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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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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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输水管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批人:
****监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2日
1工程项目概况和专业工程特点
1.1工程项目概况
1.1.1工程名称:
1.1.2建设地点:
1.1.3投资概算:
万元
1.1.4总工期(日历天):
天
1.1.5工程规模:
1.2专业工程特点
1.2.1本分项工程特点:
1、管材
本工程供水管道材料主要采用DN1200球墨铸铁管和DN800球墨铸铁管,还有部分钢管。
2、管道地基
一般地段管槽开挖,基底平整,原土夯实;填方段:
回填素土密实度达95%者,基底平整,原土夯实:
密实度95%以下者,基底平整,原土夯实至95%;岩基段管槽开挖,基底平整,对金属管管径小于DN1000时,敷设150mm砂垫层,其他均敷设200mm砂垫层;淤泥段视淤泥深度另行处理。
3、管道连接
球墨铸铁管与钢管的连接方式采用法兰连接,钢管及钢制管件之间采用法兰连接,球墨铸铁管与配件采用法兰连接。
球墨铸铁管与球墨铸铁管的连接方式采用橡胶圈承插连接,其中承插连接的管道,接口中的承口方向应为逆水方向。
钢管与钢管之间采用焊接连接。
4、管道防腐
球墨铸铁管的内壁均涂水泥砂浆衬里,水泥砂浆衬里技术要求按《埋地给水钢管道水泥砂浆衬里技术标准》(CECS10:
89)执行。
球墨铸铁管的外壁防腐先在整条管材外表面作喷锌防腐处理,其中喷锌量大于130克/平方米;然后作喷锌防腐处理的基础上,于管材外表面再喷防腐漆,防腐漆采用无毒高氯化树脂漆,其中标准防腐漆厚度大于70um。
供水管所用球墨铸铁管执行ISO2531,K9级,T型接口,内衬水泥砂浆执行ISO4179标准,外喷锌执行ISO8179标准。
埋地钢管外防腐采用特加强级复合型聚乙烯防腐胶带防腐,执行SY/T0414-2007《钢质管道聚乙烯胶粘带防腐层技术标准》防腐层总厚度≥1.4毫米;涂丁基橡胶底漆P-19一道;缠防腐带T-170一道,50-55%塔接;另外为保证防腐胶带质量对防腐胶带要求:
1.基膜聚乙烯不能用回料生产;2.为了保证胶带的使用寿命及耐老化胶层为丁基橡胶,不得含改性沥青天然橡胶,氯丁橡胶;3.生产工艺为热熔融复合工艺。
5、阀门
包括碟阀、闸阀以及排气阀、排泥阀。
6、管道水压试验和验收
本工程管道设计工作压力新新公路-泵站段为0.4MPa,泵站-永龙隧道段为0.7MPa。
管道试验压力为0.9MPa(新新公路-泵站)和1.2MPa(泵站-永龙隧道),并应分段试压,分段长度不大于1公里;管道试压时,应在转弯处增加临时支撑措施,避免弯头脱节。
管道进行水压试验时,管道全部回填土前需进行压力管道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试压时需严格按照《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要求实施。
7、冲洗、消毒
管道在水压试验合格后,竣工前应冲洗消毒,管道消毒要求按《给水排水管道工程验收规范》(GB50268-2008)有关规定执行。
2编制依据
2.0.1已审核批准的监理规划。
2.0.2与专业工程相关的工程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与专业工程相关的主要工程标准有(不限于):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GB/T50319-2013,2014年3月1日实施)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建筑供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4《建筑供水聚乙烯类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98-2003)
5《建筑排水塑料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29-2010)
6《埋地聚乙烯排水管管道工程技术规范》(CECS164:
2004)
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8国家及地方颁布的与专业工程相关的规章制度。
2.0.3已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
2.0.4建设单位的其他有关专业管理规定。
2.0.5同类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
3监理工作的内容和流程
3.1监理工作内容
3.1.1审查施工单位各项准备工作。
3.1.2协助组识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
3.1.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
3.1.4对承包单位施工阶段的工作进行有序控制:
1质量控制
1)审核承包单位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分包单位资质。
2)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质量,按要求进行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必要时进行测试和监控。
3)对每一道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对每一个检验批进行检查验收,对隐蔽工程进行隐蔽前的验收。
