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类报建项目报建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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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类报建项目报建流程
建筑类报建项目报建流程
流程一建设项目选址
◆办理部门:
规划局
◆办理期限:
优化20个工作日;特事特办10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可后补)
2、法人委托书(原件一份,可后补)
3、建设单位选址申请报告(必备)
4、《海口市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原件一份,必备)
5、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复印件一份,可后补)
6、1∕500或1∕1000规划道路红线图(3份),其中一份标明选址意向位置范围;道路管线类应注明起止点及经由点的位置和道路管线等的走向及范围(必备)
7、道路管线类提交批准的设计方案和批复文件(可后补)
8、填海工程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交海域论证报告和批准文件(可后补)
9、政府投资项目要提交当年度立项批文(必备)
10、安全部门的审查意见(可后补)改为必备
11、建设项目涉及、消防、文物保护、民航、机场等部门的,须提供各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可后补)
12、重点项目和大型项目,必须附选址论证报告(由项目业主委托具有乙级以上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后补)
13、位于交通要道、大型交叉口附近等吸引大量交通的项目须附交通影响分析(可后补)
流程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办理部门:
规划局
◆办理期限:
优化7个工作日;特事特办7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以划拨方式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一份,核原件,必备)
2、政府投资项目当年度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核原件,可后补)
3、可行性研究报告(可后补)
4、总平面规划图(原件2份,必备)
5、规划道路红线图(原件3份,必备)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可后补)
7、法人委托书(原件,可后补)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一份,必备)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一份,必备)
以出让方式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可后补)
2、法人委托书(可后补)
3、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可后补)
4、《海口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附具的规划部门提供的用地规划条件和附图(必备)
5、总平面规划图(必备)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一份,必备)
流程三办理土地证
◆办理部门:
国土局
◆办理期限:
优化18个工作日;特事特办18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许可
1、用地申请书
2、建设用地预审报告书
3、规划选址意见书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6、用地可行性报告
7、环保部门评估意见
8、土地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提供地质灾害评估意见
9、界址坐标表、用地坐标图
10、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11、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12、土地估价报告书及备案表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
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申请时需提交原件核对。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租赁许可
1、用地申请书
2、建设用地预审报告书
3、规划选址意见书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6、用地可行性报告
7、环保部门评估意见;
8、土地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提供地质灾害评估意见
9、界址坐标表、用地坐标图
10、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11、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12、土地估价报告书及备案表(划拨用地不用提供)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
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申请时需提交原件核对。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许可(单位)
1、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书
2、用地规划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3、红线图批文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土地资产评估结果审批表和土地估价报告(有效期6个月)、地价确认备案表
5、界址坐标表、用地坐标图
6、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7、如地上有建筑物的,则须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8、项目用地总平面布置图
9、市政规划网络图和规划部门的意见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
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申请时需提交原件核对。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个人)
1、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书及转让合同
2、房地产买卖契约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土地资产评估结果审批表和土地估价报告(有效期6个月)、地价确认备案表
5、界址坐标表、用地坐标图(由客户配合测量提供)
6、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7、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及房产部门对该房产出具的无查封、抵押、变更、确权的情况说明
8、市政规划网络图
9、《土地使用权申报、审批、登记、发证表》一份,并按要求填写
10、变更登记查询单一份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
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申请时需提交原件核对。
(二)、非行政许可事项办理
出让地转让登记
(包括出售、赠与、交换、以土地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发生土地使用权变更的;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合资事合作,发生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因企业被收购、兼并、合并或分立,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的,以土地使用权抵偿债务等)
1、土地转让申请书
2、土地使用证原件
3、原土地出让合同及付款凭证,或原土地转让合同(复印件)
