用的时间
8.4.7撰写评价报告,审核定稿的计划完成时间
8.4.8报告三级审核、出版的计划完成时间
8.4.9资料整理归档的计划完成时间
内容详见《评价项目实施计划表》(附后)。
8.5项目实施计划评审
针对每一个评价项目实施计划进行评审,由质量技术部负责组织对项目实施计划进行评审,就计划是否完善、可行性进行评审,主要审查:
8.5.1根据项目所涉及到的专业情况,搭配相应专业人员和技术力量是否能够满足评价需要;
8.5.2制定的评价程序是否符合《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煤矿安全评价导则》(煤安监技装字〔2003〕114号)的要求;
8.5.3项目实施计划是否全面、有序。
内容详见《项目实施计划评审》(附后)。
8.6安全评价项目实施计划应与客户沟通,应得到被评价单位的认可。
8.7参加部门和人员:
参加部门:
质量技术部、安全评价部、计划财务部
9.准备阶段
9.1明确评价对象及其评价范围;
9.2根据被评价项目的行业,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等资料,技术标准内容除通用标准外,还应根据行业进行收集。
9.3备齐有关安全评价所需的设备、仪器、工具。
10.现场勘查
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被评价项目的特性进行现场考察、监测、勘察、询问等收集现场资料,并对重要设施拍摄(影像资料)。
10.1资料收集
10.1.1进行煤矿现场调查,初步了解煤矿状况,收集获取评价项目有关设计和准确有效的检测、检验数据,作为评价真实性的依据,以及明确检测检验数据的采用标准。
10.1.2煤矿安全现状评价需由被评价煤矿提供资料,见附录A。
井工煤矿生产系统与辅助系统包括的内容见附录B。
10.1.3收集类比工程的有关资料。
10.2对矿方提供资料进行整理,并根据资料对现场进行安全调查。
10.2.1针对煤矿生产的特点,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采用安全检查表或其他系统安全评价方法,对煤矿(或选择的类比工程)的各生产系统及其工艺、场所和设施、设备等进行安全调查。
在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中,通过现场安全调查应明确:
①安全管理机制、安全管理制度等是否适合安全生产,形成了适应于煤矿生产特点的安全管理模式;
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置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
③生产系统、辅助系统及其工艺、设施和设备等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
④可能引起火灾、瓦斯与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水害、片帮冒顶等灾害、机械伤害、电气伤害及其它危险、有害因素是否得到了有效控制;
⑤明确通风、排水、供电、提升运输、应急救援、通讯、监测、抽放、综合防突等系统及其他辅助系统是否完善并可靠;
⑥说明各安全生产系统、开采方法及开采工艺等是否合理;
⑦明确采空区、废弃巷道(或边坡)是否都进行了管理,并得到了有效控制;
⑧不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不适应煤矿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有哪些。
⑨在现场调查过程中,填写《评价项目现场基本数据收集记录》(附后)、《安全评价现场勘查记录》(附后),由委托方人员及评价人员签字确认。
10.2.2将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矿方进行整改。
11.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初稿
煤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是煤矿安全现状评价过程的记录,应将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与分析、划分评价单元、选择的评价方法等写入安全评价报告初稿。
煤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初稿的主要程序:
a.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根据煤矿的开拓工艺、开采方式、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周边环境及水文地质条件等特点,识别和分析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
b.划分评价单元
对于生产系统复杂的煤矿,为了安全评价的需要,可以按安全生产系统、开采水平、生产工艺功能、生产场所、危险与有害因素类别等划分评价单元。
评价单元应相对独立,便于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危险度评价,且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
c.定性、定量评价
选择科学、合理、适用的定性、定量评价方法,对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评价,给出引起事故发生的致因因素、影响因素及其危险度,为制定安全对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d.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和定性、定量评价的结果,对那些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或不适合本煤矿的行为、制度、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工艺、场所、设施和设备等,提出安全改进措施及建议;对那些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或容易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措施及建议。
e.如该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必须限期整改的,评价人员会留出整改通知,填写《安全评价现场勘查记录》经企业整改后,评价组到现场进行复查后,才能得出评价结论。
12.现场复查阶段
12.1根据委托方的整改文件,XXX安排评价组成员在评价报告正式出版之前再次到现场进行矿井整改状况的调查核实,并获取正式资料。
并以书面形式记录和确认处理结果。
12.2按要求对于需要整改项必须分期实施现场复查,现场复查的次数不少于3次。
13.项目组定稿
13.1项目组根据现场复查的情况,对评价报告初稿进行修改和完善。
13.2根据现场复查的结果作出评价结论。
项目组应根据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严谨、明确的做出安全评价结论。
安全评价结论的内容应包括高度概括评价结果,从风险管理角度给出评价对象在评价时与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符合性结论,给出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的预测性结论,以及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的安全状态等。
13.3编制评价报告,并由项目组长审核定稿。
14.安全评价报告三级审核和报告的评审
将煤矿安全评价报告(初稿),一般要经过2~3次的讨论,修改和3个级别的审稿,才能最终定稿。
详见《评价报告审核控制程序》。
14.1由评价部部门负责人指定项目组以外的评价人员对评价报告进行审核。
主要对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充分性,危险程度确定的科学性、评价方法选择的适用性、对策措施建议的针对性、评价结论的准确性等内容进行审核。
审核完后进入二级审核阶段。