4)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
2进度控制
1)审定承包单位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和月度进度计划。
2)检查督促承包单位按计划实施。
3)对计划值与实际值分析比较,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3造价控制
1)审查设计变更。
2)审查施工预结算。
3)签署工程量报表和付款证书。
4督促承包单位技术管理质保体系保证措施的落实。
5督促检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1.5督促承包单位整理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3.2供水排水工程监理工作流程
4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和目标值
1、供水工程
(1)、管材及接口方式
A、供水管道管径<400时,采用SDR17,公称压力1.0Mpa的PE管,
管道连接采用热熔、钢塑连接。
过机动车道采用球墨铸铁管,接口采用滑入式球墨铸铁T型接口(橡胶圈接口),玻璃钢管或PE管道与钢管或球墨铸铁、阀门、盲板等接口采用法兰连接。
B、管道水压值
供水管道公称压力1.0MPa,环向刚度SN10000,管道、蝶阀、四通、三通、排气阀、排泥阀等供水管道配件实验压力为1.0MPa,试压前需浸泡24小时。
C、钢管防腐
要求生产厂家在管材出厂之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管道内、外防腐。
钢管及管件、球墨铸铁管及管件内壁采用离心法喷涂水泥砂浆防腐,衬里厚度6mm;钢管及管件外壁采用除锈后环氧煤沥青玻璃纤维布三油二布防腐。
(2)、管沟开挖
A、管道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按《供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3.2.1条执行。
其中管道一侧的工作面宽度b1值如下:
DN100mm—DN500mmb1=300mm
DN600mm—DN1000mmb1=400mm
B、沟槽放坡应根据沟槽的土质、地下水位等情况确定,按有关规范执行。
C、开挖沟槽严禁超挖。
基底设计标高以上0.2-0.3m的原状土,应在敷设管道前人工清理至设计标高。
如遇超挖或扰动,严禁用杂土回填,可换填粒径10-15mm天然级配砂石料,整平夯实,其密实度必须达到沟槽回填密实要求。
D、如遇地下水,应将地下水位抽降至沟底最低点以下30-50cm,用中粗砂换填处理。
待回填至管径以上一倍时,方可停止抽降地下水。
E、沟槽边堆土,必须距槽边2m以上。
(3)、管道基础
A、管道基础垫层材料采用天然级配的中粗砂作为砂垫层基础材料,敷设厚度为100mm。
B、管道接口处基础应挖凹槽,以便接口操作。
施工完成后用砂填实。
C、供水收集井、预留供水横穿管连接管基础做法同干管。
D、施工中如遇到软地基,应立即与设计单位联系解决。
(4)、阀门
均采用对夹式蝶阀。
DN不大于250mm,采用D71X型手柄传动对夹式蝶阀;DN250mm-1000mm,采用D373X型涡轮传动对夹式蝶阀。
(5)、阀门井
采用地面操作立式阀门井,井盖须与路面平行。
非路面井盖可高出地面0.2m,采用重型复合塑钢井盖及盖座。
(6)、管沟回填
A、回填方式
a.管道安装完毕,应尽快进行管道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除管口部分外,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回填高度不应小于0.5m,以免管道移位。
水压试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其余部分。
b.管顶0.7m以上部分回填土,可采用机械回填,但必须从管道两侧同时回填,夯实并满足路基设计密实度要求。
c.分段回填压实时,相邻段的接茬应呈阶梯形,且不得漏夯。
B、材料及密实度要求
a.从管底基础至管顶以上0.4m范围内的沟槽回填材料,用粒径小于40mm的砂砾、中砂、粗砂或开挖出的良质土进行回填。
b.管道敷设基础中心角2a范围内必须用中砂或粗砂填充密实,与管壁紧密接触处,不得用土或其他材料填充。
(7)、道路填方段管道地基处理
管道施工如遇道路填方段,管道地基处理做法如下:
A、道路施工按设计要求密实度填筑压实至路床顶面标高后,再放线开挖管道沟槽。
B、按设计要求放线开挖管道沟槽。
开挖至设计标高时按软地基做法处理好管沟地基,再按照设计要求作砂垫层基础。
(8)其它
所有管线必须严格按照设计管位及高程敷设,平面误差应小于20mm,高程小于10mm。
设计管线与现状管道相交、相接处,施工前应先核准现状管道位置、标高及截面,若与设计标注不符,联系设计人员解决;确定设计管线能顺利相接后方可施工,管位、标高应以实际情况为准。
2、排水工程
(1)、管材、接口及基础
污水管道采用PVC-U双壁波纹管,环刚度SN为8KN/m,接口形式为双密封圈承插连接,管道基础采用10cm中粗砂垫层。
(2)、沟槽开挖、支护和回填要求
A、基槽开挖至设计标高时,必须由施工方邀请监理、设计、造价、建设和地勘单位等有关部门人员验槽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B、沟槽的开挖、支护方式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周围环境等要求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
C、沟槽断面的选择与确定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D、沟槽支护方案应根据沟槽的土质、地下水位、沟槽断面、荷载条件等因素进行设计,施工方必须按照既定方案严格执行。
E、槽底至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均采用中粗砂回填。
管槽回填必须在管道两侧同时进行,直至管顶,以免产生侧压破坏管道或接口,回填前必须作管槽排水,以免产生浮管。
管道铺设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沟槽。