4、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或合作协议或工商入股份或公证书等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双方或多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6、属土地分割转让的,应提交规划部门的意见或转让地块的规划要求
7、属共有宗地转让的,应提交共有人书面意见
8、同一建筑物分割转让(如商品房分层分套出售)、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的,应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文件(注明容积率)以便计算房屋权利人分摊的土地面积
9、军队空余土地使用权转让须持军队土地管理部门批准转让的证明文件
10、提供具有资格的地产评估机构对转让地块的评估报告(有效期6个月)和国土部门的确认备案表
11、地块开发投资或建筑物资产净值财务报告
12、界址坐标表、用地坐标图
13、市政道路规划网络图或规划部门的意见
14、地上有建筑物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部门的权属意见
15、两张现状彩色像片
16、规划指标
17、变更登记业务查询单一份
18、地籍申报调查审批登记表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
1、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申请时需提交原件核对。
2、申报材料视具体项目对应提供,详见市政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司法判决过户
1、土地司法过户申请书
2、土地使用证原件,如不能提交土地证原件的,应提供经我局档案室核实加盖公章的土地证复印件
3、原土地出让合同及付款凭证,或原土地转让合同(复印件)
4、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书、等司法文书
5、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6、同一建筑物分割转让的(如商品房分层分套出售)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的,应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文件(注明容积率),以便计算房屋权利人分摊的土地面积
7、属土地分割转让的,应提交规划部门的意见或转让地块的规划要求
8、提供具有资格的地产评估机构对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报告(有效期6个月)和国土部门的确认备案表
9、市政道路规划网络图或规划部门的意见
10、界址坐标表、用地坐标图
11、地上有建筑物的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部门的权属意见
12、两张现状彩色像片
13、变更登记业务查询单一份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
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申请时需提交原件核对。
流程四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
◆办理部门:
规划局
◆办理期限:
优化35个工作日;特事特办35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必备)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当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提交,就明确代理权限,可后补)
3、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以上证件可为复印件,核对原件,可后补)
4、关于申请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的报告(必备)
5、海口市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条件(可后补)
6、建设用地定线作业表(必备)
7、附件(现状调查资料汇总表,现状调查报告,历次会议纪要、规划范围位置图及现状图,可后补)
8、提交2套A3幅面装订的规划文本(图纸为彩色),2套电子文件光盘(含DWG格式、JPG格式文件和PPT格式演示文件)(必备)
流程五
(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部门:
规划局
◆办理期限:
优化15个工作日;特事特办10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申请人为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申请人为公民,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必备)
2、海口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必备)
3、国土证或土地批文及征地红线图;(如无土地证,由土地部门出具权属意见及审核签章的红线图,可后补)
4、国土证或土地批文及征地红线图(必备)
5、《建设工程建筑方案设计要点》(必备)
6、《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通知书》和签章的方案文本
7、初步设计方案两套及电子文件(必备)
8、消防、人防、环保、防雷、节水、园林、国安等专业审核意见。
消防审核意见,工业项目及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须提交环保批复意见(必备),人防、环保、防雷、国安园林、节水(可后补)
(二)、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招标备案
◆办理部门:
建设局
◆办理期限:
优化:
公开招标50个工作日,邀请招标45个工作日,直接发包7个工作日。
特事特办:
公开招标25个工作日,邀请招标20个工作日,直接发包5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开标前必备材料:
1、建设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
2、立项或批准文件(不需立项或审批的项目不必提供)
3、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银行资信证明(或资金来源说明)
5、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6、资格预审结果
7、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备案表
8、投标报名登记表
9、选择投标人备案表
10、招标代理合同(如未委托招标代理招标单位要提供专业人员职称或资格证书)
开标后必备材料:
1、中标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结构或注册工程师,或IC卡号
2、评标报告
3、中标通知书
4、设计合同
5、公证书(政府投资项目需提供)
(三)、八个职能局的初设报建
一)地震局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
◆办理部门:
地震局
◆办理期限:
优化10个工作日;特事特办10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报批单位抗震设防要求申请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人证明书
4、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5、身份证复印件2份
6、用地规划许可证
7、报建图
8、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9、属停缓建工程,应提供市处置办的批文及市规划局的有关批文
二)、公安消防局建筑工程项目消防初步设计审核
◆办理部门:
公安消防局
◆办理期限:
优化15个工作日,特事特办10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建筑工程消防初步设计审核申报表》
2、提交由设计单位按《建筑防火设计专篇内容提要》完成的建筑消防设计专篇,以及对消防给水﹑自动灭火系统﹑消防电气﹑防排烟与通风空调﹑生产工艺防火等设计予以的说明
3、提交总平面图﹑建筑平﹑立﹑剖面图
三)国家安全局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许可(项目报建)
◆办理部门:
国家安全局
◆办理期限:
优化15个工作日,特事特办10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填写《海南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申请表》一式一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证明书、法人代表有效证件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5、建设项目立项报告