14.2二级审核由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重点对现场收集的有关资料是否齐全、对策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及版式布局、文字内容的精练、准确程度等内容进行二级审核。
审核完成后,交由过程控制负责人进行三级审核。
14.3三级审核由过程控制负责人完成。
重点是对评价过程控制的完成情况进行审核。
包括:
是否进行了风险分析、是否对合同进行评审、合同签定情况及要求、安全评价项目实施计划编制情况、所有的记录是否完整等内容。
并形成最终定稿。
14.4经过三级审核后的报告,根据修改意见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进行修改、定稿。
将定稿由委托方经过专家评审后,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内容补充、修改后,由评价部按照评价报告出版流程出版报告,交付业主。
详见《内部审核记录表》、《评价报告内部审核会议签到表》、《评价报告技术负责人审核记录表》、《评价报告过程控制人审核记录表》、《审核验证记录表》(附后)。
14.5外部审核由委托方委托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并由专家评审组填写《报告评审表》(见附表)提出书面评审意见,评价项目组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评价报告。
15.报告审批出版
最终的修订稿,交由项目组长进行最后终稿的审查,无意见后交本机构负责人进行综合审定,批准后交由出版人员出版。
印刷完成后,填写用印单,由综合办公室用印盖章。
经财务主管核查费用到账情况后,最后交付业主并登记。
见《评价报告出版审批表》(附后)。
16.资料归档
正式报告出版后,最后由兼职档案管理人员会同项目组长负责将该矿评价报告、企业基础信息、初稿、以及过程控制记录等相关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室归档。
17.安全评价报告载体
安全评价报告一般采用纸质载体。
为适应信息处理需要,安全评价报告应辅助采用电子载体形式。
18.煤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根据现场调查所获得的数据资料和定性定量评价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18.1煤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要求
煤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内容要详尽、具体,特别是对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要准确,提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和建议,要科学、合理、可行和有效。
安全现状评价要由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安全工程的专家共同参与完成,评价组成员的专业能力应涵盖评价范围及专业内容。
安全评价报告应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条理清楚,数据完整合理,评价结论客观公正。
18.2煤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主要内容要求
煤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应按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的晋煤监办字[2009]123号文《关于印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晋煤监办字[2009]81号文并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定(修订)的通知》,煤矿安全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按“煤矿安全生产评价报告主要内容”编写,项目及内容的考核按“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判定是否符合规定,以“煤矿安全生产条件(现状)评价表”作为矿井是否符合安全评价的主要依据。
煤矿安全生产条件(现状)评价标准见附录E。
18.2.1煤矿现状评价报告主要内容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安全评价对象及范围
第二节安全现状评价程序
第三节安全评价的依据
第四节安全评价的主要内容
第五节矿井概况
第六节煤矿生产概况
第七节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第二章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第一节危险、有害因素识别的方法和过程
第二节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第三节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场所
第三章安全管理评价
第一节安全管理模式、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分析
第二节安全管理体系分析
第三节安全投入分析
第四节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和工伤保险缴纳情况
重大危险源监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体系分析
第六节职业危害分析
第七节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分析
第八节在用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评价
第四章生产系统安全条件评价及各环节安全保障能力分析
第一节开拓、开采系统安全评价
系统概况。
2)井安全出口。
安全出口应描述人员升井通道类型,并分析其可靠程度。
采煤方法、生产工艺、顶板管理、整体采掘部署等情况进
行综合分析,并做出是否适应安全生产要求的结论。
3)在用巷道净断面的分析。
4)采掘工作面生产能力评价
5)附符合实际的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
第二节矿井通风系统安全评价
1)系统概括。
2)矿井通风系统的完整独立性。
对通风系统网络、通风设施及质量、风速、风量等因素综合分析。
3)矿井主要通风装置完好程度、运行状况。
4)通风设施是否齐全、完善。
5)反风设施状况及反风演习情况。
6)局部通风管理情况。
7)矿井通风安全保障能力评价。
8)附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
第三节瓦斯、煤尘爆炸防治系统安全评价
1)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批复文件,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
2)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状况。
3)瓦斯抽放系统运行状况、抽放率、效果。
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四位一体”(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防突设施、设施数量,预测预报仪器、仪表及操作人员掌握技术的程度,采取何种防突措施,效果如何,效果检验执行情况、防护设施。
5)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三专两闭锁”(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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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安全 现状 评价 作业 指导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