F、管道交叉处理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G、沟槽开挖与支护的施工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
、沟槽施工平面布置图及开挖断面图;
、沟槽形式、开挖方法及堆土要求;
、无支护沟槽的边坡要求;有支护沟槽的支撑形式、结构、支拆方法及安全措施;
、施工设备机具的型号、数量及作业要求;
、不良土质地段沟槽开挖时采取的护坡和防止沟槽坍塌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沿线管线及构筑物保护要求等。
H、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沟槽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I、沟槽每侧临时堆土或施加其他荷载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不得影响构(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他设施的安全;
、不得掩埋消火栓、管道闸阀、雨水口、测量标志以及各种地下管道的井盖,且不得妨碍其正常使用;
、堆土距沟槽边缘不小于0.8m,且高度不应超过1.5m;沟槽边堆置土方不得超过设计堆置高度。
J、沟槽回填管道应符合以下规定:
、压力管道水压试验前,除接口外,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回填高度不应小于0.5m;水压试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沟槽的其余部分;
、无压管道在闭水或闭气试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
K、管道沟槽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沟槽内砖、石、木块等杂物清除干净;
、沟槽内不得有积水;
、保持降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不得带水回填。
L、井室、雨水口及其他附属构筑物周围回填应符合规范要求。
M、回填材料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N、每层回填土的虚铺厚度,应根据所采用的压实机具按规定选取。
O、回填土运入槽内不得损伤管道及其接口。
P、回填作业每层土的压实遍数,按设计压实度要求、压实工具、虚铺厚度和含水量,应经现场试验确定。
Q、刚性管道沟槽回填的压实作业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施工降排水
A、要求施工方根据工程规模、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周围环境等,制定施工降排水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降排水量计算;
、降排水方法的选定;
、排水系统的平面布置及抽水机械的型号和数量;
、降水井的构造、井点系统的组合与构造,排放管渠的构造、断面和坡度;
、沿线地下和地上管线、周边构筑物的保护和施工安全措施。
B、设计降水深度在基槽范围内不应小于基槽底面以下0.5m。
降水深度必要时应进行现场抽水试验,以验证并完善降排水方案。
C、降水井的平面布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D、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降排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检查井
A、排水管径DN400-DN600,选用直径1000mm砖砌圆形污水检查井;DN800选用直径1250mm砖砌圆形污水检查井;DN1000选用直径1500mm砖砌圆形污水检查井。
B、检查井采用重型复合塑钢井盖及盖座。
3、模板工程
检查支模前放线是否正确。
为防止胀模、跑模、错位,造成结构断面尺寸超差,位置偏离,露筋、蜂窝麻面,模板支撑应符合模板的设计要求。
查模板各项安装和预埋件允许偏差值,表面及基底是否清除干净并满刷隔离剂,如符合要求,则同意进入下道工序。
4、钢筋工程
对钢筋材料进场应进行检验。
按国家规范,对每60T,每批号,进行抽验,合格后准许进入加工场地。
钢筋焊接及锥螺纹连接均按国家规范进行检查取样。
对成型钢筋,监理工程师应亲自到加工场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改正。
承包单位质检人员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比施工图,确认绑扎钢筋的规格、数量、间距长度、锚固长度、接头设置等是否符合规范。
经过修整达到要求后,才正式签发许可证。
重点检查预留洞、预埋件的位置是否正确,固定是否可靠,孔洞周围钢筋加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钢筋不能任意代用,若需要代用,必须经过设计院书面同意。
5、混凝土工程
对混凝土浇筑方案进行审批,要根据浇筑面积、工程量、劳动力、设备、原材料的供应保障连续性及停电的应急措施等问题进行认真综合研究并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模板、钢筋应做预检和隐检,确定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并再次检查,钢筋品种、数量、规格、锚固、调整、污染等情况。
检查机具准备情况,对所使用机械进行试运转。
对天气情况做了解。
水、电、照明等现场条件已做好,且应有保证。
检查计量情况。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要加强旁站监理,严格控制浇筑质量,检查混凝土塌落度,严禁在搅拌好的混凝土中加水,不合格混凝土就地作废。
检查振捣情况,并就钢筋的位置和牢固做出检查,有跑模和钢筋位移时,及时处理。