6、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批文及征地红线图复印件
7、用地规划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8、路网图
9、平面设计图(册、报建图)。
四)国土环境资源局建设项目报建预受理
◆办理部门:
国土环境资源局
◆办理期限:
优化12个工作日,特事特办10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申请表
2、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申请报告
3、场地使用证明场地属自有房屋的,提交《房产证》的复印件
4、项目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项目立项证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6、扩建、改建、迁建项目须提交原批准的《海口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申请表》的批复原件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
7、排水管网图
8、土地证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或转让合同复印件
9、规划局批准的设计条件复印件及相关材料
10、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双方或多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11、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
12、现场两张彩色相片
五)气象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初步)
◆办理部门:
气象局
◆办理期限:
优化5个工作日,特事特办5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
2、总规划平面图
3、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4、防雷装置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5、如需要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项目,需要提交雷击风险评估报告。
六)水务局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规划报建许可
◆办理部门:
水务局
◆办理期限:
优化10个工作日,特事特办10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申报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书中需附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工作证复印上
2、<<海口市建设工程节水规划报建审批表>>一份(在节水服务窗口领取)
3、项目设计方案应有节水篇、规划总平面布置图,项目方位图
4、下列建筑面积应当配套建设中水利用设施:
<1>.总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宾馆、饭馆、商场和高层住宅
<2>.总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其他建筑物和建筑群
5、水务局关于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内容
七)园林管理局园林规划报建审批
◆办理部门:
园林局
◆办理期限:
优化5个工作日,特事特办5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文本(附电子介质)
2、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书
八)水务局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办理部门:
水务局
◆办理期限:
建筑类,优化15个工作日,特事特办10个工作日
市政类,优化15个工作日,特事特办15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审批申请书
2、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如果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查的可以提交类似或相关文件
3、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应持有相关的水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
九)民用建筑“结建”人防工程规划行政许可
◆办理部门:
建设局
◆办理期限:
优化7个工作日,特事特办7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项目报建申请书
2、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
3、项目扩初设计方案:
3-1、建筑初步设计说明(含人防设计说明专篇)
3-2、项目总体规划图
3-3、项目报建建筑地面建筑平面图、立面图
3-4、项目防空地下室平时平面图
3-5、项目防空地下室战时平面图、剖面图
4、项目已建建筑物的有关人防报建手续
5、项目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相关批文
6、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书
7、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
以上所提供的复印资料,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原件核对)
十)建设工程节能设备初步设计文件行政许可
(根据市政府规划管理条例新增)
◆办理部门:
建设局
◆办理期限:
优化7个工作日,特事特办7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建筑节能审查备案表
2、建筑节能设计图
(四)、民用建筑“结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行政许可
◆办理部门:
建设局
◆办理期限:
优化7个工作日;特事特办7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书
2、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
3、项目设计方案(扩初设计方案)
4、设计、勘察部门出具的不宜建设防空地下室的报告书
5、项目已建建筑物的有关人防报建手续
6、项目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相关批文
7、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书
8、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
以上材料须是原件,如所提供的是复印资料,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原件核对)
流程六
(一)、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备案
◆办理部门:
建设局
◆办理期限:
优化:
公开招标35个工作日,邀请招标30个工作日,直接发包7个工作日。
特事特办:
公开招标25个工作日,邀请招标20个工作日,直接发包5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开标前必备材料:
1、建设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
2、立项或批准文件(不需立项或审批的项目不必提供)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银行资信证明(或资金来源说明)
5、工程预(概)算书(经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或审核,政府项目由发改局审核)
6、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7、资格预审结果
8、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备案表
9、投标报名登记表
10、选择投标人备案表