检查和监督承包单位做好成型、收光和覆盖,洒水养护,防止混凝土裂缝。
6、砌体工程
(1)、砖浇水:
砖必须在砌筑前一天浇水湿润,一般以水浸入砖四边1.5cm为宜,含水率为10%~15%,常温施工不得用干砖上墙;雨季不得使用含水率达到饱和状态的砖砌墙;
(2)、砂浆搅拌:
砂浆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计量精度水泥为+2%,砂、灰膏控制在+5%以内。
宜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不少于1.5min。
(3)、砌砖墙:
A、组砌方法:
砌体一般采用一顺一丁(满丁满条)梅花丁或三顺一丁砌法。
不采用五顺一丁砌法,砖柱不得采用先砌四周后填心的包心砌法。
B、盘角:
砌砖前应先盘角,每次盘角不要超过五层,新盘的大角,及时进行吊靠,如有偏差要及时修整。
盘角时要他细对照皮数杆的砖层和标高,控制好灰缝大小使用权水平灰缝均匀一致。
大角盘好后再复查一次,平整和垂直完全任命要求后才可以挂线砌墙。
C、挂线:
砌筑一砖半墙必须双面挂线,如果长墙几个人使用一根通线,中间应设几个支线点,小线要拉紧,每层砖都要穿线看平,使水平缝均匀一致,平直通顺;砌一砖厚混水墙时宜采用外手挂线,可以照顾砖墙两面平整,为控制抹灰厚度奠定基础。
D、砌砖:
砌砖宜采用一铲灰、一块砖、一挤揉的“三一”砌砖法,即满铺满挤操作法。
砌砖时砖要放平,里手高,墙面就要张;里手低,墙面就要背。
砌砖一定要跟线,“上跟线、下跟棱,左右相邻要对平”。
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一般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为保证清水墙面立缝垂直、不游丁走缝,当砌完一步架高时,宜每隔2m左右水平间距在丁砖立楞位置弹两道垂直立线,以分段控制游丁走缝。
在操作过程中,要认真进行自检,如出现有偏差,应随时纠正,严禁事后砸墙。
清水墙不允许有三分头,不得在上部任意变活、乱缝。
砌筑砂浆应随搅拌随使用,水泥砂浆必须在3h内用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在4h内用完,不得使用过夜砂浆,砌清水墙应随砌随划缝,划缝深度为8~10mm,深浅一致,清扫干净,混水墙应随砌随将舌头灰刮尽。
E、留槎:
外墙转角处应同时砌筑。
内外墙交接处必须留斜槎,槎子长度不应小于墙体高度的2/3,槎子必须平直、通顺。
分段位置应在变形缝或门窗口角处。
隔墙与墙或柱子同时砌筑时可留阳槎加预埋拉结筋。
沉墙每50cm预留ф6.5钢筋2根,其埋入长度从墙的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小于50cm,末端应加90度弯钩。
隔墙顶应用立砖斜砌挤紧。
(4)、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A、游丁走缝:
排砖时必须把立缝排匀,砌完一步架高度,每隔2m间距在丁砖立楞处用托线板吊直弹线,三步架入上继续吊直弹粉线,由底往上所有七分头的长度应保护一致,上层分窗口位置时必须同下窗口保持垂直。
B、灰缝大小不匀:
立皮杆要保证标高一致,盘角时灰缝要掌握均匀,砌砖时小线要拉紧,防止一层线松,一层线紧。
C、混水落石出墙粗糙:
舌头灰未刮尽,半头砖集中使用造成通缝;一砖厚墙背面偏差较大;砖墙错层造成螺丝墙。
半头砖要分散使用在较大的墙体上,第一皮砖要查对皮数杆的标高及层高,防止到顶砌成螺丝墙,一砖厚墙采用外手挂线。
7、抹灰工程
(1)、抹灰工程中,表面平整度、阴阳角是否方正,以及抹灰与基层粘结是否牢固(是否空鼓)是影响抹灰工程质量的关键,为此,加强基层处理:
抹灰前,将基层上灰层,残余砂浆等清除干净,并提前一天浇水充分湿润,对于砼基层应刷素水泥浆一道,确保糙灰与基层的粘结牢固。
(2)、施工及质量要求
A、抹灰工程中所用水泥、砂、外加剂等材料就按设计要求选用,并符合现行材料标准的规定。
对材料质量发生怀疑时,应抽样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B、抹灰砂浆的配合比和稠度等应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砂浆应控制在初凝前用完。
C、砂浆中掺用外加剂时,其掺入量应由试验确定。
D、抹灰前,基层表面的灰尘、污垢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洒水湿润。
E、无论是水泥砂浆还是混合砂浆抹灰层,均应待前一层抹灰层凝结后,方可涂抹后一层。
F、抹灰工程的面层不得有爆灰、裂缝,各抹灰层间不得有脱层、空鼓现象产生,表面应达到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灰线平直方正,清晰美观。
10、施工监理阶段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是从施工准备到结束。
监理工作依据工程特点,贯彻“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原则,并按工程实际变化进行调整完善,确保达到合格工程。
控制实施内容及需提供资料如下:
A、审查承包单位资质,需提供相关证书和复印件。
B、审查承包单位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经总监批准报送建设单位。
C、审查承包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安全管理体系。
对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D、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项目划分表。
明确见证取样,平行检验和旁站点,分别进行监理确认。
E、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提出意见和建议。
F、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参与关键工序、隐蔽工序检查。
G、审验供货商提供的设备和管材,检查出厂证明和检验报告。
H、对承包单位特殊工种、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和试验方法进行审核。
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复印件。
I、审查开工报告及相关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
具备开工条件后报总监审批方允许开工。
J、对设备基础进行监控,要求安装人员密切配合。
对报送的工程竣工资料和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不符合者发通知单进行整改,必要时需停工整改。
K、对承包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进行审定,组织讨论验证,合乎标准方予确认。
施工中由于各种原因会使工作情况发生变化。
监理工作必须坚持“先审核后实施,先验收后施工(下道工序)”的原则。
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单元工程、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进行质量评定和报告验收。
首先由承包单位进行三级检查,签字认可。
将工程完工报告和质检报告(附产品出厂合格报告、材料报告、安装、试验记录)在24小时前交付监理进行审核签证。
专业监理工程师遇重大问题需向总监(代)及时报告。
11、监理控制要点
(1)、施工基本规定
A、审核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施工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
B、检查落实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体系,是否制订各项施工管理规定,并贯彻执行。
C、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关键的分项、分部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D、施工测量实行施工单位复核制、监理单位复测制,并做好原始记录;临时水准点、控制桩、高程桩,必须经过复核方可使用,并应经常校核。
E、工程所用的管材、管道附件、构(配)件、彩钢板和主要原材料等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进场验收并妥善保管。
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订购合同、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F、现场配制的砼、砂浆、防腐与防水涂料等工程材料应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G、审核施工单位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施工。
H、各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自检合格后报验;相关各分项工程之间,必须进行交接检验,所有隐蔽分项工程必须进行隐蔽验收,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分项工程。
(2)、质量验收基本规定
A、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的顺序进行。
B、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验收批的划分,如下页表所示。
C、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
a、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b、一般项目中的实测(允许偏差)项目抽样检验的合格率应达到80%,且超差点的最大偏差值应在允许偏差值的1.5倍范围内;
c、主要工程材料的进场验收的复验合格,试块、试件检验合格;
d、主要工程材料的质量保证资料以及相关试验检测资料齐全、正确;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
D、给排水管道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a、经返工重做或更换管节、管道设备等的检验批,重新进行验收;
b、经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c、经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验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d、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改变外型尺寸但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文件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E、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F、验收批及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G、分部(子分部)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项目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质量验收标准
A、沟槽开挖与地基处理
主控项目
a、原状土不得扰动、受水浸泡或受冻;
检查方法: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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