11、招标代理合同(如未委托招标代理招标单位要提供专业人员职称或资格证书)
开标后必备材料:
1、中标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注册监理工程师或IC卡号
2、评标报告
3、中标通知书
4、监理合同
5、公证书(政府投资项目需提供)
(二)、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备案
◆办理部门:
建设局
◆办理期限:
优化:
公开招标35个工作日,邀请招标30个工作日,直接发包7个工作日。
特事特办:
公开招标25个工作日,邀请招标20个工作日,直接发包5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开标前必备材料:
1、建设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
2、立项或批准文件(不需立项或审批的项目不必提供)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银行资信证明(或资金来源说明)
5、工程预(概)算书(经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或审核,政府项目由发改局审核)
6、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7、资格预审结果
8、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备案表
9、投标报名登记表
10、选择投标人备案表
11、招标代理合同(如未委托招标代理招标单位要提供专业人员职称或资格证书)
开标后必备材料:
1、中标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或IC卡号
2、评标报告
3、中标通知书
4、施工合同
5、公证书(政府投资项目需提供)
(三)、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
一)公安消防局建筑工程项目消防施工设计审核
◆办理部门:
公安消防局
◆办理期限:
优化20个工作日,特事特办15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建筑消防施工设计审核申报表》
2、提交工程施工设计图一套,包括总平面布局﹑建筑平面布置﹑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和通风空调﹑电气﹑室内装修工程﹑工艺流程等的消防设计
3、施工图必须具有取得设计资格的设计院图标与图签和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勘设证字编号,并经防火设计专职审核人员签字
二)气象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施工图)
◆办理部门:
气象局
◆办理期限:
优化8个工作日,特事特办8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
2、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书
3、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4、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资料
5、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有关的技术评价意见(需要时)
6、如建筑物防雷装置未经过初步设计审核的,应当提交该项目的总规划平面图
7、经过初步设计审核的,应当提交《防雷装置初步设计核准书》
三)水务局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施工报建许可
◆办理部门:
水务局
◆办理期限:
优化10个工作日,特事特办10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节水规划报建评审意见书一份(复印)
2、《海口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报建审批表》二份(在节水服务窗口领取)
3、建设项目给水排水图一套
4、其他有关材料。
四)民用建筑“结建”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
◆办理部门:
海口市图纸审查中心(中介)
◆办理期限:
优化20个工作日,特事特办15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建设工程施工图纸
五)建设工程施工图纸审查
◆办理部门:
海口市图纸审查中心(中介)
◆办理期限:
优化20个工作日,特事特办15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建设工程施工图纸
(四)、民用建筑“结建”人防施工设计方案许可
◆办理部门:
建设局
◆办理期限:
优化12个工作日,特事特办10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人防规划评审意见
2、《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表》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经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5、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方案专篇(包括防护功能转换、使用功能转换、内部设备及系统的转换等)
6、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资料(包括设计依据,设计总说明,建筑、结构、暖通、电气、给排水施工图及计算书等)
7、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书
8、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
(1)以上材料须是原件,如所提供的是复印资料,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原件核对);
(2)施工图提交一式一份人防部门审查;审查机构审查通过后送六套施工图给审查机构签字盖章,分别交人防主管部门备查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质检、监理等部门各一套作为施工与竣工验收的依据。
流程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
◆办理部门:
建设局
◆办理期限:
优化1个工作日,特事特办1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
2、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书;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4、《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险合同。
流程八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一)、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审批
◆办理部门:
建设局
◆办理期限:
优化10个工作日,特事特办项目6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场地条件:
现场踏勘手续(提供由市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出具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踏勘核查表》)
2、建设工程发包备案书
3、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书
4、按规定委托监理:
监理合同;监理发包备案书(办理监理发包的);监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资质及注册证书
5、墙改基金缴存情况(根据海府办[2007]309号文))
6、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易地建设项目,应提供结建人防工程规划审核意见)
7、建筑工程消防施工图设计审核意见书
8、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情况(根据琼人劳保[2004]354号文)
9、外省施工企业单项注册施工许可证(备选材料)
10、外省监理企业进琼监理单位登记证书(备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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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 类报建 项目 流程